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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豐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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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証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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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13:3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總釋象例-105


革卦離下兌上宣聖講義革卦上兌下離。


為澤火革。


由困井三陰三陽交錯之卦。


變為兩陰四陽革鼎。


兌離皆一陰兩陽。


兌一陰在上。


離一陰在中。


合為革卦。


六二九五。


孚乾坤正位。


此時用之大。


為他卦所莫及。


陽始而陰終。


又孚于乾知大始。


坤道大終之德。


爻由三至五為乾。


包于六二上六之坤爻中。


剛多而不暴。


柔包而不揜。


則以六二得內正。


而初九得卦本也。


中互天風姤。


為柔遇剛。


其反為澤天夬。


為剛決柔。


義取下上。


則從夬決。


故名革。


以決去其舊也。


四陽雖盛。


而中斷于六二。


離火文明。


而外汎于兌澤。


二女同居。


志不相得。


故革。


革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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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13:4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總釋象例-106


變易其趨向。


而改異其旨趣。


有如睽。


同體而易上下為睽。


睽違而革變。


違者各不相協。


而自異其道。


變者各持所見。


而互爭其行。


此睽為乖。


而革則克。


乖不同謀。


則終無成。


克必有勝。


終將潰決。


是睽無功。


而革可大。


順時之極。


因地之利。


依人之情。


乃不得不革。


此革之由井變也。


井道不久。


如居穴者不得不易以屋宇。


如陷入阱者。


不得不出于平地。


是井道不得不革也。


革鼎往來。


相反相成。


一為革變成規。


不存其舊。


一為擇摘利便。


務求其新。


故傳曰。


革。


去故也。


鼎。


取新也。


其道相須。


不有舊。


無以取新。


不有新。


無以名。


故是兩卦相終始。


二猶一也。


革曰去故。


而隨曰無故。


是革與隨有相類。


不過隨以隨時為用。


隨和而無變動。


雖震在兌下。


其勢勃發。


如不可遏。


卒則因循苟且。


仍不能易其舊。


而謀其新。


但情知其非。


原欲有所易。


故曰無故。


無者非革去之。


乃飾之也。


非改易之。


乃補葺之也。


在革則不然。


惟新是圖。


不復卹其舊。


惟道之適。


不甘師其先。


此革為逆取。


如皮之去毛。


乃曰革。


皮毛一體。


去毛而存其皮。


則外貌全非。


為用自異。


革性堅韌。


以中剛也。


革卦之用亦如之。


中堅不拔。


勢逼其上。


而上柔不足為禦。


故終必革。


此革之從下上。


由內外也。


行近于睽。


而非睽孤。


志類于隨。


而非隨和。


守剛而內有主。


上柔而外失援。


則兩情相執。


其行異趣。


兼弱攻昧。


取亂悔亡。


強用以興。


逆取以大。


此革之必以時也。


時至則有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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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14:0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總釋象例-107


革上為兌澤。


下為離火。


澤滅火。


則上勝。


火焚澤。


則下勝。


水火相競。


情志亦猶水火。


然合則成其利。


天地之間。


非水火不生化。


離麗則為利。


分離則為害。


少女中女同居。


而行止不同。


水流下而火炎上。


異者終同于一。


則澤在上而火在下。


不似睽日行日遠也。


升者日升。


降者日降。


永不相見。


是為睽孤。


今上者降。


下者升。


行必相近。


道必相接。


此革之情志雖殊。


而所至終可孚合。


故能兼乾坤四德。


而為文明以悅之行。


如天時依序以變。


春夏秋冬。


終必有始。


則革又何害焉。


革字中藏中字。


可見其道必中和。


上若井字。


仍由井變來。


下若十字。


則橫直之交。


天地之合。


其往其來。


無不通達。


四方俱至。


萬類大同。


此革之用。


可通于天下。


而在時之宜革耳。


天地尚以革而成其德。


況于人乎。


故窮則變者。


理數之定例。


故則革者。


事物之恆情。


若無故而革之。


則亂矣。


故傳以去故為訓。


不故則無用于革。


不敝則何需夫新。


惟故始革。


惟革始新。


此順時所為。


本後天往復之道者也。


故恆與革相倚。


恆以久而不敝。


革以敝而求新。


相與推移。


以同悠久。


此變則通之道也。


故聖人明革用。


以治歷而明時。


循環不息謂之恆。


隨時遷易謂之革。


剛柔相代。


新陳相謝。


大哉革乎。


不得以其變而少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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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14:3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彖-108


革。


巳日乃孚。


元亨利貞。


悔亡。


宣聖講義此革卦彖辭也。


原巳*字有讀作戊己己字者。


有讀作已止已字者。


實係地支巳午巳字。


宜改正之。


革以離在兌下。


為澤大有火之象。


其用先火。


以兌澤水也。


若火勢微。


則被水所滅。


況水在上乎。


故澤中之火。


非水減火。


乃火蒸水。


火雖在下。


其勢正盛。


水不得滅之。


離長于兌。


故水弱于火。


而以時言。


則宜火日。


亦取火之盛。


足成其蒸騰之用。


故以巳日為孚。


巳午皆火。


而巳為長。


易之言時者。


皆取干支。


如蠱之先甲後甲。


巽之先庚後庚。


干也。


革之巳日。


支也。


支雖屬地。


而于五行則同。


巳午為火。


亥子為水。


離日也。


火也。


而在革則以巳火為用。


不取午日。


日在空中。


不得居澤中。


故以巳為孚。


以巳火之日。


能助離之德。


蒸兌澤之水。


水遇熱而化。


始著其生成變化之功。


革道變易。


必本于水之蒸化。


水流質。


遇冷成?。


則固質。


遇熱成氣。


則氣質。


是其變易之明證。


今離火在下。


則所變者。


必為氣。


而非?。


而有行者。


亦必因其變易而昭其德。


此巳日乃孚。


取于火之能變易水耳。


孚者信也。


合也。


如鳥之孵卵然。


亦必以溫熱之氣。


變易之。


生成之。


革之為道。


正類于是。


鳥之生雛。


欲其成長。


革之致用。


欲其成功。


皆必本乎熱情。


發于至性。


以育之鞠之。


卵之翼之。


俾于成立。


達于強壯。


期為良材。


底于大用。


是革之志也。


少女中女。


親也。


原天性之愛。


情或不同。


憐惜之心。


終未異也。


長者見少者之弱。


欲輔成之。


因少者之失。


欲匡正之。


則必變易其行。


改革其心。


此革之旨。


本二女同居。


而志不得洽也。


志不洽者。


有得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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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15:0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彖-109


有賢有否。


則去其不善。


以從其善。


糾其不當。


以底于當。


則發于規勸之誠。


達夫改易之道。


如治革然。


則弱者以強。


失者以正。


則一革而同善矣。


故剛柔並用。


懲勸兼施。


欲其有成。


則不獲其短。


望其能大。


則毋吝于勞。


此基于親愛之心。


而非發于嫉妒之念者也。


故行止正大。


心地光明。


乃備乾坤四德。


而協夫元亨利貞。


元以其仁。


亨以其禮。


利以其義。


貞以其信。


仁以長人。


禮以率眾。


義以和行。


信以守分。


則不愆于儀。


不戾于道。


不乖于物。


不違于志。


則親親之誼。


賢賢之旨。


兩情雖睽于始。


而和于終。


雖拂逆于初。


而變化于成。


此革兼四德。


有乾知大始。


坤之大終也。


而占悔亡者。


悔由于吝。


不吝何悔。


教誨之不足。


則規誡之。


規誡之不足。


則鞭策之。


懲以濟勸。


猛以濟寬。


則無不同化。


無不同革。


此悔于前者。


悅于後矣。


故曰悔亡。


亡猶無也。


古原通用。


五行之數。


生制之用。


為後天生化之本。


凡卦皆不得離五行。


兌金也。


離火也。


原相制而互相成。


金無火煉。


則不見其用。


則雖畏之實賴之。


此革之道也。


革以相制而勝。


乃昭其功。


故取火之盛。


火愈盛。


金愈精。


推之事物皆然。


為道亦然。


修道曰修煉。


道家曰焚修。


皆欲以金試火。


以火成金。


佛家說金剛不壞身。


亦由地水火風。


相息相煉。


始得之此革之義也。


悔亡亦可謂之無悔。


即無所悔。


由無妄念。


始無悔心。


無妄者誠也。


至誠則剛。


剛之至者。


妄欲不生。


則金剛之體。


其堅韌不可毀折。


道之成也亦如之。


故形而上者。


水火相煉以成真身。


形而下者。


水火相息以成生化。


皆必自水火始。


而革則概上下。


視其所革。


觀其所變。


順乎道。


則革以為真。


隨乎化。


則革以為妄。


故原有悔。


而必以革之當乃亡。


此革卦之用。


為諸卦所莫逮也。


孚字為革之要義。


不孚不為革。


以私而革。


將何孚哉。


故革者必孚。


好于天下。


孚于後世。


天下後世皆利其革。


革斯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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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15:5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彖辭-110


象曰。


革水火相息。


二女同居。


其志不相得。


曰革。


巳日乃孚。


革而信之。


文明以說。


大亨以正。


革而當。


其悔乃亡。


天地革而四時成。


湯武革命。


順乎天。


應乎人。


革之時大矣哉。


宣聖講義此申釋革卦彖辭之義。


明革之時用也。


革上兌下離。


兌澤為水所儲地。


離為火。


故稱水火相息。


與坎離既濟有相類而微異。


既濟水在火上。


革則澤中有火。


是居處有殊。


而為水火者無異也。


坎之水汎言一切水也。


兌澤之水。


則限于地面江湖河海之水。


故坎水隨時可升可降。


可上于火。


而澤水則在地上。


在澤中。


不得包天空雲雨之水。


及其他流止之水。


是兌澤之義狹于坎也。


然既稱水。


其性同。


其用亦無大差。


如江海之水。


亦可蒸為雲雨。


引為灌溉。


視夫時地而顯其用。


則澤水亦猶坎水也。


況在離之上。


正與既濟之義有孚。


後天生化之原。


端由水火。


而必以水上于火。


方著其功。


若水在火下。


是如未濟。


則不克生成化之用。


水流下。


火炎上。


上下違行。


何以見其同化哉。


故革與睽同而未同。


睽則異馳。


革則合化。


此革猶既濟。


睽猶未濟。


推之先天乾坤之合。


則革如泰。


睽如否。


一為交泰。


一為否塞。


是未濟否之分也。


革以澤在火上。


成水火相息之象。


其用以大。


其功以宏。


故卦德孚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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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16:3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彖辭-111


而卦義合于時用也。


息者消與息。


即生息也。


亦兼熄滅言。


生息為消之反。


而熄滅則與消同。


是一為正用。


一為邪行。


視其所為而異。


本既濟之義。


則息者生息也。


有相生養之功。


天地人物。


均賴此水火相息。


以生以長。


以化以成。


故曰息。


如人之呼吸。


亦曰息。


息則生機相續。


若一息不續。


即熄滅矣。


故相息者相生也。


相養也。


相化育也。


則以火在水下。


蒸騰變化。


足宏其用耳。


若不得其道。


不依其理。


強與混合。


則熄滅矣。


故水不滅火。


火不涸水。


兩相涵育。


如天地絪縕。


如陰陽媾合。


互為助護。


不相嫉妒。


互為提撕。


不相毀損。


則其德無量。


其道莫名。


此相息者。


生生之本。


萬有之機。


而妙在能濟。


濟則達其用。


不濟則無以昭其功。


卦離長于兌。


而下于兌。


亦如泰之乾下于坤。


而二五中位。


皆得其正。


如家人男正位乎外。


女正位乎內。


六二九五。


剛柔允協。


故能成相息之道。


達革之用。


二女同居。


其志不相得曰革。


此明兌少女也。


離中女也。


而同居。


如家人睽。


如鼎。


皆其例也。


而獨睽革稱二女同居。


則以家人內外皆正。


有如男女。


鼎亦如之。


惟睽革二女異志。


不能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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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17:2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彖辭-112


故睽曰不同行。


革曰不相得。


睽以水火分離。


背向而馳。


革則水火交至。


相向而進。


故睽為孤。


而革得孚。


此其異也。


凡二女之卦。


尚有風澤中孚。


澤風大過。


何不稱二女。


則亦如家人鼎。


非二女子之象。


且巽長女。


兌少女。


雖同為女。


長幼懸殊。


有如母女姑媳。


而非姐妹。


故大過以老夫少女老婦少夫為喻。


不稱二女。


即以革睽之稱二女。


亦有微異。


則睽猶姐妹。


而革則妯娌。


姊妹同出而異行。


故曰遠。


妯娌異出而同居。


故曰近。


此革上下相接。


成相息之用。


而異所出。


成不相得之情。


因其不相得而又同居。


則不得不變易之。


故曰革。


謂將改易其情志。


使終相得。


遂其同居之樂。


而立家道之基。


正如家人之義。


不過家人已能自正。


而革則有待夫反正之功耳。


故革者撥亂反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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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17:4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彖辭-113


巳日乃孚。


明時日之所宜。


已見前講。


而以卦用重在變易。


變必以窮。


窮而變。


變而通。


故革者。


將以求通也。


通者通于一切。


則革之行。


以能信于一切為先。


信者如人之約。


不失其言。


而此信字。


又作伸字講。


屈者志伸。


即窮者志通。


困者志達之意。


故曰革而信之。


此申釋乃孚二字之義。


以巳日為孚于時。


而信則孚于天下。


天下後世皆孚其所革。


則革之道至矣。


由卦言。


下離文明之象。


上兌悅澤之用。


合則為文明以悅。


內文明而外悅。


宜其能孚。


宜其能信矣。


以二五得乾坤正位。


外內皆正。


而陽剛在中。


上柔以順之。


本剛以昭之。


備元亨利貞四德。


是大亨以正者也。


大亨元亨也。


以正指利貞。


而貞為本貞者正也。


不及利者。


內貞外利。


體用之間。


有其體。


自著其用。


乾之大亨。


坤之貞利。


兩者合德乃有其位。


有其時位。


正時宜。


其行必當。


蓋由文明以說。


大亨以正。


四德昭備。


而以為革。


自無不當。


既當矣。


更何悔乎。


故曰革而當。


其悔乃亡。


此釋彖悔亡之義。


而特拈一當字。


明悔亡之由來。


換言之。


即革之未當。


安能免于悔哉。


所謂當者。


仍本孚字信字來。


孚于天時。


信于人事。


其行既正。


其成必大。


其內剛而文明。


其外柔以悅。


其德備夫乾坤。


其道通于天地。


則無不當。


斯無悔矣。


由此可知革原有悔。


其亡者。


行之當耳。


古今來之好為變易者其審諸。


當者宜也。


當變則變。


當革則革。


不當而強變革之。


其悔無及矣。


何以知革之當。


則可鑒諸天時。


徵諸往史。


天時之革。


即四時之代謝。


往史之革。


即湯武之代興。


一歲既終。


不得不變。


不得不革。


革變則終者復始。


窮者復通。


而後四時成序。


萬物隨化。


春盡夏來。


秋終冬至。


冬春遞嬗。


寒暑代遷。


此天地之革也。


不革則時序紊。


而天道窮。


往古來今。


治極漸亂。


亂極漸治。


興亡強弱。


世代循環。


堯舜揖讓。


為治道之極。


而繼之以家天下。


則小康之世。


異乎大同。


君主不齊。


政令不一。


昏庸暴虐者。


失其天命。


仁義寬和者。


代得其民。


此湯武之革命。


為桀紂之無道也。


湯之伐桀。


以商代夏。


武王伐紂。


以周易殷。


此往史人事之革也。


不革則世道敝。


而人道危。


治亂無綱。


民生殄瘁。


將何以維茲世紀。


承諸天命哉。


湯武聖人也。


革命者。


變易夏商之敝政。


而拯救人民于水火也。


故湯武之革命。


係順乎天。


應乎人。


而非好為變易者。


其革舊以建新。


正與天時代謝。


不得不變者同。


人知天時之革。


四時成序。


則法天者可以革矣。


知湯武之革命。


順天應人。


則法湯武者。


可以革矣。


由斯言之。


革之時用大矣哉。


時指時用。


亦即時與位。


有革之時位。


始宜行革之道。


無革之時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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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18:0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彖辭-114


將何以為革哉。


湯武革命。


後人不得藉口。


必如湯武之順天應人。


亦如四時代至。


必依時之極。


而循其序。


若失其序。


則如革其夏者。


忽易以冬。


或如革其冬者。


反易以秋。


不得謂之革。


以不得稱其當矣。


故革之時。


即當也。


時之宜也。


時宜之革。


有天時可鑒。


有湯武往史可師。


非可輕言變易也。


聖人作易。


將以教天下後世。


恐人誤會。


始舉其人。


如明夷之箕子文王。


是其例也。


以革水火相息。


而非相害。


則革命者。


猶此旨。


惜其舊之不善。


而欲正之。


憫其民之無辜。


而欲拯之。


非仇于上而為己也。


故能順天應人。


若仇其上。


而欲私其帝位者。


安能順天應人。


故革備四德。


而貴在時宜。


文明以悅。


可見非仇于舊主。


大亨以正。


可見非私其天下。


本卦德以明卦用。


端在此二語。


因其孚于天下。


信于後世。


始稱四德之全。


故兌離一水一火。


非相害。


乃相息。


桀紂無道。


陷民水火。


上下相害。


故湯武革之。


出民水火。


以成相息。


一正一邪。


視其所行。


此釋文詳言之。


為恐後世謬假革命之號。


以重置人民于水深火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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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19:1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彖辭-115


宗主附注革之義為變易。


而鳥獸之皮已製成者名革。


可見革卦之用。


係就其故物而變易之。


更成為堅韌不敝之用。


則其未革也。


如皮之未治。


不足以充良工之材。


故必變易之。


使克竟其用。


而變易之。


非欲毀損之也。


將以成全之。


非欲改削之也。


將以堅固之。


是易弱者為強。


窳者為善。


敝者為新。


渙散者為整一而己。


故變易之曰革。


不直曰變。


恐人疑其變。


將毀其舊也。


將棄其原物也。


非如物之變化。


別為一種。


乃就所有洗髓伐毛。


以成其精。


故革為去故。


換言之。


去其敝耳。


去其不可用。


而留其可用。


磨礪以新之。


攻錯以精之。


如工人治金玉也。


雖改其舊觀。


而仍不失其本質。


此革之為道。


在依時之宜。


時宜變易。


則革之非輕改換。


更非漫言毀損也。


今之革者。


不達此義。


只知破壞。


而無以底于成功。


徒恣摧殘。


而不克見諸大用。


是毀也。


非革也。


是傷折之。


非變易之也。


故不得革之功效。


使人物以革為病焉。


夫革者。


為志其成。


而期其新。


易其不善。


而求其精美。


去其不用。


而存其良材。


是積極之行。


非相為仇也。


是深惜之念。


非相與嫉妒也。


故二女同居。


本親親之誼。


知其不善而欲改易之。


因其不明將糾正之。


故初雖異行。


終將同化。


始若牴牾。


成則和諧。


故能備乾坤四德。


而有悔亡之占也。


蓋卦本兌在離上。


水火相息。


兵成其用。


非水之滅火。


乃火之蒸水。


後天生化之原。


皆由水火相蒸。


升即為雲雨。


流則為潤澤。


陽在下在中。


以鼓舞其陰。


故能成革之用。


內外正位。


不失中和之德。


故收改革之功。


以井之下。


不得不革。


故易以革。


為將光大井養之道。


而變易其畛域卑污之見耳。


此革道之以時行。


讀釋彖之辭。


即明其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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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19:4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彖辭-116


又曰革卦釋彖辭。


引湯武革命以明革之時用。


革命為革之大者。


而非革之全體。


革包天時人事。


地利物情。


無不有革。


即人事之革。


亦非祇革命一途。


不過革命關乎世道。


繫乎民心。


為改變之最大最難者。


易特以湯武征誅示其例。


並非謂革即革命。


而人事之革。


必如湯武之征誅也。


故文中首著明文明以悅。


大亨以正之道。


且申以革而當。


其悔乃亡。


尚恐人之未察。


更以天地革而四時成。


明天之革。


即湯武革命。


亦猶天之革。


故曰順天應人。


蓋順天始孚天命。


應人始得民心。


天與人歸。


始孚于革道。


若徒如後世之易代。


以其詐力。


行篡取之謀。


恃其威權。


欺孤寡之主。


而猶托于湯武之革命。


實不足孚于革義。


蓋不順乎天。


不應乎人。


則非如天時之革。


無文明以悅。


大亨以正。


則非如易卦之革。


則雖革不得謂之當。


不當將何以亡悔哉。


如曹魏篡漢之天下。


而築受禪台。


其後司馬氏又仿其例。


復築受禪台。


以代取其位。


則豈非彼祖先貽其悔乎。


司馬既得天下。


至懷愍遂為虜于五胡。


則其子孫之後悔。


又何如也。


下至隨唐六朝五季。


其例更多。


其革既頻。


為悔亦甚。


甚至有願世世勿生帝王家者。


可見初時革之不當。


則何以免其後之悔哉。


行之不正。


用之不宜。


徒自招其悔而已。


更何望于湯武之征誅哉。


文中特以湯武昭示革命之義。


而要其旨趣于順天應人。


可見其防微杜漸。


寓意深遠矣。


世之揚言革命。


而不思其當否。


則又奚以亡悔乎。


此革之義。


實關乎時。


天時之革。


始孚于革道。


故彖辭特以時。


明革卦之用。


時之不明。


革其有當乎。


天地之革。


四時以成。


足見時之所至。


不得不革。


革合于時。


自無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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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21:0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象辭-117


象曰。


澤中有火革。


君子以治曆明時。


宣聖講義此革卦象辭也。


革以澤中有火。


如地中之火。


火者陽之所託。


後天之陽。


以地下之火。


為生陽之根。


以天日之熱。


為化物之本。


故陽出于地中者即火。


如山之噴火。


井之溫泉。


皆此火也。


而離本象日與火。


在空為日。


在地為火。


今在澤中。


亦若志中之陽也。


地中之陽。


愈寒愈盛。


故冬令井泉多溫。


穴居者常煖。


澤中之火。


亦猶井泉之熱。


化水為氣。


助物之生。


故名革。


以其善變也。


以其隨時異其用也。


如夏日井泉則涼。


地下則寒。


是外熱則地中反冷。


外寒則地中反溫。


非地之異。


陽為之也。


陽雖藏地下。


而用以時顯。


故澤中有火。


其用亦以時殊。


此所以名革。


謂其隨時自變。


如天之四時也。


陽隨時生息。


則生化之功。


亦隨時變革。


水火之效也。


水以火化。


火以水熄。


互成其用。


則不相害。


而相益。


如蒸騰變化。


必以火之力。


水不能自為之。


是水火相息。


後天生生不己之原。


而革卦因之。


以成變易不窮之道。


物窮則變。


變則不窮。


不變則終窮。


故不窮者賴變化以易其舊。


而為之新。


天道如是。


人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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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22:1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象辭-118


天道之變見于時。


不變則亦窮矣。


春夏秋冬。


往來終始。


永不息者。


變化。


變則能久。


此歲序有定。


時令必更。


而其所本。


仍不外離日之功。


冬至日南極。


而復北。


則成春。


夏至日北極。


而復南。


則成秋。


此日之往復。


為四時變易之準則。


故革卦之用。


必取離火在澤中之象。


火在澤中。


有如明入地下。


明入地下為夜。


推之則歲之冬。


猶日之夜。


即日行南陸。


北地不得直受其光熱。


故天寒地凍。


閉塞成冬。


而冬之前為秋。


秋分之後。


曰日以南。


是革卦之象也。


日入于澤。


猶日之晚。


火入于澤。


猶歲之秋。


日晚漸至夜半。


秋涼漸至冬寒。


夜半為明夷。


冬寒為否。


皆以離火漸入漸深。


漸行漸遠。


而成變易之機。


革以離在澤中。


明時變之將始。


正如秋分以後。


漸變為冬。


由夏而秋。


由秋而冬。


日變不居。


乃成四時往復之序。


其變也。


非驟易之也。


必循序漸漸而進。


如日之南行或北行。


日移一線而已。


待其既至。


則突異其原來時地。


此變易之例也。


革之為用亦當如之。


故其革也。


非偶然為之。


必因其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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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22:4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象辭-119


傳曰非一朝一夕之故。


其所由來者漸矣。


故坤初六稱履霜堅?至。


則革之義。


必亦以其漸。


漸至漸革。


人無所駭。


物無所驚。


即如湯武革命。


亦非一旦之功。


商周積之己久。


夏殷段之己多。


迄至桀與湯。


紂與武。


始見其革。


則革豈可貿然為哉。


故君子知革之有所仿。


仿于時。


時者天地之革。


則欲明人道之革。


必先明時。


明時以明革義。


則君子以革而治曆。


治曆以明時。


書所謂欽若昊天。


曆象日月星辰。


敬授人時。


即古聖治曆明時者也。


謂治天文。


知日月星辰軌度。


所行所至。


何往何返。


而後知春夏秋冬所交所易。


何去何來。


天示其時。


人定其事。


天垂其象。


人指其名。


此天文不可不講。


而曆數不可不知也。


故治曆者。


治天之所曆。


明時者。


明數之所移。


變由于窮。


易由于敝。


天道不窮不敝者。


以變易也。


人亦法之。


而後同免于窮敝。


此革之道所由著也。


不革則不得免于窮敝。


革而不當。


亦不得免于窮敝。


惟有當而革之。


則窮者以通。


敝者以新。


此貴在知其當革。


而必先治曆明時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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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23:1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象辭-120


時指一歲之時。


包古往今來時世。


所謂運會之數劫紀之稱。


皆時也。


欲窮其變。


先知其數。


欲明其數。


先通其史。


察往知來。


因故知新。


則革之事也。


故治曆猶治史。


史稱歷史。


即已往之事。


何以知其必革。


惟審天時之所至。


何以知其當革。


惟順乎天。


應乎人之所行所著。


故革道以達變。


變以濟時窮。


四時之革。


至小焉者。


苟得其故。


則萬世可知也。


卦以象為本。


乾知大始。


坤以大終。


而乾在中。


此革卦爻已示其義。


讀者須合彖辭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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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23:4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爻辭-121


宗主附注革象辭以治曆明時。


為革卦人道之要。


蓋不明時。


無以應變。


不治曆。


無以知時。


治曆者。


以天地所垂示之象。


日月星辰所運行之度。


而見其何終何始。


孰常孰變。


推之人事。


自古迄今。


治亂興衰。


征伐代禪。


孰得孰失。


何去何從。


此皆的時之義。


而即明革卦之用也。


革之為象。


水火相息。


兌離互濟。


剛中而得本。


柔主而能遠。


此最孚于卦爻之所貴者。


卦爻乾為本始。


坤代終成故。


凡初九上六之卦。


為得本始。


而有終成。


反此者則否。


卦分內外上下正位。


坤主六二。


乾主九五。


凡內六二外九五。


相匹相應者。


為孚正位。


而合天地之德。


反此者則否。


又如中爻人道所寄。


九三六四。


剛柔交濟。


與既濟同。


是凡九三六四卦者。


皆得相濟之用。


反之者則否。


他如陽體陰用。


天下地上為道之源。


孚于天地生成之德。


乾下以自卑。


坤揚以就上。


如泰是也。


凡得交泰者。


皆得生化大用。


反之者則否。


此易卦爻大體。


所占吉凶。


所成利害。


由斯判焉。


革卦初九上六。


已孚乾始坤終之例。


而六二九五。


又得乾坤正位之情。


是克備乾坤四德。


與時偕行。


故革道不可量。


其義已見乾九四爻。


乾九四傳曰。


或躍在淵。


乾道乃革。


此革字即與革卦相關。


乾六爻純陽。


而九四則革。


革者變也。


剛變為柔。


陽變為陰。


九四自高而下。


自上躍淵。


為變之最著者。


故革卦三四五三爻為乾。


而九四恰當其中爻。


亦仍本乾九四之革來。


為乾君主九五之位。


今革則降于九四。


而失原有之尊。


雖猶屬上卦。


而非獨尊之時。


此所以必革。


革則可復其尊嚴。


昭其德業。


是由九四更返于九五也。


當其未革。


則不得復。


而日墜日下。


將入于淵。


必待己革。


始復其初。


故革卦以離日墜入澤中為象。


亦猶乾九四或躍在淵之義也。


乾道自墜。


陽綱不振。


雖欲不革。


不可得矣。


此革之時用誠大哉。


而欲知其革之當否。


不得不先明時。


故君子因革。


而治曆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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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24:4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爻辭-122


初九。


鞏用黃牛之革。


宣聖講義此革初九爻辭也。


初九在下。


本乾潛龍勿用之時。


時位不宜。


所行不當。


故爻辭取黃牛之革為喻。


鞏堅也。


革本堅韌。


黃牛之革。


其堅可知。


而非可大用者。


以雖堅。


而不良于用。


則其為用不足稱。


然革卦重在變易。


不重堅居。


變易之旨。


在以不善者變善。


不良者變良。


此卦義也。


初爻勿用。


乃取牛革為象。


黃牛之革。


由牛皮之變。


堅則堅矣。


而不與爻稱。


以初九乾爻剛也。


剛在下為升進之階。


今以牛革之堅。


不足語于金玉之質。


是因取其堅而求于牛革。


可見其所見之小。


所圖之疏。


非革之大用也。


革固包皮革言。


而皮革之貴者。


應以虎豹之類為上。


故至五上爻。


即取虎豹之文為喻。


明爻用之大。


與君子大人之德業相似。


若初九則猶不足言用。


故但取黃牛之革。


徒以其鞏。


不稱其文。


從以其易。


不稱其變。


蓋牛雖黃色。


無炳蔚之文。


雖堅鞏。


非虎豹之變。


此就其近易者為喻。


猶人類平庸之行而已。


革以變明其德。


所變必遠勝于其原質。


故大人君子。


以虎豹之文。


為德業之光。


初九爻象屬離。


離稱黃離。


牛為離之象。


故爻辭以為言。


而不及吉凶。


仍本乾勿用之義也。


革之道大而用著。


其始則比之黃牛之革。


可見大者發于細。


著者生于微。


人知其大而忽其細。


見其著而忘其微。


是失本也。


初九全卦之本。


故不及其他大者著者。


此中含義。


宜深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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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25:3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爻辭-123


象曰。


鞏用黃牛。


不可以有為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初九在下勿用。


則爻辭所稱不外此義。


遯卦亦云。


執之用黃牛之革。


與此相證。


皆非大用之材。


財不足語于有為之日。


初九在卦言為本始。


而在用言則無位。


故維取革變之義。


不能及于大變。


雖牛革亦有其堅。


而非與虎豹之文美者並論。


以比人之德業。


士之才能。


各有大小之殊。


優劣之別。


革固重變。


而初九所變。


不過黃牛之革。


則其不可有為明矣。


事之發于平庸者。


恆至于奇特。


行之出于細微者。


恆成于偉著。


則初九之革。


亦不可以其小而忽之。


革變之道。


固如坤初六履霜而堅?即至。


則將來之變。


正由此細微中可以見之。


此君子貴知幾。


而象辭重明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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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9:26:1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爻辭-124


宗主附注革初九。


用黃牛之革。


與遯卦執用黃牛之革。


辭義同。


惟革稱鞏。


遯稱執。


則以遯主遯避。


而欲留之。


故曰執。


猶維繫也。


革主革變。


意取堅固適用。


故曰鞏。


鞏亦從革。


即言如革皮之堅韌。


不易損敝也。


然既鞏固不敝。


何以釋文稱不可以有為。


則以時位非宜。


雖有牛革之鞏。


而非大用之材。


雖當革變之初。


而非躋于良好之境。


可見革之變。


必先毀改。


如治革者當初製之時。


反不若未製者之良于用。


必待制已成革。


乃顯其堅韌之材。


初九無位。


不足為大用。


即不足材稱。


是雖鞏固如牛革。


仍棄物也。


因革貴在變。


初不在堅。


雖變之終。


欲其堅。


而變之始。


反以堅為病。


是初九之鞏。


不可有為。


咎在初。


不在鞏。


初之咎。


在下勿用之時。


不在物之如何也。


讀者勿以辭害義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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