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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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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素問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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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0:52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諸陰之反,其脈何如?

 

陽脈按之不鼓,諸陰之反,其脈何如?

 

岐伯曰:脈至而從,按之鼓甚而盛也。

 

脈至而從,三陰脈也。

 

脈雖見陰,按之必鼓甚而盛,所以諸陰之脈,而病反也。

 

是故百病之起,有生於本者,有生於標者,有生於中氣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標而得者, 有取中氣而得者,有取標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

 

逆,正順也。

 

若順,逆也。

 

故曰: 知標與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間。

 

此之謂也。

 

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診,足以亂經。

 

故《大要》曰:粗工嘻嘻,以為可知,言熱未已,寒病復始,同氣異形,迷診亂經。

 

此之謂也。

 

承脈從病反之義,而推言百病之起,有生於本氣者,有生於標氣者,有生於中見之氣者,因其所生,取而治之,始得其真。

 

然取治之法,又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

 

逆取而得則逆取,正為順也,若不逆取而順,反為逆也。

 

故曰:知標與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間,即此脈從病反之謂也。

 

苟不知此以診,是為迷診亂經,《大要》云云,其粗工之龜鑒歟。

 

夫標本之道,要而博,小而大,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言標 與本,易而弗損,察本與標,氣可令調,明知勝復,為萬民式,天之道畢矣。

 

易,去聲。

 

承上文而言標本之道,至精至微,所該者廣,故要而能博,小而能大,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也。

 

故一言標與本,則施治平易而弗之損,察一本與標,則六氣雖病而可令調,知標本則知勝復,可為萬民之式,而上天之道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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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1:01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勝復之變,早晏何如?

 

承明知勝復之言,而探勝復早晏之變。

 

岐伯曰:夫所勝者,勝至已病,病已慍慍,而復已萌也。

 

夫所 復者,勝盡而起,得位而甚,勝有微甚,復有少多,勝和而和,勝虛而虛,天之常也。

 

勝者復之基,夫所勝者,勝氣至,則已病。

 

病方已,中猶慍慍之時,而復氣已萌也。

 

故夫所復者,必勝氣盡而復始起,得位而復方甚。

 

然所勝之氣有微甚,則所復之氣有少多,故勝和而復亦和,勝虛而復亦虛,此天之常數為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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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1:11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勝復之作,動不當位,或後時而至,其故何也?

 

當,去聲。

 

帝必欲詳明勝復早晏之變,故復問之。

 

動不當位,氣之早也。

 

後時而至,氣之晏也。

 

岐伯曰:夫氣之生,與其化衰盛異也。

 

寒暑溫涼盛衰之用,其在四維。

 

故陽之動,始於溫, 盛於暑;

 

陰之動,始於清,盛於寒。

 

春夏秋冬,各差其分。

 

故《大要》曰:彼春之暖,為夏之暑, 彼秋之忿,為冬之怒,謹按四維,斥候皆歸,其終可見,其始可知。

 

此之謂也。

 

差,音雌。

 

下同。

 

一歲四時,春溫夏暑,秋涼冬寒,萬物生化,有盛有衰。

 

故夫氣之生物,與其化物,有衰盛之異也。

 

氣之寒暑溫涼,為生化盛衰之用。

 

生化盛衰,其在氣交之四維。

 

四維者,冬春之交,春冬之交,夏秋之交,秋冬之交也。

 

氣交先期而甚,則勝復早而盛,氣交後期而微,則勝復晏而衰。

 

故陽之動始於春氣之溫,盛於夏氣之暑。

 

陰之動始於秋氣之清,盛於冬氣之寒。

 

春夏秋冬,四維之交,或先或後,各差其分。

 

分,猶度也。

 

差其分,而勝復有早晏也。

 

故舉《脈要精微論》之言。

 

《大要》曰:彼春之暖,而為夏之暑;

 

彼秋之忿,而為冬之怒。

 

由此言之,則當謹按氣交之四維。

 

氣交之候,猶斥候也。

 

謹按四維,則斥候皆歸,其終可見,其始可知,即此勝復早晏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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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1:19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差有數乎?

 

春夏秋冬,各差其分,則差有數乎?

 

岐伯曰:又凡三十度也。

 

三十度,一月也。

 

十二月而得春氣,三月而得夏氣,六月而得秋氣,九月而得冬氣,其氣至早,所差凡三十度。

 

正月未溫,猶得冬氣;

 

四月未夏,猶得春氣,七月未秋,猶得夏氣;

 

十月未秋,猶得秋氣。

 

其氣晏至,所差亦三十度,故曰:又凡三十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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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1:28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其脈應,皆何如?

 

春夏秋冬,有四時之氣,則有四時之脈,今差其分,則其脈應皆何如?

 

岐伯曰:差同正法,待時而去也。

 

《脈要》曰:春不沉,夏不弦,冬不澀,秋不數,是 謂四塞。

 

沉甚曰病;

 

弦甚曰病,澀甚曰病,數甚曰病,參見曰病,復見曰病,未去而去曰病, 去而不去曰病,反者死。

 

故曰:氣之相守司也,如權衡之不得相失也。

 

夫陰陽之氣,清靜 則生化治,動則苛疾起,此之謂也。

 

蓋以四時正氣之法揆之,則知其差,故曰差同正法也。

 

待時而去者,四維之交,待主時之氣至而後去也。

 

如春受冬氣,夏受春氣,秋受夏氣,冬受秋氣,氣相通也。

 

故脈之大要曰:春不沉,夏不弦,冬不澀,秋不數。

 

前氣不交於本位,是謂四塞。

 

夫氣不相通,四塞者病。

 

若其氣之交,交而太過者亦病。

 

故春脈沉甚曰病,夏脈弦甚曰病,冬脈澀甚曰病,秋脈數甚曰病。

 

參見者,春初之脈,沉弦並見,夏初之脈,弦數並見之類。

 

復見者,主時之脈已去,非其王時而復見也。

 

未去而去者,後氣未交,未當去而先去也。

 

去而不去者,後氣已交,應去而猶不去也。

 

脈氣如是,皆謂之病。

 

反者,春得秋脈,夏得冬脈,長夏得春脈,秋得夏脈,冬得長夏脈。

 

脈非其時,反受克賊,已病而見此脈者死。

 

故曰:氣之相守而司於脈也,如權與衡之不得相失也。

 

故夫陰陽之氣,清靜則生化治,不清靜而動亂,則苛疾起,即此相守司而不得相失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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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1:36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幽明何如?

 

一歲四時,有陰有陽,秋冬為陰,幽也。

 

春夏為陽,明也。

 

故問幽明何如?

 

岐伯曰:兩陰交盡,故曰幽。

 

兩陽合明,故曰明。

 

幽明之配,寒暑之異也。

 

秋清冬寒,兩陰交盡而始春,故曰幽。

 

春溫夏暑,兩陽合明而始秋,故曰明。

 

日月營運,一寒一暑,故幽明之配,乃寒暑之異也。

 

知寒暑之往來,則知一歲之幽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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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1:43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分至何如?

 

承寒暑之意,問一歲之中,二分二至何如?

 

岐伯曰:氣至之謂至,氣分之謂分,至則氣同,分則氣異,所謂天地之正紀也。

 

夏至則夏氣已至,冬至則冬氣已至,故氣至之謂至。

 

春分則與冬氣分,秋分則與夏氣分,故氣分之謂分。

 

夏至氣同於夏,冬至氣同於冬,故至則氣同。

 

春分與冬氣分,秋分與夏氣分,故分則氣異。

 

二分在仲春仲秋,二至在仲夏仲冬,非若四維之季孟相交,此所謂天地之正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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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1:52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夫子言春秋氣始於前,冬夏氣始於後,余已知之矣。

 

然 六氣往復,主歲不常也,其補瀉奈何?

 

上文岐伯云,陽之動始於溫,陰之動始於清,是春秋之氣始於前也。

 

陽盛於暑,陰盛於寒,是冬夏之氣始於後也。

 

然春夏秋冬六氣往復以主歲,是主歲之氣不常也。

 

其補瀉之味奈何?

 

岐伯曰:上下所主,隨其攸利,正其味,則其要也,左右同法。

 

大要曰:少陽之主,先甘 後咸;

 

陽明之主,先辛後酸;

 

太陽之主,先咸後苦;

 

厥陰之主,先酸後辛,少陰之主,先甘 後咸;

 

太陰之主,先苦後甘。

 

佐以所利,資以所生,是謂得氣。

 

一歲之中,司天在泉,上下所主,自有常氣。

 

當隨其所利而正其味,則其補瀉之火要也。

 

上下止二氣,合上下之左右而六氣周,故曰左右同法。

 

六氣補瀉正味,上文言之詳矣。

 

上文云,火位之主,其瀉以甘,其補以咸,故少陽主治之味,大要先甘後咸。

 

金位之主,其瀉以辛,其補以酸,故陽明主治之味,大要先辛後酸。

 

水位之主,其瀉以咸,其補以苦,故太陽主治之味,大要先咸後苦。

 

木位之主,其瀉以酸,其補以辛,故厥陰主治之味,大要先酸後辛。

 

少陰之主,與少陽同。

 

土位之主,其瀉以苦,其補以甘,故太陰主治之味,大要先苦後甘。

 

六氣補瀉之正味如此,尤必佐以所利,資以所生,是謂得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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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2:01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善。

 

夫百病之生也,皆生於風寒暑濕燥火,以之化之變也。

 

經言盛者瀉之,虛者補之, 余錫以方士,而方士用之,尚未能十全,余欲令要道必行,桴鼓相應,猶拔刺雪 ,工巧 神聖,可得聞乎?

 

,污同。

 

百病之生,不越風寒暑濕燥火六氣之變化。

 

補瀉施治,未能十全,必治之十全,而要道可行。

 

桴鼓相應,猶刺雖久而可拔,污雖久而可雪,工巧臻於神聖,不同方士,帝故問之。

 

岐伯曰:審察病機,無失氣宜,此之謂也。

 

一歲六氣,各有所宜,變化為病,各有其機,故當審察病機,無失氣宜,此即神聖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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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2:15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愿聞病機何如?

 

病機無窮,審察不易,故愿聞之。

 

岐伯曰:諸風掉眩,皆屬於肝。

 

諸寒收引,皆屬於腎。

 

諸氣  郁,皆屬於肺。

 

諸濕腫滿,皆屬於脾。

 

諸熱瞀螈,皆屬於心。

 

心,舊本訛火,今改。

 

有病無形之氣,而內屬於形藏者。

 

有病有形之本,而內屬於氣化者,皆病機也。

 

如諸風而頭目掉眩,病皆屬於肝,風氣通於肝也,諸寒而經脈收引,病皆屬於腎,寒氣通於腎也。

 

諸氣而胸膈忿郁,病皆屬於肺,諸氣通於肺也。

 

諸濕而身體腫滿,病皆屬於脾,濕氣通於脾也。

 

諸熱而目瞀經螈,病皆屬於心,熱氣通於心也。

 

此病無形之六氣,而內屬於有形之形藏也。

 

諸痛癢瘡,皆屬於火。

 

諸厥固泄,皆屬於下。

 

諸痿喘嘔,皆屬 於上。

 

火,舊本訛心,今改。

 

諸痛癢瘡,皆屬於手少陽三焦之火。

 

諸寒厥而固泄,皆屬於下。

 

下,下焦也。

 

諸痿痹而喘嘔皆屬於上;

 

上,上焦也。

 

是三焦火熱之氣有餘,則諸瘡痛癢而病於外;

 

三焦火熱之氣不足,則諸厥固泄,諸痿喘嘔,而病於內;

 

以明三焦之氣游行於上下,出入於內外也。

 

諸禁鼓栗,如喪神守,皆矚於火。

 

禁,作噤。

 

喪,去聲。

 

諸口噤無言而身鼓栗,如喪神明,失其內守,乃手少陰心經之病。

 

心者火也,故皆屬於火。

 

諸痙項強,皆屬於濕。

 

痙,手足搐搦也。

 

諸痙急而項背強,乃足太陽膀胱之病。

 

膀胱者,水濕之府,故皆屬於濕。

 

諸逆衝上,皆屬於火。

 

諸氣逆而沖於胸膈之上,乃手厥陰心包之病。

 

心包者火也,故皆屬於火。

 

諸脹腹大,皆屬於熱。

 

諸脹滿而腹大,乃足太陰脾經之病。

 

熱濕相蒸,脾土受病,故皆屬於熱。

 

諸躁狂越,皆屬於火。

 

諸躁擾不寧,狂煩越度,乃足陽明胃經之病。

 

陽明者,燥熱之氣也,故皆屬於火。

 

諸暴強直,皆屬於風。

 

諸一時卒暴,筋強而直,屈伸不能,乃足厥陰肝經之病。

 

厥陰主風,故皆屬於風。

 

諸病有聲,鼓之如鼓,皆屬於熱。

 

諸病而鼻息有聲,氣上行而鼓動之,如鼓聲者然,乃手太陰肺經之病。

 

肺主氣,氣為陽,故皆屬於熱。

 

諸病 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

 

酸,同 。

 

 腫,肉腫也,肉腫則疼酸,氣機不順,則驚駭,乃手陽明大腸之病。

 

陽明者,燥熱之氣也,故皆屬於火。

 

諸轉反戾,水液混濁,皆屬於熱。

 

戾,了戾也。

 

諸轉反戾,則溲便不利,溲便不利則水液混濁,乃手太陽小腸之病。

 

太陽者,陽熱之氣也,故皆屬於熱。

 

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屬於寒。

 

水液澄澈清冷,則下焦虛寒,乃足少陰腎經之病。

 

腎主水寒,故皆屬於寒。

 

諸嘔吐酸,暴注下迫,皆屬於熱。

 

嘔吐酸水,暴注下迫,乃膽足少陽之病。

 

少陽者,火也,故皆屬於熱。

 

此病有形之形藏,而內屬於無形之六氣也。

 

故大要曰:謹守病機,各司其屬,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必先五勝, 疏其血氣,令其調達,而致和平,此之謂也。

 

承上文而總結之。

 

以明審察之法也。

 

上文諸病,有屬於肝心脾肺腎者,有屬於風火熱濕寒者,故大要曰,謹守病機,各司其屬。

 

有屬形藏之有形者,當求之而得其真;

 

有屬氣化之無形者,亦當求之而得其真有餘而盛者,不得其平,故當責之。

 

不及而虛者,不得其平,亦當責之。

 

必先知五行之勝。

 

若勝,則當疏其血氣,令其調達,而致和平。

 

即此有無求之,盛虛責之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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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2:22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善。

 

五味陰陽之用,何如?

 

疏其血氣,令其調達,必有五味陰陽之用,故相繼而問之。

 

岐伯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咸味涌泄為陰,淡味 滲泄為陽。

 

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 或堅,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其平也。

 

五味陰陽之用,彼此相濟以成。

 

如辛主發散,從內而外,必濟以甘,故辛甘之味,為能發散而屬乎陽。

 

苦主涌泄,從中上涌,從中下泄,必濟以酸,故酸苦之味,為能涌泄而屬於陰。

 

咸味潤下,主能下泄,能下泄,即能上涌,故咸味涌泄為陰。

 

五味之外,復有淡味,淡主漬滲,能漬滲,即能行泄,故淡味滲泄為陽。

 

此辛甘酸苦鹹淡六者,氣味雖殊,功用相濟,或收或散者,收而能散,散而能收也。

 

或緩或急者,緩而能急,急而能緩也。

 

或燥或潤者,燥而能潤,潤而能燥也。

 

或 或堅者,而能堅,堅而能 也。

 

此五味陰陽相濟,以為功也。

 

各以所利而行之,疏其血氣也。

 

調其氣,令其調達也。

 

疏其血氣,令其調達,而致和平,故曰使其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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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2:31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非調氣而得者,治之奈何?

 

有毒無毒,何先何後,愿聞其道。

 

承調氣使平之言,而復問也。

 

謂非調氣而得,則當以藥治之。

 

藥之有毒無毒,調治何先何後,必有其道,故愿聞之。

 

岐伯曰:有毒無毒,所治為主,適大小為制也。

 

治病各有其主,藥之有毒無毒,以所治之病為主,更適方之大小以為制,此其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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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2:40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請言其制。

 

請言大小之制。

 

岐伯曰:君一臣二,制之小也;

 

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

 

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

 

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從之,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 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上之 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開之發之,適事為故。

 

制方之道,君一臣二,無庸佐使,制濟之小也。

 

君一臣三佐五,制劑之中也。

 

君一臣三佐九,制劑之大也。

 

制小制中制大,大要,病寒者熱治之,病熱者寒治之,病微者逆治之,病甚者從治之,病堅者消削之,邪客者除去之,勞虛者溫以治之,結聚者散以治之,留著者攻以治之,燥熱者濡以治之,急疾者緩以治之,耗散者收以治之,損傷者益以治之,逸置者行之,驚駭者平之,或舉而上之,或推而下之,或膏以摩之,或湯以浴之,或緩治以薄之,或急治以劫之,或開導之,或發散之。

 

凡此皆各適其事之所宜,為復其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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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2:47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何謂逆從?

 

微者逆之,甚者從之,何謂?

 

岐伯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從小從多,觀其事也。

 

逆者,以寒治熱,以熱治寒,是為正治。

 

從者,以熱治熱,以寒治寒,是為反治。

 

制方小大,從小從多,則觀其事之所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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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2:55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反治何謂?

 

正治者,治之正,反治者,治之反,故問反治何謂?

 

岐伯曰:熱因寒用,寒因熱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 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潰堅,可使氣和,可使必已。

 

反治之道,必以熱治熱,服藥宜涼,是熱因寒用也。

 

以寒治寒,服藥宜溫,是寒因熱用也。

 

補藥治中滿,是塞因塞用也。

 

攻藥治下利,是通因通用也。

 

此寒熱通塞之治,後必伏其所主之病,而先其所因以投之,熱治熱,寒治寒,塞用塞,通用通,是其始則同。

 

熱者寒,寒者熱,塞者通,通者塞,是其終則異。

 

塞因塞用,則正氣自強,故可使破積,可使潰堅。

 

通因通用,則邪不能容,故可使氣和,可使必已。

 

此反治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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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3:02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善。

 

氣調而得者?

 

何如?

 

上文論反治,帝欲詳明正治,故問氣調而得,何如?

 

岐伯曰:逆之從之,逆而從之,從而逆之,疏氣令調,則其道也。

 

氣調而得,正治之法也。

 

上文云,逆者正治,故逆之乃所以從之。

 

逆治而從之,若從治而反為逆之矣。

 

逆治之道,即上文疏其血氣,令其調達之義。

 

故曰:疏氣令調,則其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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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3:10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善。

 

病之中外何如?

 

中,猶內也。

 

病有從內而外者,有從外而內者,故復問病之中外,以悉其機。

 

岐伯曰:從內之外者,調其內;

 

從外之內者,治其外;

 

從內之 外而盛於外者,先調其內而後治其外;

 

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先治 其外而後調其內;

 

中外不相及,則治主病。

 

治病必求於本,故從內之外者,當調其內;

 

從外之內者,當治其外;

 

從內之外而盛於外者,亦先調其內而後治其外。

 

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亦先治其外,而後調其內,內病於臟腑,故曰調,外病於肌腠,故曰治。

 

內病在內,外病在外,中外不相及,則但治其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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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3:17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善。

 

火熱復,惡寒發熱,有如瘧狀,或一日發,或間數日發,其故何也?

 

承上文內外之病,而問寒熱似瘧,或一日發,或間數日發,其在中在外何如?

 

岐伯曰:勝復之氣,會遇之時,有多少也。

 

陰氣多而陽氣少, 則其發日遠,陽氣多而陰氣少,則其發日近。

 

此勝復相薄,盛衰之節,瘧亦同法。

 

火熱而復惡寒,惡寒而復發熱,此為勝復之氣;

 

或一日發,或數日發,此為會遇之時;

 

寒熱有盛衰,發日有遠近,此勝復之氣,會遇之時,而有多少也。

 

間數日發者,病氣在陰,陰氣多而陽氣少,則其發,間數日而遠;

 

一日發者,病氣在陽,陽氣多而陰氣少,則其發,一日而近。

 

此即勝復之氣相薄,而有盛衰之節也。

 

雖寒熱有如瘧狀,究之瘧亦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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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3:26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論言治寒以熱,治熱以寒,而方士不能廢繩墨而更其道 也,有病熱者寒之而熱,有病寒者熱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復起,奈何治?

 

此復舉寒熱而探其治也。

 

上文岐伯云: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故問,論言治寒以熱,治熱以寒,而方士不能廢繩墨而更其道。

 

然寒熱相兼,有病熱者,先寒之而熱:有病寒者,先熱之而寒,寒之熱之,二者皆在,寒之而熱,熱之而寒,則新病復起,何如以治?

 

岐伯曰: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

 

所謂求其屬也。

 

諸寒之而熱者,以寒為本,故取之陰,當以熱藥治之。

 

諸熱之而寒者,以熱為本,故取之陽,當以寒藥治之。

 

夫寒之而熱,治之以熱,熱之而寒,治之以寒,所謂求其屬以治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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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2:23:34 | 只看該作者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帝曰:善。

 

服寒而反熱,服熱而反寒,其故何也?

 

承上文之意而復問也。

 

服寒治熱,而反熱;

 

服熱治寒,而反寒。

 

新病復起,其故何也?

 

岐伯曰:治其王氣,是以反也。

 

王,去聲。

 

下同。

 

春溫夏熱秋清冬寒,四時之王氣也。

 

王氣當順之,若以寒治熱,以熱治寒,治其王氣,是以反熱反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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