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生救本篇】
《經》曰:精神內守,病安從來?
又曰:邪之所湊,其正必虛。
不治其虛,安問其余?
可見,虛為百病之由,治虛為去病之要焉。
故風寒外感,表氣必虛;
飲食內傷,中氣必弱:易感寒者,真陽必虧;
易傷熱者,真陰必耗。
正氣旺者,雖有強邪,亦不能感,感亦必輕,故多無病,病亦易愈。
正氣弱者,雖即微邪,亦得易襲,襲則必重,故最多病,病亦難痊。
治之者,明此標本輕重之道,以投顧主逐客之方,則重者輕,而輕者愈。
要知精神內長於中,邪氣自解於外,精神耗散於內,即我身之津液氣血無所主軍,皆可內起為火,為痰而成邪,豈必待外因所致哉!
倘不知此,徒知或從表以發散,或從裡以克削,現下已有之虛,不為補救,未來無影之邪,妄肆祛除,有是病者,病受何妨?
無是病者,正氣益困,以致精神疲憊,性命昏沉。
若不急為猛省,峻加挽救之功,何以續一息於垂絕!
奈俗以虛極,不可大補,些小調益,何異深沉海底,輕扶一臂之力,以望援溺之功哉!
況有復加峻削寒涼者,更似入井而反下石耳。
且諸病不論虛實,未有不發熱者,然此熱非從外來,即我所仗生生之少火,有所激而成壯火,為壯熱也,猶人天稟和平之性,有所觸而為惱怒。
不平之氣,如物之不得其平而鳴,鳴之者,即是物也,調之者,和其物則寧,非必去是物也。
壯火者,少火受傷,發泄之時也。
惱怒者,和性受傷,乖變之際也。
不為調之、益之,反為攻之、逐之,虛虛之禍,勢不旋踵,故壯火即由少火之變,少火非火,乃丹田生生真元之陽氣,一呼一吸,賴以有生,即人之受胎,先稟此命。
《經》曰:一息不運則機緘窮。
故此火也、氣也,皆為無形,有神有情,而為生身之至寶,是真陽之宗也,元氣之本也,化生之源也,長生之基也。
命門坎宮,是其宅也,蒸腐水穀,化生精華,得其平則安其位,萬象泰然,生生無窮。
失其平,則離其位而為壯火,反為元氣之賊,浮游乎三焦,蒸爍乎臟腑,炮熾乎肌肉而為病矣。
不治此火,則何以去病?
然欲去此火,更河以得生?
只有因所因以調之,安之、從之、撫之,以平為已。
則火不去,而安全無恙,病既退而元氣無傷,則火原為我用之至寶矣。
若惡其熱而欲直滅其火,非滅火也,是猶滅氣也。
魚一刻無水即死,人一刻無氣即亡,氣可滅乎!
況以有形無情之藥,妄攻有情無形之氣,欲不受傷,其可得乎!
但火空則發,若不大為填塞其空,焉可御其乘空炎上之勢?
若欲火退而後補,孰知火之為害甚速,而與元氣勢不兩立,所謂壯火蝕氣,火熾氣日消亡。
且火之為用,每挾風木之象,力窮乃止,止則火息,陽亡脫症具備,方議補之,已無受補之具矣。
況有進濃云驟雨之藥,益令龍雷妄熾,以速焚灼之害哉!
倘稟受壯盛,或從寒涼折之而愈者,但病愈之後,必真氣漸衰,精神不長,縱先天真元不足者,若從本調治,則病去之後,發生之勢日隆,後天之長反旺,故曰:識得標,只取本治於人,無一損,正重此也。
古人治病,重於求本,故令人壽命彌長。
今人勿察其源,近從膚見,以寒治熱,以熱治寒,陰陽真假之象,從治正治之宜,顧本窮源之要,置之勿問,以致近害天柱日多,遠害先後並薄矣。
凡業司命者,可不潛心默會其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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