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目〕】
統屬足厥陰肝經(《靈樞》曰:目者肝之官也,故肝病者 青。
又曰:肝氣通於目,肝和則目能辨五色矣。
又曰:肝者,主為將,使之候外,欲知堅固,視目大小。
又曰:五十歲,肝氣始衰,肝葉始薄,膽汁始減,目始不明。
又曰:足厥陰之脈,連目系,上出額,其支者,從目系下頰。
《素問》曰:東方青色,入通於肝,並竅於目,畏清。
注:清,冷也。
又曰:肝受血而能視。
喬岳曰:肝絕,則目澀欲睡。
戴復庵曰:赤眼有數種,無非血壅肝經所致。
宜黑神散、消風散等分,白湯調,食後睡時服)。
又屬手少陰心經(《靈樞》曰:目者,心使也;
心者,神之舍也,故神精亂而不轉,卒然見非常處,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故惑也。
又曰:手少陰之脈,其支者,從心系上挾咽,系目系。
《素問》曰:心者,五臟之專精也;
目,其竅也。
又曰:心火太盛,則百脈沸騰,血脈逆行,邪害孔竅,天明則日月不明)。
又屬足太陰脾經、陽明胃經(《素問》曰:諸有水氣,微先見於目。
水者陰也,目下亦陰也,腹者至陰之所居,故水在腹者,必使目下腫也。
《靈樞》曰:足陽明之筋,其直者結於鼻上,合於太陽,為目下綱。
其病急者,目不合;
熱則筋縱,目不開。
孫景思曰:古人治目病,以神麯為君者,蓋目疾多因脾胃有痰,浸漬於肝,久則昏眩,故用神麯以健脾胃、消痰飲也。
《醫說》曰:有人患赤眼腫痛,不能飲食,診其脈,肝盛脾弱。
用涼藥以平肝,則損脾;
用溫藥以益脾,則肝愈盛而加病,何以治之?
曰:當以溫平藥倍加肉桂,勿用茶調,恐損脾也。
肉桂殺肝而益脾,故一舉而兩得之。
傳曰:木得桂而枯也)。
又屬足太陽膀胱經(《靈樞》曰:足太陽之本,在跟以上五寸中,標在兩絡,根起於至陰,結於命門。
命門者,目也。
又曰:太陽之脈,其終也,戴眼,反折 。
又曰:足太陽之筋,其支者,為目上綱。
《玄珠》曰:症有戴眼者,謂睛不轉而仰視也。
灸昆侖穴,即隨下不戴,穴在兩足外踝骨、後跟骨上陷中,動脈應手。
若灸之,仍戴不下者,此為太陽終。
故曰:太陽之脈,其終也,戴眼)。
兼屬足少陽膽經(《素問》曰:少陽絡者,其百節縱,目HT 絕系。
目系絕,故目不動而直視也。
《靈樞》曰:診目痛,赤脈從上下者,太陽病;
從下上者,陽明病;
從外走內者,少陽病。
注:診,視也,非診脈之診也。
赤脈,乃赤筋在目也)。
又以五色應五臟(《靈樞》曰:持其尺,察其肉之堅脆,大小滑澀,寒溫燥濕。
因視目之五色,以知五臟而決死生。
故目赤色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黃在脾、黑在腎,黃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
錢仲陽曰:目內症,赤者心熱,導赤散主之;
淡紅者心虛熱,生犀散主之;
青者肝熱,瀉青丸主之;
黃者脾熱,瀉黃丸主之;
無精光者,腎虛也,地黃丸主之)。
義統屬諸臟腑(《靈樞》曰: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
精之窠為眼,骨之精為瞳子,筋之精為黑眼,血之精為絡,其窠氣之精為白眼,肌肉之精為約束裹纈,筋骨血氣之精,而與脈並為系,上屬於腦,後出於項中。
故邪中於項,因逢其身之虛,其入深,則隨眼系以入於腦。
注:精氣,謂津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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