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曰: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腦髓生,骨為干,脈為營,筋為剛,肉為牆,皮膚堅而毛髮長。
穀入於胃,脈道乃通,血氣以行。
經脈者,所以能決生死,處百病,調虛實,不可不通。
此言經脈為血氣所行之道路,而血氣由穀氣所生。
察經脈,知血氣之盈虧;
審胃口,知穀氣之虛實。
凡一切外感、內傷之病,必由是而驗,生死吉凶,由是而決,為處治百病,調和虛實之所憑,故不可不通其理也。
各經流行起止,陰陽交接連貫,須細觀同人圖。
肺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膈屬肺,從肺系橫出腋下,下循?內,行少陰心主之前,下肘中,循臂內上骨下廉,入寸口,上魚,循魚際,出大指之端;
其支者,從腕後直出次指內廉出其端。
十二經脈流行,始於肺,終於肝,復接於肺,則氣血流行一周。
如是五十周於身,則為一晝夜。
若衛氣,晝則行於陽分二十五周,夜則行於陰分二十五周,皆漫行於經脈之外、皮膚肌肉之間。
此營衛之氣血流行不同,而其絡脈仍相通貫,故營衛調和則無病,或風邪傷衛,或寒邪傷營,以致經絡不通,陰陽格拒,故陰勝則寒,陽勝則熱,皆營衛之病也。
余義已詳《營衛生會篇》矣,下明肺經所主病證。
是動則病肺脹滿,膨膨而喘咳,缺盆中痛,甚則交兩手而瞀,此為臂厥。
是主肺所生病者,咳上氣,喘渴,煩心,胸滿,?臂內前廉痛,厥,掌中熱。
氣盛有餘,則肩臂痛,風寒,汗出,中風,小便數而欠;
氣虛,則肩臂痛,寒,少氣不足以息,溺色變。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寸口大三倍於人迎;
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本經之氣,由中焦上胸肺,走手指,而接連大腸經也。
大腸手陽明之脈,起於大指次指之端,循指上廉,出合谷兩骨之間,上入兩筋之間,循臂上廉,入肘下廉,上外前廉,上肩,出 骨之前廉,上出於柱骨之會上,下入缺盆,絡肺,下膈,屬
大腸;
其支者,從缺盆上頸,貫頰,入下齒中,還出挾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挾鼻孔。
本經止於此,接連胃經之脈,下明大腸經所主病證。
是動則病齒痛,頸腫。
是主津液所生病者,目黃,口乾,鼽衄,喉痹,肩前?痛,大指次指痛不用。
氣有餘,則當脈所過者熱腫,虛則寒?不復。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人迎大三倍於寸口;
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本經之氣,從手指走頭而止。接連胃經也。
胃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之交?中,旁納太陽之脈,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挾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發際,至額顱;
其支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膈,屬胃絡脾;
其直者,從缺盆下乳內廉,下挾臍,入氣街中,其支者,起於胃口,下循腹裡,下至氣街中而合,以下髀關,抵伏兔,下膝臏中,下循脛外廉,下足跗,入中趾內間;
其支者,下廉三寸而別,下入中趾外間;
其支者,別跗上,入大趾間出其端。
是動則病洒洒振寒,善伸數欠,顏黑,病至,則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心欲動,獨閉戶塞牖而處,甚則欲上高而歌,棄衣而走,賁響腹脹,是為?厥。
是主血所生病者,狂,瘧,溫淫,汗出,鼽衄,口?,唇疹,頸腫,喉痹,大腹水腫,膝臏腫痛,循膺、乳、氣街、股、伏兔、?外廉、足跗上皆痛,中指不用。
氣盛,則身以前皆熱,其有餘於胃,則消穀善飢,溺色黃;
氣不足,則身以前皆寒?,胃中寒,則脹滿。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人迎大三倍於寸口;
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脾足太陰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內側白肉際,過核骨後,上內踝前廉,上?內,循脛骨後,交出厥陰之前,上膝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上膈,挾咽,連舌本,散舌下;
其支者,復從胃別,上膈,注心中。
是動則病舌本強,食則嘔,胃脘痛,腹脹,善噫,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身體皆重。
是主脾所生病者,舌本痛,體不能動搖,食不下,煩心,心下急痛,溏瘕泄,水閉,黃膽,不能臥,強立,股膝內腫厥,足大趾不用。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扣大三倍於人迎;
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心手少陰之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下膈,絡小腸;
其支者,從心系上挾咽,系目系;
其直者,復從心系卻上肺,下出腋下,循?內後廉,行手太陰心主之後,下肘內,循臂內後廉,抵掌後銳骨之端,入掌內後廉,循小指之內出其端。
是動則病嗌干,心痛,渴而欲飲,是為臂厥。
是主心所生病者,目黃,脅痛,?臂內後廉痛,厥,掌中熱痛。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寸口大再倍於人迎,虛者,反小於人迎也。
小腸手太陽之脈,起於小指之端,循手外側,上腕,出踝中,直上循臂骨下廉,出肘內側兩筋之間,上循外後廉,出肩解,繞肩胛,交肩上,入缺盆,絡心,循咽,下膈,抵胃,屬小腸;
其支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銳?,卻入耳中;其支者,別頰,上?,抵鼻,至目內?,斜絡於顴。
是動則病嗌痛,頷腫,不可以顧,肩似拔,?似折。
是主液所生病者,耳聾,目黃,頰腫,頸頷、肩?、肘臂外後廉痛。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人迎大再倍於寸口;
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膀胱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上額,交巔;
其支者,從巔至耳上角,其直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
其支者,從腰中下挾脊,貫臀入?中;
其支者,從膊內左右別,下貫胛,挾脊內,過髀樞,循髀外,從後廉,下合?中,以下貫?內,出外踝之後,循京骨,至小趾外側。
是動則病沖頭痛,目似脫,項如拔,脊痛,腰似折,髀不可以曲,?如結,?裂,是為踝厥。
是主筋所生病者,痔,瘧,狂,癲疾,頭囟項痛,目黃,淚出,鼽衄,項背、腰尻、?腳皆痛,小趾不用。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人迎大再倍於寸口;
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腎足少陰之脈,起於小趾之下,斜走足心,出於然谷之下,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以上?內,出?內廉,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
舌本;
其支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
是動則病飢不欲食,面如漆柴,咳唾則有血,喝喝而喘,坐而欲起,目?如無所見,心如懸,若飢狀,氣不足,則善恐,心惕惕,如人將捕之,是為骨厥。
是主腎所生病者,口熱,舌乾,咽腫,上氣,嗌干及痛,煩心,心痛,黃膽,腸?,脊股內後廉痛,痿,厥,嗜臥,足下熱而痛。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寸口大再倍於人迎;
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心主手厥陰心包絡之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絡,下膈,歷絡三焦;
其支者,循胸中出脅,下腋三寸,上抵腋下,循?內,行太陰、少陰之間,入肘中,下臂行兩筋之間,入掌中,循中指出其端,其支者,別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
是動則病手心熱,臂肘攣急,腋腫,甚則胸脅支滿,心中?大動,面赤,目黃,喜笑不休。
是主脈所生病者,煩心,心痛,掌中熱。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寸口大一倍於人迎;
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三焦手少陽之脈,起於小指次指之端,上出兩指之間,循手表腕,出臂外兩骨之間,上貫肘,循?外上肩,而交出足少陽之後,入缺盆,布膻中,散絡心包,下膈,循屬三焦;
其支者,從膻中上出缺盆,上項系耳後,直上出耳之上角,以屈下頰至?;
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過客主人前,交頰,至目銳?。
是動則病耳聾,渾渾?,嗌腫,喉痹。
是主氣所生病者,汗出,目銳?痛,頰腫,耳後、肩?、肘臂外皆痛,小指次指不用。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人迎大一倍於寸口;
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膽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上抵頭角,下耳後,循頸行手少陽之前,至肩上,卻交出手少陽之後,入缺盆;
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銳?後;
其支者,別銳?,下人迎,合手少陽,抵於?,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膈,絡肝,屬膽,循脅裡,出氣街,繞毛際,橫入髀厭中;
其直者,從缺盆下腋,循胸過季脅,下合髀厭中,以下循髀陽,出膝外廉,下外輔骨之前,直下抵絕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入小趾次趾之間;
其支者,別跗上,入大趾之間,循大趾歧骨內出其端,還指爪甲出三毛。
是動則病口苦,善太息,心脅痛,不能轉側,甚則面微有塵,體無膏澤,足外反熱,是為陽厥。
是主骨所生病者,頭痛,頷痛,目銳?痛,缺盆中腫痛,腋下腫,馬刀俠癭,汗出振寒,瘧,胸脅肋髀膝外至脛絕骨外踝前,及諸節皆痛,小趾次趾不用。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人迎大一倍於寸口;
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肝足厥陰之脈,起於大趾叢毛之際,上循足跗上廉,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上?內廉,循股陰,入毛中,過陰器,抵小腹,挾胃,屬肝,絡膽,上貫膈,布脅肋,循喉嚨之
後,上入頏顙,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
其支者,從目系下頰裡,環唇內;
其支者,復從肝別貫膈,上注肺。
是動則病腰痛不可以俯仰,丈夫?疝,婦人少腹腫,甚則嗌干,面塵脫色。
是主肝所生病者,胸滿,嘔逆,飧泄,狐疝,遺溺,癃閉。
為此諸病,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盛者,寸口大一倍於人迎;
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謹按:經言五臟所生病者,必兼本臟經絡病證;
其六腑所生者,有氣血津液筋骨之不同者,各原其氣之生化流行之道,以為生病之主也。
手太陰氣絕,則皮毛焦。
太陰者,行氣溫於皮毛者也。
故氣不榮,則皮毛焦;
皮毛焦,則津液去皮節;
津液去皮節者,則爪枯毛折。
毛折者,則毛先死。
丙篤丁死,火勝金也。
肺主行一身內外之氣,而專溫潤於皮毛者,故經氣絕,則毛先死也。
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
脈不通,則血不流;
血不流,則髦色不澤。
故其面如漆柴者,血先死。
壬篤癸死,水勝火也。
心主血脈,心經氣絕,故脈不通而血不流,血先死也。
足太陰氣絕,則脈不榮肌肉,唇舌者,肌肉之本也。
脈不榮,則肌肉軟;
肌肉軟,則肉萎人中滿;
人中滿,則唇反。
唇反者,肉先死。
甲篤乙死,木勝土也。
脾主肌肉,脾經氣絕,故肌肉先死也。
足少陰氣絕,則骨枯。
少陰者,冬脈也,伏行而濡骨髓者也。
故骨不濡,則肉不能著也;
骨肉不相親,則肉軟卻;
肉軟卻,故齒長而垢,發無澤。
發無澤者,骨先死。
戊篤己死,土勝水也。
腎藏精而主骨,腎敗精枯,則經氣絕,故骨先死也。
足厥陰氣絕,則筋絕。
厥陰者,肝脈也。
肝者,筋之合也。
筋者,聚於陰器,而脈絡於舌本也。
故脈勿榮,則筋急;
筋急,則引舌與卵。
故唇青、舌卷、卵縮,則筋先死。
庚篤辛死,金勝木也。
肝藏血而主筋,肝血枯,則經氣絕,而筋先死也。
五陰氣俱絕,則目系轉,轉則目運,目運者,為志先死,志先死,則遠一日半死矣;
六陽氣絕,則陰與陽相離,離則腠理發泄,絕汗乃出,故旦占夕死,夕占旦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