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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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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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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1#
 樓主| 發表於 2013-3-22 09:18:37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凡察車之道,必自載於地者始也,是故察車自輪始。

 

(先視輪也。

 

自,從也。)

 

凡察車之道,欲其樸屬而微至。

 

不樸屬,無以為完久也。

 

不微至,無以為戚速也。

 

(樸屬,猶附著堅固貌也。

 

齊人有名疾為戚者。

 

《春秋傳》曰:「蓋以操之為已戚矣。」

 

速,疾也。

 

書或作「數」。

 

鄭司農云:「樸讀如子南僕之僕。

 

微至,謂輪至地者少,言其圜甚,著地者微耳。

 

著地者微則易轉,故不微至無以為戚數。」

 

○樸,普剝反,劉音僕,一音扶祿反。

 

屬,章欲反,下及注同。

 

戚,徐、劉將六反,李音促,注同。

 

著,直略反,下同。

 

操,七曹反。

 

數,色角反,下同。

 

易,以豉反。)

 

疏注「樸屬」至「戚數」

 

○釋曰:此已下云造車有善惡高下大小之宜。

 

云《春秋傳》者,按《公羊傳》莊公三十年冬,齊人伐山戎。

 

傳云:「此齊侯也。

 

其稱人何?

 

貶。

 

曷為貶?

 

司馬子曰:蓋以操之為已蹙矣。」

 

注云:「操,迫也。

 

已,甚也。

 

蹙,痛也。」

 

鄭氏以蹙為疾,與何休別。

 

先鄭云「子男僕之僕」,哀二年《左氏傳》云:「初,衛侯遊於郊,子南僕。」

 

引之者,取音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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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2#
 樓主| 發表於 2013-3-22 09:19:12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輪已崇,則人不能登也。

 

輪已庳,則於馬終古登阤。

 

也。

 

(已,大也,甚也。

 

崇,高也。

 

齊人之言終古猶言常也。

 

阤,阪也。

 

輪庳則難引。

 

○庳,音婢。

 

阤,徐文爾反,劉堂何反,李音他,《輈人》同。

 

大,音泰,劉他餓反。

 

阪,音反。)

 

疏注「已大」至「難引」

 

○釋曰:輪已崇,則過六尺六寸,軫即過四尺,大高,故人不能登也。

 

輪已庳,則無六尺六寸,軫即無四尺,大下,則馬難引,常似上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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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2 09:19:43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故兵車之輪六尺有六寸,田車之輪六尺有三寸,乘車之輪六尺有六寸。

 

(此以馬大小為節也。

 

兵車,革路也。

 

田車,木路也。

 

乘車,玉路、金路、象路也。

 

兵車、乘車駕國馬,田車駕田馬。

 

○乘,繩證反,後乘車皆放此。)

 

疏「故兵」至「六寸」

 

○釋曰:上文云車大高、大下,不得所。

 

今此經云須得所之意也。

 

先言兵車者,重戎事故也。

 

田獵、戰伐相類,即言田車以繼兵車,後別言乘車之等也。

 

○注「此以」至「田馬」

 

○釋曰:言「以馬大小為節」者,馬高則車亦高,馬下則車亦下,一以馬之高下為車之節度。

 

云革路、木路、玉路等,皆據《巾車》而言也。

 

云「國馬」者,據《輈人》云「國馬之輈」而言,國馬則《校人》所云種馬、戎馬、齊馬、道馬四者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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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2 09:20:20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六尺有六寸之輪,軹崇三尺有三寸也,加軫與蔔焉四尺也。

 

人長八尺登下以為節。

 

(此車之高者也。

 

軫,輿也。

 

鄭司農云:「軹,[C097]」也。

 

蔔讀為旃僕之僕,謂伏兔也。」

 

玄謂軹,轂末也。

 

此軫與蔔並七寸,田車又宜減焉。

 

乘車之軌廣,取數於此。

 

軌廣八尺,旁出輿亦七寸也。

 

○軹,音隻,轂末也。

 

卜,音蔔,又音僕。

 

[C097],音衛。

 

旃僕,之然反,下如字,又音蔔。

 

軌廣,古曠反,後放此。)

 

疏「六尺」至「為節」

 

○釋曰:此經論軫崇四尺,不高不下之節。

 

上云「兵車乘車,輪高六尺六寸」,軹是軸頭,處輪之中央,故崇三尺有三寸,加軫與蔔,二者七寸,則得四尺。

 

○注「此車」至「寸也」

 

○釋曰:云「此車之高」者,對田車是車之下者也。

 

先鄭云「軹,[C097]也」者,物有二名耳。

 

云「蔔讀為旃僕之僕」者,讀音同而未聞所出也。

 

云「謂伏兔也」者,漢時名,今人謂之車屐是也。

 

「玄謂軹,轂末也。

 

此軫與蔔並七寸」者,四馬車一轅,車軸上有伏兔,伏兔尾後,上載車軫,軫始有車輿。

 

則軸去地三尺三寸,上又兼伏兔及軫,並七寸,車輿去地,總四尺也。

 

云「田車又宜減焉」者,田車軫崇三尺一寸,半減乘車寸半,加軫與蔔,亦減乘車寸半,為五寸半也。

 

云「乘車之軌廣,取數於此」者,車輿六尺有六寸。

 

軌廣謂轍廣。

 

轍八尺,則車輿外旁出輿兩相各七寸,七寸之數,取於軫蔔七寸之數,故云取數於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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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5#
 樓主| 發表於 2013-3-22 09:20:51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輪人為輪,斬三材,必以其時。

 

(三材,所以為轂輻牙也。

 

斬之以時,材在陽,則中冬斬之。

 

在陰,則中夏斬之。

 

今世轂用雜榆,輻以檀,牙以橿也。

 

○牙,音訝,下皆同。

 

中,音仲,下「中夏」同。

 

橿,居良反。)

 

疏注「三材」至「橿也」

 

○釋曰:輪人唯造車輪,輪之三材,唯轂輻牙,故鄭以此三者解之也。

 

云「材在陽,中冬斬之」等,並據《山虞》文知之,鄭舉今世所用木為此三者,未知周用何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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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6#
 樓主| 發表於 2013-3-22 09:21:19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三材既具,巧者和之。

 

(調其鑿內而合之。

 

○鑿,在洛反,又曹報反。

 

內,如銳反,依字作枘。

 

合,音閤,又如字。)

 

疏注「調其」至「合之」

 

○釋曰:鄭以調解和鑿內,謂孔入轂入牙者並須調,使得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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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2 09:21:56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轂也者,以為利轉也。

 

輻也者,以為直指也。

 

牙也者,以為固抱也。

 

(利轉者,轂以無有為用也。

 

鄭司農云:「牙讀如跛者訝跛者之訝,謂輪柔也。

 

世間或謂之罔,書或作柔。」

 

○柔,而久反,劉音柔,李而又反。)

 

疏注「利轉」至「作柔」

 

○釋曰:云「輻也者,以為直指也」者,入轂入牙,並須直指,不邪曲也。

 

云「牙也者,以為固抱也」者,使牢固抱曲。

 

云「利轉者,轂以無有為用也」者,按《老子道經》云:「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

 

註:「無有謂空虛。

 

轂中空虛,輪得行,輿中空虛,人居其上。」

 

引之者,證轂為由空乃得利轉之義也。

 

先鄭讀「牙」為「訝跛」者之訝者,訝,迎也。

 

此車牙亦柔之,使兩頭相迎,故讀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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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8#
 樓主| 發表於 2013-3-22 09:22:26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輪敝,三材不失職,謂之完。

 

(敝盡而轂輻牙不動。○敝,婢世反,徐、劉伏滅反。)

 

疏「輪敝」至「之完」

 

○釋曰:謂之為「職」者,轂輻牙各自職任,自相支持,雖盡不動,是不失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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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9#
 樓主| 發表於 2013-3-22 09:22:53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望而視其輪,欲其冥爾而下迆也。

 

進而視之,欲其微至也。

 

無所取之,取諸圜也。

 

(輪謂牙也。

 

冥,均致貌也。

 

進猶行也。

 

微至,至地者少也。

 

非有他也,圜使之然也。

 

鄭司農云:「微至,書或作『危至』,故書圜或作員,當為圜。」

 

○冥,莫曆反。

 

圜,於權反。

 

致,直置反,下注「稹致」同。)

 

疏「望而」至「圜也」

 

○釋曰:望而視之,謂車停止時。

 

云「冥爾」者,冥,均致貌。

 

爾,助句辭。

 

云「下迤」者,謂輻轂上轂,兩兩相當,正直不旁迆,故云下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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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0#
 樓主| 發表於 2013-3-22 09:23:23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望其輻,欲其揱爾而纖也。

 

進而視之,欲其肉稱也。

 

無所取之,取諸易直也。

 

(揱纖,殺小貌也。

 

肉稱,弘殺好也。

 

鄭司農云:「揱讀為紛容揱參之揱。」

 

玄謂如桑螵之蛸。

 

○揱,音蕭,又色交反,又音朔,李又所鹹反。

 

稱,尺證反,注同。

 

易,以豉反。

 

殺,色界反,劉色例反,下同,一音如字。

 

揱參,上色交反,又音蕭,劉音朔,下所林反。

 

螵,戚毗昭反。

 

劉平堯反。

 

蛸,音蕭,又音消。)

 

疏「望其」至「直也」

 

○釋曰:上經總視輪,此經則視輻。

 

下云「進而視之」,則上云「望其輻」,據住止時也。

 

○注「揱纖」至「之蛸」

 

○釋曰:云「揱纖,殺小貌也」者,凡輻皆向轂處大,向牙處小。

 

言揱纖,據向牙處小而言也。

 

云「肉稱,弘殺好也」者,向轂為稱,故為弘殺。

 

先鄭云「紛容揱參之揱」者,此蓋有文,今檢未得。

 

「玄謂如桑螵蛸之蛸」者,讀從《爾雅•釋蟲》「螳螂螵蛸」,並取音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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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2 09:23:54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望其轂,欲其眼也。

 

進而視之,欲其幬之廉也。

 

無所取之,取諸急也。

 

(眼,出大貌也。

 

幬,幔轂之革也。

 

革急則裹木廉隅見。

 

鄭司農云:「眼讀如限切之限。」

 

○眼,魚懇反。

 

幬,音疇,下同。

 

劉又音濤,李一音持株反,或一音蹈。

 

幔,莫千反。

 

裹,音果。

 

見,賢遍反。

 

限,魚懇反,李如字,下同。

 

切,音如字,李倉愛反。)

 

疏「望其」至「急也」

 

○釋曰:凡轂初作時隱起,然後以革免之,革急裹木隱起見。

 

幬,覆也,謂以革覆轂也。

 

○注「眼出」至「之限」

 

○釋曰:先鄭讀「眼」如「限切」之限,亦是取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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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2#
 樓主| 發表於 2013-3-22 09:26:16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視其綆,欲其蚤之正也。

 

(「蚤」當為「爪」,謂輻入牙中者也。

 

鄭司農云:「綆讀為關東言餅之餅,謂輪箄也。」

 

玄謂輪雖箄,爪牙必正也。

 

○綆,依注音。

 

餅,李方善反,又姑杏反。

 

《玉篇》云:「鄭玄音補管反。」

 

蚤,音爪,下同。

 

餅必井反,劉方頃反。

 

箄,劉薄曆反,李又方匹反,一音薄計反,下皆同。

 

爪牙,劉音雅。)

 

疏「視其」至「正也」

 

○釋曰:凡造車輪皆向外箄,向外箄則車不掉。

 

先鄭讀「綆」為「山東言餅」之餅,依俗讀也。

 

「玄謂輪雖箄,爪牙必正也」者,爪入牙中,鑿孔必正直不隨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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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2 09:26:50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察其菑蚤不齵,則輪雖敝不匡。

 

(菑,謂輻入轂中者也。

 

菑與爪不相佹,乃後輪敝盡不匡刺也。

 

鄭司農云:「菑讀如雜廁之廁,謂建輻也。

 

泰山平原所樹立物為菑,聲如胾,博立梟釭亦為菑。

 

匡,枉也。」

 

○菑,側吏反,注及下皆同。

 

齵,五構反,一音隅。

 

佹,九委反。

 

刺,洛葛反,下同。

 

胾,側吏反。

 

梟,古堯反。)

 

疏注「菑謂」至「枉也」

 

○釋曰:上視輻入牙中,此言察輻入轂中須得所之意也。

 

凡植物於地中謂之菑,此輻入轂中似植物地中,亦謂之菑。

 

言「菑蚤不齵」者,人之牙齒參差謂之齵,此三十輻入轂,與蚤入牙,一一相當,不相佹戾,亦是不齵也。

 

如此輪雖敝盡不匡刺。

 

先鄭云「菑讀如雜廁之廁」者,讀從史遊章 「分別部居不雜廁」義,取不參差意也。

 

云「博立梟棋」者,謂博戲時,立一子於中央,謂之梟棋。

 

云「為菑」,亦是樹立為菑之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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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2 09:27:23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凡斬轂之道,必矩其陰陽。

 

(矩,謂刻識之也。

 

故書「矩」為「距」,鄭司農云:「當作矩,謂規矩也。」)

 

疏「凡斬」至「陰陽」

 

○釋曰:此欲斬轂之時,先就樹刻之,記識其向日為陽、背日為陰之處。

 

必記之者,為後以火養其陰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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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陽也者稹理而堅,陰也者疏理而柔,是故以火養其陰而齊諸其陽,則轂雖敝不藃。

 

(稹,致也。

 

火養其陰,炙堅之也。

 

鄭司農云:「稹讀為奠祭之奠,藃當作耗。」

 

玄謂藃,藃暴,陰柔後必橈減,幬,革暴起。

 

○稹,之忍反,本又作稹,劉依司農音奠,一音真。

 

藃,李、戚好角反,劉呼報反。

 

耗,呼報反。

 

暴,步角反,下同,劉步莫反,一音蒲報反。

 

橈,乃孝反。)

 

疏注「稹致」至「暴起」

 

○釋曰:此轂若不以火養炙陰柔之處,使堅與陽齊等,後以革鞔陰柔之處,木則瘦減,革不著木,必有暴起。

 

若以火養之,雖敝盡,不藃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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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轂小而長則柞,大而短則摯。

 

(鄭司農云:「柞讀為迫唶之唶,謂輻間柞狹也。

 

摯讀為槷謂輻危槷也。」

 

玄謂小而長則菑中弱,大而短則轂末不堅。

 

○柞,莊百反。

 

槷,劉魚列反,戚魚結反。

 

迫唶,莊百反。)

 

疏「轂小」至「則摯」

 

○釋曰:此已下,論車須長短小大相稱之事。

 

○注「鄭司」至「不堅」

 

○釋曰:先鄭讀「柞」為「迫唶」之唶者,依俗讀之。

 

以 「摯」為「槷」,後鄭從而就足之。

 

「玄謂小而長則菑中弱」者,以轂小而長,則輻間柞狹,故菑中弱也。

 

云「大而短則末不堅」者,謂轂大而短,即轂末淺短,故轂末不得堅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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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是故六分其輪崇,以其一為之牙圍。

 

(六尺六寸之輪,牙圍尺一寸。)

 

疏「是故」至「牙圍」

 

○釋曰:以上文小大不得其所,此文製法,使得其所也。

 

云「六尺六寸之輪,牙圍尺一寸」者,此據兵車、乘車而言。

 

若田車之輪小,崇六尺三寸計,亦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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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參分其牙圍而漆其二。

 

(不漆其踐地者也。

 

漆者七寸三分寸之一,不漆者三寸三分寸之二。

 

令牙厚一寸三分寸之二,則內外麵不漆者各一寸也。

 

○令,力呈反,卷內皆同。

 

厚,胡豆反,後放此。)

 

疏注「不漆」至「寸也」

 

○釋曰:就一尺一寸,且取九寸,三分分之,各得三寸,猶有二寸在。

 

又一寸為三分,二寸為六分,三分分之,各得二分。

 

若然,一分有三寸三分寸之二,二分總得七寸三分寸之一,是漆之者也。

 

餘一分者,三寸三分寸之二,是不漆者,故云「不漆者三寸三分寸之二」也。

 

云「令牙厚一寸三分寸之二,則內外麵不漆者各一寸也」者,無正文,以意解之,故云令牙厚一寸三分寸之二。

 

餘二寸,分於外內麵,故各一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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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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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槨其漆內而中詘之,以為之轂長,以其長為之圍。

 

(六尺六寸之輪,漆內六尺四寸,是為轂長三尺二寸,圍徑一尺三分寸之二也。

 

鄭司農云:「槨者,度兩漆之內相距之尺寸也。」

 

○中,丁仲反。

 

詘,丘勿反。

 

度,待洛反,下「度之」同。)

 

疏注「六尺」至「寸也」

 

○釋曰:上經不漆者,外內麵各一寸,則兩畔減二寸,故漆內有六尺四寸也。

 

中屈此六尺四寸,故轂長三尺二寸也。

 

又以三尺二寸為圍,圍三徑一,三尺得一尺。

 

餘二寸,寸作三分為六分,又徑二分,故徑一尺三分寸之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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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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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三十九


以其圍之阞捎其藪。

 

(捎,除也。

 

阞,三分之一也。

 

鄭司農云:「捎讀為桑蛸蛸之蛸。

 

藪讀為蜂藪之藪,謂轂空壺中也。」

 

玄謂此藪徑三寸九分寸之五。

 

壺中,當輻菑者也。

 

蜂藪者,猶言趨也,藪者眾輻之所趨也。

 

○阞,音勒。

 

捎,音蕭。

 

藪,素口反,李一音倉豆反。

 

空,音孔。

 

趨,七住反,又七須反,下同。)

 

疏「以其」至「其藪」

 

○釋曰:車轂之法,其孔必大頭寬,小頭狹,當輻入處謂之藪,寬狹處中而已。

 

云阞者,三分之一也者,於前一尺三分寸之二,三分取一。

 

捎,除也,以除空中當藪之處,使容車轂也。

 

○注「捎除」至「趨也」

 

○釋曰:云「阞,三分之一」者,凡言阞者,分散之言,數亦不定,是以《王製》云: 「祭用數之仂。」

 

注以為當年之什一,以其下有「喪用三年之仂」,遂以當年經用之什一言之。

 

此下文賢是大頭穿,內徑四寸五分寸之二,此當藪處於徑三分之一,為徑三寸九分寸之五,大小相稱,故以阞為三分之一釋之也。

 

讀為「蜂藪」之藪,此亦依俗讀之。

 

以蜂窠有孔藪然,此三十輻入轂處亦藪然也。

 

「玄謂此藪徑三寸九分寸之五」者,以轂徑一尺三分寸之二,今一尺取九寸,三分之,一得二寸,仍有一寸三分寸之三在。

 

今以一寸者為九分,寸之二為六分,總為十五分,三分之一,得五分,故云徑三寸九分寸之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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