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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an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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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絡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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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37:55 | 只看該作者

後編? 樞要

 

原病篇第一


婁全善曰:「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人得其氣以有生。


故血氣也,上下也,虛實也,寒熱也,皆一陰陽也,五臟也,六腑也,十二經也,五運六氣也,皆一五行也。


病態千萬,皆不出此。


故診病者,必先分別血氣、表裡、上下、臟腑之分野,以知受病之所在,次察所病虛實寒熱之邪以治之。


務在陰陽不偏傾,臟腑不勝負,補瀉隨宜,適其病所,使之安痊。


而已爾。


《靈樞》曰:夫百病之始生也,皆生於風雨、寒暑、清濕、喜怒。


風雨襲虛,則病起於上。


清濕襲虛,則病起於下。


喜怒不節,則傷臟,臟傷則病起於陰。


蓋風雨寒熱,無虛則不能獨傷人。


是故虛邪之中人也,始於皮膚,皮膚緩則腠理開,開則邪從毛髮入,入則抵深,深則毛髮立,毛髮立則淅然,故皮膚痛。


留而不去,則傳舍於絡脈;


在絡之時,痛於肌肉,其痛之時息,大經乃代。


留而不去,傳舍於經;


在經之時,洒淅喜驚。


留而不去,傳舍於輸;


在輸之時,六經不通四肢,則肢節痛,腰脊乃強。


留而不去,傳舍於伏沖之脈;


在伏沖之時,體重身痛。


留而不去,傳舍於腸胃;


在腸胃之時,賁響腹脹,多寒則腸鳴飧泄,食不化;


多熱則溏出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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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38:29 | 只看該作者

原病篇第一


留而不去,傳舍於腸胃之外、募原之間。


留著於脈,稽留而不去,息而成積。


或著孫脈。


或著絡脈、或著經脈、或著輸脈、或著於伏沖之脈、或著於膂筋、或著於腸胃之募原,上連於緩筋。


其著孫絡之脈而成積者,其積往來上下,臂手孫絡之居也,浮而緩,不能句積而止之。


故往來移行腸胃之間,水溱滲注灌,濯濯有音,有寒則 滿雷引,故時切痛。


其著於陽明之經,則挾臍而居。


飽食則益大,飢則益小。


其著於輸之脈者,閉塞不通,津液不下,孔竅干壅。


其著於伏沖之脈者,揣之應手而動,發手則熱氣下於兩股,如湯沃之狀。


其著於膂筋,在腸後者,飢則積見,飽則積不見,按之不得。


其著於腸胃之募原也,痛而外連於緩筋,飽食則安,飢則痛。


其著於緩筋也,似陽明之積,飽食則痛,飢則安,邪氣淫 不可勝論。


積之始生也,得寒乃生,厥乃成積。


蓋厥氣生足 , 生脛寒,脛寒則血脈凝澀,血脈凝澀,則寒氣上入於腸胃,入於腸胃則 脹, 脹則腸外之汁沫,迫聚不得散,日以成積。


卒然多食飲,則腸滿。


起居不節,用力過度,則絡脈傷。


陽絡傷則血外溢,血外溢則衄血;


陰絡傷則血內溢,血內溢則後血。


腸胃之絡傷,則血溢於腸外,腸外有寒汁沫,與血相搏,則並合凝聚,不得散,而積成矣,此病之起於陽者也。


其傷臟而起於陰者,憂思傷心;


重寒傷肺;


憤怒傷肝;


醉以入房,汗出當風,傷脾;


用力過度,若入房汗出浴,傷腎。


此內外三部之所生病者也(稍次《百病始生》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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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38:44 | 只看該作者

原病篇第一


《難經》曰:病從後來者為虛邪(謂生我者),從前來者為實邪(謂我生者),從所不勝來者為賊邪(謂克我者),從所勝來者為微邪(謂我克者)。


自病,為正邪(本經自病,無他邪相干也)。


假令心病(心經有病),中風,得之為虛邪(中風者,肝木先病,木生火,是從後來也。


火中有木,木克土,無土則水至矣,故為虛邪)。


飲食勞倦,得之為實邪(飲食勞倦者,脾土先病,土生於火,是從後來也,火中有土,水不能至,則子能制鬼矣,故為實邪)。


中濕。


得之為賊邪(中濕者,腎水先病,水克火,是從所不勝來也。


既不能勝,故為賊邪)。


傷寒,得之為微邪(傷寒者,肺金先病,火克金,是從所勝來也,勝則不能為害,故為微邪)。


傷暑得之為正邪(傷暑者,心火自病)。


余仿此(稍次《五十難》文,末增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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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38:57 | 只看該作者

原病篇第一


《素問》曰:諸風掉眩,皆屬於肝。


諸寒收引,皆屬於腎(收斂也,引急也)。


諸氣 郁,皆屬於肺( ,滿也。


郁,奔迫也)諸濕腫滿,皆屬於脾。


諸熱瞀 ,皆屬於火(瞀,目不明也。


,筋跳掣也)。


諸痛癢瘡,皆屬於心。


固泄,皆屬於下(厥,氣逆也。


固,禁固也。


泄,不諸厥禁也。


下,謂下焦肝腎氣也)。


諸痿喘嘔,皆屬於上(上,謂上焦心肺氣也,肺熱葉焦,發為痿 )。


諸禁鼓栗,如喪神守,皆屬於火。


諸痙項強,皆屬於濕(痙,強急也,太陽傷熱)。


諸逆衝上,皆屬於火。


諸脹腹大,皆屬於熱。


諸躁狂越,皆屬於火。


諸暴強直,皆屬於風。


(陽內鬱而陰行於外)。


諸病有聲,鼓之如鼓,皆屬於熱(上鼓,擊也。


下鼓,如鼓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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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39:17 | 只看該作者

原病篇第一


諸病 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


諸轉反戾,水液混濁,皆屬於熱(反戾,筋轉也。


水液,小便也,)諸病水液,澄徹清冷,皆屬於寒(上下所出,及吐出溺出也)。


諸嘔吐酸,暴注下迫,皆屬於熱。


故《大要》曰:謹守病機,各司其屬。


〔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 〔虛〕〔者〕〔責〕〔之〕。


必先五勝,疏其血氣,令其調達,而致和平,此之謂也(《至真要大論篇》。


此言運氣病機也。


婁全善曰:病機十九條,乃察病之要旨也。


而有者求之四句,又要旨中之要旨。


劉河間《原病式》,但以十九條立論,而遺此四句,譬之有舟無操舟之工;


有兵無將兵之帥,不免臨病誤施,至人夭折。


今僭引經傳而正之。


夫諸風屬肝,為陽 、急驚等病,治以涼劑固矣。


然燥金勝則肝為邪攻,而病亦化風,如陽明司天,燥氣下臨,病掉振之類,是為陰 、慢驚等病。


不以溫劑治之,而亦與涼劑可乎?


諸火屬心,為陽躁 語等病,治以攻劑固矣。


然寒水勝,則心為邪攻,而病亦化火熱,如歲水太過,病躁、悸、煩心、 語之類,是為陰躁鄭聲等病,不以補劑治之,而亦與攻劑可乎?


諸濕屬脾,為濡泄等病,仲景用五苓等劑去濕固矣。


然風木勝,則脾為邪攻,而病亦化濕,如歲木太過,病飧泄之類,則當用錢氏宣風等劑,以去風可也,乃亦去濕可乎?


諸氣屬肺,為 郁寒喘等病,治以熱劑固矣。


然火熱勝,則肺為邪攻,而病亦化 郁。


如歲火太過,病咳喘之類,則當如東垣以涼劑治熱喘可也,乃亦用熱劑可乎?


諸寒屬腎,為屈伸不利等病,仲景用烏頭湯等劑固矣。


然濕土勝,則腎為邪攻。


而病亦化寒。


如濕氣變病,筋脈不利之類,則當用東垣復煎散、健步丸等劑治之可也,乃亦用去寒之劑可乎?


蓋其在太過,而化之病為盛,盛者真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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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39:32 | 只看該作者

原病篇第一


其在受攻,而化之病為虛,虛者假氣也。


是故有其病化者必求之,恐其氣之假也。


無其病化者,亦必求之,恐其邪隱於中,如寒勝化火之類也。


其病之化似盛者,必責之,恐其盛之未的也;


其病之化似虛者,亦必責之,恐其虛之未真也。


病機皆用此四句為法。


庶幾補瀉不差。


今河間但以病化有者為盛,無者為虛,不復究其假者虛者,殊為未備。


此則智者之一失也)。


又曰:氣實形實,氣虛形虛,此其常也。


反此者病(氣,脈氣也。


形,身形也。


反,謂失其常也)。


氣盛身寒,氣虛身熱,此謂反也。


穀盛氣盛,穀虛氣虛,此其常也。


反此者病(營氣之道,納穀為實)。


穀入多而氣少(胃病不散),穀不入而氣多(腎氣外散,肺並之也)此謂反也。


脈實血實,脈虛血虛,此其常也。


反此者病(脈者血之府)。


脈盛血少,脈少血多,此謂反也(經脈行氣,絡脈受血,經氣入絡,絡受經氣,候不相合,皆為反常)。


(增損《刺志論》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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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39:45 | 只看該作者

原病篇第一


又曰:五病所發:陰病發於骨,陽病發於血,陰病發於肉。


(骨肉陰靜,故陰氣從之。


血脈陽動,故陽氣乘之),陽病發於冬,陰病發於夏(冬陰氣盛,故陽病發於冬。


夏陽氣盛,故陰病發於夏,各隨其少也),是謂五發。


五邪所亂:邪入於陽則狂,入於陰則痹(邪居陽脈之中,則四肢熱盛而為狂邪。


入陰脈之中,則六經凝澀不通而為痹),搏陽則為巔疾(巔,謂巔頂。


邪內搏於陽,則脈流,故為上巔之疾。


一云:諸家解巔作癲,陽附陰則癲。


又云:搏當作傳,邪已入陰,復傳於陽、則為癲。


其說不同,今並存之。


《難經》曰:狂癲之病,何以別之?


夫狂之始發,少臥而不飢。


自高賢也,自辨智也,自貴居也,妄笑,好歌樂,妄行不休者是也。


癲之始發,意不樂,直視僵仆,其脈三部,陰陽俱盛者是也),搏陰則為 (邪內搏於陰則脈不流,故令不能言。


一云:搏亦當作傳),陽入之陰則靜,陰出之陽則怒(之,往也。


一云:怒者當作恐),是為五亂。


(《宣明五氣篇》) 又曰:年長則求之於腑(年之長者,甚於味,味恣則傷腑),年少則求之於經(年之少者,勞於使;


勞於使,則經中風邪),年壯則求之於臟(年之壯者,過於內;


過於內,則耗散精氣)。


(《示從容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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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40:00 | 只看該作者

陰陽篇第二


《靈樞》曰,內有陰陽,外亦有陰陽。


在內者,五臟為陰,六腑為陽。


在外者,筋骨為陰,皮膚為陽(《壽夭剛柔篇》)。


《素問》曰:陽受風氣,陰受濕氣,故陰氣從足上行至頭,而下行循臂至指端;


陽氣從手上行至頭,而下行至足。


故曰陽病者上行,極而下;


陰病者下行,極而上(此所謂更逆更從也,然此特言其大概耳。


若足太陰脈下行,則不與諸陰同矣)。


(《太陰陽明論篇》) 李東垣曰:凡病晝則增劇,夜則安靜者,陽病有餘,乃氣病而血不病也。


夜則增劇,晝則安靜者,陰病有餘,乃血病而氣不病也。


凡熱病晝則發熱,夜則安靜者,陽氣自旺於陽分也。


晝則安靜,夜則發熱煩躁者,陽氣下陷入陰中也,名曰熱入血室。


晝夜皆發熱煩躁者,重陽無陰也,當亟瀉其陽,峻補其陰。


凡寒病,夜則惡寒,晝則安靜者,陰血自旺於陰分也。


夜則安靜,晝則惡寒者,陰氣上溢於陽中也。


晝夜皆惡寒者,重陰無陽也。


當亟瀉其陰,峻補其陽。


晝則惡寒,夜則煩躁,飲食不入,名曰陰陽交錯者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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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40:14 | 只看該作者

臟腑篇第三


《內經》曰:五臟者,所以藏精神血氣魂魄者也,藏而不瀉,故滿而不實。


六腑者,所以化水穀而行津液者也,傳而不藏,故實而不滿。


所以然者,水穀入口,則胃實而腸虛,食下則腸實而胃虛。


(隱括《靈樞?


本藏》及《素問?


五臟別論》兩篇文) 《難經》曰:臟者,陰也,陰病欲得溫,又欲閉戶獨處,惡聞人聲。


腑者,陽也,陽病欲得寒,又欲見人。


故以別知臟腑之病(陰病寒,故欲得熱。


陰性好安靜,故閉戶獨處,惡聞人聲。


陽病熱,故欲得寒。


陽性好為煩擾,故欲見人)。


臟病者止而不移,其病不離其處。


腑病者仿佛賁響,上下行流,居處無常。


(隱括《五十一、五十二難》兩篇文)又曰。


經有十二,今五臟六腑,僅得十一,其一經,則手厥陰心包也(手少陰,真心經也。


心包經,而名心主,乃真心之別脈,不與真心同經,蓋真心為君火,心包為相火。


三焦為氣之父,心包為血之母,相為表裡,二者俱有其名,而無其形,故五臟六腑,更加手厥陰心包一經,而為十二也)。


臟為有五,腑獨有六者,謂三焦也,其經屬手少陽,此外腑也(三焦合氣於腎,腎為原氣之正。


三焦為原氣之別,主持一身之氣,有名而無形)。


然臟亦有六,謂腎有兩臟也,左為腎,右為命門。


命門者,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氣與腎通。


(增損《三十八、三十九難》兩篇文) 《素問》曰:五臟所主:心主血脈(壅遏營氣,應息而動),肺主皮毛(包裹筋肉,間拒諸邪),肝主筋膜(束絡機關,隨神而運),脾主肌肉(覆藏筋骨,通行衛氣),腎主骨髓(張筋化髓,干以立身)。


五臟所藏:心藏神(兩精相搏,謂之神),肺藏魄(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肝藏魂(隨神而往來者,謂之魂),脾藏意(心有所憶,謂之意),腎藏志(意之所存,謂之志。


楊上善云:腎有二,左為腎藏志,右為命門藏精)。


(稍增《宣明五氣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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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40:29 | 只看該作者

營衛篇第四


《內經》曰:人受氣於穀,穀入於胃。


其大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名曰氣海,是謂宗氣。


乃傳之肺,循喉咽以貫心脈,而行呼吸焉。


呼則出,吸則入,天地之精氣,其大數常出三入一。


其精微者,先出於胃之兩焦(兩焦謂中焦、下焦也),以溉五臟,五臟六腑,皆以受氣。


別出兩行營衛之道,故水穀之氣,精而清者為營,泌其津液,注之經脈,化以為血,以榮四末,以應刻數焉(四末,四肢也。


刻數,一日百刻之數也);


其悍而濁者為衛,悍疾滑利,先行於四末皮膚之中,分肉之間,熏於肓膜,散於胸腹,而不入經脈(皮膚之中,分肉之間,謂脈外也。


肓膜,謂五臟間隔中膜也。


以其氣浮盛,故能布散於胸腹之中,空虛之處,熏其肓膜,令氣先通也);


晝行於陽,夜行於陰,常從足少陰之分,間行於臟腑。


故營在脈中,衛在脈外,周行不休,五十而復大會,陰陽相貫,如環無端。


(隱括《靈樞?


營衛生會》、《五味》、 《邪客》、《衛氣》及《素問?


痹論》五篇文) 《靈樞》曰:營行脈中,上應二十八宿,三十六分。


人身行氣一周,十分身之八,二十八宿,凡千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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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40:48 | 只看該作者

營衛篇第四


氣行五十周而脈終,終而復始,是謂天地之記。


故氣從太陰出,注手陽明,上行注足陽明;


下行至跗,上注大指間,與太陰合;


上行抵髀,從髀注心中,循手少陰出腋,下臂注小指,合手太陽;


上行乘腋出 ,內注目內,上巔下項,合足太陽:循脊下尻,下行注小趾之端,循足心,注足少陰;


上行注腎,從腎注心,外散於胸中;


循心主脈,出腋下臂,出兩筋之間,入掌中,出中指之端,還注小趾次趾之端,合手少陽,上行注膻中,散於三焦;


從三焦注膽,出脅注足少陽,下行至跗上,復從跗至大趾間,合足厥陰,上行至肝;


從肝上注肺,上循喉嚨,入頏顙之竅,究於畜門。


其支別者,上額循巔下項中,循脊入 ,是督脈也;


絡陰器,上過毛中,入臍中,上循腹裡,入缺盆,下注肺中,復出太陰。


此營氣之所行也(《營氣篇》)。


衛行脈外,亦應二十八宿。


房至畢為陽,陽主晝;


昂至尾為陰,陰主夜。


故衛氣之行,晝行於陽二十五周,夜行於陰二十五周,一日一夜,亦五十周於身有奇。


故平旦陰盡,陽氣出於目,目張則氣上行於頭,循項下足太陽,循背下至小趾之端;


其散者,別於目銳 ,下手太陽,下至手小指之間外側;


其散者,別於目銳 ,下足少陽,注小趾次趾之間;


其散者,循手少陽之分側,下至小指之間;


別者至耳前,合於頷脈,注足陽明,以下行至跗上,入五趾之間;


其散者,從耳下,下手陽明,入大指之間,入掌中;


其至於足也,入足心,出內踝,上行陰分,復合於目,故為一周。


凡二十五周十分身之四,陽盡於陰,陰受氣矣。


其始入於陰,常從足少陰注於腎,腎注於心,心注於肺,肺注於肝,肝注於脾,脾復注於腎為周。


亦如行陽之二十五周有奇,而復合於目也。


(婁全善曰:陽氣出目,而下行於手足三陽,皆一時分道並注,非有先後次第也。


《衛行篇》稍加裁節,及依婁本改定。


婁全善曰:營氣之行,自手太陰始,至足厥陰終,一周於身也。


詳其一周於身,外至身體四肢,內至五臟六腑,無不周遍。


故其五十周,無晝夜陰陽之殊。


衛氣之行則不然,晝但周行於身體四肢之外,不入臟腑之內,夜但周行於臟腑之內,不出身體四肢之外,故必五十周,至平旦方與營大會於肺手太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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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衛篇第四


《靈樞》又曰:營出於中焦,衛出於下焦(《營衛生會篇》)。


又曰:營衛者,精氣也。


血者,神氣也。


故血之與氣者,異名而同類焉(同上)。


《素問》曰,太陽常多血少氣,少陽常少血多氣,陽明常多氣多血,少陰常少血多氣,厥陰常多血少氣,太陰常多氣少血,此天之常數也(《血氣形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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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衛篇第四


《難經》曰:經言脈有是動,有所生病。


是動者氣也,所生病者血也。


邪在氣,氣為是動;


邪在血,血為所生病。


氣主 之,血主濡之也( ,熏蒸也。


濡,濕潤也。


人身經絡,氣主 之而不閉,血主濡之而不枯,始得周流而不息,不 不濡則病矣)。


氣留而不行者,氣先病也;


血滯而不濡者,血後病也。


故先為是動,後所生也(邪由外入,先氣而後血,血依氣而升降,故氣受邪,必傳之於血。


氣留則寒,其脈浮澀;


血滯則熱,其脈沉澀)。


(《二十二難》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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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41:28 | 只看該作者

經絡篇第五


《素問》曰:人有大穀十二分(肉之大會為穀。


十二分者。


十二經脈之部分也。


,絡脈十四(十二經之絡,並任督二脈之絡,為十四也。


按《難經》不言任督,而言陽蹺,陰蹺,與王注《素問》不同,又並脾之大絡,為十五。


意者經以其起自於脾,故不及之歟),孫絡三百六十五(孫絡之脈別經者,其血盛而當瀉者,亦三百六十五脈,並注於絡,傳注十二絡脈,非獨十四絡也),小溪三百五十四,各少十二俞也(小絡所會,謂之小溪,本亦三百六十五,除十二俞,當三百五十三,今作四者誤)。


溪穀之會,以行營衛,以會大氣(下會,《甲乙經》作舍)。


(合《五臟生成》、《征四失論》、《氣穴論》三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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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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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絡篇第五


《靈樞》曰:經脈為裡,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諸脈之浮而常見者,皆絡脈也。


不能經大節之間,又因絕道而出入復合於皮中,故其會皆見於外。


經脈伏行分肉之間,深而不見,其虛實以氣口知之。


其常見者,唯足太陰脾經脈,過於外踝之上,無所隱耳。


(隱括《脈度》、《經脈》兩篇文。


(婁全善曰:滑伯仁著《十四經絡發揮》,釋經脈為曲,絡脈為直;


經為營,絡為衛。


故為手太陰脈,其支從腕後出次指端,交於手陽明者,為手太陰絡。


手陽明脈,其支從列缺,上挾口鼻,交於足陽明者,為手陽明絡。


凡十二經之支脈,伏行分肉者,皆釋為絡脈,與經言絡脈,浮而常見,必行絕道,不經大節,及不當數者,不同一也。


又謂足少陽脈,走自銳 ,作三折;


從目銳 至完骨為一折,自完骨至睛明為一折,自睛明至風府為一折,與經言起於目內 ,上抵頭角,下耳後,不言曲折者不同二也。


又謂氣行一萬三千五百息,脈行八百十丈,適當寅時,復會於手太陰,是以積於胸中,呼吸與營周相會之宗氣牽合,誤作晝行陽,夜行陰,與營五十周方會之衛氣,與經但言營衛,不及宗氣者不同三也。


乖舛經義,惑亂來學,予故表而出之)。


又曰:手之三陰,從臟走手(太陰從中焦至出大指,及次指之端。


少陰從心中至出小指之端。


厥陰從胸中至出中指之端);


手之三陽,從手走頭(陽明從大指次指之端,至上挾鼻孔。


太陽從小指之端,至目內 。


少陽從小指次指之端,至目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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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44:27 | 只看該作者

經絡篇第五


足之三陽,從頭走足(陽明從鼻至入中趾內間。


太陽從目內 ,至小趾外側端。


少陽從目銳 ,至入小趾次趾間),足之三陰,從足走腹(太陰從大指之端,至屬脾絡胃。


少陰從足心至屬腎絡膀胱。


厥陰從大趾聚毛至屬肝絡膽。


足三陰,雖曰從足走腹,然太陰乃復上膈挾咽,散舌下,少陰復從腎上挾舌本;


厥陰復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


兼手太陰,從肺系橫出腋下;


少陰從心系上肺,出腋下;


厥陰從胸出脅,上抵腋下。


此又秦越人所謂諸陰脈,皆至頸胸而還者也。


而厥陰則又上出於巔。


蓋厥陰,陰之盡者,也上出於巔,示陰無可盡也。


猶《易》云:碩果不食,示陽無可盡也。


然《易》之陰陽以氣言,人身之陰陽以臟象言;


氣無形為陽,臟象有質為陰。


此《易》所以貴陽,而醫則陰與陽並重)。


(《逆順肥瘦篇》)王太仆曰:太陰為正陰,次少者為少陰,又次為厥陰。


厥,猶盡也。


太陽為正陽,次少者為少陽,又次為陽明,謂合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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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44:48 | 只看該作者

經絡篇第五


《素問》又曰:三陰三陽,各有離合(離,別離,謂各正位於陰陽也。


合,配合,謂表裡而為臟腑也)。


內者為陰,外者為陽,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廣,大也。


心臟在南,故曰廣明),後曰太衝(衝脈在北,謂之太者,督脈與衝脈合而盛大也)。


太衝之地,名曰少陰(此明太衝脈與足少陰督脈相合而為表裡也)。


少陰之上,名曰太陽(足少陰脈,腎臟也,起於小趾之下,斜趨足心。


足太陽脈,膀胱腑也,循京骨至小趾外側,故太陽在少陰之上。


太陽者,陰中之陽也,其根起於至陰,結於命門)。


中身而上屬廣明。


廣明之下,名曰太陰(廣明,心臟。


其下則足太陰脾臟)。


太陰之前。


名曰陽明(足太陰脾脈。


起於大趾之端,循趾內側白肉際,過核骨後,上內踝前廉,上 內,循 骨之後。


足陽明胃脈,下膝三寸而別,以下入中趾外間。


足陽明在太陰之前也。


陽明者,陰中之陽也,其根起於厲兌)。


厥陰之表,名曰少陽(足厥陰肝脈,起於足大趾聚毛之際,上循足跗上廉。


足少陽膽脈,循足跗上,出小趾次趾之端。


足少陽在厥陰之表也。


少陽者,陰中之少陽也,其根起於竅陰)。


是故三陽之離合也,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開,司動;


闔,司靜;


樞,司動靜。


言氣之不等也)。


三經者,不得相失也。


搏而勿浮,命曰一陽(言三陽如一也)。


中為陰,其沖在下,名曰太陰(衝脈在脾之下,與足少陰之絡,皆起於腎下。


上者過於胞中,是足太陰脾脈,在衝上也。


太陰者,是陰中之陰也,其根起於隱白)。


太陰之後,名曰少陰(足太陰脾脈,起於大趾之端,循趾內側,及上內踝前廉,上 內,循 骨後。


足少陰腎脈,起於小趾之下,斜趨足心,出於然骨之下,循內踝之後,以上 內。


是少陰在太陰之下也。


少陰者,陰中之少陰也,其根起於涌泉)。


少陰之前,名曰厥陰(足少陰腎脈,循內踝之後,上 內廉。


足厥陰肝脈,循足跗上廉,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上 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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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45:02 | 只看該作者

經絡篇第五


是厥陰在少陰之上也。


厥陰者,陰之絕陰,言陰氣至此而盡也,其根起於大敦。


陰之絕陽,兩陰相合,故曰陰之絕陽)。


是故三陰之離合也,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


三陰者,不得相失也,搏而勿沉名曰一陰。


(隱括《陰陽離合論》篇文) 《內經》曰:兩陽合明於辰巳,陽合則明,故曰陽明。


辰為三月,主左足之陽明;


巳為四月,主右足之陽明。


兩陰交盡於戌亥,陰交則幽,故曰厥陰。


戌為九月,主右足之厥陰,亥為十月,主左足之厥陰。


(隱括《素問?


至真要大論》、《靈樞、陰陽系日月》兩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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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45:18 | 只看該作者

經絡篇第五


《靈樞》又曰:從腰以上者,手太陰(肺經),陽明(大腸經)皆主之,從腰以下者,足太陰(脾經)、陽明(胃經)皆主之(《終始篇》)。


《素問》又曰:欲之皮部,以經脈為紀者,諸經皆然(循經脈行止,則皮部可知,十二經脈皆矣),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陽明之絡也(上,謂手;


下,謂足。


後並同)。


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黃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見,則寒熱也。


(此通言之,余經皆然)。


絡盛則入客於經。


陽主外,陰主內。


少陽之陽,名曰樞持(為樞要,以主持之也),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陽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故在陽者主內,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諸經皆然(此申上文陽主外,陰主內之意,亦通言之也,上「內字,讀曰「納,對出而言也。


陽絡主外納,故主外。


陰絡雖主出,然滲於內,故主內)。


太陽之陽,名曰關樞(謂關之樞也),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陽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少陰之陰,名曰樞儒(儒,順也,守要而順,陰陽開闔之用也。


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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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45:37 | 只看該作者

經絡篇第五


《甲乙經》作「 ),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其入經也,從陽部注於經(此陰陽絡所同);


其出者,從陰內注於骨(此陰絡所獨著。


此句以明上文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之意。


後並同)。


心主之陰,名曰害肩(心包之脈,入腋下,氣不和,則妨害肩腋之運動),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心主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太陰之陰,名曰關蟄(謂關之潛藏者。


蟄,《甲乙經》作執),上下同法。


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陰之絡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


凡十二經絡脈者,皮之部也。


是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於皮毛,邪中則腠理開,開則入客於絡脈,留而不去,傳入於經,留而不去,傳入於腑,廩於腸胃(廩,積聚也)。


邪之始入於皮也,溯然起毫毛,開腠理(溯,當作淅,寒貌。


起,豎也)其入於絡也,則絡脈盛色變。


(經之常色,心赤,肺白,肝青,脾黃,腎黑,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之色變無常。


變則生痛痹寒熱等病,詳見前陽明條);


其入客於經也,則感虛乃陷下;


其留於筋骨之間,寒多則筋攣骨痛,熱多則筋弛骨消,肉爍 破,毛直而敗( ,肘膝後肉如塊者)。


夫皮者,脈之部也(脈氣隨經行止,而皮則部主之),邪客於皮則腠理開,開則邪入客於絡脈,絡脈滿則注於經脈,經脈滿則入舍於腑臟也。


故皮者有分部,不與而生大病也(不與,當依《甲乙經》作「不愈。


《皮部論》篇。


按此篇本論客感,今以其詳於經絡,故附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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