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革卦-釋爻辭-125】 六二。
巳日乃革之。
征吉無咎。
宣聖講義此革六二爻辭也。
六二居內卦正位。
為離中爻。
秉坤之德。
為柔得中位。
離以兩陽中藏一陰。
為日為火。
中爻主其用。
故六二稱巳日乃革。
與彖辭同。
可見此爻能主持全卦之用也。
雖上有九五。
剛柔相應。
君主于上。
六二不得擅專。
且柔道順承。
不得先于乾剛。
則六二之用。
不得過于九五。
而以上為兌。
悅澤之德。
樂就于下。
則六二本坤厚載之功。
安貞逢吉。
亦足為卦用之要。
卦主革變。
異于常經。
故全卦反以六二尊。
以離火之德。
勝于兌澤也。
故澤中有火。
而火不為水滅。
此其變也。
亦其時用。
為本革之道。
不得不反其所為。
革其故而謀其新。
設火不勝水。
更何語于革變哉。
故爻雖柔。
而位為火之主。
德雖順。
而行為剛之師。
此與彖所稱。
亦以巳日孚于火盛之時。
克成其蒸化之用。
比之革命。
必發于下。
若臣若民。
為以德得眾。
以道順天。
天與人歸。
方可舉行革命。
如湯武是。
湯固桀之臣。
武固紂之臣。
皆取于下位。
德足服民。
行足應天。
故一舉而革夏商之舊。
措天下于新。
則六二之位。
即湯武初舉義師之時。
時宜而位當。
德昭而行正。
故一戎衣而天下定。
此所以占征吉也。
為以其發于臣位。
故在六二以其革君之非。
故得正位。
以其應天順人。
故占征吉。
行孚于道。
用孚于時。
革之大用。
即以此爻為之主。
故巳日之時。
革變之日也。
在十二支。
惟寅申巳亥四支。
為革變之歲。
以六氣所值。
此四歲皆木火通明。
類多革變。
故巳非指日巳也。
凡歲令世紀。
合乎巳者皆當之。
則以四支中。
如寅申固亦多變。
而非革卦所稱。
如亥則與巳對。
稱巳已賅亥。
巳亥不必強分。
蓋由三合之數。
寅午戌為火。
申子辰為水。
火水過烈。
易不以為貴。
且卦已有水火矣。
若重取水火之時。
是太過也。
惟巳酉丑為金。
亥卯未為木。
合卦中水火。
恰備四德。
土藏其中。
克孚五行之數。
故日取巳亥。
欲其變而不失中和。
無過不及。
庶免于偏激之害。
此聖人擇日之微意。
向無人能體會及之。
今特為明示耳。
至稱無咎者。
以革變發于下。
以臣民而革其君上。
自有咎。
為其位正時宜。
德明道大。
乃免本爻已暗示革之匪易為者。
非湯武之臣。
桀紂之君。
不足以孚吉而免咎。
讀者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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