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部第八】
按溪。明堂。作溪。握掌外側。腕前本節之後橫紋尖。是也。
腕骨(靈樞)
手外側。腕骨之前。為原。(靈樞)
起骨下陷者中。(甲乙)
按腕骨者。掌臂相處。又單稱腕。又稱腕中腕上者。皆同義。此穴在腕前。而名腕骨者以近腕也。
猶鳩尾下五名鳩尾橫骨上寸余名橫骨也。
世人多取諸踝骨前。誤也。
欲取此穴。則先握掌向內以手小指外側。本節後。橫紋頭。盡處。取後谿隨骨而上行腕前有小起骨。其前是腕骨穴也。
凡言上下者。向肩為上。向指頭為下。故內經。去腕作上腕。又上廉穴。近肘。下廉穴。近腕。是上下之辨也。
凡言前後者。向指頭為前。向肩為後故謂掌後腕後也。
又前谷。在本節前。後谿。在本節後是前後之義也。
俗醫。解起骨為踝骨。而不考上下前後字。只就踝骨前。上側。取此穴所以誤也。
靈樞。有外側字。豈欺我哉。
入門作掌後外側。高骨下。不知而臆斷。可笑也。
起骨。聖濟。作銳骨。陽谷(靈樞)
銳骨之下。陷者中也。
為經。(靈樞)
手外側。腕中(甲乙)
按銳骨。說已見。握可見上側乎。大全。作手外側骨踝下。骨踝。蓋錯置。而以銳骨為踝骨。不可從。養老(甲乙)
手太陽。在手踝骨上一空。腕後一寸。陷者中。(甲乙)
按空。謂骨上之孔。故內經。有骨空論。其他如大迎。骨空。面空。或四第一空第二空。可以見也。
千金。並翼方。外台。作踝骨一空。在後一寸。在。蓋腕字之誤。發揮。類經。以下諸書。與甲乙同。資生。作踝骨上空寸。蓋脫字也。
明堂。空作穴。無害。吳文炳。醫統聚英。大成作云。字誤。世人取此穴於踝上一寸。不知千金。外台。有誤字也。
一穴失其所。三穴不得真故歷摸後谿。腕骨。陽谷。直隨外側上行。腕後一寸。正當踝骨外側。自有一空。此養老然後甲乙腕後一寸。踝骨上一空九字可讀也。
聚英。作踝骨前上。杜撰甚矣。
內經。曰。手太陽經。出踝中。亦可征焉。
後讀岡本氏所著。盡與予說同。支正(靈樞)
上腕五寸。內注少陰。(靈樞)
去養老穴四寸。陷者中。(明堂)
外廉。(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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