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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証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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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27:2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彖-4


聚為來。


升為不來。


是升與萃反。


成一聚一散之象。


升散者。


凡雲煙火電。


皆可象之。


而風最易見。


故卦取巽風。


自下而上升。


以明其為物之四散也。


而卦爻則以陽在內。


陽剛善動。


鬱于中。


則勃發必驟。


雖有四陰。


徒助其勢。


而無以遏其行。


則以坤之順承而安貞。


不能戾陽之飛越而奔散也。


而上下正位互易。


與萃亦反。


則剛主二。


而柔主五。


恰違于乾坤之正。


卻以中爻九三六四。


同于既濟。


而得協調之功。


中互雷澤歸妹。


歸妹為女之窮。


即坤道之盡。


以陽在下得決陰。


如女之于歸為婦。


不復為閏中待字之身。


此可見升有關于家室之道。


而其用則與漸相錯。


漸以女歸待男行為義。


歸妹則更無待。


勢在必歸。


亦猶升之志已動。


其行已決也。


讀者宜合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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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28:1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彖-5


升元亨。


用見大人。


勿恤。


南征吉。


宣聖講義此升卦彖辭也。


升上坤下巽。


兩陽在內。


與觀同體。


觀為八月卦。


兩陽在顛。


如日月照臨地上。


又如人兩目觀物。


故名觀。


而升易其上下。


巽反在坤下。


三陰在上。


陰降陽升。


易以陽為主。


故名升。


以兩陽之志于上升也。


全卦陽在陰中。


亦如萃。


而兩陽在內卦。


遂與萃反。


萃聚而升散。


陰雖盛。


而陽得中。


陽志于上。


而內主正位。


上有六五應之。


是乾下于坤。


為地天泰之象。


故辭稱元亨。


以本乾行也。


坤雖在上。


而順承乾志。


故卦以乾九二孚于用。


所謂見龍在田。


利見大人者也。


然升非乾也。


雖有九二之孚。


而失九五之位。


上所應者坤之六五。


黃裳元吉之占。


合為內健外順。


中正而文明。


是以占元亨。


而不及利貞。


則坤德不專擅。


而體乾元以成其行。


健之道也。


故不曰利。


而曰用見。


明坤秉承乾志。


有其用也。


剛以柔用。


況二原坤之正位乎。


柔以得時而上于乾。


上而不僭。


故仍以九二為尊。


而稱用見也。


大人即乾九二所稱。


而以上有三陰為其障。


德具而未昭。


道行而未大。


在乾九二。


尚有德施普及之尚。


則升之大人。


寧能以飛龍自況。


而無所卹哉。


此辭稱勿卹者。


其其原有所憂。


而以得坤之順承。


喜柔之協濟。


乃勿卹耳。


凡易稱無咎。


即原有咎。


而獨免。


稱勿卹。


即原有憂而獲安。


此古文簡括也。


雖用見大人。


而非得志滿足之日。


此有卹也。


雖陰柔重障。


而得降心諧睦之時。


此以勿恤也。


卦內體外用。


升外為坤。


故行亦本之。


坤稱西南得朋。


升非全坤。


故占南征吉。


仍以坤之所宜為利也。


南征者南方之行。


不陽于軍事。


向南者則吉。


皆孚于坤也。


陽主升而陰不為阻。


此南征吉。


明其屬于行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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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28:4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彖辭-6


升彖辭僅稱元亨。


而吉屬南征。


可見其用。


以行為先。


則本內卦巽之志。


而合外卦坤之情。


巽風行。


原無定方。


而坤則有方。


坤以靜先。


巽以動重。


動以合靜。


柔以益剛。


此升卦大用占元亨也。


元亨大亨也。


行之通于一切為亨。


乾坤四德之所始也。


元亨並稱。


尤乾之用。


以其高明無不覆也。


升以六五孚文明中正之象。


而陰柔易蔽其光。


非如觀之照臨天下也。


故但取巽中兩陽上進之志。


而名升。


兩陽既志升。


且挈眾陰以同進。


此升不獨陽也。


惟動自陽始耳。


蓋陽在下而能率群陰者。


以九二故。


九二剛中。


而上有六五之應。


卦又巽以順。


是以能合乾坤之德之半。


稱元亨。


雖非利。


而仍見大人。


足明升之以時也。


大人兼德位之稱。


與君子以德不以位者有別。


見大人不獨見者。


亦包大人自見于眾言。


則以上下相親。


君民相得。


乃好升之道。


如人之升用。


必其才行可稱。


而上位者。


亦樂引進之。


是升之利于上下。


而為人情所同欲者。


故亨。


言升一人可以利于大眾也。


有撥于登庸之典焉。


萃既聚其眾矣。


而擇尤升用之。


則萃之用。


由升成之。


升而後不徒聚也。


萃動自眾。


故上萃于九五。


升動自君。


故下拔于九二。


此治道之所仿。


而彖辭特以見大人為孚。


元亨之行。


可以知易之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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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29:0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彖辭-7


彖曰。


柔以時升。


巽而順。


剛中而應。


是以大亨。


用見大人勿卹。


有慶也。


南征吉。


志行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彖辭之義也。


升以坤在巽上。


坤柔也。


而升于上。


五正位也。


而為陰。


是以時升也。


坤為地為土。


萬物所居。


位原在下。


今乃在上。


是升也。


而巽為木為風。


木生土中。


而風揚空際。


其志上升。


五行木制土。


故地中之木。


不得抑其上升。


卦兩陽在內。


陽道升。


陰雖眾。


不得過其上升。


此柔以時升。


即順夫剛也。


剛柔既協。


升降乃同。


此時也。


位也。


位當則時宜。


九二在內。


居坤之正。


六五在外。


履乾之中。


是互交也。


亦時之宜。


則在卦地天交泰。


為春日。


陽正長之時。


天地之德。


皆以泰顯。


時用之義。


即生生不已之功。


此柔之升。


必繫乎時。


非時之升乃為過。


如大小過。


柔皆在外。


而違于生生之德。


故為過。


升與萃。


則以孚于時。


互成其用。


斯剛柔交易之道。


有宜于時者也。


況陰降而位在內。


升于外為反常。


惟以時升。


方大其用。


升之稱元亨。


正以柔之升宜于時耳。


上坤為順。


下為巽。


故曰巽而順。


卦自下上。


如同體之觀。


則曰順而巽。


巽順義亦近。


母女之情亦親。


故觀與升。


皆上下相諧。


內外相得。


不似天水違行之訟。


及二女不相得之睽革也。


九二在內正位。


六五主卦中位。


此亦剛中而應也。


凡二五相應。


或三四相應皆然。


為孚于一陰一陽之道也。


以其得中而應。


上順而下巽。


剛柔交而天地合德。


是以稱元亨。


元亨大亨也。


言德用亨于一切。


而克大久也。


九二大人之象。


與六五相望。


故曰用見。


以其情志之協。


行止之宜。


故勿恤。


謂雖有憂。


而可無之。


是則升之有慶也。


有慶猶有喜。


書曰一人有慶。


兆民賴之。


以君正而德昭。


恩周而惠遠。


是一人之慶。


即兆民之慶。


升就主位言。


故曰有慶。


謂上下孚為慶。


否則憂也。


慶與卹對。


有慶則勿卹矣。


南征占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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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29:2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彖辭-8


言其志在于行。


行有方宜也。


體巽以從坤。


因近以達遠。


此南行為升之吉。


推而言之在下者。


以時勢及其德功。


可以南面。


而孚一人之慶矣。


蓋九二在下之尊。


果充其德。


乘于時。


則進于九五。


亦無所憾。


此乾九二釋文以德施普及為言。


蓋預為九五飛龍在天之備。


升之九二亦如是。


南行而卜吉。


正如南面之當時也。


升萃原一卦顛倒。


故萃為聚。


升為往。


恰反。


而兩陽上下易位。


則用大殊。


升之征吉。


亦以志之升揚。


乃順時而動之旨。


坤以順承乾為志。


九二乾也。


六五應之。


故體乾用坤。


柔成剛。


陰隨陽。


則二五合德。


而占元亨。


雖卦德不及利貞。


而有慶吉之占。


可見為行之利。


其不稱利貞者。


正以升之志行。


守先利貞。


而貞為本。


行先元亨。


而亨為基。


此大亨之占。


恰與志行相應也。


乾之道。


必依坤而後見。


剛之志。


必假柔而後明。


此升之用。


實本于剛中而應。


內巽而外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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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30:2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彖辭-9


宗主附注升彖辭南征吉。


亦如蹇解利西南。


以其秉坤之德也。


然升卦所重不獨方宜且在行動。


故曰南征吉。


不似蹇解但云利西南。


而不及所行。


征即行。


亦即往也。


傳釋升不來。


已明其行為往。


往者前進也。


上升也。


皆自近至遠。


自下至上也。


為升卦兩陽在內。


志于外。


而三陰不獨不阻。


且隨之進。


陰本降。


何以隨陽升。


則時為之。


時者難見。


而見于位。


位指九二為剛。


而六五為柔。


剛本以五為正位。


今反在下。


柔本以二為正位。


今反在上。


可見其互成用。


祇在此反于所行之時。


柔反外行。


即隨九二之陽以同升也。


故釋文曰。


柔以時升。


謂柔原降于內。


則升也。


時為之。


因二為陽。


乃升于五。


柔升非其本能。


必假陽之勢。


如地天交泰是其例也。


泰曰地天交。


可見地原隨天之降而後升。


以成互交之象。


非如否之一升一降成否隔也。


升于上者。


陽之本能。


陰則惟時使之。


時者天道之變化。


為生化之淵源。


故交則成其生。


否則成其殺。


如春夏與秋冬皆時也。


時升而升則陰助陽。


時降而降則陰背陽。


此升之道。


以坤在外而六五與九二協也。


內巽而外順。


情投而志合。


故萬物同升。


而成元亨之象。


即剛中而應之所致也。


剛中已有其體。


有應更宏其用。


此易卦所貴者。


萃升皆藉以成其德。


惟萃為來。


升為往。


有不同。


則亦兩陽上下之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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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30:4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象辭-10


又曰升卦之義。


本以兩陽志升。


而彖辭稱柔以時升。


是指坤由下而上。


合萃卦之象言也。


萃卦坤在兌下。


升則反居巽上。


即柔順時而升之象。


但柔之升。


非其自升。


仍依兩陽同升者。


陽升陰降故也。


以陰本降。


則今之升。


實因于時。


處常則降為正。


處變則升為時。


此釋彖特揭出時字。


明其升之由來也。


坤土在下。


萬物之載。


若升于上。


萬物亦惟俱升。


然升者墜之緣。


高者卑之對。


有升必墜。


有高必卑。


大地之升。


猶可自保。


物之微渺。


寧能懸空而不墜哉。


故空不可憑。


而聚終有散。


巽風以動之。


木以揚之。


則土散為塵沙。


而景象將同幻滅。


此升卦義。


含空色不二之諦。


與佛教有相印證處。


天之太空。


惟純剛能常往。


人之飛昇者。


必先練就金剛體。


方不畏罡風之吹。


今柔之升。


將以何為恃哉。


故曰時也。


時者一時之謂。


時升者亦時降。


仍不須臾往。


而循化以來往耳。


故其用。


動而不止。


周流無息。


終始相環。


此爻辭以行為志。


如天地之在空中不墜者。


以其轉動永無寧息也。


此動以成靜之機。


而變以持久之妙。


愈動愈靜。


愈變愈久。


推之則無復動靜之分。


久暫之別。


且柔不異剛。


升不異降。


色與空一相。


而真與妄同宗。


則佛說大乘之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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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31:0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象辭-11


象曰。


地中生木。


升。


君子以順德。


積小以高大。


宣聖講義此總釋升卦象辭。


明人道也。


升以坤在上。


巽在下。


為木生地中之象。


雖在地之下。


而下無可居。


故稱地中。


與火地晉。


稱明入地中一義。


地本憑空。


而自動轉。


有上面而無下面。


則以圓而時動也。


所謂地上即地中。


故易不稱地下。


實含微義。


且地中出者。


亦非遠出地面。


如天下也。


則凡在坤下之卦。


皆為地中。


亦即在地之內而已。


升以巽木。


生于地中。


苗葉枝幹。


仍出地面。


不過其根生土中耳。


根生土中。


而幹出土表。


雖曰地下。


實可包上下言。


以木為生物。


日育日長。


終且高于地面。


此即升之義也。


故在卦言。


為坤上于巽。


而在物言。


為木生于地。


象一而用二。


故彖辭柔以時升。


指坤在上也。


象曰志中生木。


指物高出地面也。


象以人道為本。


人道先實質。


而後理氣。


故以木出地中。


狀其上升。


而非以坤在上為限。


要知此卦。


坤體在上。


而用在下。


凡物無不載于地。


無不出于地面。


即藏地中者。


如充其用。


亦終當顯于地上。


為地下不得有生物之象也。


升者動為本。


故以生物測之。


生而動者。


始能升也。


動而升者。


雖不必有生。


而其自下上也。


亦猶生長之象。


是升必自下上者也。


雲雷火風之屬。


亦自下上。


以成其升。


而易則取木之生為象。


是重在其自生之志。


與天生之情。


而以備人所取法焉。


木之志遂其生。


成其用者。


無不升。


人亦如之。


惟人之志。


當先德而後器。


培育其生生之本。


發揚其生成之基。


惟德為重。


德之于人猶水與熱之于木。


木無水熱不生。


人無德不大。


此君子觀升而必順德。


積小以高大。


亦不外成升之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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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31:2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象辭-12


積小以高大。


乃法木之生于地中。


必日積月累。


而後長出地面。


而後扶搖空中。


而後遂其生。


達其用。


以大其材。


收其實。


人之于德也。


亦如之。


必自微細作起。


日積月累。


誠意正心修身。


以至成人成物。


得志。


則明明德于天下。


不得志。


止于獨善其身。


此人道之升。


非可一步登天者也。


故卦以兩陽夾四陰中。


明其升之匪易。


以剛易柔。


以升挈降。


若非積之久。


則不能達于高大。


若非行之順。


則不克成于至德。


此順德二字。


一則言其積之以漸。


一則言其升之以時。


若不積。


則猶登高不自卑。


先失其本。


若不順。


則如行水不擇風。


先迷其方。


能積則如日月升恆。


通而不已。


能順則如風雲際會。


舉而彌輕。


此地中生木之象。


在君子則自勵其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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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31:5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爻辭-14


初六。


允升。


大吉。


宣聖講義此升卦初六爻辭也。


初六巽之初爻。


即坤初六。


而升以有兩陽在中上為純柔。


乃與坤初爻異。


以九二九三介其間。


居中而上應。


則初爻亦隨之。


則以初六在下無位。


而下卦以二為主。


初從二之正。


與上四五相應。


故曰允升。


允信也。


又相許也。


言與上信。


而與九二相許。


柔與剛。


如男與女。


女以身許夫。


則為貞。


允亦貞也。


貞德孚于信。


貞以相與。


信以相從。


則剛柔諧。


而生成之德以著。


此初六許隨九二同升。


而占大吉也。


柔本不自升。


其升也。


必隨剛。


此初六之升。


為允升。


言與九二有信約。


而與上卦成相應。


情既兩孚。


德亦交洽。


是占大吉者。


正如二人同心。


其利斷金之意。


孤陽獨陰不足以有為。


陰陽不能合。


亦不足以有成。


惟孚于一陰一陽之道。


而洽于夫唱婦隨之情者。


方為吉。


而初六如之。


故大吉。


大吉者元吉也。


初六卦之初。


初者始也。


故稱大吉。


言升之始。


即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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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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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爻辭-15


象曰。


允升大吉。


上合志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則以初爻無可用之地。


而稱吉者。


以其允升。


允升者。


以上合其志。


上猶升也。


進也。


卦自下上。


初之進即二爻。


初六與九二相合而有得。


且隨之與上六四六五合。


應而有成。


此初六允升。


乃見大吉之占也。


蓋全卦大用。


初上無位。


惟二三四五四爻當位乘時。


升與萃。


皆以中四爻。


合于剛柔匹配之數。


有其生成之用。


而升尤勝。


則以兩陽在下。


孚于地天交泰之例也。


陽升陰降。


升而自下。


則其道遠。


其行徐。


其進可展舒。


其成必廣大。


此升之用。


較萃為宜。


而初六之用。


則以麗于九二正位。


而信許同升。


以與四五相諧也。


故上合志。


上字一指其升進。


一指與上各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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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32:3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爻辭-16


九二。


孚。


乃利用禴。


無咎。


宣聖講義此升卦九二爻辭也。


九二居內正位。


剛中之德。


與六五匹而和。


故曰孚。


利用句。


與萃九二同。


皆以正位之主。


主祭祀之事。


為享福受祜之徵。


稱禴之義已見萃。


言春夏時祭祀從省儉。


九二雖當位。


而在下。


故亦惟儉約是尚。


因時之升。


易招咎戾。


而以中正得免。


則祭祀重典。


而中位主持。


似非可苟者。


祇以九二自下而上升。


初不宜夸張其事。


且升者先固本。


祭祀所以厚其本。


反其始。


而時猶早。


則以儉約為宜。


此無咎之占。


亦正以善用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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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32:5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爻辭-17


象曰。


九二之孚。


有善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九二中位而剛。


與外柔應。


兩情諧而上下合德。


正位固而內外同功。


此其孚為有喜耳。


喜者中心喜悅。


則以由二至四互兌。


兌為悅澤。


而合中互雷澤歸妹。


夫婦相得。


配偶克諧。


此其為喜可知。


正以升之用。


在剛柔俱升。


夫以率婦。


情志先孚。


則家以齊。


國以治。


其喜大矣。


然則利用禴者。


亦可釋為夫妻廟見。


而卜其後之必昌也。


情之欲孚。


志之欲進。


合而為升。


而在于內。


此中心所願也。


故特以孚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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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33:1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爻辭-18


宗主附注升卦之用亦如萃。


以二五正位為主。


而萃則以九五為正萃之位。


下爻皆向之為歸依。


升則以九二為得內中位。


各爻皆隨之以俱升。


是萃之九五。


為所至極位。


升之九二。


為所自起點。


一靜一動。


一往一來。


兩相映射。


由萃言。


為眾萃于一尊。


而無不悅服。


由升言。


為主率其群眾。


而招之同行。


此則以陽在內在外為別也。


然萃九五誠全體之主。


各爻不得不歸向之。


若升九二。


不過內卦中位。


不足以約束群眾。


故升雖自二始。


而升之所極。


仍在五。


五以柔居剛。


仍不得翕服大眾。


此升之極。


反為散也。


故升九二爻辭。


僅以孚稱。


不以位稱。


而利用禴。


亦如萃六二在下。


惟主祭祀。


率群眾以致敬。


亨于神祖而已。


神祖在主之上。


亦主者所共尊。


不得以主于內。


而擅專及外也。


釋文稱有喜。


即祭則受福之意。


蓋孚于上者。


亦孚于神祖。


九二以誠敬而與神孚。


則其喜乃九二所獨。


非全體共占之也。


然上卦純柔。


順乎下情。


而樂與眾近。


故九二之喜。


以能孚而後見。


孚則無所閡隔。


人神之間。


上下之際。


內外之介。


無不孚。


是又較初之允為更進矣。


允為孚之始。


孚為允之成。


皆以與上諧和為重。


可見升之大用。


在能同眾以升。


若獨升。


是違允與孚之德。


將何以占吉而有喜哉。


陽能自降以率陰俱升。


此其為允為孚之由來。


而人道師之。


則以順德積小以高大為本。


不順則不能得上之合志。


不積則不能成眾之同升。


此允孚之德。


必自我致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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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33:3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爻辭-19


九三。


升虛邑。


宣聖講義此升九三爻辭也。


九三內卦之末。


與六四同為中爻。


一剛一柔。


孚于既濟之象。


原吉爻也。


而不言吉凶。


則以升卦兩陽比于內。


三陰在其外。


剛以進于柔。


雖曰升。


而情勢反由實而虛。


由高而下。


故曰升虛邑。


蓋以卦言。


則升。


以爻言。


則由實而虛。


由城郭而邑之象。


邑者。


眾聚居之域。


而虛字亦通作墟。


則郊野空曠阜陵。


後世或稱墟里。


小民村聚之所。


民居成聚如今村莊。


必有高地。


備避水潦風雨之害。


其中若谷。


可以護衛。


升而至此。


非崇高可知。


但亦有高于他地之意。


九三由內望外。


故升虛邑。


邑有大小。


小者所謂十室之邑。


則僅數戶人家。


非城市之繁庶可比。


而虛義本虛空曠遠之意。


九三陽也。


合九二以進于四五。


猶反風地觀之象。


觀兩陽在四陰上。


如日月照臨下土。


升則以陰原在上。


由陽望陰。


成由內望外之勢。


前面空虛。


無礙于目。


則升者易矣。


此升字當釋作近。


由近而遠。


由狹而廣也。


巽風也。


九二九三。


如鳥兩翼。


乘風展翅。


望天空闊。


則其進行利捷矣。


且九三本乾九三。


當乾惕之時。


亦宜反乎空虛。


期于安穩。


此升虛邑。


雖不及吉凶。


而其行之順則可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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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34:0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爻辭-20


象曰。


升虛邑。


無所疑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疑者相猜忌而不信也。


無所疑。


亦如初之允。


二之孚。


言相信從。


而行甚順也。


又疑有礙義。


無所阻礙也。


又擬也。


無庸擬揣也。


皆兩情協調。


不復驚怖稽遲也。


蓋孚九三六四。


既濟之用。


則更何疑哉。


進于虛大之原野。


止于民眾樂土之村居。


則其情志易投。


動定咸便。


此升虛邑。


為無所疑。


明其進之至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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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34:4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爻辭-21


六四。


王用亨于岐山。


吉。


無咎。


宣聖講義此升六四爻辭也。


六四外卦之始。


為坤卦爻。


以卦進而上。


則所至益高。


此升之本義也。


九三升虛邑。


係陽進陰之象。


六四亨岐山。


則自下而高之情。


稱王者。


二四同功。


九二正位。


而六五六四近比。


四雖無位。


而九二至此。


為升于高山之象。


稱山者。


反自三至五為艮也。


岐山者。


周發祥之地。


亨與享同。


享于岐山。


即由九二用禴。


更進而祀始祖。


故在岐山。


仍不外追遠報本之義。


升高而先厚其本。


此先王處升之道。


曰用者。


以非六四為主。


即指九二之王。


進至此。


則宜用享祖也。


故占吉。


既吉。


自無咎矣。


以六四與九三。


共成既濟之用。


而由陽進于陰。


亦即由內進于外。


坤德至順。


柔行至安。


安且順。


更何不吉。


惟反柔為進。


從降以升。


恆易有咎。


而以六四順之始。


厚之初。


故免耳。


坤以承乾為志。


九三九二之道。


均于六四六五成之。


此升之大用。


皆以陰能順陽。


柔能從剛為本。


此四五爻皆吉。


且皆著其升進之功也。


宗主附注升六四王用享于岐山。


與隨上六王用享于西山一義。


皆為報本返始之旨。


人生有本始。


如木之有根。


隨以震在下。


震木也。


升以巽在下。


巽亦木也。


皆有根生于地中。


而後枝葉繁榮于地上。


雖隨上為兌澤。


不似升上為坤。


然兌之一陰。


坤也。


故報本返始之數。


享祖致祭之典。


乃上六。


明本諸坤土厚載之道。


大地厚生之功。


必溯尋其初。


而培其本也。


升則四爻即坤。


且下交兩陽。


互成兌卦。


故六四即示享祭之用。


而申敦本復始崇德報恩之情。


此六四與隨上六。


同有此辭。


隨之西山。


與升之岐山。


視為一地亦可。


視為兩地亦無不可。


蓋岐山在國之西。


昔時建都。


多在陝豫。


岐山在其西。


故亦稱西山。


然隨之稱西者。


以卦上兌下震。


後天震東兌西恰相對。


而由王言。


則以帝出乎震。


原在東方。


上六屬兌。


至上六致祭。


即向西也。


故稱西山。


兌本錯艮。


故有山之象。


升之稱山。


亦以中互艮與兌。


而巽在東南。


非正東。


九二主位所在地。


而坤之方位。


為西南。


六四所祭之地。


亦非正西。


故不稱方。


而曰岐山。


岐山者。


周祖太王移居之處。


發祥之地。


開基之源。


文王周公作易之旨。


在垂教後世。


必先其子孫。


故稱王享岐山。


言當升六四時。


應舉之祀典也。


升萃相對。


皆以率眾祭祖。


示民以孝。


勸民敬其祖。


而親其親。


以克成萃與升之大用。


故爻辭凡二三見之。


可以昭其立教之微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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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35:0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爻辭-22


象曰。


王用亨于岐山。


順事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六四為坤卦之始。


坤德厚載。


萬物資生。


資生之本。


如木之根。


水之源。


由上而下。


自近而遠。


一本而萬系。


莫不共尊親于所生。


人為萬物之靈。


必敦報本之義。


溯其本始。


尊其所宗。


則祭祀必誠。


敬享必至。


時其?豆。


豐其牲牷。


薦其粢盛。


陳其禮樂。


皆依夫情性。


發夫親愛之誼。


致其尊敬之誠。


此事行之至順也。


以坤之德為順。


人道師之。


亦順以將事。


禮之加于外人者。


或有所假借焉。


為以成其敬也。


如對大賓。


聘問鄰國。


朝觀王廷。


則以敬為先。


而或有執泥于禮儀之序焉。


若至尊祖敬宗。


孝親祭先。


則祇發夫天性。


依夫人情。


無假于作為。


無待于飾詞。


無用其繁文縟節。


是以備而不求豐美。


具而不務夸張。


禮以將其誠。


儀以著其意。


如事其父母。


侍于晨昏。


則雖重而無所加。


尊而無所忌。


敬而無所飾。


此順之至也。


為其道然耳。


順以孝于生前。


順以祭于祖廟。


既順以致其誠于宗祖。


復順以垂其教于子孫。


斯無不順者。


則推之天下亦無不順者。


六四用亨之義。


即本順以行。


故曰順事也。


由卦爻言兩陽上升。


六四首隨之俱進。


亦至順也。


上更無為阻者。


則順以往可矣。


故外卦三爻。


皆以順成升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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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35:5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爻辭-23


六五。


貞吉。


升階。


宣聖講義此升六五爻辭也。


六五外正位。


而柔居中。


為坤六五之德。


黃裳元吉之占。


文明在中之象。


升六五亦如之。


而稱貞吉。


以坤德重貞。


貞則吉。


此孚于坤安貞之吉也。


升以升為用。


至六五猶升于階。


由內而外者。


如憑高望遠。


故九三曰升虛邑。


由下而上者。


如舉步登高。


故六五曰升階。


以六五當外卦之中央。


如門當之階步步上升。


而不躐等。


仍本坤安貞之道。


遂其行地無疆之功。


升以益升。


進以益進。


故曰升階。


言如登階梯。


必一級一級拾而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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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8:36:1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6-經文講義-升卦-釋爻辭-24


象曰。


貞吉升階。


大得志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六五雖柔。


而為全卦主位。


得九二剛中之應。


乃有貞吉之占。


而稱大得志。


蓋九二陽上升。


至六五達于極位。


中正之勢。


剛柔合德。


貞吉者坤之道。


升階者乾之行。


乾行以進。


坤承以孚。


合成地天交泰之用。


故曰大得志。


得志者。


言有其利。


有其物。


遂其生成。


而大其功用。


惟泰近之。


泰以交孚而得竟其用。


故有其財富。


升六五亦然。


過此則與之反。


故上六稱不富。


則以極則窮。


交孚者反相消也。


故升之大用。


至六五為極。


亦即全卦最吉之爻。


初之大吉。


亦必待五而後成。


故初爻曰上合志。


五爻曰大得志。


二志字相應。


亦即釋彖所謂志行也之志。


志既稱大得。


則全卦之用已大成。


此爻辭占吉也。


而以升原不可極。


柔在上不可久。


雖高不過于階。


不得如大畜向天之衢。


故大畜為道大行。


此則為大得志。


得志雖大。


不過財物之富有。


功業之亨遂而已。


以言夫道。


則猶未也。


坤以柔順之道。


雖承乾。


不得過之。


此稱貞吉。


明其吉必由貞致之。


讀者當深繹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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