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臟腑聯絡分合詳說】
包絡羅膈,與諸贓腑所聯之脂膜,俱系於脊之上下。
而包絡羅膈,則系於脊之第七節,諸臟系皆於此而通於心,而心亦於是而通諸臟。
《經》云:七節之傍,中有小心(傍,非傍側之傍,脊有左右兩傍,而小心居於其前),乃神靈之官也,禁不可刺。
心有四系:一系上通於肺,肺受清氣,下乃灌注,以朝百脈。
一系循脊,從左透膈而通於肝。
肝乃將軍之官,如木甲折之象,左三葉,右四葉,凡七葉,亦有系上絡心肺,為血之海,上通於目,下亦無透竅。
主藏魂,重四斤四兩,附著於脊之第九椎。
膽即系於肝之短葉。
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重三兩三銖,藏汁三合,一名謂之青腸。
一系循脊,近右透膈而通於脾。
脾在肝下,乃倉廩之官,與胃同膜而附其上。
其色如鳥脾赤紫,其形如刀鐮。
聞聲則動,動則磨胃,食乃消化。
主藏意與智,重三斤三兩,長五寸,廣三寸,有散膏半斤,主裹血而藏榮,附著於脊之第十椎。
一系入肺兩大葉間,由肺葉而下,曲折後向,並連脊膂細絡,貫脊髓,透膈而通於腎。
腎在脾下,腎乃作強之官,形如豇豆,色紫黑,有二枚相並,而附著於脊之十四椎,兩傍各一寸五分,右為陽水,左為陰水,相對有橫管一條相通,中間有一穴,是命門,乃相火也。
經云:兩個一般無兩樣,中間一點是真明,正此之謂也。
主藏精與志,外有黃脂包裹,內裹淡白,各有帶二條,上條系於心,下條過屏翳穴後,趨脊骨下,有大骨在脊之端,如半手許,中有兩竅,是腎經帶脈過處,上行夾脊,至腦中,是謂髓海。
五臟之真,惟腎為根,上下有竅,穀味之液,化為氣血,氣血壯盛,化生精脈,精脈滿足,人乃久生。
蓋五臟皆有精,而腎乃其聚處,所以謂腎乃精之舍。
若腎精絕,則五臟之氣血無余,豈能久生乎?
所以人當調和飲食,以養後天之氣血;
保攝精脈,以養先天之元氣。
此喉之一竅,臟相聯絡者如此。
食管自咽門至胃,長一尺六寸,透膈而通於胃。
胃之上口,即食管下口,名為賁門,言其如物之奔而不返也。
胃乃倉稟之官,水穀之海,號曰太倉,又謂之黃腸。
重三斤十二兩,紆曲屈伸;
長二尺六寸,廣一尺五寸,徑五寸;
容穀二斗,水一斗五升,為受納之府,腐化水穀。
胃之下口,即小腸上口,名為幽門,言其幽暗隱秘之處,水穀由此而入小腸。
小腸乃承受之官,化物出焉。
重二斤十四兩,長三丈二尺,廣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左回疊積,盤十六曲,容穀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之大半,又謂之赤腸。
小腸下口,即大腸上口,名為闌門,言其闌約水穀,從此泌別清濁。
其清之如水者,滲入膀胱而為溺。
膀胱與小腸,以脂膜相聯,有下口,無上口,承受闌門之清而為溺者,亦藉此脂膜以相通也。
為其內空,善受濕氣,濕氣入始化而為溺,為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重九兩二銖,縱廣九寸,盛溺九升三合。
又謂之黑腸,其濁之滓穢者,傳入大腸。
大腸乃傳導之官,變化出焉,重二斤十二兩,長二丈一尺,廣四寸,徑一寸、寸之少半,右回疊積,盤十六曲,盛穀一斗,水七升半,又名回腸。
大腸下口,即直腸上口,名為魄門。
直腸下口,名為肛門,滓穢之物,從此出焉。
此咽之一竅,腑相聯絡者如此(膽在肝中,無竅通腑;
三焦無形,借形為形,所以不曾續於腑之聯絡中。
詳說在各臟腑圖論內)。
臟腑有相合者、有不相合者,有大相懸絕者。
臟與臟相合者,心肺也;
贓與臟相懸絕者,肺腎也;
臟與腑相合者,肝膽也、脾胃也。
腑與腑相合者,胃與小腸,小腸與大腸也。
膀胱雖附於小腸,非有孔道貫通者,是脂膜與小腸相聯而淡滲耳。
項中有二竅,前則喉,後則咽,玉莖亦有二竅,上則溺管,下則精管。
婦人牝漏之內,亦有二竅,其溺孔在上,小便從此而生,或病淋濁,亦從此出;
其行經旋精,或崩漏遺泄,皆從下管而出。
婦人下管,又名庭孔、血室、子宮。
知此,則知淋濁、遺泄、崩帶,不一源矣。
五臟六腑,俱相聯絡,而著於脊,又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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