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案 陽明鼻衄穎師醫案】
佐景按:本證至於鼻衄,似宜犀角地黃湯,即小品芍藥地黃湯。
湯中犀角能降低血壓,除血中之熱,丹皮能調劑血運,去血中之瘀,生地內有鐵質,足資生血之源,芍藥中含酸素,善令靜脈回流,四物皆為血藥,誠治血熱之良方也。
本證未下之先,熱結腸中一處,既下之後,熱散週身血脈,亦有不經攻下而然者。
血熱既臻極點,乃從脆弱之處溢射,或從鼻出,或從口出,或從溺出,或從便出,其形雖異,其治則一。
《千金》曰:「犀角地黃湯治傷寒及溫病,應發汗而不汗之,內蓄血者,及鼻衄吐血不盡,內餘瘀血,面黃,大便黑,消瘀血。
可以證之。
《溫病條辨》曰:「太陰溫病,血從上溢者,犀角地黃湯合銀翅散治之。
又曰:「時欲漱口,不欲咽,大便黑而易者,有瘀血也,犀角地黃湯主之。
悉不出《千金》範圍。
細審本湯或系仲聖之方,而《傷寒》《金匱》所遺落者。
不然,則本方殊足以補二書之未備,彌足珍也!
《千金》《外台》諸方以犀角為主藥者甚多,悉可覆按。
後人以此加神靈之品,如羚羊、牛黃,增香竄之物,如安息、麝香,添重鎮之藥,如金銀、硃砂,擴而充之,乃成紫雪、至寶之屬,善自施用,但不失為良方。
惜乎俗醫信之過專,用之過濫,一遇神昏譫語,動謂邪迷心包,不問其是否承氣之證,悉假之作孤注一擲。
及其不效,則病家無怨詞,醫家無悔意,至足憫也!
至犀角早用,亦多弊端,故太炎章氏有言曰:「有以為溫病藥總宜涼,每令早服犀角,而反致神昏譫語者比比。
觀仲景方未有用犀角者,《本草》謂犀角解毒,《千金》《外台》方中多以犀角止血,故凡大吐衄,大崩下,或便血等,多以犀角治之,蓋犀角有收縮血管之功用也。
陽明病原自有汗,今反以犀角收之,於是將邪逼入腸胃,神昏譫語,自然起矣。
人每不明此理,以為神昏譫語,終是邪入包絡,因此犀角之誤治,終不了然。
惟陸九芝為能知之耳。
由是以觀,河間已遜仲景,葉、吳輩更不如河間遠矣。
蓋亦有感而發。
然而陸氏犀角膏黃辨最後之結論曰:「病豈必無膏黃之不能愈,而待愈於犀角者哉?
然必在用過膏黃之後,必不在未用膏黃之前,蓋亦有可決者。
方是持平之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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