【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
岐伯曰:夫色脈與尺之相應也,如桴鼓影響之相應,不得相失也。
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故根死則葉枯矣。
色脈形肉,不得相失也。故知一則為工,知二則為神,知三則神且明矣。
色青者,其脈弦也;
赤者,其脈鉤也;
黃者,其脈代也;
白者,其脈毛;黑者,其脈石。
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其相勝之脈,則死矣;
得相生之脈,則病已矣。
先定其五色五脈之應,其病乃可別也。
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澀,而病變定矣。
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
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
脈小者,尺之皮膚亦減;
脈大者,尺之皮膚亦賁而起;
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
脈澀者,尺之皮膚亦澀。
凡此變者,有微有甚。
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善調脈者,不待於色。
能參合而行之者,可以為上工,上工十全九;
行二者,為中工,中工十全七;
行一者,為下工,下工十全六。
脈者,氣血之先形;色者,氣血之華采。
脈動於肉裡,色現於肌表,猶根本與枝葉,如桴鼓影響之相應而不失,觀枝葉之榮枯,即知根本之虛實也。
五色應五脈之理,已注上文注中矣。
若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相勝之脈者,如色青而脈毛,是金來克木之類,則死矣;
得相生之脈者,如色青而脈石,是水來生木之類,則病已矣。
夫營行脈中,衛行脈外,營衛通和,則氣血周流無間。
尺膚者,衛氣所行者也,故脈之緩急滑澀,而尺膚亦然,脈小則尺膚減瘦,脈大則尺膚賁起,賁起者,隆濃也。
至其病變,則色脈與尺膚有不相應,是營衛氣血偏駁不和,必審其微甚而調之。
善調者,見其一,即知其二,見其二,即知其三,而氣血之虛實、營衛之淺深、邪正之勝負,了然心目,治之自可十全其九,而為上工也。
帝曰:脈之緩急、小大、滑澀之病如何?
岐伯曰:心脈急甚者,為螈?;
微急,為心痛引背,食不下;
緩甚,為狂笑;
微緩,為伏梁,在心下,上下行,時唾血;大甚,為喉?;
微大,為心痹引背,善淚出;
小甚,為善噦;
微小,為消癉;
滑甚,為善渴;
微滑,為心疝,引臍小腹鳴;
澀甚,為喑;
微澀,為血溢,維厥,耳鳴,巔疾。
心主一身之血,其本脈圓活如鉤者,陽氣升浮而按之柔和也。
若急甚,則血少風生,肝邪乘心,或由外邪遏其內火,而為螈?,螈 者,風火相煽,筋脈或急或縱,手足抽掣也;
微急者,不甚柔和,微帶急象,血少不能榮養經脈,故為心痛引背,胃氣因之不和,食不能下也;
緩甚者,心氣熱甚,故為狂笑;
微緩者,鼓動遲軟,以其氣傷血瘀,或形在心下,名伏梁,為心之積也,其積隨氣上下而行,新血不能歸經,反時時隨唾而出也;
大甚者,心火亢逆,肺氣窒塞,喉中如物梗,名喉?者,其聲變也;微大者,心氣不足,血脈痹結,故引背而痛,手少陰之脈,挾咽喉連目系,故善於淚出也;
小甚者,火衰而土寒,胃氣空乏而善噦,噦者,嘔而有聲無物也,後世或以呃逆名噦;微小者,心火下陷土中,善能消食,而肌肉消瘦,為消癉之病也;
滑甚者,心火乘肺胃,故善渴也;微滑者,心火流於小腸,名心疝,故引臍而小腹鳴也,此與心脈搏滑急亦為心疝者不同,彼為外寒,由腑犯臟,此為內熱,由臟傳腑也;
澀甚者,氣血閉甚,舌蹇而聲不達為喑,以舌為心之苗也;
微澀者,氣傷而血溢,經脈瘀滯,為維厥者,陰維為病苦心痛也,血傷而虛風動,則耳鳴,耳為心腎之竅也,巔疾者,風上巔頂而頭眩也。
肺脈急甚,為癲疾;
微急,為肺寒熱,怠惰,咳唾血,引腰背胸,若鼻息肉不通;
緩甚,為多汗;微緩,為痿?偏風,頭以下汗出不可止;
大甚,為脛腫;
微大,為肺痹引胸背,起惡日光;
小甚,為泄;
微小,為消癉;滑甚,為息賁上氣;微滑,為上下出血;
澀甚,為嘔血;微澀,為鼠 在頸支腋之間,下不勝其上,其應善?矣。
肺主一身之氣,其本脈輕按浮短澀,名毛者,陽氣初降之象也,重按則柔和。
若浮沉皆急甚者,而無柔和之氣,肝邪極盛,侮其所不勝,肺失清肅之權,風痰鼓激於內,為癲疾,陰病為癲,陽病為狂,皆心神昏亂也;
微急者,氣傷而營衛不和,則發寒熱,怠惰無力,氣逆血不循經,則咳而唾血,氣脈不通,咳則牽引腰背胸,而鼻生?肉也;
緩甚者,氣泄衛疏,故多汗;
微緩,則亦氣傷而肢痿,生鼠?,經脈郁結,故為偏風、半身不遂等病,頭以下汗出不可止,皆氣散也;
大甚者,肺火盛於經絡,肺主表,上病極而下,故為脛腫,俗名流火也;
微大者,熱傷津液,肺氣痹而引,胸背皆不舒,《痹論》曰:肺痹者,煩滿喘而嘔也,起惡日光,亦火鬱之故也;
小甚者,肺氣下陷而為泄瀉,以大腸為肺之腑也;
微小者,津亦耗矣,故為消癉;
滑甚者,熱盛氣騰,故為息賁上氣;
微滑者,氣熱動血而妄行,上為鼻衄,下為便血;澀甚者,氣傷血瘀,瘀積於胃而嘔血也;
微澀者,氣血兩傷而兩滯,故成鼠?,如瘰?之類,上既郁結,氣血不得下輸,故下不勝上,而足膝 軟無力也,《痿論》曰:肺熱葉焦,發為痿?,上虛而下病,軟,乃痿之兆也。
肝脈急甚者,為惡言;
微急,為肥氣在脅下,若覆杯;
緩甚,為善嘔;
微緩,為水瘕痹也;
大甚,為內癰,善嘔,衄;
微大,為肝痹,陰縮,咳引小腹,小甚,為多飲;微小,為消癉;
滑甚,為?疝;
微滑,為遺溺;
澀甚,為溢飲;
微澀,為螈攣,筋痹。
肝藏血,其本脈柔軟而細長,名弦者,陽氣初生之象也。
若急強不和,則血少而氣逆,肝氣逆則多怒,故出惡言,或惡人之言也;
若微急,乃氣傷血瘀,結於脅下名肥氣,大如覆杯,肝之積也,脅下,肝之部也,緩甚者,縱緩氣橫犯胃,故善嘔也;
微緩者,氣不循經,水蓄成瘕而痹也,瘕者,假物以成形也;
大甚者,火盛結為內癰,血熱妄行,嘔而衄血也;
微大者,血傷氣痹,肝主筋,筋失榮養而陰縮,陰為宗筋,故氣痹而咳,牽引小腹也;
小甚者,血枯內燥,渴而多飲;
微小者,飲多成癉,癉者,水鬱成熱也;
滑甚者,濕閉而熱伏,熱則脈滑,濕閉而氣不流行,陰子腫大頑木,不知痛癢,名?疝也;
微滑者,虛熱,氣不能收攝,為遺溺,蓋實熱則癃閉,虛熱為遺溺,皆肝所主之病也;
澀甚者,陽氣無力營運,由水飲漫溢故也;
微澀者,氣血皆傷,筋失榮養,為螈?,為拘攣,而筋痹也。
脾脈急甚,為螈?;
微急,為膈中,食飲入而還出,後沃沫;
緩甚,為痿厥;
微緩,為風痿,四肢不用,心慧然,若無病;
大甚,為擊仆;
微大,為疝氣,腹裡大,膿血在腸胃之外;
小甚,為寒熱;微小,為消癉;
滑甚,為?癃;
微滑,為蟲毒 蠍腹熱;澀甚,為腸?;
微澀,為內 ,多下膿血。
脾土居中,而主肌肉,其本脈和緩而敦濃,陰陽兩平之象也。
氣旺四季更代之時,故脈名代,而歇止有定數者,亦名代脈,是脾氣損,不能接續各臟之氣,以行於身也。
脾主四肢,其脈急甚,肝邪盛而犯脾,風動而四肢抽掣,為螈?也;
微急,則氣逆而膈中,膈,猶格也,食飲阻逆,故入而還出,後沃沫者,食出,又吐白沫,中土被木邪所傷也;
緩為本脈,緩甚,則氣虛而經脈弛,痿弱無力,陽不能達四末,則厥冷也;
微緩者,氣虛,而肝風乘之,四肢不用,名風痿,以非外風,故心慧然若無病也;
大甚者,或因擊傷,或跌仆,而傷肌肉,氣血擾動也;
若微大,氣耗血壅,為病疝,以前陰為太陰、陽明之所合也,如又腹大,以膿血結於腸胃之外也;
小甚,則氣血皆虛,營衛不調,而為寒熱;微小者,氣虛不能化津,消渴而成癉也;
滑甚,為熱,而在脾,脾主濕,濕熱閉結,故?而兼癃,是前陰脹痛,小便不通也;
微滑者,氣虛濕熱蒸而化蟲,成蠱毒腹脹而內熱,蟲名蛸蠍也;
澀甚者,氣虛血瘀,成腸?,微澀者,成內?,皆腸癰之類,故多下膿血也。
腎脈急甚,為骨癲疾;
微急,為沉厥奔豚,足不收,不得前後;
緩甚,為折脊;微緩,為洞,洞者食不化,下嗌還出;
大甚,為陰痿;微大,為石水,起臍以下至小腹,?然,上至胃脘,死不治;
小甚,為洞泄;
微小,為消癉;滑甚,為癃?;
微滑,為骨痿,坐不能起,起則目無所見;
澀甚,為大癰;
微澀,為不月,沉痔。
腎藏精而主骨,其本脈沉實,按之軟滑,陽氣歸伏之象也。
若急甚者,寒邪入骨,陽氣傷而心昏憒,名骨癲疾也;
微急者,寒邪入經,沉者,深也,腎經為至深之處,故足冷而厥,其邪氣從少腹上衝心者,名為奔豚,腎之積也,其足強不能收縮,不得前後者,二便不通,皆下焦陽虛,陰邪鬱閉故也;
緩甚者,陽氣耗散,督為陽脈之綱,與腎脈相通,而主腰脊,陽傷,故腰脊如折也;
微緩者,陽氣內虛,中空如洞,無火化食,下嗌還出也;
大甚者,火散不聚,其陰則痿矣;微大者,火衰水聚,深沉如石,起臍下至少腹,?然者,腹脹下垂,若脹至胃脘,則火土兩敗,故死不可治也;
小甚者,下焦陽虛不固,故為洞泄;
微小者,腎水涸而成消癉矣;
滑甚者,濕熱閉結,既癃且?,與脾脈之滑甚同病也;
微滑者,腎虛骨熱,為骨痿,故坐不能起,起則目無所見也,痿有五痿:心肝脾肺腎,皆虛熱也;
澀甚者,為大癰,即所云:營氣不從,逆於肉裡,乃生壅腫也;
微澀者,結滯且干枯,故月事不來,沉痔者,謂病根結於深沉之處,成痼疾也。
以上舉緩、急、大、小、滑、澀六脈,分五臟部位而辨其病,然有脈同而病異者,有病同而脈異者,要必參合四診以辨之也。
諸急者,多寒;
緩者,多熱;
大者,多氣少血;
小者,血氣皆少;
滑者,陽氣盛,微有熱;
澀者,多血少氣,微有寒。
此總結緩、急、大、小、滑、澀,以辨氣血虛實寒熱之病也。言諸急者多寒,亦有非寒者矣,如云脾脈急甚為螈?等病,則非寒也,是但寒病為多耳;
緩者多熱,亦有非熱者矣,如云腎脈緩甚為折脊,是陽虛而非熱,以熱病為多耳;
多氣少血、多血少氣者,言偏勝鬱滯之病也,蓋氣為陽,性流動,血為陰,性凝滯,故氣勝則脈滑,血勝則脈澀也。
故凡緩,急、大、小、滑澀之脈,皆有虛實不同,其五臟為病各異,要必參合四診,以辨之為準也。
又如《難經》云:一脈十變。
假令心脈急甚者,肝邪干心也;
心脈微急者,膽邪干小腸也;心脈大甚者,小腸邪自干小腸也;
心脈緩甚者,脾邪干心也;
心脈微緩者,胃邪干小腸也;
心脈澀甚者,肺邪干心也;
心脈微澀者,大腸邪干小腸也;
心脈沉甚者,腎邪干心也;
心脈微沉者,膀胱邪干小腸也,五臟各有剛柔邪,故令一脈變為十也。
是與此章經文,互明其理,蓋急、大、緩、澀、沉,為肝、心、脾、肺、腎臟脈之本象,若現於別臟部位,則為病邪,甚則為臟病,微則為腑病。
此舉心臟以明之,余臟皆可類推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