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勝咸】
甘,土味,故勝水咸。
故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
按,以復載言也。
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
按:以配偶言也。
分之則血為陰,氣為陽;
合之則血非陽不行,氣無陰則散,正如男之不可以無女,女之不可以無男也。
若但以陰陽分發為言,殊失意旨。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按:楊上善云:陰氣右行,陽氣左行。
以分位言也。
若天元紀論中,方可作左右間氣言。
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
按:水者陰之征,火者陽之征,兆先而征後,以發見言也。
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
按:號物有萬,皆本陰陽,萬物之始也,陰陽之能也,故云能始,以終始言也。
按天元紀大論與此略同,但彼無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一句,又以金木者生成之終始代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一句。
故曰:陰在內,陽之守也;
陽在外,陰之使也。
陰靜,故為陽之鎮守;
陽動,故為陰之役使。
帝曰:法陰陽奈何?
岐伯曰:陽勝則身熱,腠理閉,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齒干以煩冤,腹滿死,能冬不能夏。
陽勝故能冬,熱甚故不能夏。
陰勝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栗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能夏不能冬。
陰勝故能夏,寒甚故不能冬。
按:此統論陰陽偏勝之大凡也。
至於腹滿則均死者何故?
蓋陽勝則宜汗,既腠理閉而汗不出,若至腹滿,則火烈於內,陽極而亢矣;
陰勝則宜溫,既身寒而手足逆冷,若至腹滿,則陰寒凝結而氣不化矣,安得不死。
能,注讀作耐,通,猶言遇相濟之時,尚猶可為也。
喘粗者,熱盛於內,氣不得泄而喘急也。
俯仰者,坐臥不寧之狀。
煩冤者,熱極則煩,若有所冤抑而叫呼也。
清,涼也。
栗,戰栗也。
厥,手足逆冷而氣欲絕也,注以厥為氣逆,誤矣。
此陰陽更勝之變,病之形能也。
按:形能,猶言情狀。
帝曰:調此二者奈何?
按:二者指陰陽偏勝言,言若遇此類,當如何治之,問意平常,注太鑿矣。
岐伯曰:能知七損八益,則二者可調,不知用此。
則早衰之節也。
按:男女交媾,必行於天癸既至之後。
然女子天癸始於二七,若即縱情恣欲,終將耗竭真精,是謂七損。
男子天癸始於二八,若能保守真元,自然精神強固,是謂八益。
苟能去損就益,則陰陽和調,必無偏勝之患矣。
用,猶行也,注作房色解,誤矣。
言不知行此道,則有夭折之患也。
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起居衰矣。
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矣。
年六十,陰痿,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俱出矣。
按:甲子六十一周,人壽不同,強者過之,弱者不及,然至六十為得其常矣。
四十以後,漸就衰老,是此六十年中,強壯之日僅居其半,且更有未四十而即衰憊者,真可畏也。
故曰知之則強,不知則老,故同出而名異耳。
……按:人不可不知,而或不能盡知,所以同其體而異其形也。
是以聖人為無為之事,樂恬之能,從欲快志於虛無之守,故壽命無窮,與天地終,此聖人之治身也。
聖人不為無益害有益,不為害性而順性,故壽命長遠,與天地終。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陰也,而入右耳目不如左明也。
地不滿東南,故東南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強也。
帝曰:何以然?
岐伯曰:東方陽也,陽者其精並於上,並於上則上明而下虛,故使耳目聰明而手足不便也。
西方陰也,陰者其精並於下,並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耳目不聰明而手足便也。
故俱感於邪,其在上則右甚,在下則左甚,此天地陰陽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
……夫陰陽之應天地,猶水之在器也,器圓則水圓,器曲則水曲。
人之氣血亦如是,故隨不足則邪氣留居之。
按:天地陰陽猶不能全,人身臟腑豈能周密,邪之所湊,其氣必虛,自然之理也。
唯善養生者,防患未然,邪不易入,如下之所言是矣。
惟賢人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臟。
按:邪雖乘虛,無間可入矣。
天氣通於肺,居高故。
按:天氣輕清而上浮,然肺為五臟之蓋,主氣而分布於五臟,亦如天之居高以臨下,故與天氣相通。
地氣通於嗌,按:地陰而主味,然嗌者飲食之道路也,是以陰血不足,則嗌為之哽澀而難下。
注云次下,混矣。
風氣通於肝,風生木故。
雷氣通於心,象火之有聲故。
按:天熱鬱則發而為雷,心藏火則散而為熱。
穀氣通於脾,穀空虛,脾受納故。
按:注是矣,然主受納者胃也,而脾實主運化,此不可以不辨。
夫脾與胃相連,脾不能運化,則受納者必滿而溢矣。
是胃不可以兼運化之職,而脾實可以兼受納之名也。
雨氣通於腎。
腎主水故。
按:此以上言五臟之所通,分屬也。
以下則總論六臟九竅之形似,比類也注俱混論無別。
六經為川,按:六經,六腑也。
流而不息之為川。
六腑之職,化糟粕轉味而入出,主瀉而不藏,如川之流而不息也。
注但云流注不息,不知六經為臟為腑也。
腸胃為海,按:人之飲食,由胃轉腸,凡有所入,無不歸焉,亦如海之廣大,無所不容。
九竅為水注之氣。
按:七竅主納,二陰主出,然總為五臟津液流通之門戶,則氣字疑為器字之訛也。
然即以氣解,亦通。
蓋臟腑之氣必由九竅而外達,氣不通則水不得出,九竅之氣通,而後臟腑之水液因之而注矣。
以天地為之陰陽,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
夫人汗泄於皮膚者,是陽氣之發泄爾,然其取類於天地之間,則云騰雨降而相似也,故云。
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
陽氣散發,疾風飛揚,故以應之。
舊經無名之二字,尋前類例故加之。
暴氣象雷,按:雷出地奮,鬱極而通也。
無病之人,氣宿丹田,及其有病,或抽掣,或眩仆,或狂叫喘促,卒暴非常,正如雷之發於地。
逆氣象陽。
……按:逆氣者,下自丹田,沖突而上也。
然有虛實真假之辨焉,或外感風寒,或真痰實火,有餘之證,乃真陽也;
若夫陰虛於下,則陽浮於上,喘促逼迫,象陽氣之有餘,豈知實真陰之不足也。
注云逆氣凌上,陽氣亦然,是陽氣盡逆也,誤矣。
故邪風之至,疾如風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臟。
治五臟者,半生半死也。
善治者治皮毛,治之於將成未成,上工之治未病也。
病入五臟而後治之,危矣。
是故治之不可不早也。
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
按:天之邪氣,四時不正之氣,即六淫是也。
邪氣中人,由淺入深,必極於五臟而後止,非越經絡六腑而徑至於五臟也,中風之入臟,傷寒之傳經是矣。
水穀之寒熱,感則害於六腑;
按:飲食之味,貴於和平,然其性實有寒熱之殊,偏於寒則凝滯閉澀,偏於熱則炎烈焦枯。
或曰:臟腑同在一身,而寒熱之害,止及於腑而不及臟者,豈得無說乎?
曰:人之飲食必先入胃,胃與眾腑同居膈下,其位陽,其地近。
若五臟則陰而深,水穀不能入,故害不及焉,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
濕氣勝則榮衛之氣不行,故感則害於皮肉筋脈。
按:以上言人之為病,總不外此三者。
以下乃治法之精義,軒岐之奧旨,全書大要,略盡於此。
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裡,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過,用之不殆。
深明故也。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
按:天地之道,陰陽而已。
人之病也,或偏於陰,或偏於陽,或陽實,或陰實,或陽虛,或陰虛,或陰盛而陽虛,或陽盛而陰虛,病之變化不可勝數,故其大要在先別陰陽。
審清濁而知部分,按:心居上,腎居下,肝居左,肺居右,脾居中,審其氣之清濁,則知其病之部分矣。
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
按:氣逆而急謂之喘,一呼一吸謂之息,響出於口謂之聲,聲有分別謂之音。
然喘息有緩急之殊,音聲有清濁之分,內有所苦,外自形焉。
乃喘息亦音聲也,何以言視?
蓋氣喘則身必動,輕者呼多吸少而已,重則瞪目掀鼻,竦脅抬肩,故不但聽其呼吸之聲,而必詳視其呼吸之狀,蓋望聞之要道也。
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
按:權衡所以度輕重,規矩所以制方圓,人道之準則也。
惟病則言語有乖,動作失度,容之所兆,病之所主也。
故觀容知心,如執玉高卑,其容俯仰之類。
按尺寸,觀浮沉滑澀,而知病所生以治。
浮脈者,浮於手下也。
沉脈者,按之乃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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