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註疏 卷二十三】
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
(教,教瞽蒙也。
風,言賢聖治道之遺化也。
賦之言鋪,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
比,見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類以言之。
興,見今之美,嫌於媚諛,取善事以喻勸之。
雅,正也,言今之正者,以為後世法。
頌之言誦也,容也,誦今之德,廣以美之。
鄭司農云:「古而自有風雅頌之名,故延陵季子觀樂於魯時,孔子尚幼,未定《詩》、《書》,而因為之歌《邶》、《鄘》、《衛》,曰『是其《衛風》乎』,又為之歌《小雅》、《大雅》,又為之歌《頌》。
《論語》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
時禮樂自諸侯出,頗有謬亂不正,孔子正之。
曰比曰興,比者,比方於物也。
興者,託事於物。」
○興,虛應反,注皆同。
治,直吏反,下「治功」皆同。
鋪,普吳反,又音孚。
為之,於偽反,下「為之」、「為作」皆同。
邶,步內反。)
疏「教六」至「曰頌」
○釋曰: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
但就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也。
○注 「教教」至「於物」
○釋曰:鄭知此「教」是教瞽蒙者,按下《瞽蒙職》云「諷誦詩」,故知教者,教瞽蒙也。
云「風,言賢聖治道之遺化也」者,但風是十五國風,從《關雎》至《七月》,則是總號,其中或有剌責人君,或有褒美主上。
今鄭云言賢聖治道之遺化者,鄭據二南正風而言,《周南》是聖人治道遺化,《召南》是賢人治道遺化,自《邶》、《鄘》已下是變風,非賢聖之治道者也。
云「賦之言鋪,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者,凡言賦者,直陳君之善惡,更假外物為喻,故云鋪陳者也。
云「比,見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類以言之。
興,見今之美,嫌於媚諛,取善事以喻勸之」者,謂若《關雎》興後妃之類是也。
云「雅,正也,言今之正者,以為後世法」者,謂若《鹿鳴》、《文王》之類是也。
云「頌之言誦也,容也,誦今之德,廣以美之」者,凡言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謂若《清廟》頌文王之樂歌之類是也。
鄭司農云「古而自有風、雅、頌之名」已下,後鄭從之,故不破。
若然,此經有風、雅、頌,則在周公時,明不在孔子時矣。
而先鄭引《春秋》為證者,以時人不信《周禮》者,故以《春秋》為證,以與《春秋》同,明此是周公所作耳。
按襄二十九年,季劄聘魯,請觀周樂,為之歌《邶》、《鄘》、《衛》、《小雅》、《大雅》及《頌》等。
先鄭彼注云:「孔子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
自衛反魯在哀公十一年,當此時,《雅》、《頌》未定,而云為歌《大雅》、《小雅》、《頌》者,傳家據已定錄之,言季劄之於樂,與聖人同。
與此注違者,先鄭兩解,雖然,據此經是周公時已有《風》、《雅》、《頌》,則彼注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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