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生者,是謂二火生天】
在上,而土運在中。
土運司天,生金,為主運,金司天,生水,為主運,水司天,生木,為主運,木司天,生火,為主運之類,皆是臨於子位之上,而非為逆,故曰順也、化也。
運生天氣者,是為木運生火,司天,火運生土,司天,土運生金,司天,金運生水,司天,水運生木,司天之類是也。
然父子之義,則父為運,子為令,反子臨父位之上,雖氣用,是不當其位,而亦為逆,故曰小逆。
新添假令壬子年,壬為木運,司天,乃君火侍奉於天令也,子臨父位,為小逆。
天氣克運者,是謂司天氣能克運化,則木運,金司天克之,命曰天刑。
金運上臨少陰、少陽,火運上臨太陽,水運上臨太陰,土運上臨厥陰之類,皆是運與天不相得,而天氣克之運,故曰天刑。
刑者,克也。
運勝天者,是謂歲運克司天之氣也。
然運克天氣,而不相得,故曰不和契也。
新添假令乙亥年,乙乃金運,亥乃厥陰木,運克天,令不能和契而已。
太過天刑運反平者,歲火運上臨太陽,金運上臨少陰、少陽,然雖歲運太過,而氣制之,其化減半,而反平也。
或雲既反平,則各無勝克之生者,誤也。
如金運太過,而上臨二火,天氣制之,金運反平,而不能勝克於木,風木無畏,而與金運齊化,而和平也。
其運本為太過而勝木,金氣之下,木氣承之。
曲則強制於運,其化方減,非為自然,安為無病之運。
火運亦然,故經曰太徵火運,赫曦之紀雲上羽與正徵同,其生化舉其病。
顏氏曰:病金則反炎,運也,豈不深思氣相得則和,不相得則病。
今既六氣克運,而不相得,安得反無病乎。
太過天刑,運氣反平,不能勝,亦有自怫之病,而生於己矣。
或不然者,是未明經之奧也。
運勝天為大逆者,水運上臨少陽,土運上臨太陽,皆運勝司天之氣,是謂下克,為逆,運更太過,故曰大逆,而不和也。
少宮不及者,天刑,謂木運上臨陽明,土運上臨厥陰,水運上臨太陰也。
勝天者,木運上臨太陰,火運上臨陽明,金運上臨厥陰也。
然五行之道,己不及,則己所不勝者來克之,己所勝者來輕侮之。
歲運不及,而與天運更不相得,其運屈伏,而不能為用,其運同司天正氣之化也。
故下文曰:如火運上臨陽明,則其化反同天正氣。
推太少正同,反同正商,是謂與干金運之化同也。
木運上臨太陰,則反同正宮,是謂土運之同化也。
余皆仿此。
故曰其化反同天正氣耳。
或雲既運同天正化,則便為平歲,而無變災也,誤也。
何以明之?
然言:不詳經曰少角木運,上商與正商同。
新添《內經》所說太少二宮,庚為太商,乙為少商,乙卯、乙酉為正商,庚年三月為正商也。
庚年建戌,三月庚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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