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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豐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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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証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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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0:39:5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總釋象例-1


漸卦艮下巽上宣聖講義漸上巽下艮。


三陰三陽。


陰陽平均。


而在下陰多。


在上陽多。


陽多者卦陰。


陰多者卦陽。


此爻與卦分合多寡。


得相協也。


艮在內。


巽在外。


內止外順。


巽主進退。


合艮之止。


則行止必以時。


進退必以道。


故名漸。


以其順夫時。


遵夫道。


而徐徐其行也。


全卦以六二九五得乾坤之正。


九三六四。


孚既濟之情。


是以漸之為用。


可大可久。


為其內有所守。


外善其行。


陽剛在中。


而上應之。


三五同功。


而中協之。


故卦中互雖為火水未濟。


而以巽長女能順乎艮少男。


一陽在中。


通于上下。


坤德之貞。


乾道之健。


內貞外健。


相需以進。


進而不驟。


退而不疾。


從容中道。


剛柔得益。


柔以從剛。


男女交翕。


女待男行。


歸其家室。


故漸者。


人道也。


有同于咸。


咸以兌在艮上。


為男下女。


漸以巽在艮上。


為女待男。


此同異之間。


見夫妻之義。


家室之和。


夫妻平等。


而有先後。


初則男下女。


明為姒續。


重孝亨也。


繼則女從男。


明為家道。


敦人倫也。


剛以下柔。


為男之志。


陰以順陽。


為女之箴。


不相爭先。


則永無詬誶之聲。


各循其道。


則終得唱隨之樂。


故易教咸發其端。


漸昭其成。


漸而曰女歸者。


言女之嫁。


不得苟也。


六禮既具。


兩姓克諧。


夫婦之分始明。


家庭之本以立。


故漸取女歸為象。


而重在巽以止。


巽則皆順。


止則有守。


順守之義。


各正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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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0:41:3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總釋象例-2


以艮止之重于一也。


止于一為正。


正其身而後正人。


正其家而後正國。


天下皆順就于正之道。


以得中位。


不戾其德。


孚中行。


不偏*于情。


中爻者人道。


而人道實首于夫妻。


正位者家道。


而家道實始于嫁娶。


此家人卦。


以內外正位。


為其大用也。


家人亦以巽在外。


內文明而外柔順。


家之本也。


夫妻之間。


不得悖焉。


順于外。


則言無尤。


止于內。


則思無邪。


故女子以從一而終。


言不出閫。


行不失節。


示有限也。


限者艮也。


止于其倫。


則夫夫婦婦。


相敬相愛。


相親相睦。


永無間言。


故傳曰。


漸女歸待男行。


明必有先也。


有所尊也。


此敬愛之本。


親睦之基。


發乎情。


止乎禮。


毋相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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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0:43:0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總釋象例-3


故男女之間。


必以漸而後識。


夫婦之道。


必由漸而後成。


未有一言而相愛悅者。


亦未有一見而為伉儷者。


求之愈亟。


則愈遠之。


思之愈深。


則愈淡之。


何哉。


百年之好。


非一朝一夕之故也。


視彼桑中濮上。


偶而相狎。


秦樓楚館。


片時交觀。


易合易離。


時恩時怨。


此淫亂之行。


輕薄之情。


可語于夫婦之道。


家室之倫哉。


故民之風俗。


必先慎于男女之防。


國之紀綱。


必先建于夫婦之禮。


非可苟也。


故以漸稱。


由此以推。


人道有本。


則事事皆有所循。


家道不差。


則人人皆適其性。


故齊家之效。


足平天下。


而婚禮之嚴。


足稱大典。


易于家人漸。


特以正位示其旨焉。


正即貞德。


貞即女德。


坤以承乾。


男以率女。


漸之義也。


艮四陰二陽。


變漸則陰陽得平。


即此微義。


可見其精。


離明坎陷。


相互于中行。


既濟中爻。


乃得其協和之情。


正于內外。


和其剛柔。


風行草偃。


天下從之。


山崇德昭。


萬民瞻之。


與歸妹為往來。


尤見其重在嫁娶。


本艮止以守其位。


特明女子之從一也。


故漸字從水。


而斬字雖諧聲。


兼取決斷不易之義。


為順水以推衍。


則無所底。


惟斬斷其反覆。


方立其防。


此即抑情復性。


明德遏欲之道。


水波疊興。


情欲之無定。


斬斷其害。


性命之復正。


此漸字之義。


為卦名所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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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0:44:0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總釋象例-4


宗主附注艮卦已終。


其次為漸。


是由艮之止。


而有漸行之機。


本艮之退。


而思漸進之志。


漸者徐徐而前。


如水之漸。


俗語所謂慢慢的。


不急不促。


而志在進行也。


然以天道言。


有退必有進。


有止必有行。


原成因果。


不得獨存。


如一歲然。


有春夏之繁榮。


即有秋冬之枯寂。


有朝午之明朗。


即有夜中之暗昧。


皆相週旋。


而成名象。


故暑曰夏。


寒曰冬。


明曰朝。


暗曰夕。


此以象稱名。


而相對舉者也。


不過數有定紀。


行有定程。


不得越次。


不可躐等。


則所尚者漸也。


如由春之溫。


始及夏暑。


由秋之涼。


始達冬寒。


非頃刻即見者。


一日一夜。


必經十二時。


由旦至日中。


由晚至夜半。


皆漸漸更換。


以達于所期。


則漸之道也。


若非以漸。


是將群相駭怪。


而不能明其道數。


如夏月而忽見?霜。


日中而忽臻黑暗。


謂之天變。


容或有之。


揆乎道數。


不可得也。


故天道無時不變。


變必以漸。


為其行無時或停。


停則為?。


如人之息。


一一相續。


則生命不傾。


若偶不續即死。


漸之為用。


亦如息焉。


息息相關。


生命漸長。


而不見其變。


不知變在呼吸間。


一吸一呼。


新陳代謝。


是以今日之我。


已非昨日之我。


此刻之生。


已非未來之生。


生死循環。


無時休歇。


由幼而少。


由壯而衰。


皆從漸中變化。


不漸則為誕妄。


則為妖魔。


蓋今日少年。


明朝老邁。


此時精壯。


頃刻衰頹。


謂之病態。


可也。


視為故常。


不可也。


以其來也遽驟。


變也離奇。


不孚于漸之例耳。


人生如是。


物情亦然。


漸進漸退。


漸新漸陳。


漸壯漸老。


漸死漸生。


莫不有其道數也。


此漸者。


道數自然。


舉不能越。


變化恆態。


毫不可違。


故有物則有變。


有變則有漸。


未有一成不變者。


未有變而不出以漸者。


艮震之間。


變之至也。


而繼之者。


則為漸焉。


以艮之半。


退為其基。


推震之情。


易巽于上。


巽行艮止。


相與同功。


于是漸義以昭。


漸用以顯。


此風山之合。


而名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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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0:44:5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釋彖-5


漸。


女。


歸吉。


利貞。


宣聖講義此漸卦彖辭也。


漸以巽艮合。


與蠱同體。


而易其上下。


山風蠱。


象物事之庶繁。


為生化之變進。


而風山漸。


象行止之前進。


為利害之推遷。


二者大同。


故皆取男女交接。


剛柔升沉為喻。


蠱以事重。


而名蠱者以多變而易惑也。


漸以進稱。


而名漸者。


以有進必有退也。


蓋漸。


巽主于外。


巽為木為風。


木則易生。


風則善變。


生為天地之德。


變為天地之功。


德取其恆久而一。


功取其推衍而通。


不一則紛。


不通則塞。


艮止于內。


以厚其德。


艮退于下。


以求其功。


愈止則德愈明。


愈退則功愈大。


為其本固而體全。


基宏而用廣也。


如栽木者。


必期其發育成大材。


生成為大器。


故培之必厚。


灌之必勤。


保護必周。


防閑必審。


皆體止于一之義。


為善其本之行也。


人之生也。


亦如木焉。


十年樹木。


百年樹人。


天道敏生。


地道敏樹。


故漸者地道也。


法乎坤。


志于柔。


期其厚載。


底于安貞。


則可以進。


可以退。


可以止。


可以行。


無不利也。


而彖辭則以女歸喻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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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0:46:1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釋彖-6


女者坤道所成。


人道之母。


先有女而後有男。


未有無母而生子者。


此漸為人道之本。


人生之終始也。


艮為人之終始。


言其道也。


漸為生之終始。


言其功也。


道包一切。


故艮得其全。


功限一時。


故漸有其半。


漸以艮在下。


雖與蠱同分一半之位。


而漸則得其本。


蠱則得其用。


本大而用有限也。


故漸者女為先。


蠱者子為重。


幹父幹母。


裕父母者。


人子之事。


非女子之行。


即有女子亦變例也。


漸則以女為主。


女生于母家。


非其地也。


必歸于夫家。


方克主其政。


以男女內外各有司也。


男主于外。


不問家政。


女主于內。


乃孚家道。


此天地大義。


人生大綱。


不得越也。


在卦內艮原少男。


何反以女主。


以後天與先天異也。


後天艮代坤。


少男易為大母。


故秉坤道行。


非復少男之位。


而艮非坤也。


故稱女不稱母。


以母之稱必在女歸之後。


女嫁而有子。


始得行母之道。


達坤之德。


故曰女歸吉。


言女子歸于男為吉也。


歸字與婦字近似。


女歸即為人作婦之意。


女變為婦。


婦有所歸。


故曰歸。


猶歸宿也。


詩曰于歸。


歸于其夫。


即返于其家。


女以男為家。


是在母家猶客也。


客者寄居之謂。


既歸其家。


以客為主。


是以女子稱嫁曰歸。


猶人之作客。


而還鄉也。


有所歸宿。


獲其安居。


自占其吉。


而有孚于乾坤利貞之德。


利貞為坤本德。


而在乾釋曰性情。


漸本坤以行。


坤先安貞。


厚載無疆。


以貞為利者也。


漸之所法。


即在于此。


艮代坤。


而巽代母。


同屬母之前身。


故猶母也。


是以得坤之全德。


而秉乾之半。


性情之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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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0:47:0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釋彖-7


漸以女歸為喻者。


不獨本坤大母之德。


為人生之原。


而就漸義言。


亦以女之于歸。


有孚于漸者。


道則上古聘嫁。


率由情感。


男女悅慕。


即為夫妻。


此洪荒之時。


禮文未備。


人生一切。


惟情所趨。


今蠻苗之民。


尚有遵古風習者。


所始不慎。


厥終難全。


苟合于初。


仳離于後。


為人道所苦。


更何語于家道之齊。


是以中古聖人創立禮教。


制其情欲。


定諸儀節。


重男女之防。


明夫婦之義。


必慎于始。


乃克有終。


必抑其情。


乃適其性。


故遵乾坤之道。


發于利貞之德。


定人道之本。


明家道之基。


于是婚娶有時。


媒妁有約。


六禮以具。


兩姓始諧。


夫妻無苟合之虞。


男女得唱隨之樂。


此所以有取于漸也。


漸以從事。


則有審慎之時。


漸以成禮。


則無莫率之弊。


人倫首于夫婦。


人道本于生育。


則鄭重其儀。


安詳其行。


有不合于禮者。


不得為夫婦焉。


有未合于道者。


不得稱為家屬焉。


故夫婦必本于利貞。


而娶婦必求于情性。


利貞之德。


情性之和。


人道不得矯情。


則男女愛悅為生生不已之利。


人生不得違性。


則夫妻和睦。


為從一不二之貞。


此利貞之德。


必自女歸始。


而性情之和。


必由家道明。


故漸尚矣。


漸則利貞得其正大之功。


性情止于光明之境。


正大則無弊害。


光明則可典型。


詩曰刑于寡妻。


至于兄弟。


以御于家邦。


大學曰。


身修而后家齊。


家齊而后國治。


國治而后天下平。


是皆推本易家人之道。


咸與漸之義。


而明君子之所重者。


君子之道。


造端乎夫婦。


為將以立人生之根。


推化育之用。


必先納于正。


齊于一。


順以致之天下。


循以垂諸後昆也。


故皆不外于漸。


漸者水之漬物。


由近而遠。


由淺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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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0:47:5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釋彖辭-8


涵濡以潤之。


沾染以浸之。


不尚夫急進。


而進無疆。


不志于速行。


而行無限。


此所以名漸。


謂必先有剛斬斷其情欲。


方可以柔渲化其功用。


是以剛內而柔外也。


艮止不移。


則守于一而不失。


此貞之至也。


巽行以順。


則推之遠久而無阻。


此利之至也。


貞利兩至。


行止兼善。


內外同和。


進退皆宜。


故漸者。


進也。


而有退。


行也。


而先止。


女之于歸。


亦進亦退。


且行且止。


是艮之體。


巽之用。


剛之性。


柔之情。


貞為內。


利為外。


進行以順于正。


退止以歸于一。


舉不失也。


故卦內外正位。


中行以協之。


剛柔得中。


上下以應之。


有守有為。


可大可久。


合咸恆之道。


兼巽艮之行。


此在易教。


為與歸妹往來。


見其終始。


承震艮趨止。


底于中和也。


女歸。


人之大事。


大事既洽。


其他可知。


是以推之一切無不利也。


用之諸事。


皆有功也。


致久于人。


可以正國天下也。


返之于躬。


可以齊家修身也。


漸之用。


亦大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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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0:48:4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釋彖辭-9


彖曰漸。


漸進也。


女歸吉也。


進得位。


往有功也。


進以正。


可以正邦也。


正其位。


剛得中也。


止而巽。


動不窮也。


原本漸下為之字。


其位上脫正字。


宣聖講義此申釋彖辭之義也。


原文有誤。


漸下三字係漸字之誤。


其位上。


脫正字宜改正之。


此雖釋彖辭。


有韻語者。


係與文言混。


亦如損益二卦。


自進得位下。


皆屬文言。


原釋彖辭有脫。


故後人以所存文言補之。


雖非一文。


而足以申釋彖辭之義。


姑仍具舊。


不過有韻之文。


非釋彖辭。


讀者知之可也。


漸之為義。


乃漸進也。


明漸有進取之志。


而無欲速之心。


雖進而不疾。


故曰漸。


釋曰漸進。


可見其行必緩。


其動有功。


其用可大。


其道本乎中庸。


為艮先知止。


巽以順行。


止而順行。


是不疾不徐者也。


故曰漸。


漸進也。


若從艮止。


則無以見其進。


若非艮止。


則無以明其漸。


艮為本而在內。


巽為用而在外。


巽風行而善變。


進而可退。


應于艮止。


則行以緩。


進以漸。


此卦名漸之由來。


言如水之漫衍也。


既以漸進重。


則行所類者。


以女歸其夫為近。


為嫁女必出于漸也。


艮男巽女。


女長男少。


少應從長。


而女宜順男。


是兩者間。


相戀相讓。


而不相爭。


相親相愛。


而不相悖。


艮陽升于上。


巽陰從于下。


則兩情洽矣。


男以下于女。


婦以從其夫。


則二姓合矣。


此所以占吉也。


人曰男女。


物曰雌雄。


道曰陰陽。


德曰剛柔。


一也。


女歸之吉。


則凡柔順剛。


陰從陽者。


亦皆吉也。


人道始于夫婦。


則凡有配偶。


有匹敵。


或事。


或物。


皆可以夫婦之道例之。


夫婦求其和而久。


必先以正。


一切事物亦然。


有功有成。


可大可久者。


必和必正。


則在得中。


中和之道無二。


立本于正而已。


故艮止而巽順之。


一于正。


正則中。


中則和。


和則大。


大則久。


艮止而不二。


巽動而不窮。


不二則守其位。


不窮則廣其德。


位正則天下宗之。


德廣則天下順之。


此漸之用。


由修齊而達于治平矣。


故名其進為正。


謂有為也。


有成也。


可垂諸久遠也。


可推之無量也。


其道以漸。


則克致之。


世未有大功大業不由漸以成以達者。


遇然動作。


勿遽經營。


小利尚不易期。


況大利乎。


漸之利。


大利也。


本乾而用坤。


以終而作始。


故利以貞顯。


貞者四德之末。


坤之至德曰安貞。


乾之至德曰美利。


利貞者。


出于性。


達于情。


無不宜也。


故漸之用。


不獨女歸吉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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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0:50:0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釋彖辭-10


以卦象言。


艮一陽在三爻。


進而得九五正位。


以宏乾之德。


此剛進而得位。


則所往必有功。


九三九五。


同功異位。


三多凶。


五多功。


今九三進得九五正位。


是以釋為往有功也。


有功則不獨免于凶矣。


又六二在內。


坤之正位。


上應九五。


乾之正位。


剛柔皆正。


而自下上行。


故為進以正言。


如家人卦。


男正位乎外。


女正位乎內。


內外皆正。


則可以正邦。


即正己以正眾。


上位正。


則邦國無不正。


與家人卦正同。


推其功用。


則治平之效。


豈僅正一人之位已哉。


正字從一止。


止位止于一。


天下無不一。


書所謂一人定國。


即正邦也。


而內外皆正。


固為家道之齊。


若就全體言。


則所謂正位者。


當以九五為重。


以六二猶承順九五之德。


妻臣之道。


不得獨專。


故曰正其位。


剛得中也。


言九五得正中之位。


足以君臨天下。


撫綏萬方。


為下民所望也。


又以九五言。


固剛得中位。


以九三言。


亦剛得中爻。


皆剛得中也。


九三六四。


孚于既濟。


水火交濟。


人道之綱。


如人家室。


夫妻和睦。


家道之本。


此中爻九三六四。


六為人道所尚。


則自下言之也。


下為眾民。


上為君主。


各得其中。


則各有其位。


各守其分。


則各昭其德。


此九三為下位之得中。


九五為上位之得正。


兩爻皆剛。


故曰剛得中也。


然以政治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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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0:51:1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釋象辭-11


自重在九五。


此上文有進以正。


可正邦之語。


則指由九三進于九五也。


九三在下卦。


不可語于正邦。


九五位正德明。


時用以顯。


卦用以大。


故稱得正位。


以見漸之可進也。


漸艮之異。


即在于是。


艮雖知止。


而不得正位。


故不重進。


漸之上卦。


以巽易之。


乃得正位。


故以進稱。


而艮在內。


行必以漸。


進不可疾而已。


內正而外巽。


止于下而動于上。


有其中者形諸外。


固其本者榮其枝。


厚其體者大其用。


是艮巽之合。


內止而外有以順之。


故動而不窮。


進而不害。


此行之本在止。


動之本在靜也。


老氏曰。


重為輕根。


靜為躁君。


漸之大用。


亦以得艮為本根。


乃克遂巽之風行無阻也。


全卦大義。


皆繫于一漸字。


而其大用。


則根諸一正字。


合之即漸進以得其正。


是以有功有成。


修己而正邦。


得中得和。


推己以育物。


此漸之進雖不疾。


其進也遠。


行雖若迂。


其行也安。


正如女之于歸。


有其禮儀。


明其情性。


則兩姓之好。


百年之樂。


豈有限哉。


益進以漸。


而行以正也。


柔于外而剛得中也。


止于己。


而順于人也。


貞于守。


而利于行也。


是以往有功也。


動不窮也。


漸進之義。


庶可以劑艮止于平衡矣。


女歸之吉。


可以致天下于文明矣。


利貞之德。


可以匹乾坤之生成矣。


剛柔中正之行。


可達博厚高明。


以悠久無限也。


細續此文。


則漸之大用。


無不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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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0:52:1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釋象辭-12


象曰。


山上有木。


漸。


君子以居。


賢德善俗。


宣聖講義此漸卦全體象辭。


明人道也。


漸上巽下艮。


為風山漸。


兩象辭稱山上有木。


不曰風上于山。


或木下有山者。


一則明漸之用。


以艮重。


艮在內。


如木之本也。


一則陰後于陽。


艮陽也。


巽以柔順從艮也。


故先山而後木。


不曰風者。


風無根。


木有本。


其下有山。


則木之象。


不似家人卦稱風自火出。


而以風為先也。


蓋巽離皆陰卦。


巽長離次。


火之與木。


性成燃燒之象。


如火風鼎是也。


鼎以燃燒為用。


故稱木。


家人以合化為用。


故稱風。


此象之隨其用而異也。


漸以漸進為用。


則以木生于山為象之合。


若曰風自山出。


則戾于漸進之義。


是以曰山上有木。


明木之生自山。


正得其地。


山無林木者。


失山之用。


則木與山有不可離之情。


此漸以山上有木。


得成其進。


而致其功也。


又漸彖辭。


以女歸男為喻。


則先巽而後艮。


然既日歸。


仍重在男。


言女有所歸。


正如木之有所附著也。


木不得離土以生以長。


則必附著于山。


山者土之積。


丘陵岡阜。


峰巒坡峽。


皆山之屬。


即皆土也。


土以地為總名。


而山又其突出者。


地以厚為至德。


而山即其最厚者。


故山生木。


代地之道。


而艮為土。


代坤之德。


坤艮易位。


山地相依。


此艮為漸所重。


而在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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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0:53:4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釋象辭-13


凡易象辭。


皆以用著其義。


或先或後。


已分辨其主從之位。


貴賤之等。


如木與山。


不過其一部。


山之所有者眾矣。


木固賅一切植物言。


巽又柔木也。


稱木已兼草苔之類。


而尚不能盡山之富蓄。


物之動者。


不動者。


地面者。


地中者。


皆附于山。


即山之所有。


今不及其他。


獨以木稱。


固由巽之象。


實即漸之道。


以漸之用。


惟木之生近似之。


若易以風。


則不類矣。


風者氣之動。


無根無源。


或徐或疾。


時至時止。


或向或背。


無一定也。


則不得以漸名。


故不曰風而曰木。


明巽在艮上。


惟木為其象也。


然巽固可象風。


在卦用言。


不得忘其有風之用。


在卦象言。


則必限其如木之生。


此讀者所當知也。


君子以居一句。


言君子因漸之道。


求進而不疾。


志行而不躁。


則重在安居。


居亦止也。


住曰居。


坐亦曰居。


而平居。


閒居。


燕居。


皆指安居于家。


靜止不動之時。


人之生也。


衣食居處。


皆不可缺。


故居住為生活之一。


漸之用。


宜于人之居。


即能安其地。


守其分。


保其身之謂。


居而不危。


則行亦無害。


居雖不必求安。


而必能自安其心。


君子之居亦如是。


漸進以達其道。


安居以善其身。


此安其心也。


為順艮止以止。


則如鳥之止于其枝。


獸之止于其穴。


無憂無患。


何忮何求。


故曰君子以居。


自其素位言也。


素位者。


居富貴則富貴之。


居貧賤則貧賤之。


無所移也。


則無動于心。


無所貪也。


則無役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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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0:54:3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釋象辭-14


此非圖居之安。


乃圖心之安。


非志居之適。


乃志道之適而已。


心安則無所危。


道適則各得其正。


皆艮止之義。


而巽以順之。


故漸漸而毋躁。


徐徐而毋疾。


疾與躁。


人之欲。


物之誘。


情之移。


而在卦為震。


艮與震反。


故亟避之。


此居非徒樂于安閒。


貪于迨逸者。


居固為重。


仍有所行。


則賢德善俗尚焉。


賢德者。


自明明德。


善俗者。


親親而新民。


即齊家而治國平天下。


推之于外。


則為善俗。


育之于躬。


則為賢德。


此賢字如論語賢賢上一賢字之義。


亦即君子親其親。


賢其賢之意。


親親賢賢。


則天下無不賢。


無不親。


善俗亦即善善。


好惡之心發于外。


屈伸之道見于行。


黜陟之情致于事。


進退之節加于人。


此皆推己及人者也。


故仁者仁其邦。


義者義其里。


皆化之也。


德不至者。


化不行。


明明德者。


終達于治平。


此由君子之居始。


換言之。


即大學致知格物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次第工夫。


一以貫之。


非有二也。


窮則善其身。


達則善天下。


此君子之行。


而非君子之心。


君子無一時違仁。


則無一時忘善天下。


故賢德善俗。


君子自居。


即存心焉。


而必以漸致之。


心無不善。


方能善人。


己無不仁。


方能仁民。


故自弟子。


即有入孝出弟。


愛眾親仁之志。


此古聖賢傳著之教。


不敢廢也。


而非貪于近功。


圖其速效者。


故必自漸進。


漸而後成其德。


達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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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0:55:2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釋爻辭-15


不漸則格致誠正尚不得。


何望于修齊治平。


中庸曰。


其次致曲。


曲能有誠。


曲者漸之方也。


委曲以進。


即安徐其行。


賢德非一朝之功。


善俗豈片時所得。


故君子本于漸。


而發于平居。


居其身。


即居其心。


居以養其體。


即居以育其德與善。


此止于至善。


必先知止。


止于內。


而推之外。


即孚艮在內巽在外之用。


為巽風行善變。


變其俗。


則變于道。


君子之德風也。


小人之德草也。


巽之為象。


正合風與草。


所謂順也。


風行草偃。


順之至矣。


未有草不隨風以偃者。


其柔使然。


柔則善順從。


巽以柔而順于艮。


則可以居。


可以賢德。


可以善俗。


俗亦如風。


故曰風俗。


君子之風。


無不同化。


此移風易俗。


必賴君子。


若小人則旦胥為惡矣。


故不曰易俗。


而曰善俗。


猶大學之止。


必先以至善也。


止而未善。


是反為害。


化民成俗而未善。


亦反致亂。


皆乘于漸之道。


以漸上下正位。


而剛得中。


其所施無不正。


所成無不中。


中正之行。


善之本也。


故往有功。


行有成。


君子以成德為行。


正在漸中見之。


蓋十年樹木。


百年樹人。


漸以木生于山。


寓樹育之義。


推之樹人。


則善俗之功。


象與辭固無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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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1:00:4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釋爻辭-16


初六。


源漸于干。


小子厲。


有言。


無咎。


宣聖講義此漸初六爻辭也。


初六在下。


為艮之初爻。


與巽之六四應。


皆柔爻。


成鴻鳥之象。


以中有九三。


上有上九九五。


三陽與三陰排列。


成抑昂高下之形。


如鴻之飛而下。


故全卦皆以鴻漸為喻。


非果有鴻。


其象似也。


以巽艮兩卦皆陽在陰上。


陽在上者宜于降。


平升而降。


故如鳥飛。


升至極高而下落。


則惟鴻雁似之。


以鴻雁之行。


非獨飛獨落。


必連其類。


而參差或前或後。


若字然。


故曰雁字。


漸卦兩陽在前。


一陽在後。


亦如雁字。


故稱鴻漸。


鴻又雁之大者。


飛亦最高。


其落于地也。


次第而下。


呼嘯而集。


亦不疾不躁。


故孚于漸之行。


初六卦之最下者。


地之最窪。


而鴻漸集焉。


則為水邊之岸。


干者岸也。


亦兼指水旁木石之屬。


為出于水面者。


故曰干。


猶乾也。


俗稱躁曰乾。


與濕對。


亦如陸與水對。


天干十皆乾也。


以其合地支言。


干為陽。


支為陰。


故乾卦即包有干字之義。


而天干或作天幹。


幹干一也。


皆高出之象。


如木之幹。


竹之竿。


推之如水之岸。


亦是此意。


以其非水而近水。


似窪而略高。


故名干。


鴻本水鳥。


初集于干。


見其近易也。


無飛走之勞。


得安棲之所。


于人事有類于小子。


而瀕于危。


以小子嬉于水側。


近于窪地。


自不免于危。


故曰厲。


亦與乾九三之厲義同。


而以漸之行不求疾。


事方漸進。


則雖厲而能自戒自飭。


如以長者之訓。


師友之誠。


則免于咎。


故曰有言無咎。


有良言勸勉規諷之也。


小子者。


非大人之象。


童?之行。


即為成人。


其行幼?。


亦小子也。


以柔在下。


當坤履霜之時。


自不宜于求進。


況進非其地。


志又非正大光明。


有如童?嬉遊。


不顧其危害。


則其有咎可知。


徒以聞父師之言。


規誡之語。


而知其厲。


乃得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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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1:01:1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釋爻辭-17


象曰。


小子之厲。


義無咎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初六之漸進。


為幼稚之行。


其情非壯偉。


故以小子為喻。


小子知不如人。


行亦多忽。


則其有危。


自無可咎。


言應得之咎。


無他咎也。


然以辭稱有言無咎。


則在小子。


固義無可咎。


而有父師。


則以得良言之誡。


乃免于咎。


此原兼見之義。


釋文就小子言。


故曰義無咎。


明小子之行為不當。


亦即示初六之漸進為不宜。


以初六本艮止之時。


當卑下之位。


原不能進。


而小子則不顧也。


乃涉于危。


此小子之厲。


實爻位所為。


非全卦之用。


全卦之于初六。


亦如父師之于小子。


果有訓誡之言。


自免小子之咎。


是在漸進者。


得其良師益友賢父兄也。


蓋卦以艮為少男小子之象。


且在下尤為無知之小子。


觀于鴻雁之漸。


而圖水濱之嬉。


則其為危。


不言可喻。


知危而自勵自礪。


則亦可免咎。


此君子貴在知過能改。


故乃以無咎占。


上為巽年長于艮。


有如賢父兄師友。


而有言。


亦由艮之對兌。


兌為說言。


或以有言為爭執。


乃兼見之義。


以兌主口舌也。


但訓誡亦寓有爭辯之意。


以不許其行。


不順其所為。


既與小子之見相齟齬。


則不免有辨正之言。


艮止為下卦之所先。


苟乖此旨。


則非漸進之道所許。


而小子慕于鴻漸。


求其飛騰。


恰忤艮止之道。


且戾時位之情。


故以厲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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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1:05:0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釋爻辭-18


六二。


鴻漸于磐。


飲食行衍。


吉。


宣聖講義此漸六二爻辭也。


六二內卦中爻。


坤之正位。


艮出坤而得乎乾。


九三在上。


與六二成交協之用。


而上應九五。


為乾正位。


亦全體之主爻。


內外兼孚。


上下同正。


此漸卦之大用所在。


恰如家人也。


而六二為中互之始。


火水未濟之象。


原難協和于外。


卻以進于九三。


得六四相交。


反成既濟之用。


是以六二雖不足大用。


尚克調其生成。


致于發育。


如人之生。


飲食和樂。


不失其道。


則安于其分。


適于所生。


乃人道之大者。


人以食為天。


飲食充裕。


則生可全。


人以家室和樂為福利。


諧和悅澤。


欣欣然以起居。


休休焉以作息。


則有生之樂。


有業可成。


此民生大原。


為聖治大本。


正如帝堯時擊壤之歌。


不知帝力。


勤勞作息。


順夫天性。


飢餐渴飲。


達夫人情。


則誠上世之民。


無思無慮之象。


此所以稱為正道。


孚于吉祥也。


六二之漸。


乃類于是。


因行進之漸。


由干而磐。


由險而安。


鴻雁固然。


人生亦不相悖。


初六之鴻漸于干。


為水之岸。


其地近水。


有險宜防。


故人事應之。


為小人之厲。


以其中含危害也。


至六二進于中位。


得其安貞。


如鴻已漸于磐石。


是較干為穩妥矣。


磐石者。


石如磐。


居近水者。


恆藉之以便舟筏之泊。


汲灌之利。


為不受水侵之害。


亦無傾跌陷溺之虞。


故云磐。


明其安也。


人事則習于其生。


悠然自足。


飲之食之。


無飢渴之憂。


和樂勞苦。


無得失之患。


衎衎者。


和樂之狀。


循乎正軌。


依于性情。


作息以時。


勞逸有節。


自在自得者也。


衎字從行。


亦如衍字。


衍者水之漸。


也衍者行之順也。


古道字作??*。


與衍衎近似。


則衎衎者合于道之行。


不忮不求。


無思無欲。


而皆心滿意足。


不志于其外。


此素位而行。


君子之所重也。


故占吉。


以六二得中正之位。


秉安貞之德。


應乾之行健。


推坤之厚載。


故生活適乎性情。


動定洽夫天道。


而為漸之要義所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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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1:07:4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釋爻辭-19


象曰。


飲食衎衎。


不素飽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以六二重在正位。


即守位之義。


與艮止之道相應。


艮止以止于其位為本。


君子思不出位。


乃艮止第一要義。


君子素其位而行。


即思不出位之精義。


故人人皆有其位。


各守其分。


方不違于艮之止。


方不戾于漸之進。


六二漸之始發于中。


首得其正。


如鴻之集于磐。


為得其所止。


人民亦以生于所生。


安于所安。


得其所止。


故由飲食衎衎四字。


見其素位之行。


更由安貞之德。


順迪之吉。


見其不素飽之志。


素飽者。


詩所謂素餐。


素食。


素?也。


詩曰彼君子兮。


不素餐兮。


言君子本于其位。


勤于其職。


敬于其事。


昭于其德。


則不以素飽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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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21:10:2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8-經文講義-漸卦-釋爻辭-20


蓋即食必有功。


飲食衎衎。


皆本乎勤勞所得。


由于心力所獲。


非幸致者。


非虛縻者。


素飽素餐。


即俗語白喫。


不白喫。


可見所食必所應得。


所飲必所應受。


非巧取。


非掠奪。


非以私情。


非關竊盜。


則食者己之力。


飲者己之功。


于心既安。


于行無愧。


皆君子素位之所為。


不願乎其外者也。


人之好安者恆惡勞。


多勞者恆易貪。


此情欲之害也。


漸之六二則戒之。


故心安而身習于勞。


生足而行恥于貪。


飲食既足。


而和樂自得。


悠然自在。


勤且儉焉。


質且厚焉。


以坤厚載而安貞。


推乾行健而乾惕。


故飽而不素飽。


生而不辱生。


柔以應夫剛。


中而底于正。


乃有此行。


乃見此道。


是君子惟日孜孜。


而無所求。


惟時坦坦。


而有所為。


心閒而身不怠。


志進而德不忒。


善其身。


兼及于物。


養其生。


兼悅其志。


故不素飽。


見其不少懈也。


生活之安適。


而體力日強。


行動之優裕。


而志意益堅。


則何役于物。


何貪乎欲。


物欲不侵。


性情以正。


此乾利貞之德。


漸六二特有之。


不必溯其大者遠者。


但于日用尋常飲食行動中見之。


此衎衎之所由來。


以無貪則心常足。


無逸則身常健。


無求則志常安。


無怠則業常精。


是漸進之道。


必自細微始。


而人生之本。


亦終始于此。


孰能不事事。


而飲食衎衎哉。


孰能飲食衎衎。


而飽食終日無所用心哉。


故釋文特以不素飽三字。


明六二占吉之所自也。


此與艮卦義應。


即大學為人君一節。


亦不外素位而不素食。


食與業同重。


心與身同健。


行與止同貞。


出與入同利。


皆由不素飽中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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