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夫治病之要者】
必明五氣為病,郁之甚者,如法治之。
故曰木鬱達之,所謂吐令條達也,火鬱發之,所謂汗令疏散也,土鬱奪之,所謂下令無壅礙也,金鬱泄之,所謂滲泄、解表、利小便也,水鬱折之,所謂抑其沖逆也。
通其五法,氣乃平調,復視其虛實,而以調之,乃治病之大體也。
及夫諸陽病熱而脈數,重手按之,其脈不動者,乃寒盛格陽而致之,非熱也,是謂陽中伏陰,而寒氣鬱之甚也,治之則當以熱,逆其外而順其內也。
諸陰病寒而脈遲,順其陰證,重手按之,其脈反甚,鼓擊於指下而盛者,所謂熱盛拒陰而生其病,非謂寒也,是謂陰中伏陽,熱氣鬱之甚也,治之以寒,是以逆其外而順其內也。
逆外順內則生,逆內順外則死矣。
故曰:知標與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然病有標本,治有逆順。
百病之起,有生於本者,有生於標者,有生於中者。
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者,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者,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
故治病有取之本而得者,有取之標而得者,有取中氣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
然反佐取之,是謂逆取,乃反治之法也。
奇偶取之,是謂從取之,乃正治之法也。
故曰: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標與本,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謂妄行。
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然先病為本,後病為標。
或其先病而後逆者,先逆而後病者,先寒而後生病者,先熱而後生病者,先中滿而後生煩心者,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先病而後泄者,先泄而後生他病者,皆治之本。
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必謹察之矣。
其或先熱或先病而後生中滿者,皆治其標。
人有客氣有主氣。
小大不利者治其標。
其或先病而重大者,後發病而輕小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是謂本而標之。
其或先發病而微緩,後發病而甚急者,先治其標後治其本,是謂標而本之。
審量標本不足有餘,而以治之,謹察間甚,以意調之,間者並行,甚者獨行。
然間而並行者,非謂一經病也,所謂他經共受邪,而令病也。
甚者獨行者,一經受病,而無異氣相摻也。
標本相參,隨證治之,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清者溫之,微者逆而治之,甚者從而伏之,燥者潤之,濕者燥之,散者收之,結者散之,堅者軟之,軟者堅之,緩者收之,急者緩之,客者除之,留者攻之,勞者溫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衰者補之,盛者瀉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開之發之,灸之刺之,適事為故,各安其氣,必清必靜,則病衰去,腑臟和平,歸其所宗,此治之大體也已矣。
夫歷古及今,聖賢先達之談,論修真保命、治病防危之言,不為少矣。
世人多不能悟者,由乎心不明而志不堅,行非良而工所誤也。
然聖經所論妙道玄機,非謂聖意故惑後人,而以藏機隱意,惟恐輕泄聖傳,乃密傳於有志之士,是故愚昧莫能明矣。
況有非其人者,其於經旨,百未達一二,強自分別,以為小法傍門,編成歌頌,自謂已能遞相授受,以矜己德,而惑亂他人。
及其為用,全無征應,致使聖經妙典日遠日疏,而習者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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