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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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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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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37:12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三


而觀新物。

 

(四時於新物出則觀之,以知民誌所好惡。

 

誌淫行辟,則當以政教化正之。

 

○惡,烏路反。

 

行辟,下孟反,下匹亦反。)

 

疏注「四時」至「正之」

 

○釋曰:此訓方觀新物,知民善惡之情,謂若《王製》云:「命市納賈,以知民之所好惡。

 

誌淫好僻,則當以政教化正之。」

 

與此為類,故鄭云以釋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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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37:31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三


形方氏掌製邦國之地域,而正其封疆,無有華離之地。

 

(杜子春云:「離當為雜,書亦或為雜。」

 

玄謂「華」讀為「亻瓜哨」之亻瓜,正之使不亻瓜邪離絕。

 

○華,依注音亻瓜,苦蛙反。

 

哨,劉羊售反,沈且笑反。

 

邪,似嗟反。)

 

疏「形方」至「之地」

 

○釋曰:形方氏主知四方土地形勢,故使掌作邦國之地域大小形勢,又當正其封疆,勿使相侵。

 

○注「杜子」至「離絕」

 

○釋曰:王者地有亻瓜邪離絕,遞相侵入不正,故今正之。

 

亻瓜者,兩頭寬,中狹。

 

邪者,謂一頭寬,一頭狹。

 

云「亻瓜哨之亻瓜」者,《投壺禮》主人云「枉矢哨壺」,哨是不正之義,故讀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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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37:50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三


使小國事大國,大國比小國。

 

(比猶親也。《易•比•象》曰:「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疏「使小」至「小國」

 

○釋曰:此亦如上《職方氏》云「大小相維」,義同。

 

注言「親諸侯」,使諸使相親,遞相朝聘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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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38:12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三


山師掌山林之名,辨其物與其利害,而頒之於邦國,使致其珍異之物。

 

(山林之名與物,若岱畎絲枲,嶧陽孤桐矣。

 

利,其中人用者。

 

害,毒物及螫噬之蟲獸。

 

○畎,古犬反,劉孤茗反,又孤善反。

 

嶧,音亦。

 

螫,音釋,劉呼洛反。

 

噬,音逝。)

 

疏「山師」至「之物」

 

○釋曰:此山師及下川師、原師等,皆是遙掌畿外邦國之內山川原隰之等,使出稅珍異,以供王家也。

 

○注「山林」至「蟲獸」

 

○釋曰:按《禹貢》「青州」云:「岱畎絲枲」,畎,穀也,岱山之穀有之。

 

「徐州」云:「嶧陽孤桐」,孤,特也。

 

嶧山之陽,特生之桐,中為琴瑟。

 

云「害毒物及螫噬之蟲」者,謂蚖蛇蝮蠍之屬也。

 

岱畎、嶧陽是其名。

 

絲枲、孤桐是其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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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38:29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三


川師掌川澤之名,辨其物與其利害,而頒之於邦國,使致其珍異之物。

 

(川澤之民與物,若泗濱浮磬,淮夷蠙珠暨魚,澤之萑蒲。

 

○蠙,薄田反,劉扶忍反,沈音嬪。

 

暨,沈其器反,又其氣反。

 

萑,音丸。)

 

疏注「川澤」至「萑蒲」

 

○釋曰:「徐州」云「泗濱浮磬,淮夷蠙珠暨魚」,注云:「泗水涯水中見石,可以為磬。

 

蠙珠,珠名。

 

淮夷二水出蠙珠為與美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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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38:48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三


邍師掌四方之地名,辨其丘陵、墳衍、邍隰之名。

 

(地名,謂東原、大陸之屬。○墳,扶云反。)

 

疏「邍師」至「之名」

 

○釋曰:《爾雅•釋地》「高平曰原」,此雖以原為主,除山林川澤四者,餘丘陵墳衍原隰六者皆主之。

 

故云「辨其丘陵」已下也。

 

按鄭注《大司徒》云:「土之高者曰丘,大阜曰陵,水涯曰墳,下平曰衍,高平曰原,平濕曰隰,皆有名。」

 

○注「地名」至「之屬」

 

○釋曰:《尚書•禹貢》有「東原底平」、「大陸既作」,是地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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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39:13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三


物之可以封邑者。

 

(物之,謂相其土地可以居民立邑。○相,息亮反。)

 

疏注「物之」至「立邑」

 

○釋曰:按《小司徒》云「四井為邑」,據田中。

 

千室之邑,據城。

 

二者皆須其物色善惡,然後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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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39:33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三


匡人掌達法則、匡邦國而觀其慝,使無敢反側,以聽王命。

 

(法則,八法八則也,邦國之官府都鄙亦用焉。

 

慝,奸偽之惡也。

 

反側猶背違法度也。

 

《書》曰:「無反無側,王道正直。」

 

○慝,他得反。

 

猶背,音佩。)

 

疏「匡人」至「王命」

 

○釋曰:匡,正也。

 

所以正人,故掌通達法則於天下邦國,而觀其慝,使無慝惡,使無敢反側也。

 

○注「法則」至「正直」

 

○釋曰:云「法則,八法八則」者,按《大宰》云:「八法治官府,八則治都鄙」,謂王朝官府及畿內都鄙。

 

今云以法則匡正邦國而觀其慝,即據諸侯下都鄙。

 

外內雖殊,八法八則治官府都鄙即同,故治官府都鄙亦用焉。

 

云「背違法度」者,則是違法則也。

 

《書》者,《洪範》「皇極」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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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39:51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三


撢人掌誦王誌,道國之政事,以巡天下之邦國而語之,(道猶言也。

 

以王之誌與政事諭說諸侯,使不迷惑。

 

○語,魚據反。

 

說,如字,劉屍銳反。)

 

疏「撢人」至「語之」

 

○釋曰:「誦王誌」者,在心為誌,欲得使天下順從,若撢取王之此誌,又道國之政事,用此二事以巡國而語之,使不迷惑而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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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40:11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三


使萬民和說而正王麵。

 

(麵猶鄉也。

 

使民之心曉而正鄉王。

 

○說,音悅。

 

鄉,許亮反,下同。)

 

疏「使萬」至「王麵」

 

○釋曰:以上二事向諸侯說之,使諸侯化民,而萬民正向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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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40:30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三


都司馬掌都之士庶子及其眾庶、車馬、兵甲之戒令。

 

(庶子,卿大夫士之子。車馬兵甲,備軍發卒。)

 

疏「都司」至「戒令」

 

○釋曰:此王都司馬,故《序官》註:「都,王子弟所封及三公埰地也。

 

司馬主其軍賦。」

 

故此云「掌都之士庶子」者,《官伯》注云:「士,適子。

 

庶子,其支庶。」

 

此都之士庶子亦然。

 

云「及其眾庶、車馬、兵甲之戒令」者,若王家有軍事,徵兵於埰地都鄙,則都司馬以書致於士庶子,有此眾庶、車馬、兵甲之戒令,士庶子受而依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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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40:47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三


以國法掌其政學,(政謂賦稅也。

 

學,脩德學道。

 

○政,音征,本亦作政,音下同。)

 

疏注「政謂」至「學道」

 

○釋曰:云「政謂賦稅」者,正謂軍之賦稅,無田稅、泉稅之等。

 

知學是脩德學道,此亦依國子而言,政知亦是修德學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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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41:05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三


以聽國司馬。

 

(聽者,受行其所徵為也。國司馬,大司馬之屬皆是。)

 

疏注「聽者」至「皆是」

 

○釋曰:都司馬所掌者,受大司馬之法而戒令,令使都之士庶子,所有徵為皆取國之大司馬之法。

 

云「大司馬之屬皆是」者,經國司馬不云大,則小司馬、軍司馬、輿司馬,皆得稟其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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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41:21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三


家司馬亦如之。

 

(大夫家臣為司馬者。

 

《春秋傳》曰「叔孫氏之司馬鬷戾」。

 

○鬷,子公反。

 

戾,力計反。)

 

疏注「大夫」至「鬷戾」

 

○釋曰:按《序官》云:「家司馬,各使其臣以正於公司馬。」

 

鄭云:「家,卿大夫埰地。

 

正,猶聽也。

 

公司馬,國司馬也。

 

卿大夫之埰地,王不特置司馬,各自使其家臣為司馬,主其地之軍賦,往聽政於王之司馬,其以王命來有事,則曰國司馬。」

 

若然,是卿之小都,大夫埰地,皆家自置司馬之明文。

 

引《春秋》者,《左氏》昭二十五年,叔孫氏之司馬鬷戾言其眾曰:「若之何?」

 

莫對。

 

又曰:「我,家臣也,不敢知國。」

 

彼是諸侯卿家自置司馬。

 

此王之卿大夫之家亦自置,引諸侯家法者,自置是同,故得引以況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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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19:47:21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四


◎秋官司寇第五

疏鄭目錄云:「象秋所立之官。

 

寇,害也。

 

秋者,遒也,如秋義殺害收聚斂藏於萬物也。

 

天子立司寇,使掌邦刑,刑者所以驅恥惡,納人於善道也。」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

 

疏「惟王」至「民極」

 

○釋曰:義已具在《天官》。

 

乃立秋官司寇,使帥其屬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國。

 

(禁,所以防奸者也。

 

刑,正人之法。

 

《孝經說》曰:「刑者侀也,過出罪施。」

 

○侀,音刑。)

 

疏注「禁所」至「罪施」

 

○釋曰:云「禁所以防奸者也」者,案《士師》「五禁以左右刑罰」。

 

王者恐民以奸入罪,故先設禁示之,防其奸惡。

 

若有不忌為奸,然後以刑罪之。

 

云「刑,正人之法」者,刑期於無刑,以殺止殺,故云「刑,正人之法」也。

 

云「《孝經說》曰」者,《孝經援神契》「五刑」章曰:「刑者,侀也。

 

過出罪施者,下侀為著也。

 

行刑者,所以著人身體。

 

過誤者出之,實罪者施刑。

 

是以《尚書》云:『眚災肆赦,怙終賊刑。』」

 

引之者,證司寇行刑當審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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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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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四


刑官之屬:大司寇,卿一人;

 

小司寇,中大夫二人;

 

士師,下大夫四人;

 

鄉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

 

(士察也,主察獄訟之事者。

 

鄭司農說以《論語》曰:「柳下惠為士師。」

 

鄉士,主六鄉之獄。

 

○鄉,音香,注同。)

 

疏「刑官」至「二人」

 

○釋曰:自此已下論設官分職之事。

 

云「刑官之屬」者,此一句總為刑官六十官為目,故云之屬。

 

云「大司寇,卿一人」,六命。

 

「小司寇,中大夫二人」,四命。

 

「士師」者,秋官之考,雖「下大夫四人」,亦四命。

 

「鄉士」,其職云「掌國中」,國中兼百裏內六鄉,以八人分主六鄉,故謂之鄉士。

 

「上士八人」,三命。

 

「中士十有六人」,二命。

 

「旅下士三十有二人」,一命。

 

下士言旅,旅,眾也,小官理眾事也。

 

○注「士察」至「之獄」

 

○釋曰:訓「士」為「察」者,義取察理獄訟,是以刑官多稱士。

 

先鄭引《論語》士師,欲見士官理獄訟之事。

 

案:上代以來,獄官之名有異。

 

是以《月令》乃「命大理瞻傷察瘡」,鄭注云:「有虞氏曰士,夏曰大理,周曰大司寇。」

 

天子諸侯同,故魯有司寇,晉魏絳亦云「歸死於司寇」。

 

至於衰世,國異政,家殊俗,官名隨意所造。

 

故僖二十八年,晉有士榮為大士;

 

文十年,楚子西云「臣歸死於司敗」;

 

《論語》云「陳司敗」;

 

昭十四年,士景伯如楚,叔魚攝理:是後官號不同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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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四


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疏「府六」至「十人」

 

○釋曰:在此者,府,治藏吏。

 

史,作文書。

 

胥為什長。

 

徒給繇役。

 

義已在《天官疏》。

 

自大司寇已下,至胥徒,皆是周官別職,故各有職而同府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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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四


遂士,中士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士,主六遂之獄者。)

 

疏注「遂士」至「獄者」

 

○釋曰:在此者,其職云「掌四郊」,四郊有六遂之獄故也。

 

鄉士主六鄉之獄,遂士主六遂之獄,所以鄉士使上士,官尊而人少,遂士使中士,官卑而人多者,六遂去王遠,故官卑;

 

以六遂在遠郊外,兼主公邑,地廣人眾,故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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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四


縣士,中士三十有二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距王城三百裏至四百裏曰縣。縣士,主縣之獄者。)

 

疏注「距王」至「獄者」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云「掌野」,謂掌三等公邑之獄。

 

故鄭於《縣士職》注云:「二百裏以外至三百裏曰野,三百裏以外至四百裏曰縣,四百裏以外至五百裏曰都。

 

郊外曰野,大總言之。」

 

故其職云掌野。

 

其六遂之中,公邑之獄,遂士兼掌之矣。

 

既三處獄並掌,而此注云「距王城三百裏至四百裏曰縣」,以不主三百裏中、五百裏中獄者,縣在四百裏中,故舉中以言,其實外內皆掌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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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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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四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方士,主四方都家之獄者。)

 

疏注「方士」至「獄者」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云「掌都家」,鄭彼注云:「都,王子弟及公卿之埰地。

 

家,大夫之埰地。」

 

主此三等埰地之獄,埰地在王城四方,故云「方士」也。

 

是以鄭此注云「方士,主四方都家之獄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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