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病者】
陰陽相乖,補偏救弊,宜用其偏。
久病者,陰陽漸入,扶元養正,宜用其平。
若久病誤以重藥,轉增其竭絕耳。
凡治陰病,得其轉為陽病,則不藥自愈。
縱不愈,用陰分藥一劑,或四物二連湯,或六味地黃湯,以劑其偏,則無不愈。
今人外感病,兼內傷者多,用藥全要分別,如七分外感,三分內傷,則治外感藥中,宜用緩劑小劑,及薑棗和中為引,庶無大動氣血等累。
若七分內傷,三分外感,則用藥全以內傷為主,但加入透表藥一味,而熱服以助藥勢,則外感自散。
蓋以內傷之人,才有些微外感,即時發病,不比壯盛之人,必所感深重,其病乃發也。
《內經》云:
盛者責之,虛者責之。
先生今但責其邪盛,而不責其體虛,是明與《內經》相背也。
余笑曰:
吾非 末忘本,此中奧義,吾不明言,金針不度也。
緣平叔所受外邪,不在太陽而在陽明,故不但不惡寒,且並無傳經之壯熱,有時略顯潮熱,又與內傷發熱相仿,誤用參、朮補之,邪無出路,久久遂與元氣濕合為一,如白銀中傾入鉛銅,則不能成銀色,所以神識昏迷,默默不知有人理耳。
又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能滑筋骨而利機關。
陽明不治,故筋脈失養,而動惕不寧耳。
平叔之病,舉外邪而錮諸中土,則其土為火燔之焦土,而非膏沐之沃土矣。
其土為灰砂打和之燥土,而非沖純之柔土矣。
焦土燥土全無生氣,而望其草木之生也得乎?
吾乘一息生機,大用苦寒,引北方之水,以潤澤其枯槁,連進十余劑,其舌始不向唇外吮咂,所謂水到渠成。
乃更甘寒三劑,此後絕不置方者,知其飲食入胃,散精於脾,如霖雨霖霖,日復一日,優渥沾足,無藉人工灌溉,而中土可復稼穡之恆耳。
必識此意,乃吾知前此濫用苦寒,正以培生氣也,生氣回而虛者實矣。
夫豈不知素虛,而反戕其生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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