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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an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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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診抉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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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0:22 | 只看該作者
手少陰心脈
 

動極泉。

 

(臂內腋下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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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0:30 | 只看該作者
手太陽小腸脈
 

動天窗。

 

(在頸側大筋間,曲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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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0:42 | 只看該作者
足太陽膀胱脈
 

動委中。

 

(在膝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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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0:51 | 只看該作者
足少陰腎脈
 

動太谿。

 

(在踝後跟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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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0:59 | 只看該作者
手厥陰心包絡
 

動勞宮。

 

(在掌中屈中指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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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1:08 | 只看該作者
手少陽三焦脈
 

動禾 。

 

(在耳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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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1:19 | 只看該作者
足少陽膽脈
 

動聽會。

 

(在耳前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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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1:27 | 只看該作者
足厥陰肝脈
 

動太衝、五裡、陰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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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1:38 | 只看該作者
六部臟腑分屬定位
 

《脈要精微論》云:

 

尺內兩旁,則季脅也。

 

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

 

中附上(言附尺之上而居中者,即關脈也),左外以候肝,內以候膈;

 

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

 

上附上(言上而又上,即寸脈也),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

 

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即心包絡);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

 

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

 

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

 

李士材曰:

 

《內經》出胸腹膈三字,配寸關尺,腑不及膽者,寄於肝也;

 

不及大腸小腸膀胱者,統於腹中也。

 

張路玉曰:

 

寸關分左右,尺獨不分者,一皆主乎腎也,腎為先天一氣之始,故首言也。

 

徐春甫曰:

 

內外每部,有前後半部之分也,脈之上至,應前半部為外;

 

脈之下至,應後半部為內(一指前後分內外)。

 

概而言之,臟腑近背之陽位者,以前半部候之;

 

近腹之陰位者,以後半部候之。

 

張景岳曰:

 

觀易卦六爻,凡畫卦者,自下而上,上三爻為外卦,下三爻為內卦,則其上下內外之義明矣。

 

又有以浮取為外,沉取為內,於義亦通。

 

滑伯仁曰:

 

左尺主小腸、膀胱、前陰之病,右尺主大腸、後陰之病。

 

《靈樞》曰:

 

宗氣出於上焦,營氣出於中焦,衛氣出於下焦。

 

上焦在於膻中,中焦在於中脘,下焦在於臍下陰交。

 

故寸主上焦,以候胸中;

 

關主中焦,以候膈中;

 

尺主下焦,以候腹中。

 

此定診也。

 

(此三焦分診於寸關尺也。

 

慎庵按:

 

以上診法,五臟定位,出於《素問》。

 

三焦包羅乎五臟六腑之外,是一大腑,故《經》名孤腑,當依上中下,分診於寸關尺,是從《靈樞》也。

 

膻中即心包絡。

 

《經》云:

 

諸邪之命門在十四椎之下,下至上,在七椎之上,介乎兩腎之中,正當上下左右之中,其位象極,名為丹田,是先天真陽之窟宅,而為腎經之 穴,故候右尺之元陽,即所以候命門也。

 

至於六腑經文,首揭胃腑,余俱略而不言,但以胸膈腹三字該之者,以胃為十二經脈之化原,五臟六腑,皆稟氣於胃,顧胃腑於諸經,豈不重而且大乎?

 

此皆本之於《內經》,為診家之定法,歷萬世而不移易者也。

 

余大小腸、膽與膀胱四經部位,未經《內經》指明,致啟後世之疑,議者紛紛不一。

 

以膽屬木,而附於肝,分屬左關同診。

 

膀胱與腎俱屬水,分診於左尺。

 

至大小腸二腑,或從兩寸,或從兩尺,未有定診。

 

余著《存疑》一則,附見於後,就有道者正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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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1:47 | 只看該作者
存疑
 

(見後附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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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1:58 | 只看該作者
下指法
 

盧子由曰:

 

診法多端,全憑指法捷取。

 

蓋人之中指,上兩節長;

 

無名食指,上兩節短,參差不齊。

 

若按尺,排指疏,則逾越一寸九分之定位;

 

排指密,又不及寸關尺之界分。

 

齊截三指,斯中指翹出,而節節相對,節無不轉,轉無不活,此別左右,分表裡,推內外,悉五層,候浮中沉,此三指法也。

 

以中指並齊食指,去無名指;

 

以中指並齊無名指,去食指,亦節無不轉,此衡寸口,權尺中,齊上下,推下上,推上下,均前後,兩指法也。

 

至若左人迎,右氣口,候十二臟腑定位,如以右食指,切左寸臟心,腑小腸;

 

右中指,切左關臟肝,腑膽;

 

右無名指,切左尺臟腎,腑膀胱;

 

如以左食指,切右寸臟肺,腑大腸;

 

左中指,切右關臟脾,腑胃;

 

左無名指,切右尺臟命門,腑三焦,(此遵古診,惟此右尺不可依此,當遵前條經文。

 

)咸用指端舉按,別臟別腑,此單指法也。

 

雖可三指並齊,及其定位,專指舉按,固得其真,不若獨指之無牽帶,別有低昂也。

 

第惟食指肉薄而靈,中指則濃,無名指更濃且木,是必指端棱起如線者,名曰指目,以按脈中之脊,無論洪大弦革,即小細絲微,咸有脊焉,真如目之視物,妍丑畢具,故古人稱診脈,曰看脈,可想見其取用矣。

 

每見惜指甲之修長,用指濃肉分,或指節之下,以憑診視者,真不啻目生頸腋胸脅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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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2:09 | 只看該作者
下指有輕重
 

《五難》曰:

 

脈有輕重何謂也?

 

然初持脈,如三菽(豆也)之重,與皮毛相得者,肺部也。

 

如六菽之重,與血脈相得者,心部也。

 

如九菽之重,與肌肉相得者,脾部也。

 

如十二菽之重,與筋平者,肝部也。

 

按之至骨,舉指來疾者,腎部也。

 

故曰輕重也。

 

滑伯仁曰:

 

取脈之要有三:

 

曰舉、曰按、曰尋。

 

輕手循之曰舉,重手取之曰按,不輕不重,委曲求之曰尋。

 

初持脈,輕手按之,脈見皮膚之間者,陽也,腑也,亦心肺之應也。

 

重手按之,附於肉下,近於筋骨間,陰也,臟也,亦腎肝之應也。

 

不輕不重,中而候之,其脈得於肌肉間者,陰陽相通,中和之象,脾胃之應也。

 

若浮中沉之不見,則委曲而求之,所謂尋也。

 

若隱若見,則陰陽伏匿之脈也,三部皆然。

 

(一云:

 

舉必先按之,按則必先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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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2:20 | 只看該作者
診視大法
 

《脈要精微論》云:

 

診法常以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調勻,氣血未亂,故乃可診有過之脈。

 

(脈不得中,而有過失也。

 

凡診先以三指齊按,所以察其大綱,如陰陽表裡(統體而言),上下來去,長短溢脈覆脈之類是也。

 

後以逐指單按,所以察其部分。

 

每部下指,先定經脈時脈,以審胃氣,分表裡寒熱虛實,辨氣分血分,陰陽盛衰,臟腑所屬。

 

浮候中候沉候,以消息之斷病,何部異於眾脈,便屬此部有病;

 

候其盛衰之極者,以決之,在上上病,在下下病,左曰左病,右曰右病。

 

《平人氣象論》云:

 

持脈有道,虛靜為保。

 

以脈之理微,非靜心神,忘外慮,均呼吸,不能得也。

 

故人之息未定,不可以診;

 

己之息未定,亦不可以診。

 

夫意逐物移,念隨事亂,謂能察認隱微,有是理乎?

 

故必虛其心,靜其志,纖微無間,而診道斯為全矣,保不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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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2:41 | 只看該作者
七診
 

《三部九候論》云:

 

察九候,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張注云:

 

謂其或在上,或在下,或在表,或在裡之不同也),獨陷下者病。

 

(沉伏不起也。

 

《舉要》云:

 

脈有七診,曰浮中沉,上下左右,消息求尋。

 

(浮以候表,沉以候裡,中以候胃氣。

 

上下,即寸與尺,此概兩手六部而言也;

 

左右,左手右手也,一說上下左右,即 《脈要精微論》所云,左外以候心,右外以候肺。

 

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

 

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

 

此節與前診視大法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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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3:05 | 只看該作者
脈審上下來去
 

《脈要精微論》云:

 

上盛(寸部)則氣高(邪壅於上為厥巔疾(厥陽巔頂之疾);

 

來徐去疾,上虛下實,為惡(去聲)風也。

 

故中惡風者,陽氣受也。

 

(上下皆指寸尺而言,惡字入聲。

 

張仲景曰:

 

初持法,來疾去遲,此由疾入遲,名曰內虛外實也。

 

初持脈,來遲去疾,此出遲入疾,名曰內實外虛也。

 

滑伯仁曰:

 

脈有上下來去至止,不明此六字,則陰陽虛實不別也。

 

上者為陽,來者為陽,至者為陽;

 

下者為陰,去者為陰,止者為陰。

 

上者,自尺部上於寸口,陽生於陰也;

 

下者,自寸口下於尺部,陰生於陽也。

 

來者,自骨肉之分,而出於皮膚之際,氣之升也;

 

去者,自皮膚之際,而還於骨肉之分,氣之降也。

 

應曰至,息曰止也。

 

吳鶴皋曰:

 

脈有上下,是陰陽相生,病雖重不死;

 

脈有來去,是表裡交泰,病雖重必起;

 

脈無上下來去,死無日矣。

 

汪子良曰:

 

來以候外,去以候內。

 

來實去虛,主病在外;

 

來小去大,主病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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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3:19 | 只看該作者
推求上下內外察病法
 

《脈要精微論》云:

 

推而外之,內而不外,有心腹積也。

 

張注云:

 

推音吹,諸釋作推展之推者,非也。

 

此言察病之法,當推求於脈,以決其疑似也。

 

凡病若在表,而欲求之於外矣,然脈則沉遲不浮,是在內而非外,故知其心腹之有積也。

 

推而內之,外而不內,身有熱也。

 

張云:

 

凡病若在裡,而欲推求於內矣。

 

然脈則浮數不沉,是在外而非內矣,故知其身之有熱也。

 

推而上之,上而不下,腰足清也。

 

張云:

 

凡推求於上部,然脈止見於上,而下部則弱,此以有升無降,上實下虛,故腰足為之清冷也。

 

推而下之,下而不上,頭項痛也。

 

張云:

 

凡推求於下部,然脈止見於下,而上部則虧,此以有降無升,清揚不能上達,故為頭項痛也。

 

或以陽虛而陰湊之,亦為頭項痛。

 

按之至骨,脈氣少者,腰脊痛而身有痹也。

 

張云:

 

按之至骨,沉,陰勝也。

 

脈氣少者,氣血衰也。

 

陽氣衰而陰氣盛,故為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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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3:31 | 只看該作者
因形氣以定診
 

《匯辨》云:

 

人之形體,各有不同,則脈之來去,因之亦異,不可執一說,以概病情也。

 

何則?

 

肥盛之人,氣居於表,六脈常帶浮洪;

 

瘦小之人,氣斂於中,六脈常帶沉數;

 

性急之人,五至方為平脈;

 

性緩之人,四至便作熱醫。

 

(此句未妥,亦須合症而診。

 

身長之人,下指宜疏;

 

身短之人,下指宜密。

 

北方之人,每見實強;

 

南方之人,恆多軟弱。

 

少壯之人,脈多大;

 

老年之人,脈多虛。

 

醉後之脈常數,飲後之脈常洪。

 

室女尼姑多濡滯,嬰兒之脈常七至。

 

故《經》曰:

 

形氣相得者生,三五不調者死。

 

更有說焉,肥盛人雖曰浮洪是其常,使肌肉過於堅濃,則其脈來,勢不能直達於皮膚,反欲重按乃見,徒守浮洪之說,以輕手取之,則模糊細小,竟不能測;

 

瘦小之人,雖曰沉數是其常,使肌肉過於淺薄,則其脈來,即呈於皮膚,反可浮取而知。

 

性急之人,脈數是其常,當從容無事,亦近舒徐;

 

性緩之人,脈遲是其常,值倥傯多冗,亦隨急數。

 

北人脈強是其常,或累世膏粱,或母系南產,亦未必無軟弱之形;

 

南人脈弱是其常,或先天稟足,或習耐勞苦,亦間有實強之狀,少壯脈大是其常,夭促者多見虛細;

 

老年脈虛是其常,期頤者更為沉實。

 

室女尼姑,濡弱者是其常,或境遇優游,襟懷恬淡,脈來亦定沖和。

 

嬰兒氣稟純陽,急數者是其常;

 

或質弱帶寒,脈來亦多遲慢。

 

以此類推,則人固有一定之形氣,形氣之中,又必隨地轉移,方能盡言外之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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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3:44 | 只看該作者
脈審陰陽順逆
 

《平人氣象論》有云:

 

脈從陰陽,病易已;

 

脈逆陰陽,病難已。

 

約注云:

 

春夏洪大為順,沉細為逆;

 

秋冬沉細為順,洪大為逆。

 

男子左大為順,女子右大為順。

 

凡外感症,陽病見陽脈為順,陽病見陰脈為逆,陰病見陽脈亦為順。

 

內傷症,陽病見陽脈為順,陽病見陰脈為逆,陰病見陰脈為順,陰病見陽脈為逆也。

 

《靈樞?動輸篇》云:

 

陽病而陽脈,小者為逆;

 

陰病而陰脈,大者為逆。

 

約注云:

 

陽症脈宜浮大,小為陽症見陰脈;

 

陰症脈宜沉細,大為陰症見陽脈。

 

張路玉曰:

 

陰陽,死生之大端,不出浮大數動滑為陽,沉澀弱弦微為陰之總綱。

 

仲景言傷寒陰病見陽脈者生,陽病見陰脈者死,可以推卒病之逆順,亦可廣諸病之死生。

 

孫對薇曰:

 

陰根於陽,陽根於陰。

 

表屬陽,以活動為性體,而有靜順之陰在內;

 

裡屬陰,以靜順為性體,而有活動之陽在中,乃相依倚也。

 

若表脈惟散尖洪大,裡脈惟蹇遲細小,乃陰陽不相和。

 

各盛於本位,當收斂表陽,使根於內;

 

溫和裡陰,使根於外。

 

有表澀下,而裡衝上者,在外為陽氣不升,在內為陰火沖發;

 

有表蹇澀,而裡洪數者,此陰乘陽,陽乘陰也。

 

又云:

 

尖數在下,而不見平闊之體,此陽極也,當下之;

 

平闊在上,而不見尖數之體,此陰勝也,當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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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3:54 | 只看該作者
脈有五逆
 

《靈樞?玉版篇》云:

 

諸病皆有逆順。

 

腹脹身熱脈大,是一逆也。

 

腹鳴而滿,四肢清冷泄,其脈大,是二逆也。

 

衄而不止脈大,是三逆也(皆為陰症見陽脈)。

 

咳且溲(小便)血,脫形,其脈小勁(小不宜勁),是四逆也。

 

咳脫形,身熱,脈小以疾(小不宜疾),是謂五逆也。

 

如是者,不過十五日而死矣。

 

其腹大脹,四末清,脫形泄甚,是一逆也。

 

腹脹便血,其脈大時絕,是二逆也。

 

咳上溲血(下),形肉脫(外),脈摶(內),是三逆也。

 

嘔血,胸滿引背,脈小而疾(虛而火盛),是四逆也。

 

咳嘔,上腹脹(中),且餐泄(下),其脈絕, 《靈樞?五禁篇》曰:

 

何謂五逆?

 

熱病脈靜(陽症見陰脈),汗已出,脈盛躁(病不為汗衰),是一逆也。

 

病泄,脈洪大,是二逆也。

 

著痹不移(凝血),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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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樓主| 發表於 2013-10-4 21:34:04 | 只看該作者
四塞脈
 

《至真要大論》曰:

 

春不沉,夏不弦,冬不澀,秋不數,是謂四塞。

 

吳注云:

 

言脈雖待時而至,若春至而全無冬脈,夏至而全無春脈,己雖專王,而早絕其母氣,是五臟不相貫通也。

 

又曰:

 

參見曰病,復見曰病,未去而去曰病,去而不去曰病。

 

吳注云:

 

一部而參見諸部,此乘侮交至也。

 

既見於本部,復見於他部,此淫氣太過也。

 

未去而去,為本氣不足,來氣有餘;

 

去而不去,為本氣有餘,來氣不足。

 

王注:

 

復見,謂再見已衰、已死之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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