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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an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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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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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1#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4:27 | 只看該作者

肉爍


吳云。肉熱也。


張云。銷鑠也。


簡按逆調論。肉爍。

王注。爍。言消也。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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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4:41 | 只看該作者


吳云。者。肩肘髀厭皮肉也。


破者。人熱盛則反側多。而皮破也。


(詳見玉機真臟論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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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4:59 | 只看該作者

毛直而破


張云。液不足。而皮毛枯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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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5:18 | 只看該作者

不與


吳云。不及也。


言邪客皮部。則部中壅滯。經氣不及。而生大病也。


張云。若不預為之治。則邪將日深。而變生大病也。


與。預同。

高云。若腑臟之氣。不與於皮。而生大病也。


與。去聲。簡按甲乙。作不愈。義尤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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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5:34 | 只看該作者

經絡論篇第五十七


吳。作經絡色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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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5:49 | 只看該作者

無常變也


吳。常下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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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6:09 | 只看該作者

陽絡之色變無常


張云。脈度篇曰。經脈為裡。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故合經絡而言。則經在裡為陰。絡在外為陽。若單以絡脈為言。則又有大絡孫絡。在內在外之別。深而在內者。是為陰絡。陰絡近經。色則應之。


故分五行。以配五臟。而色有常也。


淺而在外者。是為陽絡。陽絡浮顯。色不應經。故隨四時之氣。以為進退。而變無常也。


觀百病始生篇曰。陽絡傷則血外溢。陰絡傷則血內溢。其義可知。何近代諸家之注。(吳馬)皆以六陰為陰絡。六陽為陽絡。豈陽經之絡必無常。陰經之絡必無變乎。皆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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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6:28 | 只看該作者

淖澤


甲乙。澤。作。

注。音皋。考。澤同。詩。鶴鳴九皋。毛傳。皋。澤也。


史記天官書。其色大圜黃。

注。音澤。(淖。出陰陽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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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6:44 | 只看該作者

此皆常色謂之無病


甲乙。皆作其。馬云。八字。當在從四時而行也之下。吳志並同。

簡按張高順文注釋。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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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7:01 | 只看該作者

謂之寒熱


張云。五色俱見。則陰陽變亂。失其常矣。


故為往來寒熱之病。吳。此下。補此皆變色謂之有病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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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1#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7:16 | 只看該作者

氣穴論篇第五十八


吳云。人身孔穴。皆氣所居。故曰氣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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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7:36 | 只看該作者

愿卒聞之


張云。卒。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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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7:51 | 只看該作者

稽首再拜對


吳。刪此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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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8:04 | 只看該作者

溢意


張云。溢。暢達也。


吳。去因請溢意以下。至岐伯再拜而起曰一百二十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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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8:20 | 只看該作者

逡巡


志云。退讓貌。

簡按郭璞爾雅注云。逡巡。卻去也。


(文選注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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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8:33 | 只看該作者

目以明耳以聰矣


馬云。目以耳以。俱已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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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8:47 | 只看該作者

聖人易語良馬易御


簡按語御押韻。蓋此古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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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9:06 | 只看該作者

未足以論也


高云。今余所訪問者。亦真數之發蒙解惑。真數之外。未足以論也。


簡按枚乘七發。況直眇少煩懣。酲病酒之徒哉。


故曰。發蒙解惑。不足以言也。


李善注。素問。

黃帝曰。發蒙解惑。未足以論也。


所引本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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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9:24 | 只看該作者

背與心相控而痛云云


志云。心。謂心胸也。


控。引也。


背與心相控而痛者。陰陽相引而為痛也。


此先論陰陽二氣。總屬任督之所主。

吳云。以下計八十七字。按其文義。與上下文。不相流貫。僭去之。


張云。共計八十七字。按其文義。與上下文。不相流貫。

新校正。疑其為骨空論文。脫誤於此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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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4 00:09:43 | 只看該作者

十椎及上紀


馬云。十椎之十。當作大。下同。

按脊屬督脈一經。但十椎下無穴。當是大椎也。


張云。十椎。督脈之中樞也。


此穴。諸書不載。惟氣府論。督脈氣所發條下。

王氏注曰。中樞。在第十椎節下間。與此相合。可無疑也。


志云。十椎。在大椎下。第七椎。乃督脈至陽穴。蓋大椎上。尚有三椎。總數之為十椎也。


高仍馬注。簡按今從張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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