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註疏 卷二十】
凡大朝覲、大享射,凡封國、命諸侯,王位設黼依,依前南鄉設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加次席黼純,左右玉幾。
(斧謂之黼,其繡白黑采,以絳帛為質。
依,其製如屏風然。
於依前為王設,席左右有幾,優至尊也。
鄭司農云:「紛讀為豳,又讀為『和粉』之粉,謂白繡也。
純讀為『均服』之均。
純,緣也。
繅讀為 『藻率』之藻。
次席,虎皮為席。
《書•顧命》曰:『成王將崩,命大保芮伯、畢公等被冕服,憑玉幾。』」
玄謂紛如綬,有文而狹者。
繅席,削蒲蒻,展之,編以五采,若今合歡矣。
畫,謂云氣也。
次席,桃枝席,有次列成文。
○朝覲,直遙反。
下注「來朝」、「朝者」同,後「朝覲」、「朝見」之類放此。
黼,音甫。
依,於豈反,下及注同。
鄉,許亮反,下及注同。
純,章允反,劉之閏反,司農音均,下同。
為王,於偽反,下「為布」同。
豳,彼貧反。
緣,悅絹反。
率,音律,下同。
馮,皮冰反。
蒻,音弱。
編,必綿反。)
疏「凡大」至「玉幾」
○釋曰:此經及下文,見王有事設席三重之義。
言「凡大朝覲」,非四時常朝。
常朝則春夏受贄於朝,秋冬受贄於廟,不常在廟也。
此朝覲言大,則因會同而行朝覲之禮,謂春秋來時。
若冬夏來,則曰大宗遇也。
云「大饗」者,謂王與諸侯行饗禮於廟,即《大行人》云「上公三饗」之屬是也。
大射,謂王將祭祀,擇士而射於西郊小學虞庠中。
云「凡封國命諸侯」者,此即《典命》云「其出封,皆加一等」之屬是也。
云「王位設黼依」者,案《爾雅》,牖戶之間曰扆。
於扆之處設黼,黼即白黑文而為斧形。
此斧以大板為邸,即《掌次》「皇邸」,一也。
故鄭彼注云「邸,後板」。
以此斧板置於扆,即以黼扆為總名也。
云「依前南鄉設莞筵」已下,以席三重也。
凡敷席之法,初在地者一重,即謂之筵,重在上者即謂之席,已下皆然。
故鄭注《序官》云:「敷陳曰筵,藉之曰席。」
○注「斧謂」至「成文」
○釋曰:鄭云「斧謂之黼」者,案《禮記•明堂位》云:「天子負斧扆。」
彼及諸文多為斧字者,若據《繢人職》則云「白與黑謂之黼」,據采色而言之。
若據繡於物上,則為金斧文。
近刃白,近銎黑,則曰斧,取金斧斷割之義,故鄭以斧釋黼。
云「其繡白黑文」者,《繢人職》文。
鄭知以絳帛為質者,《鄉射記》云:「凡畫者丹質。」
此黼畫之,故知絳帛,絳帛即丹質也。
云「其製如屏風然」者,屏風之名,出於漢世。
鄭以今曉古,故舉屏風而為況也。
孔注《顧命》,其置竟戶牖間。
竟,終也。
戶牖間狹,故置之終滿戶牖間也。
云「左右有幾,優至尊也」者,此經所云,王皆立不坐,既立,又於左右皆有幾,故鄭注《大宰》云「立而設幾,優至尊」,據立而言。
此據「左右皆有」而言,故注相兼乃具也。
司農云「紛讀為豳」,於義不安,故更云又讀為和粉之粉,謂白繡也。
「純讀為均服之均」者,案僖五年《左傳》蔔偃云:「均服振振,取虢之旗。」
賈、服、杜君等皆為均,均,同也。
但司農讀為均,均即準,音與純同,故云純緣也。
云「繅讀為藻率之藻」者,讀從桓二年臧哀伯云「藻率鞞鞛,鞶厲斿纓」,此並取彼義也。
云「次席,虎皮為席」者,此見下有熊席,故為虎皮,後鄭不從也。
引《尚書》者,證王馮玉幾之義也。
玄謂紛如綬有文而狹者,此見漢世綬是薄帔,有文章而狹,以為席之緣,故言之也。
鄭知「繅席、削蒲蒻,展之,編以玉采,若今合歡矣」者,漢有合歡席如此,故還舉漢法況之也。
云「畫謂云氣也」者,鄭於經但單言畫,皆以畫云氣解之,蓋五色云為之文也。
云「次席,桃枝席,有次列成文」者,鄭亦見漢世以桃枝竹為席,次第行列有成其文章,故言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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