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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zy_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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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素節注類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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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2:56:14 | 只看該作者

素問‧五臟生成論


岐伯曰:諸脈者,皆屬於目,諸髓者,皆屬於腦;


諸筋者,皆屬於節;


諸血者,皆屬於心;


諸氣者,皆屬於肺,此四肢八溪之潮汐也。


故人臥血歸於肝,肝受血而能視,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攝。


臥出而風吹之,血凝於膚者為痹,凝於脈者為泣,凝於足者為厥,此三者,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故為痹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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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2:56:47 | 只看該作者

靈樞‧口問篇


《靈樞‧口問篇》云:目者,宗脈之所聚也,故諸脈皆屬於目,《大惑論》曰:目者,心使也,故心主血脈,而聚於目者也;


腦為髓海,故諸髓皆屬於腦也,筋聚於骨節,骨節必賴筋連絡脈以約束者,故諸筋皆屬於節也;


血脈心所主,故諸血屬心也;


一身之氣,歸肺權衡敷布,故諸氣屬肺也。


四肢者,手足也,手之肘與腕,足之膝與腕,皆血氣流行交會之處,如潮汐之往來,故為八溪也。


肝藏血,臥則心靜血靜,故歸於肝也。


肝開竅於目,故受血而能視,及足步、手握、指攝,莫不由血濡氣煦,而能遂意者也;


如無血,則僵枯不能動矣。臥則陽氣入於陰,初起,衛陽未固,風邪直入營分,以致血凝於膚者為痹,凝於脈者為泣,即瘀滯也,凝於足者,陽氣不能下行,則足冷為厥。


此三者,皆邪所郁,使血之流行者凝滯,不得反其藏血之空竅,乃為痹厥之病也。


人有大穀十二分,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少俞十二,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客也,針石緣而去之。


診病之始,五決為紀,欲知其始,先建其母。


所謂五決者,五脈也。


馬注:大經所會,謂之大穀。


十二分者,十二經脈之部分也,小絡所會,謂之小溪。


穴有三百六十五,除十二俞外,止有三百五十三,此言五十四者,四字誤也。


十二俞者,肺、心、肝、脾、腎、厥陰、膽、胃、三焦、大腸、小腸、膀胱共十二俞也。


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客,宜用針石,循其部分而去之。


凡診病之始,當決五臟之脈為紀,故欲知其始,先建其母。


所謂五決者,五臟之脈也。


楠按:五臟為根本,經絡為枝葉,故五脈為諸經脈之母,欲知始病之因,必先定其五脈之虛實,而吉凶可見,是為延醫之綱紀也。


上云肉之大會為穀,肉之小會為溪,蓋肌肉淺深之部,即營衛經絡之所在、氣血之所行也。


三百六十五絡脈之穴,是衛氣所留止,即為邪氣之所客,針石通其衛氣,其邪可得而去也。


是以頭痛巔疾,下虛上實,過在足少陰、巨陽,甚則入腎,徇蒙招尤,目瞑耳聾,下實上虛,過在足少陽、厥陰,甚則入肝,腹滿?脹,支膈?脅,下厥上冒,過在足太陰、陽明;


咳嗽上氣,厥在胸中,過在手陽明、太陰;


心煩頭痛,病在膈中,過在手巨陽、少陰。


巨陽,即太陽。


此即明上文五決為紀,以辨其病證也。


頭痛巔頂之疾,由下虛上實者,以足少陰經下虛,足太陽經上盛也,甚則其病邪入於腎臟,此一也;


徇蒙招尤者,頭目昏悶,如被蒙蔽之狀,故目瞑耳聾,是上虛下實,肝膽清陽鬱而不伸,過在足少陽、足厥陰二經,甚則其病邪入於肝臟,此二也;


腹滿?脹,支膈?脅,下厥上冒者,由於中焦濁邪壅閉,脾胃氣不運轉,過在足太陰、陽明,此三也,咳嗽上氣,厥在胸中者,氣逆不降也,過在手太陰肺、手陽明大腸,以二經為表裡,大腸通調,肺氣自順矣,此四也;


心煩頭痛,病在膈中,若止心氣病,則無頭痛,小腸經脈上頭,所以過在手太陽、手少陰,以二經為表裡者,此五也。


惟肝腎二經病甚,則邪入臟,余皆表裡之經兼病,而無入臟之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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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2:59:03 | 只看該作者

靈樞‧經別篇


帝問:十二經脈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學之所始,工之所止,粗之所易,上之所難。


其離合出入奈何?


岐伯曰:足太陽之正,別入於 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別入於肛,屬於膀胱,散之腎,循膂當心,入散;直者,從膂上出於項,復屬於太陽,此為一經也。


足少陰之正,至?中,別走太陽而合,上至腎,當十四椎,出屬帶脈,通於帶脈;


直者,系舌本,復出於項,合於太陽,此為一合。


成以諸陰之別,皆為正也。


此言膀胱與腎為表裡者,以經脈相會合也。


是由經脈之分枝相合,其與十二經之交接,皆由絡脈相貫者不同,以下五合皆然,故名經別。


所以稱表裡者,因其經氣流行有離合,離則分表裡,合則相貫通,此人身之造化,合乎天地之道也。


足少陽之正,繞髀,入毛際,合於厥陰:別者,入季脅之間,循胸裡,屬膽,散之上肝貫心,以上挾咽,出頤頷中,散於面,系目系,合少陽於外?也。


足厥陰之正,別跗上,上至毛際,合於少陽,與別俱行,為二合也。


此明肝膽為表裡也。


足陽明之正,上至髀,入於腹裡,屬胃,散之脾,上通於心,上循咽,出於口,上?,還系目系,合於陽明也。


足太陰之正,上至髀,合於陽明,與別俱行,上結於咽,貫舌中,此為三合也。


此明脾胃為表裡也。


手太陽之正,指地,別於肩解,入腋,走心,系小腸也。手少陰之正,別入於淵腋兩筋之間,屬於心,上走喉嚨,出於面,合目內 ,此為四合也。


此明心與小腸為表裡也。


手少陽之正,指天,別於巔,入缺盆,下走三焦,散於胸中也。


手心主之正,別下淵腋三寸,入胸中,別屬三焦,出循喉嚨,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此為五合也。


此明心包絡與三焦為表裡也。


手陽明之正,從手循膺乳,別於肩?,入柱骨下,走大腸,屬於肺,上循喉嚨,出缺盆,合於陽明也。


手太陰之正,別入淵腋少陰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陽,上出缺盆,循喉嚨,復合陽明,此為六合也。


此明肺與大腸為表裡,連上共十二經,以成六合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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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3:04:30 | 只看該作者

靈樞‧經筋篇


《靈樞‧經筋篇》曰:足太陽之筋,起於足小趾,上結於踝,斜上結於膝,其下循足外踝,結於踵,上循跟,結於?,其別者,結於?外,上?中內廉,與?中並,上結於臀,上挾脊上項;其支者,別入結於舌本;其直者,結於枕骨,上頭下顏,結於鼻;


其支者,為目上網,下結於?:其支者,從腋後外廉,結於肩?;


其支者,入腋下,上出缺盆,上結於完骨;


其支者,出缺盆,斜上出於?。


其病,小趾支跟腫痛,?攣,脊反折,項筋急,肩不舉,腋支缺盆中紐痛,不可左右搖。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仲春痹也。


薛生白注:十二經脈之外,復有經筋者,蓋經脈營行表裡,故出入臟腑,以次相傳;


經筋聯綴百骸,維絡周身,各有定位。


雖經筋所行之部,多與經脈相同,然其所結所盛之處,則惟四肢溪穀之間為最,以筋會於節也。


筋屬木,其華在爪,故十二經筋,皆起於四肢指爪之間,而後盛於輔骨,結於肘腕,系於膝關,聯於肌肉,上於頸項,終於頭面,此人身經筋之大略也。


筋有剛柔,剛者所以束骨,柔者所以相維,亦猶經之有絡,綱之有紀。


故手足項背,直行附骨之筋皆堅大;


而胸腹頭面,支別橫絡之筋皆柔細也。


但手足十二經之筋,又各有不同者,如手足三陽行於外,其筋多剛;


手足三陰行於內,其筋多柔。


皆肝之所生,而經脈經筋之所以異也。


足少陽之筋,起於小趾次趾,上結外踝,上循脛外廉;結於膝外廉;


其支者,別起外輔骨,上走髀,前者結於伏兔之上,後者結於尻;


其直者,上乘?季脅,上走腋前廉,系於膺乳,結於缺盆;


直者,上出腋,貫缺盆,出太陽之前,循耳後,上額角,交巔上,下走頷,上結於?;


支者,結於目?為外維。


其病,小趾次趾支轉筋,引膝外轉筋,膝不可屈伸,?


筋急,前引髀,後引尻,即上乘 季脅痛,上引缺盆膺乳,頸維筋急,從左之右,右目不開,上過右角,並蹺脈而行,左絡於右,故傷左角,右足不用,命曰維筋相交。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孟春痹也。


足陽明之筋,起於中三趾,結於跗上,邪外上加於輔骨上,結於膝外廉,直上結於髀樞,上循脅屬脊;


其直者,上循?,結於膝;其支者,結於外輔骨,合少陽;其直者,上循伏兔,上結於髀,聚於陰器,上腹而布,至缺盆而結,上頸,上挾口,合於?下,結於鼻上,合於太陽,太陽為目上網,陽明為目下網;


其支者,從頰結於耳前。


其病,足中趾支脛轉筋,腳跳堅,伏兔轉筋,髀前腫, 疝,腹筋急,引缺盆及頰,卒口僻急者,目不合,熱則筋縱,目不開。


頰筋有寒,則急引頰移口;有熱,則筋弛縱,緩不勝收,故僻。


治之以馬膏,膏其急者,以白酒和桂,以塗其緩者,以桑鉤鉤之,即以生桑炭置之坎中,高下以坐等,以膏熨急頰,且飲美酒,啖美炙肉。


不飲酒者,自強也,為之三拊而已。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季春痹也。


足太陰之筋,起於大趾之端內側,上結於內踝;其直者,絡於膝內輔骨上,循陰股,結於髀,聚於陰器,上腹,結於臍,循腹裡,結於肋,散於胸中,其內者,著於脊。


其病,足大趾支內踝痛,轉筋痛,膝內輔骨痛,陰股引髀而痛,陰器紐痛,下引臍兩脅痛,引膺中脊內痛。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命曰孟秋痹也。


足少陰之筋,起於小趾之下,並足太陰之筋,邪走內踝之下,結於踵,與太陽之筋合,而上結於內輔之下,並足太陰之筋,而上循陰股,結於陰器,循脊內挾膂上至項,結於枕骨,與足太陽之筋合。


其病,足下轉筋,及所過而結者皆痛,及轉筋。


病在此者,主癇螈及痙,在外者不能俯,在內者不能仰。


故陽病者,腰反折不能俯;陰病者,不能仰。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在內者,熨引飲藥。此筋折紐,紐發數甚者,死不治,名曰仲秋痹也。


足厥陰之筋,起於大趾之上,上結於內踝之前,上循脛上,結內輔之下,上循陰股,結於陰器,絡諸筋。


其病,足大趾支內踝之前痛,內輔痛,陰股痛轉筋,陰器不用,傷於內則不起,傷於寒則陰縮入,傷於熱則縱挺不收。


治在行水清陰氣,其病轉筋者,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命曰季秋痹也。


手太陽之筋,起於小指之上,結於腕,上循臂內廉,結於肘內銳骨之後,彈之應小指之上,入結於腋下;其支者,後走腋後廉,上繞肩胛,循頸,出走太陽之前,結於耳後完骨;


其支者,入耳中;


直者,出耳上,下結於頷,上屬目外?。

 

其病,小指支肘內銳骨後廉痛,循臂陰,入腋下,腋下痛,腋後廉痛,繞肩胛引頸而痛,應耳中鳴痛引頷,目瞑良久乃得視,頸筋急,則為筋?,頸腫,寒熱。


在頸者,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


其為腫者,復而銳之。


本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屬目外?,上額,結於角。


其痛,當所過者支轉筋。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仲夏痹也。


手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之端,結於腕,上循臂,結於肘,上繞?外廉,上肩走頸,合手太陽;其支者,當曲頰,入系舌本;其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屬目外?,上乘額,結於角。其病,當所過者即支轉筋,舌卷。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季夏痹也。


手陽明之筋,起於大指次指之端,結於腕,上循臂,上結於肘外,上?,結於?;


其支者,繞肩胛,挾脊;


直者,從肩?上頸;其支者,上頰結於?;


直者,上出手太陽之前,上左角,絡頭,下右頷。其病,當所過者支痛,及轉筋,肩不舉,頸不為左右視。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孟夏痹也。


手太陰之筋,起於大指之上,循指上行,結於魚後,行寸口外側,上循臂,結肘中,上?內廉,入腋下,出缺盆,結肩 前,上結缺盆,下結胸裡,散貫賁,合賁下,抵季脅。


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痛,甚成息賁,脅急吐血。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仲冬痹也。


手心主之筋,起於中指,與太陰之筋並行,結於肘內廉,上臂陰,結腋下,下散前後挾脅;其支者,入腋散胸中,結於臂。


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前及胸痛,息賁。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孟冬痹也。


手少陰之筋,起於小指之內側,結於銳骨,上結肘內廉,上入腋,交太陰,挾乳裡,結於胸中,循臂,下系於臍。


其病,內急,心承伏梁,下為肘網,當所過者支轉筋,筋痛。


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


其成伏梁唾膿血者,死不治。經筋之病,寒則反折筋急,熱則筋弛縱不收,陰痿不用。


陽急則反折,陰急則俯不伸。


淬刺者,刺寒急也,熱則筋縱不收,無用燔針。名曰季冬痹也。

足之陽明、手之太陽筋急,則口目為僻, 急不能卒視,治皆如右方也。


肝主筋,筋病必關於肝也。


言十二經,則周身之筋俱在其中,而皆起於手足指端,即十二經交接之處。


故治者亦必調十二經之氣血,兼理其肝而已。


若針刺,則必詳究其起其結,及輸穴、枝節、溪穀、交會之處,另有專科專書,茲不錄載。


其為病,則方脈家必當熟悉,庶可用藥施治。


夫十二經陰陽之氣,合乎天地四時之氣也。


蓋陽經之氣根於陰,而行於表,自足而至頭,故春為足陽經筋病;


由手而至頭,故夏為手陽經筋病也;


陰經之氣根於陽,而行於裡,自足而至胸,故秋為足陰經筋病;


自胸而走手,故冬為手陰經筋病也。


病皆名痹者,以邪痹經筋,值天地氣候相應,則病發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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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3:08:15 | 只看該作者

靈樞‧脈度篇

 

岐伯曰:手之六陽,從手至頭,長五尺,五六三丈;手之六陰,從手至胸中,長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


足之六陽,從足上至頭,長八尺,六八四丈八尺;足之六陰,從足至胸中,長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


蹺脈從足至目,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


督脈任脈,各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


凡都合一十六丈二尺,此氣之大經隧也。


經脈為裡,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


盛而血者,疾誅之,盛則瀉之,虛者飲藥以補之。


此明經脈流行長短之度,經直絡橫,經深絡淺,絡之支別為孫絡,則更細小,猶木之枝,分而又分,以至細微也。


然其橫直、粗細、浮沉、淺深雖異,而氣血之流行貫注,無不周遍,苟有窒滯,即為病矣。


帝曰:蹺脈安起安止?


岐伯曰:蹺脈者,少陰之別也,起於然谷之後,上內踝之上,直上循陰股入陰,上循胸裡,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屬目內?,合於太陽、陽蹺而上行,氣並相還,則為濡目,氣不營,則目不合。


此言陰蹺為足少陰之支別,並少陰上行,出人迎,上?,而屬於目內 晴明穴,合足太陽、陽蹺之脈,是衛氣從陰出陽之處。


陰陽交並,互相回還,而濡潤於目,故遇平旦則目開,日入則目瞑。


若其氣不營運,則陰陽不相交通,而目應合不能合,其應開不能開,亦可例見矣。


此言合於太陽、陽蹺而上行,則陽蹺為足太陽之支別,而並太陽以行於表者可知也。


帝曰:氣獨行五臟,不榮六腑何也?


岐伯曰:氣之不得無行也,如水之流,如日月之行不休,故陰脈營其臟,陽脈營其腑,如環之無端,莫知其紀,終而復始。


其流溢之氣,內溉臟腑,外濡腠理。


上言蹺脈並少陰而行,故帝疑止行五臟,不營六腑。


岐伯謂臟腑經絡,出於一本,故氣血如水之流,陰陽如日月之行不休,陰脈營其臟,陽脈營其腑,循環無端,而必分其表裡淺深部位者,將以察其有病無病,而可調之也。


帝曰:蹺脈有陰陽,何脈當其數?


岐伯曰: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當數者為經,不當數者為絡也。


此言男子以陽蹺為經,陰蹺為絡,女子以陰蹺為經,陽蹺為絡也。


蓋蹺脈為少陰、太陽兩經之支別,非同臟腑正經之脈。


以其並少陰而行於陰者,為陰蹺;並太陽而行於陽者,為陽蹺。


故男主陽,以陽蹺為經,陰蹺為絡;


女主陰,故以陰蹺為經,陽蹺為絡,不同十二經隨臟腑分陰陽,而陰陽皆有絡脈也。


以其為正經之支別,與絡脈相類而又不同,故名曰奇經。


奇者,異於常經之謂也。


八脈皆稱奇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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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樞‧寒熱病篇


《靈樞‧寒熱病篇》曰:足太陽有通項入腦者,正屬目本,名曰眼系,頭目苦痛,取之在項中兩筋間,入腦乃別陰蹺、陽蹺,陰陽相交,陽入陰,陰出陽,交於目銳?,陽氣盛則?目,陰氣盛則瞑目。


足太陽經,行一身之表,其有通頂入腦者,正屬目本,名曰眼系,若感邪而頭目苦痛,當於項中兩筋之間針之,以通入於腦也。


陰蹺、陽蹺之脈,於此分別,與太陽經會合於目?,而衛氣之出入、陰陽之相交,均在此處,故陽氣盛則目?


不能合,陰氣盛目瞑不能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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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3:12:37 | 只看該作者

素問‧骨空論


《素問‧骨空論》曰: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裡,上關元,至咽喉,上頤,循面入目。


任脈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瘕聚。


中極穴名,在臍下四寸。


中極之下,曲骨穴也,是任脈之氣所起。


關元穴在臍下三寸,上行至面,入目中央,與督脈交接也。


其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後賢分列七疝,名目多端,大抵皆由外邪與氣血膠結,以傷筋脈,故多涉於肝,以肝主筋也。


其女子瘕聚亦然。


而帶下之病,多由脾虛帶脈弛緩,以致津液下泄,故名帶下。


衝脈者,起於氣街,並少陰之經,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


衝脈為病,逆氣裡急。


氣街者,陽明胃經之穴,在少腹毛際兩旁各二寸,為衝脈之氣所起也。


前文《靈樞‧逆順肥瘦篇》言衝脈為臟腑經脈之海,上行至頏顙滲諸陽,下行至足跟滲諸陰;而此云至胸中而散者,大抵自氣街至胸,其脈如木之干,其上行至頭,下行至足者,如木之枝而分散也。


故其現病,但氣逆於胸腹裡急,而無頭足之現病也。


督脈者,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庭孔,其孔,溺孔之端也,其絡循陰器,合篡間,繞篡後,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陰,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與太陽起於目內?,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


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其少腹直上者,貫臍中央,上貫心,入喉,上頤,環唇上,系兩目之下中央。


此生病,從少腹上衝心而痛,不得前後,為沖疝。


其女子不孕,癃,痔,遺溺,嗌干。


督脈生病,治督脈,治在骨上,甚者,在臍下營。


又曰;督脈為病,脊強反折。


馬注:任、衝、督三脈,一源而三歧也,督由會陰而行背,任由會陰而行腹,沖由氣街而行足少陰。


會陰穴在少腹之下,橫骨中央。


督脈起於會陰,而女子入系庭孔,即?漏之所,為陰庭,乃溺孔之端也。


督脈有支別,自溺孔之端分而各行,循陰器,合篡間,在前後陰之中間也;


繞行篡後,又別絡分行,繞臀內廉,貫脊屬腎,與足少陰、太陽之絡相合而行者也;


又與足太陽之起於目內?,由巔頂而行肩膊,抵腰循膂絡腎者合行也。


其男子起會陰,循莖下至篡,與女子同也。薛生白曰:其直行者,自尻上循脊裡,上頭,由鼻而至人中;


其自少腹直上者,皆任脈之道,而列為督脈,蓋任脈、衝脈皆起於胞中,上循背裡,為經脈之海,則前亦督,而後亦任也。


任脈循背,謂之督脈,自少腹直上者,謂之任脈,亦謂之督脈,是以背腹分陰陽而言任督。若三脈者,名雖異而體則一耳。


上衝心而痛,名為沖疝。


蓋兼衝、任而為病者,不得前後,即倉公所謂不得前後溲也。


不孕、癃、痔、遺溺、嗌干等病,雖由督脈所生,而實亦任沖之病也。


任者,女子得以任養也;


沖者,以其氣上衝也;


督者,以其督領經脈之海也。


此三脈,皆由陰中而上行,故其為病如此。


骨上,謂橫骨上、毛際中曲骨穴也。


臍下營,謂臍下一寸陰交穴也。


皆任脈之穴,而治督脈之病。


雖分三脈,其所言治但云督而不云任沖,所用之穴,亦以任為督,可見三脈一體,督即任沖之綱領,任、衝即督之別名耳。


略舉針石以言,則用藥之法該乎此矣。


楠按:上文《脈度篇》云:督脈、任脈,四尺五寸,共合九尺,則是行於身前者名任,行於身背者名督,督為陽脈之綱,任為陰脈之綱也。


又陰蹺脈氣,起於足少陰經照海穴,在內踝下;陽蹺脈氣,起於足太陽經申脈穴,在外踝下五寸。


是故《難經》以陽蹺為陽經之絡,陽蹺為陰經之絡,本其脈氣起處以為經者也。


上文岐伯言,男子以陽蹺為經,陰蹺為絡,女子以陰蹺為經,陽蹺為絡,則是以主治者稱經,佐治者稱絡,男主陽,女主陰,而與《難經》各有取義也。


故《難經》言十二經之氣,灌注八脈,譬之溝渠滿溢, 霈妄行,聖人不能復圖,因其氣由正經漫溢,不能復歸於經,而無循環次序,故名奇經。


或解作奇偶之奇,謂其獨而無偶,然陽蹺、陰蹺,陽維、陰維,任脈為陰,督脈為陽,固非獨而無偶,其解作奇偶之奇,可見非也。


《難經》又曰:陽維起於諸陽會,陰維起於諸陰交。


陽維維於陽,陰維維於陰,陰陽不能自相維,則悵然失志,溶溶不能自收持,陽維為病苦寒熱,陰維為病苦心痛。


觀以上諸文,陽維是維持衛陽者,故其病則苦寒熱;陰維是維持營陰者,故其病則苦心痛也。


諸陽會,是諸陽經聚會之穴也;


諸陰交,是諸陰經相交之穴也。


以其交會之處,則氣盛滿溢,乃為維脈之氣所起也。


又曰:陽蹺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風池;


陰蹺者,亦起於跟中,循內踝上行至咽喉,交貫衝脈。


陰蹺為病,陽緩而陰急;陽蹺為病,陰緩而陽急。


帶脈為病,腹滿,腰溶溶如坐水中,此言腰弛而冷,如坐水中也。


蓋帶脈起於季脅,回身一周,如束帶然,為脾臟之氣所主,脾虛則腹滿而帶脈弛,故腰冷而或下墜也。


按此言陽蹺由外踝上行入風池,其為足太陽之支別,更可見矣。


起於跟中者,外踝下五寸,足太陽經申脈穴也。


陰蹺亦起於跟中,內踝下足少陰經照海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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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3:14:55 | 只看該作者

靈樞‧五音五味篇

 

帝曰:婦人無須者,何也?


岐伯曰:衝脈、任脈,皆起於胞中,上循背裡,為經絡之海。


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會於咽喉,別而絡唇口。


血氣盛,則充膚熱肉;


血獨盛,則澹滲皮膚,生毫毛。


今婦人之生,有餘於氣,不足於血,以其數脫血也。


衝任之脈,不榮口唇,故須不生焉。


此又言衝任之脈,皆起於胞中,循背裡上行,為經絡之海。


其浮於肌表者,循腹右上行,衝任會合於咽喉,別而絡唇口。


血盛,則生髭須,婦人行經,其血數脫,不榮唇口,故須不生焉。


帝曰:士人有傷於陰,陰氣絕而不起,陰不用,然其須不去,宦者獨去,何也?


岐伯曰:宦者去其宗筋,傷其衝脈,血瀉不復,皮膚內結,唇口不榮,故須不生。


此言宦者去其宗筋,則內傷衝任之脈,血瀉不能復生,且宗筋肝所主,肝藏血者也,去宗筋則肝血大瀉,焉能復生?


故皮膚結滯,血不上榮口唇矣。


帝曰:其有天宦者,未嘗被傷,不脫於血,其須不生,何也?


岐伯曰:此天之所不足也。


其衝任不盛,宗筋不成,有氣無血,唇口不榮,故須不生。


此言天生如宦者,不但衝任之脈有氣無血,而宗筋且不成就,則更虧缺,不能生育,故名天宦。


若後世更有為石女者,皆陰陽偏雜之氣所生,釋典所謂業報之身,由夙世自心所造之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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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3:17:37 | 只看該作者

卷四上


四診合參總論

 

四診者,望聞問切也。


望以辨色,聞以辨聲,問以辨證,切以辨脈。


蓋人稟氣血以生,氣血不和而為病,有諸內者,必形諸外,但病變多端,其脈其證皆有真假,差之毫厘,失之千裡,故聖人立法,必以四端互相參合,方無錯誤,如《素問‧疏五過論》、《征四失論》,諄切告誡,而俗學不明此理,妄意揣度,虛言矜夸,謂切脈即能知病,欺人自欺,其害實甚。


又如《難經》言:假令得肝脈,其外證善潔、面青、善怒,其內證臍左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其病四肢滿閉,淋溲便難,轉筋,有是者肝也,無是者非也。


此言診得弦急之脈為肝脈,必有肝臟之證,如面青、善怒等,方為肝病,如無肝證,即非肝病,各臟皆然,是故一脈所主,病有多端,一病所現,亦有多脈,必當脈證互相印合,方能知其病由,故四診之道,缺一不可,經文已詳悉矣。


惟辨舌苔之法,未曾論及,止有《靈樞‧師傳篇》云:脾者主為衛,使之迎糧,視唇舌好惡,以知吉凶;


《熱病篇》言:肺熱病,舌上黃而已。蓋脾主肌肉,衛者,肌肉也,唇舌為肌肉之本,故視之可驗病之吉凶也。


若夫強弱壽夭之形,及一切病狀,尤當於稟賦疾病諸門合參,以明其理。


本門最詳者脈也,脈為氣血流行之象,而有升降出入,故當與營衛經絡、陰陽臟腑諸門同觀。

必得悟其神理,指下方能明其為和為病、為虛、為實。


古人論脈云:吾心之所解,口莫能宣。


此神理必須心悟,非言語所能傳。


能明其脈,則證之真假自見;


能辨其證,則脈之虛實自明。


所謂真者,脈證相合,虛實顯然也;


所謂假者,脈證不合,實病似虛、虛病似實也。


真者易辨,假者難辨,不辨其假而誤治之,殺人於反掌間,可不畏哉!


可不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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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3:20:22 | 只看該作者

經解


《靈樞‧五閱五使篇》岐伯曰:五官者,五臟之閱也。


脈出於氣口,色見於明堂。


五色更出,以應五時,各如其臟,經氣入臟,必當治裡。


五官者,五臟之竅也,故閱其外而知其內。


氣血流行於經,出現於兩手氣口之脈,而色現於明堂,為氣血之華采。明堂者,鼻也。


五臟具五行之性,合天地五時之氣化,故有五色隨時更變出現,以應五時之序。


各如其臟者,如肝木旺於春,其色青;


心火旺於夏,其色赤;


脾土旺於未月長夏,其色黃;


肺金旺於秋,其色白,腎水旺於冬,其色黑也。


經氣入臟者,如經病而深入於臟,必當治其裡,以臟為本,經為末也。


帝曰:五色獨決於明堂乎?


岐伯曰:五色已辨,闕庭必張,乃立明堂。


明堂廣大,蕃蔽見外,方壁高基,引垂居外,五色乃治;


平博廣大,壽中百歲。如是之人,血氣有餘,肌肉堅致。


本經《五色篇》曰:明堂者,鼻也。


闕者,眉間也。


庭者,顏也,即首面也。蕃者,頰側也。


蔽者,耳門也。


其間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見於外,如是者壽必中百歲。


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五臟次於中央,六腑挾其兩側,首面上於闕庭,王宮在於下極,五臟安於胸中,真色以致,病色不見,明堂潤澤以清。


此言臟腑應於首面之部位,詳下節《五色篇》也。蓋庭為顏額,必開張,而明堂必廣大,其頰側耳門為蕃蔽者,如牆壁之方正,而護於外,頤頷之基址,高聳而下垂,居面部之外,比中亭更大也。


其色充潤而治,顏面平博廣大,如是者其血氣有餘,肌肉堅實而致密,則壽有百歲矣。


帝曰:愿聞五官。


岐伯曰:鼻者,肺之官也;


目者,肝之官也;


口唇者,脾之官也: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腎之官也,以候五臟。


故肺病者,喘息鼻張;肝病者,?青;


脾病者,唇黃;心病者,舌卷短,顴赤;


腎病者,顴與顏黑。


此言五官為五臟之竅,故五臟病則有各證各色現於外,而可驗也。


其或目不明,耳不聰,鼻不利,口不欲食,舌不知味者,亦可知其病發於何臟,而審其所因以治之也。


五官不辨,闕庭不張,小其明堂,蕃蔽不見,又埤其牆,牆下無基,垂角去外,如是者,雖平常殆,況加疾哉!


五官不辨者,歪斜平塌也。


闕庭不張,以致垂角去外者,總言面部窄狹,而下亭又尖削短促而無基址,如是則薄劣而不壽之相。


平時已常危殆,何況加疾乎!


以上論壽夭之格局也。


於中又當分骨勝肉者壽,肉勝骨者夭。


故有面大而色白者夭,肉勝也;


面小而色蒼者壽,骨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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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3:26:41 | 只看該作者

靈樞‧五色篇



帝曰:庭者,首面也;


闕上者,咽喉也;


闕中者,肺也;


下極者,心也;


直下者,肝也;


肝左者,膽也,下者,脾也;


方上者,胃也;


中央者,大腸也;


挾大腸者,腎也;


當腎者,臍也;


面王以上者,小腸也;


面王以下者,膀胱子處也;


顴者,肩也;


顴後者,臂也;


臂下者,手也;


目內?上者,膺乳也;


挾繩而上者,背也;


循牙車以下者,股也;


中央者,膝也;


膝以下者,脛也;


當脛以下者,足也;


巨分者,股裡也;


巨屈者,膝臏也。


此五臟六腑肢節之部也,各有部分。


有部分,用陰和陽,用陽和陰,當明部分,萬舉萬當,能別左右,是謂大道。


男女異位,故曰陰陽。


此明臟腑肢節之氣,應於首面之部位,以別其陰陽而和之。


男左女右、男陽女陰之位各異,如下文所辨。


其為病不同也,須察後圖。


審察澤夭,謂之良工。


沉濁為內,浮澤為外。


黃赤為風,青黑為痛,白為寒,黃而膏潤為膿,赤甚者為血。


痛甚為攣,寒甚為皮不仁。


五色各見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淺深;


察其夭澤,以觀成敗;


察其散摶,以知遠近;視色上下,以知病處。


積神於心,以知往來今故。


相氣不微,不知是非,屬意勿去,乃知新故。


色明不粗,沉夭為甚;不明不澤,其病不甚。


能察其潤澤枯夭之色,以辨其病之吉凶,庶可謂之良工也。


其色沉濁者,病邪深而內在臟腑也;


其色浮澤者,病邪淺而外在營衛經絡也。


即於五色之現於面者,而辨其病之微甚,如赤甚為血中熱甚;


青黑甚則痛甚,是血氣瘀滯也,故筋脈攣急;


白甚則寒甚,白為肺色,肺主皮毛,故皮頑木不仁,無陽和之氣以煦之也。


觀其色現之部,知其病在之處;觀其色之浮沉,以知邪之淺深;


察其潤澤枯夭,以決其成敗;


其色散漫,病起於近,摶結者,病已深遠。


故當積神於心,洞明其理,可以知其已往之病因,今來之變證也。


若相氣不悟其精微,則不知理之是非,故必專心屬意於此而勿去,乃知其病之新故。


如色明而不粗顯,已為病氣,更見沉夭,則甚矣;


其不甚明澤,亦不沉夭,病亦不甚也。


其色散,駒駒然未有聚,其病散而氣痛,聚未成也。


腎乘心,心先病,腎為應,色皆如是。


駒駒然者,如駒之走動,其色散而不聚也。


可知其病亦散,而氣雖痛,其聚未成,自可愈也。


假如腎氣乘心為病,其腎之黑色,必先現於心之部位,故觀其色而知其病。


凡各色之應,皆如是類推可知矣。


男子色在於面王,為小腹痛,下為卵痛,其圜直,為莖痛,高為本,下為首,狐疝 陰之屬也。


面王上下,為小腸膀胱子處之部,故主小腹痛。


圜直者,色垂繞於面王之下也。


莖,陰莖也。


高為本,下為首,因色之上下,而分莖之本末也。


凡此皆屬狐疝 陰之病也。


女子色在於面王,屬膀胱子處之病,散為痛,摶為聚,方圓左右,各如其色形。


其隨而下,至?為淫,有潤如膏狀,為暴食不潔。


面王之部,與男子同,而病與男子異者,以其衝任血海,為月經所通行,而孕育亦在於此也。


色散為痛者,氣病無形也;色摶為聚者,血凝為積也。


其積聚之或方或圓,或左或右,各如其外現之色形。


若其色從下行,當應在尾?,而為白淫帶濁,有潤如膏之狀者,或暴因飲食墜氣,即下見不潔之物也。


左為左,右為右,其色有邪,聚散而不端,面色所指者也。


色者,青黑赤白黃,皆端滿有別鄉。


別鄉赤者,其色赤;


大如榆莢,在面王為不日。


其色上銳,首空上向,下銳下向,在左右如法。


或在左,或在右,凡色現之有邪者,聚散而不端正,即其面色所指之處,為病之所在者也。


言左右,則上下亦然矣。


如其無邪之正色,青黃赤白黑,皆端正充滿,而有分別之鄉,或內應臟腑之氣,或外合時令之氣,如不應不合,即為邪為病矣。


假如分別之鄉,色赤者,合於夏令,應於心部;若其色赤,大如榆莢,在於面王,既不應心部,而不合時日,則為病邪之色,余可類推矣。


病邪乘元氣虛處而走,故現於色者亦然。


若其色上銳者,因上首空虛,而邪氣乘之上向也;


其色下銳,則下向;左右亦然矣。


以五色命臟,青為肝,赤為心,白為肺,黃為脾,黑為腎。肝合筋,心合脈,肺合皮,脾合肉,腎合骨也。


此即申明內應五臟之色也,肝、心、肺、脾、腎為筋、脈、皮、肉、骨之本,故氣相合也。


五色之現者,各出其色部。


部骨陷者,必不免於病矣。


其色部乘襲者,雖病甚,不死矣。


五臟有五色,色者,臟氣現於外,由本臟之部分而出,如肝青、心赤之類也。


其部骨陷者,稟質虧也,而所虧之一臟,必不免於常病。


如《本臟篇》所云:各臟皆有,或大或小,或堅或脆之類也。


若其骨勝肉而不塌陷者,雖其色有乘襲,而病甚不至於死,以腎主骨,腎臟充實故也。


雷公曰:官五色奈何?


帝曰:青黑為痛,黃赤為熱,白為寒,是為五官。


雷公曰:病之益甚,與其方衰如何?帝曰:外內皆在焉。


切其脈口滑小緊以沉者,病益甚在中;


人迎氣大緊以浮者,其病益甚在外;


其脈口浮滑者,病日進;人迎沉而滑者,病日損;其脈口滑以沉者,病日進在內;


其人迎脈滑盛以浮者,其病日進在外。


脈之浮沉,及人迎與寸口氣小大等者,病難已。


病之在臟,沉而大者,易已,小為逆;病在腑,浮而大者,其病易已。


人迎盛堅者,傷於寒;氣口盛堅,傷於食。


此以五色驗病,參合其脈,以辨病之陰陽、邪之進退,而外內皆有理之所在。


上云黃赤為風,此言為熱者,風火同源,互明其理也。


脈口、寸口、氣口者,皆指兩手之脈也,主五臟之陰;


人迎者,結喉旁之胃脈也,主六腑之陽,余另有辨在後集首卷。人迎本脈原大於寸口,故此言人迎與寸口氣大小等者,病難已,蓋陽脈應大,今與陰脈大小同等,非偏於陽,即偏於陰,故病難愈也。


假如脈口滑小緊以沉者,脈口主五臟之陰,其病在中也,滑小是本脈,兼沉緊,則邪盛而病益甚矣;


人迎主六腑之陽,其病在外也,浮大是本脈,兼緊者,邪盛而病益甚矣;


脈口主陰,而浮滑,則邪盛而病進矣;


人迎主陽,而沉滑,則邪退而病減損矣;


脈口沉以滑者,邪熱入裡,而病亦進;人迎滑盛以浮者,邪盛於外,而病亦進也。


脈之浮沉,及人迎、寸口其氣大小相等,是陰陽邪正混亂不清,故病難已也。


病在臟,脈沉而大,元氣未虧,故病易已,小者,正不勝邪,故為逆也;


病在腑,脈浮大,與病相合,故易已也。


人迎主外,故脈盛堅,為外傷風寒也;


氣口主內,故脈盛堅,為內傷於食也。


是故觀其色、切其脈,而陰陽虛實、病邪進退之可辨者,皆有理之所在也。


雷公曰:以色言病之間甚奈何?


帝曰:其色粗以明,沉夭者為甚;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云徹散者,病方已。


五色各有臟部,有外部,有內部也。


色從外部走內部者,其病從外走內;


其色從內走外者,其病從內走外。


病生於內者,先治其陰,後治其陽,反者益甚;病生於陽者,先治其外,後治其內,反者益甚。


其脈滑大以代而長者,病從外來,目有所見,志有所惡,此陽氣之並也,可變而已。


此又以色之浮沉聚散,辨病之淺深進退也。


凡病初起,其五色之現,必粗浮以明,若至沉夭晦滯,病必益甚矣。


清陽上升,濁陰下降,自然之性也,故先從額上現光明,而病色漸由下行,如云之四散,其邪亦散,而病方已,若反上走,則病進可知矣。


蓋五色由五臟所現,面有五臟六腑所應之部位,內為臟,外為腑,如圖所繪者是也。


故觀其色之走內走外,即知其病之走內走外也。


內為臟為陰,外為腑為陽。


病生於陰,必先從陰治,病退而後和其陽,病生於陽者亦然。


若反之,則誅伐無過而傷正氣,其邪在外者,反乘虛入內;邪在內者,正氣既傷,病必變而更重。


此陰陽表裡,治之先後,不可錯也。


若其脈滑大以代而長者,外邪入於內也。


滑大,是陽明證,代而長,是太陰證,此陽邪並於陰,陰陽擾亂,神氣昏瞀,目見異物,志有所惡,如譫語、發狂等病也。


此必用苦寒、鹹寒之藥,以變其陽熱邪氣,而後病方已也。


雷公曰:小子聞風者百病之始也,厥逆者,寒濕之起也,別之奈何?


帝曰:當候闕中,薄澤為風,沖濁為痹,在地為厥。


此其常也,各以其色言其病。


夫四診之道,色脈尤微妙難辨,然其至理,不外陰陽兩端。


上言青黃赤白黑五色,而辨其為痛、為熱、為寒,此又以色之薄澤沖濁而辨其邪,詞若與上不同,而皆不外陰陽之理。


蓋風為陽邪,陽性輕浮而明,故其色薄而澤,澤者。


明潤也;寒濕陰邪,陰性晦濁,故其色沖濁,沖,猶充也,寒濕合而成痹病也;


在地者,色現下亭地部,是陰邪居陰部,故足厥冷。


此陰陽之常理也,故各以其色而辨邪,各以其部而辨病,其病之千變萬化,而能明陰陽至理者,自可辨之無誤也。


所以獨候闕中者,闕為肺部,肺主一身之氣,而風寒濕之邪,先由皮毛而傷氣分,故色先現於闕中;


惟寒濕有獨從下部受之者,以陰邪陰部,同類相感,乃為厥逆;


若受於周身而成痹,名周痹也。


雷公曰:人不病卒死,何以知之?


帝曰:大氣入於臟腑者,不病而卒死矣。


雷公曰:病小愈而卒死者,何以知之?


帝曰:赤色出兩顴,大如拇指者,病雖小愈,必卒死;


黑色出於庭,大如拇指,必不病而卒死。


大氣者,大邪之氣,直入臟腑,以其內虛故也。


如世所云直中傷寒、悶痧等類,暴發暴死,其未發之先,亦必有黑色大如拇指者,成條成塊,摶結不散,出現於闕庭之中。


闕庭心肺之部,大邪犯心,故卒死也。顴者,骨之本,骨髓、腎水所生者也,水涸髓枯,孤陽發露,故赤色出現於兩顴,病雖小愈,必卒然而死,以其腎水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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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3:27:52 | 只看該作者

素問‧刺熱論


《素問‧刺熱論》曰:肝熱病者,左頰先赤;心熱病者,顏先赤;脾熱病者,鼻先赤;肺熱病者,右頰先赤;腎熱病者,頤先赤。


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也。


此未病而色先現於面者,當先治之,其後雖發,亦必輕而易愈,是不可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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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3:28:55 | 只看該作者

素問‧脈要精微論


岐伯曰:夫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赤欲如帛裹朱,不欲如赭;


白欲如鵝羽,不欲如鹽;青欲如蒼璧之澤,不欲如藍;


黃欲如羅裹雄黃,不欲如黃土;


黑欲如重漆,不欲如地蒼。五色精微象見矣,其壽不久也。


精神聚於目,而能明見一切,五色現於面,為氣之光華。


氣充則津液輸布,而五色必光明潤澤,不欲如赭、鹽、藍、黃土、地蒼之干枯也。


干枯則精氣內微之象現矣,其壽不久也。


然光華要含蓄,故欲如帛裹朱、羅裹雄黃,則其陽氣內充而周密,故經曰:陰平陽秘,精神乃治。


若光華太露,反非佳象,如桃柳之鮮妍,不如松柏蒼翠之永壽也。


於此可悟觀色之妙理,而為望診之要道也。


夫精明者,所以視萬物,別黑白,審長短。


以長為短,以白為黑,如是則精衰矣。


此專言目也。


目之精采,醫家可見,其神光或有短長,亦須問之。


如其視物之長短黑白,顛倒錯亂,而目無紅痛翳障等病,則其精氣衰微,而神光散漫,非吉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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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3:30:19 | 只看該作者

素問‧五臟生成篇


岐伯曰:色見青如草茲者死,黃如枳實者死,黑如 者死,赤如 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見死也。


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雞冠者生,黃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黑如烏羽者生,此五色之見生也。


生於心,如以縞裹朱;


生於肺,如以縞裹紅;


生於肝,如以縞裹紺;


生於脾,如以縞裹栝蔞實;


生於腎,如以縞裹紫,此五臟所生之外榮也。


五臟具五行之性,而色現五行之氣。


五臟之氣相生而通和,故色現者,於一色中必略兼各色,雖病不虞。


或如草茲、如枯骨等者,既枯夭不澤,而又純現一色,則其臟氣偏勝而偏絕,故死也;


其如翠羽、烏羽等者,皆明潤而有生氣,雖病可生也。


如以縞裹者,即上文含蓄勿露之理。


縞為白色,白者肺色,肺為華蓋,而其氣居表,故罩於外而明潤如縞裹也。


此五臟所生,而現於外之榮華也。


凡相五色之奇脈,面黃目青,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者,皆不死也;


面青目赤,面赤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皆死也。


奇者,異也,異於本象之病脈也。凡現病脈,而相其五色,則以面有黃色者生,無黃色者死。


以黃為中土之氣,猶脈之有胃氣則生,無胃氣則死也。


以無中土之氣,則金木水火,互相克賊,但見青白赤黑之色,故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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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3:32:12 | 只看該作者

素問‧脈要精微論


帝曰:有故病五臟發動,因傷色脈,各何以知其久暴至之病乎?


岐伯曰:征其脈小,色不奪者,新病也;


征其脈不奪,其色奪者,久病也;征其脈與五色俱奪者,久病也;


征其脈與五色俱不奪者,新病也。


故病者,久病,暴病者,新病,觀色切脈可辨也。


奪者,壞色壞脈也;


不奪者,常色常脈也。


大抵辨新久,以色為主,故脈雖小弱,而色不奪,猶為新病;脈雖照常,而色奪者,已為久病。


蓋病傷氣血,必先現於脈,脈為氣血之先形也。


病久其色方敗,故色奪必為久病,而征其脈不奪,此久病將愈之證,因其傷也先現於脈,其愈也亦先現於脈也。


於此審察病之新久進退,可?然心目矣。


若辨吉凶,當以脈為主,若脈奪而色不奪之新病,尚可速治而望愈;


色奪脈不奪之久病,不治亦能自愈,以脈為根本,色為枝葉故也。


如色脈俱奪,本元已敗,為難治矣;


色脈俱不奪,雖有邪傷,攻邪而正自復,可無慮矣。


肝與腎脈並至,其色蒼赤,當病毀傷,不見血,已見血,濕若中水也。


肝之本脈弦弱,腎之本脈沉滑,此言兩手之脈皆弦弱沉滑,而心肺浮洪之脈不現,故言肝與腎脈並至也。

 

蒼赤又為心肝之色,則色脈不合,當知其病由毀傷,如刃傷跌打之類。


以脈為血之府,血傷故脈沉弱而弦,血動故兼滑,而反現青赤色者,血傷肝氣逆而虛火動也。


或不見血,或已見血,其毀傷者,皆現此脈。


倘詢之而非毀傷,即為水濕之邪所中,如夏熱汗出,而浴於冷水,陰遏其陽,其脈沉弱而弦,陽伏故兼滑,面青赤,陽郁之象,《金匱》所云中?之病也。


薛生白云:瘀血滯於經絡,其身必腫,似傷濕,若中水邪之病也。


於義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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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3:33:53 | 只看該作者

素問‧玉機真臟論


帝曰:凡治病,察其形氣色澤,脈之盛衰,病之新故,乃治之,無後其時。


形氣相得,謂之可治;


色澤以浮,謂之易已;


脈從四時,謂之可治;


脈弱以滑,是有胃氣,命曰易治,取之以時。


形氣相失,謂之難治;


色夭不澤,謂之難治;


脈實以堅,謂之益甚;


脈逆四時,為不可治。必察四難而明告之。


治病無後其時者,恐久則邪深病重也。


形氣相得者,如形盛氣盛、形弱氣弱也;


色澤以浮者,面不沉晦枯槁也;


脈從四時者,弦鉤毛石,合春夏秋冬之時也;


脈弱以滑者,柔和流利,有胃氣也,如此而病皆易治也。


形氣相失者,形盛氣少,外強中干也;


形弱氣盛,本元外脫也;


色夭不澤,干枯晦滯也;


脈實以堅,邪盛而少胃氣,其為益甚也;


脈逆四時,如春見毛脈,金克木之類也,此皆難治、不治之病。


必察四端之難,而明告病者,庶無尤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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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3:35:59 | 只看該作者

素問‧脈要精微論


《素問‧脈要精微論》曰:五臟者,中之守也。


中盛臟滿,氣盛傷恐者,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濕也;


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此奪氣也;


衣被不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此神明之亂也;


倉廩不藏者,是門戶不要也;


水泉不止者,是膀胱不藏也。


得守者生,失守者死。


五臟為根本,如城之有守也。


臟者,藏也,藏精氣而不瀉,故必中氣盛而臟滿,則無病。


若氣似盛,而傷於恐者,如經所云:心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外似有餘,而內傷不足矣,不足而其聲如從室中言,重濁而不清亮,是中氣有濕邪壅遏也;


若言語聲微,不能接續,久久乃復續一言者,此元氣奪也;若衣被不斂,出身露體,言語不知善惡,不避親疏嫌疑者,此神明之亂也;


若飲食入胃,隨即下泄,完穀不化,是脾腎不固,腎為胃之關,二便為腎之門戶,是無關要也;水泉不止者,遺溺不能收攝,膀胱津液不藏,亦腎氣虛脫也。


如是皆五臟氣敗而失守,故得守者生,失守者死。


五臟者,身之強也。


頭者,精明之府,頭傾視深,精神將奪矣,背者,胸之府,背曲肩隨,府將壞矣;


腰者,腎之府,轉搖不能,腎將憊矣,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行則僂俯,筋將憊矣;


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則振掉,骨將憊矣。


得強則生,失強則死。


身之強健,由五臟氣旺也。精神陽氣聚於頭,故頭為精明之府,若督脈衰而氣敗,頭垂下傾,如視深淵,知其精神將奪矣;


背為胸之府者,背為陽,胸為陰,胸中宗氣所聚,名氣海,其身挺直,若肩背曲而傴僂,宗氣內敗,而府將壞矣;


腎臟在腰,故腰為腎府,腰痛不能動搖,腎將憊矣;


筋聚於膝,故為筋府,足不能屈伸,行則僂俯,筋將憊矣;


腎精充骨為髓,故骨為髓府,精竭髓枯,不能久立,行則振掉,不能正步,骨將憊矣。


凡此皆五臟衰敗,得強則生,失強則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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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3:38:37 | 只看該作者

素問‧五臟生成篇


岐伯曰:夫脈之大、小、滑、澀、浮、沉,可以指別;


五臟之象,可以類推;


五臟相音,可以意識;


五色微診,可以目察。


能合脈色,可以萬全。


赤脈之至也,喘而堅,診曰有積氣在中,時害於食,名曰心痹,得之外疾,思慮而心虛,故邪從之;


白脈之至也,喘而浮,上虛下實,驚,有積氣在胸中,喘而虛,名曰肺痹,寒熱,得之醉而使內也;


青脈之至也,長而左右彈,有積氣在心下支?,名曰肝痹,得之寒濕,與疝同法,腰痛,足清,頭脈緊,黃脈之至也,大而虛,有積氣在腹中,有厥氣,名曰厥疝,女子同法,得之疾使四肢,汗出當風;


黑脈之至也,上堅而大,有積氣在小腹與陰,名曰腎痹,得之沐浴清水而臥。


脈象指按可以辨別,五臟生克可以類推,五臟音聲可以意識,五色微妙可以目察。


色脈相合相生為吉,相反相克為凶,能參合其理,知其吉凶,可萬全而無錯失也。


假如色赤,而脈之至也,喘而堅,喘者,急促之象,堅者,不柔和也,有積氣在中,時害於食,名心痹者,以赤色屬心,思慮所傷,因虛而邪乘之,氣血鬱結成積,中氣不和,而不欲食,故時害於食也;


如色白,而脈之至也,喘而浮,上虛下實者,脈之浮部虛,沉部實也,以其有積氣在胸中,故心肝之氣亦不舒,而為驚惕,氣喘而虛,名肺痹而發寒熱,是得之醉後入房,先因酒熱傷肺,又為欲火傷腎,金水兩傷,而成肺痹,痹者,氣閉不能輸布,營衛不和,故氣喘而發寒熱也;


如色青,而脈之至也長,左右彈者,脈從兩旁斜竄,不循軌路也,此有積氣在心下支?,自心至脅下軟肉際也,名肝痹,得之寒濕之邪,與疝病治法相同者,疝病邪積小腹前陰,同屬厥陰也,又必腰痛而足清冷,皆本經寒濕氣閉也,頭頂之脈,緊而如束,本經之脈上巔頂故也;


如色黃,而脈之至也,大而虛,大者邪盛,虛者脾虛,脾虛不運,故有積氣在腹中上逆,名為厥氣也,厥疝者,脾肝腎之脈,皆結於陰器,脾虛而肝腎之氣皆乘侮為病矣,女子亦同治法,此因得之四肢疾用傷力,如持重奔走之類,致脾氣虛乏汗出,而風邪乘之,以脾主四肢,故四肢用力,則傷脾氣也;


如色黑,而脈之至也,上堅而大者,腎脈之上部也,故有積氣在小腹與陰,名腎痹,得之沐浴清水而臥,是陰邪入於陰分陰經,凝閉陽氣不能通於陰,故上部陽分之脈反堅而大,陰者,小腹下前陰,衝任經脈所行,與肝腎相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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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3:39:45 | 只看該作者

靈樞‧衛氣失常篇


帝曰:何以知皮、肉、氣、血、筋、骨之病也?


伯高曰:色起兩眉薄澤者,病在皮;


唇色青黃赤白黑者,病在肌肉;


營氣濡然者,病在血氣;


目色青黃赤白黑者,病在筋;


耳焦枯,受塵垢,病在骨。


皮肉氣血筋骨,軀體淺深之部位,而根於五臟也。


兩眉間闕庭肺之部,肺主氣而屬皮毛,邪淺在皮毛氣分,而色薄澤也;


唇為肌肉之本,脾主肌肉,故色現於唇,病在肌肉也;


心主血脈,營行脈中,濡者,滯也,脈來澀滯,知其病在營中氣血也;


目為肝之官,肝開竅於目而主筋,故色現於目,知病在筋也,耳為腎之官,腎開竅於耳而主骨,腎虧而精氣不能滋榮,則耳焦枯,如受塵垢,知其病在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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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03:41:53 | 只看該作者

素問‧移精變氣論


岐伯曰:色脈者,上帝之所貴也,先師之所傳也。

 

上古使僦貸季理色脈而通神明,合之金木水火土,四時八風,六合不離其常,變化相移,以觀其妙,以知其要,欲知其要,則色脈是矣。


此言臨證以察色切脈為綱要,而上帝所貴,先師所傳,使人專理其事,而通造化之神明。必以色脈合以金木水火土五行之生克,春夏秋冬四時之氣化,四方四隅八風所從來之邪正虛實,以辨其病由。


良以六合之內,無非陰陽五行之氣,流行生化,而不離其常者也。必通其常理,方能識其變化,以觀其妙道,以知其綱要,而生死吉凶,朗然可辨,故欲知其要者,則色脈是矣。


色以應日,脈以應月,常求其要,則其要也。


夫色之變化,以應四時之脈,此上帝之所貴,以合於神明也,所以遠死而近生,生道以長,命曰聖王。


此重言以申明之也。本經《生氣通天論》曰: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


是故色者,由陽氣之光華,彰顯於外,如天之有日光,故色以應日也。


脈為血之府,氣陽而血陰,日陽而月陰,故脈以應月也。


是日月為天地陰陽之征象,而色脈為人身陰陽之征象,是天人合一之理也。


故必常求陰陽之要道,則為臨證之綱要也。


夫色脈之相應,隨四時氣化而變,如春主木,色青而脈弦;


夏主火,色赤而脈鉤;


秋主金,色白而脈毛;


冬主水,色黑而脈石;


土旺四季,而主令長夏未月,色黃而脈緩,又名代。


此合於時序氣化為吉也,或與時令相反,或五行相克為凶也。


故上帝所貴,以其合乎造化之神明也,合乎造化,所以遠死而近生,生道久長而不替,上帝之意如此,故命之曰仁聖之王也。


帝曰:愿聞要道。岐伯曰,治之極要,無失色脈,用之不惑,治之大則。


逆從倒行,標本不得,亡神失國。


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治病之要道,無過色脈為要極也。


無失色脈氣化生克之理,而用之不惑於心,治病之大法規則,無過於此。


若不明其理,惑亂無主,則其逆其從,昧而不辨,必至倒行其治法,而標本先後不得其當,如此者亡其神而失其國矣。


國喻身也,神主一身,君主一國,雙舉以明其理也。


善治者能去其故疾,而就其新生之氣血而培養之,非但愈疾,雖真人修煉之道可得也。


帝曰:夫子言不離色脈,此余之所知也。


岐伯曰:治之極於一。


帝曰:何謂一?


岐伯曰:一者因得之。


帝曰:奈何?


岐伯曰:閉戶塞牖,系之病者,數問其情,以從其意,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帝以色脈雖為綱要,意猶未明至極之道,故岐伯曰極於一,一者,一貫之道也。


欲明一貫之道,在審其所因而得之。


因由情生,故必閉戶塞牖,系之病者,數問其情,蓋要靜密委婉,多方曉喻,方能得其真情,故經曰:診可十全,不失人情。


良以人之起居服食,莫非嗜欲好惡之情,百病皆因之而生。


故知其情之所鐘,即知其病之所因,既知其因,以從其貪生之意,而開導之,警戒之,使其有懼死之意,則情欲淡而心神安,心安則氣順,然後合其色脈之逆從、病之標本,分先後而調治之,方能奏效。


若不先安其神,藥亦無功。


故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是神之一字,即一貫之道所在也。


此色脈為四診綱要,而神之一字,為要中之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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