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樞‧五色篇】
帝曰:庭者,首面也;
闕上者,咽喉也;
闕中者,肺也;
下極者,心也;
直下者,肝也;
肝左者,膽也,下者,脾也;
方上者,胃也;
中央者,大腸也;
挾大腸者,腎也;
當腎者,臍也;
面王以上者,小腸也;
面王以下者,膀胱子處也;
顴者,肩也;
顴後者,臂也;
臂下者,手也;
目內?上者,膺乳也;
挾繩而上者,背也;
循牙車以下者,股也;
中央者,膝也;
膝以下者,脛也;
當脛以下者,足也;
巨分者,股裡也;
巨屈者,膝臏也。
此五臟六腑肢節之部也,各有部分。
有部分,用陰和陽,用陽和陰,當明部分,萬舉萬當,能別左右,是謂大道。
男女異位,故曰陰陽。
此明臟腑肢節之氣,應於首面之部位,以別其陰陽而和之。
男左女右、男陽女陰之位各異,如下文所辨。
其為病不同也,須察後圖。
審察澤夭,謂之良工。
沉濁為內,浮澤為外。
黃赤為風,青黑為痛,白為寒,黃而膏潤為膿,赤甚者為血。
痛甚為攣,寒甚為皮不仁。
五色各見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淺深;
察其夭澤,以觀成敗;
察其散摶,以知遠近;視色上下,以知病處。
積神於心,以知往來今故。
相氣不微,不知是非,屬意勿去,乃知新故。
色明不粗,沉夭為甚;不明不澤,其病不甚。
能察其潤澤枯夭之色,以辨其病之吉凶,庶可謂之良工也。
其色沉濁者,病邪深而內在臟腑也;
其色浮澤者,病邪淺而外在營衛經絡也。
即於五色之現於面者,而辨其病之微甚,如赤甚為血中熱甚;
青黑甚則痛甚,是血氣瘀滯也,故筋脈攣急;
白甚則寒甚,白為肺色,肺主皮毛,故皮頑木不仁,無陽和之氣以煦之也。
觀其色現之部,知其病在之處;觀其色之浮沉,以知邪之淺深;
察其潤澤枯夭,以決其成敗;
其色散漫,病起於近,摶結者,病已深遠。
故當積神於心,洞明其理,可以知其已往之病因,今來之變證也。
若相氣不悟其精微,則不知理之是非,故必專心屬意於此而勿去,乃知其病之新故。
如色明而不粗顯,已為病氣,更見沉夭,則甚矣;
其不甚明澤,亦不沉夭,病亦不甚也。
其色散,駒駒然未有聚,其病散而氣痛,聚未成也。
腎乘心,心先病,腎為應,色皆如是。
駒駒然者,如駒之走動,其色散而不聚也。
可知其病亦散,而氣雖痛,其聚未成,自可愈也。
假如腎氣乘心為病,其腎之黑色,必先現於心之部位,故觀其色而知其病。
凡各色之應,皆如是類推可知矣。
男子色在於面王,為小腹痛,下為卵痛,其圜直,為莖痛,高為本,下為首,狐疝 陰之屬也。
面王上下,為小腸膀胱子處之部,故主小腹痛。
圜直者,色垂繞於面王之下也。
莖,陰莖也。
高為本,下為首,因色之上下,而分莖之本末也。
凡此皆屬狐疝 陰之病也。
女子色在於面王,屬膀胱子處之病,散為痛,摶為聚,方圓左右,各如其色形。
其隨而下,至?為淫,有潤如膏狀,為暴食不潔。
面王之部,與男子同,而病與男子異者,以其衝任血海,為月經所通行,而孕育亦在於此也。
色散為痛者,氣病無形也;色摶為聚者,血凝為積也。
其積聚之或方或圓,或左或右,各如其外現之色形。
若其色從下行,當應在尾?,而為白淫帶濁,有潤如膏之狀者,或暴因飲食墜氣,即下見不潔之物也。
左為左,右為右,其色有邪,聚散而不端,面色所指者也。
色者,青黑赤白黃,皆端滿有別鄉。
別鄉赤者,其色赤;
大如榆莢,在面王為不日。
其色上銳,首空上向,下銳下向,在左右如法。
或在左,或在右,凡色現之有邪者,聚散而不端正,即其面色所指之處,為病之所在者也。
言左右,則上下亦然矣。
如其無邪之正色,青黃赤白黑,皆端正充滿,而有分別之鄉,或內應臟腑之氣,或外合時令之氣,如不應不合,即為邪為病矣。
假如分別之鄉,色赤者,合於夏令,應於心部;若其色赤,大如榆莢,在於面王,既不應心部,而不合時日,則為病邪之色,余可類推矣。
病邪乘元氣虛處而走,故現於色者亦然。
若其色上銳者,因上首空虛,而邪氣乘之上向也;
其色下銳,則下向;左右亦然矣。
以五色命臟,青為肝,赤為心,白為肺,黃為脾,黑為腎。肝合筋,心合脈,肺合皮,脾合肉,腎合骨也。
此即申明內應五臟之色也,肝、心、肺、脾、腎為筋、脈、皮、肉、骨之本,故氣相合也。
五色之現者,各出其色部。
部骨陷者,必不免於病矣。
其色部乘襲者,雖病甚,不死矣。
五臟有五色,色者,臟氣現於外,由本臟之部分而出,如肝青、心赤之類也。
其部骨陷者,稟質虧也,而所虧之一臟,必不免於常病。
如《本臟篇》所云:各臟皆有,或大或小,或堅或脆之類也。
若其骨勝肉而不塌陷者,雖其色有乘襲,而病甚不至於死,以腎主骨,腎臟充實故也。
雷公曰:官五色奈何?
帝曰:青黑為痛,黃赤為熱,白為寒,是為五官。
雷公曰:病之益甚,與其方衰如何?帝曰:外內皆在焉。
切其脈口滑小緊以沉者,病益甚在中;
人迎氣大緊以浮者,其病益甚在外;
其脈口浮滑者,病日進;人迎沉而滑者,病日損;其脈口滑以沉者,病日進在內;
其人迎脈滑盛以浮者,其病日進在外。
脈之浮沉,及人迎與寸口氣小大等者,病難已。
病之在臟,沉而大者,易已,小為逆;病在腑,浮而大者,其病易已。
人迎盛堅者,傷於寒;氣口盛堅,傷於食。
此以五色驗病,參合其脈,以辨病之陰陽、邪之進退,而外內皆有理之所在。
上云黃赤為風,此言為熱者,風火同源,互明其理也。
脈口、寸口、氣口者,皆指兩手之脈也,主五臟之陰;
人迎者,結喉旁之胃脈也,主六腑之陽,余另有辨在後集首卷。人迎本脈原大於寸口,故此言人迎與寸口氣大小等者,病難已,蓋陽脈應大,今與陰脈大小同等,非偏於陽,即偏於陰,故病難愈也。
假如脈口滑小緊以沉者,脈口主五臟之陰,其病在中也,滑小是本脈,兼沉緊,則邪盛而病益甚矣;
人迎主六腑之陽,其病在外也,浮大是本脈,兼緊者,邪盛而病益甚矣;
脈口主陰,而浮滑,則邪盛而病進矣;
人迎主陽,而沉滑,則邪退而病減損矣;
脈口沉以滑者,邪熱入裡,而病亦進;人迎滑盛以浮者,邪盛於外,而病亦進也。
脈之浮沉,及人迎、寸口其氣大小相等,是陰陽邪正混亂不清,故病難已也。
病在臟,脈沉而大,元氣未虧,故病易已,小者,正不勝邪,故為逆也;
病在腑,脈浮大,與病相合,故易已也。
人迎主外,故脈盛堅,為外傷風寒也;
氣口主內,故脈盛堅,為內傷於食也。
是故觀其色、切其脈,而陰陽虛實、病邪進退之可辨者,皆有理之所在也。
雷公曰:以色言病之間甚奈何?
帝曰:其色粗以明,沉夭者為甚;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云徹散者,病方已。
五色各有臟部,有外部,有內部也。
色從外部走內部者,其病從外走內;
其色從內走外者,其病從內走外。
病生於內者,先治其陰,後治其陽,反者益甚;病生於陽者,先治其外,後治其內,反者益甚。
其脈滑大以代而長者,病從外來,目有所見,志有所惡,此陽氣之並也,可變而已。
此又以色之浮沉聚散,辨病之淺深進退也。
凡病初起,其五色之現,必粗浮以明,若至沉夭晦滯,病必益甚矣。
清陽上升,濁陰下降,自然之性也,故先從額上現光明,而病色漸由下行,如云之四散,其邪亦散,而病方已,若反上走,則病進可知矣。
蓋五色由五臟所現,面有五臟六腑所應之部位,內為臟,外為腑,如圖所繪者是也。
故觀其色之走內走外,即知其病之走內走外也。
內為臟為陰,外為腑為陽。
病生於陰,必先從陰治,病退而後和其陽,病生於陽者亦然。
若反之,則誅伐無過而傷正氣,其邪在外者,反乘虛入內;邪在內者,正氣既傷,病必變而更重。
此陰陽表裡,治之先後,不可錯也。
若其脈滑大以代而長者,外邪入於內也。
滑大,是陽明證,代而長,是太陰證,此陽邪並於陰,陰陽擾亂,神氣昏瞀,目見異物,志有所惡,如譫語、發狂等病也。
此必用苦寒、鹹寒之藥,以變其陽熱邪氣,而後病方已也。
雷公曰:小子聞風者百病之始也,厥逆者,寒濕之起也,別之奈何?
帝曰:當候闕中,薄澤為風,沖濁為痹,在地為厥。
此其常也,各以其色言其病。
夫四診之道,色脈尤微妙難辨,然其至理,不外陰陽兩端。
上言青黃赤白黑五色,而辨其為痛、為熱、為寒,此又以色之薄澤沖濁而辨其邪,詞若與上不同,而皆不外陰陽之理。
蓋風為陽邪,陽性輕浮而明,故其色薄而澤,澤者。
明潤也;寒濕陰邪,陰性晦濁,故其色沖濁,沖,猶充也,寒濕合而成痹病也;
在地者,色現下亭地部,是陰邪居陰部,故足厥冷。
此陰陽之常理也,故各以其色而辨邪,各以其部而辨病,其病之千變萬化,而能明陰陽至理者,自可辨之無誤也。
所以獨候闕中者,闕為肺部,肺主一身之氣,而風寒濕之邪,先由皮毛而傷氣分,故色先現於闕中;
惟寒濕有獨從下部受之者,以陰邪陰部,同類相感,乃為厥逆;
若受於周身而成痹,名周痹也。
雷公曰:人不病卒死,何以知之?
帝曰:大氣入於臟腑者,不病而卒死矣。
雷公曰:病小愈而卒死者,何以知之?
帝曰:赤色出兩顴,大如拇指者,病雖小愈,必卒死;
黑色出於庭,大如拇指,必不病而卒死。
大氣者,大邪之氣,直入臟腑,以其內虛故也。
如世所云直中傷寒、悶痧等類,暴發暴死,其未發之先,亦必有黑色大如拇指者,成條成塊,摶結不散,出現於闕庭之中。
闕庭心肺之部,大邪犯心,故卒死也。顴者,骨之本,骨髓、腎水所生者也,水涸髓枯,孤陽發露,故赤色出現於兩顴,病雖小愈,必卒然而死,以其腎水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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