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臟腑分屬定位】
《脈要精微論》云:
尺內兩旁,則季脅也。
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
中附上(言附尺之上而居中者,即關脈也),左外以候肝,內以候膈;
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
上附上(言上而又上,即寸脈也),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
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即心包絡);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
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
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
李士材曰:
《內經》出胸腹膈三字,配寸關尺,腑不及膽者,寄於肝也;
不及大腸小腸膀胱者,統於腹中也。
張路玉曰:
寸關分左右,尺獨不分者,一皆主乎腎也,腎為先天一氣之始,故首言也。
徐春甫曰:
內外每部,有前後半部之分也,脈之上至,應前半部為外;
脈之下至,應後半部為內(一指前後分內外)。
概而言之,臟腑近背之陽位者,以前半部候之;
近腹之陰位者,以後半部候之。
張景岳曰:
觀易卦六爻,凡畫卦者,自下而上,上三爻為外卦,下三爻為內卦,則其上下內外之義明矣。
又有以浮取為外,沉取為內,於義亦通。
滑伯仁曰:
左尺主小腸、膀胱、前陰之病,右尺主大腸、後陰之病。
《靈樞》曰:
宗氣出於上焦,營氣出於中焦,衛氣出於下焦。
上焦在於膻中,中焦在於中脘,下焦在於臍下陰交。
故寸主上焦,以候胸中;
關主中焦,以候膈中;
尺主下焦,以候腹中。
此定診也。
(此三焦分診於寸關尺也。
慎庵按:
以上診法,五臟定位,出於《素問》。
三焦包羅乎五臟六腑之外,是一大腑,故《經》名孤腑,當依上中下,分診於寸關尺,是從《靈樞》也。
膻中即心包絡。
《經》云:
諸邪之命門在十四椎之下,下至上,在七椎之上,介乎兩腎之中,正當上下左右之中,其位象極,名為丹田,是先天真陽之窟宅,而為腎經之 穴,故候右尺之元陽,即所以候命門也。
至於六腑經文,首揭胃腑,余俱略而不言,但以胸膈腹三字該之者,以胃為十二經脈之化原,五臟六腑,皆稟氣於胃,顧胃腑於諸經,豈不重而且大乎?
此皆本之於《內經》,為診家之定法,歷萬世而不移易者也。
余大小腸、膽與膀胱四經部位,未經《內經》指明,致啟後世之疑,議者紛紛不一。
以膽屬木,而附於肝,分屬左關同診。
膀胱與腎俱屬水,分診於左尺。
至大小腸二腑,或從兩寸,或從兩尺,未有定診。
余著《存疑》一則,附見於後,就有道者正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