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wzy_79 於 2012-11-3 11:16 編輯
【溫病勞複方四首】
《病源》溫病勞複,謂病新差,津液未複,血氣尚虛,因勞動早,更生於熱,熱氣還入經絡,複成病也。
又凡得溫毒病新差,脾胃尚虛,穀氣未複,若食犬豬羊肉並腸血,及肥魚炙脂膩,必大下痢。
下痢則不可複救。
又食餅餌炙鱠棗栗諸生果難消物,則不能消化,停積在於腸胃,便脹滿結實,大小便不通,因更發熱,複成病也。
非但雜食、梳頭洗浴諸勞事等,皆須慎之(如桃李生蔥生菜海藻菘菜雀肉等俱在所忌。並出第十卷中)。
《千金》論曰︰凡熱病新差及大病之後,食豬肉及腸血肥魚炙膩,必大下痢,醫所不能療也。
必至於死。
若食餅餌粢黍飴脯炙鱠棗栗諸果,及堅實難消之物,胃氣尚虛弱,不能消化,必更結熱,適以藥下之,則胃虛冷,大利難禁,不下之必死,下之複危,皆難救也。
熱病及大病之後,多坐此死,不可不慎也。
新病差後,但得食糜粥,寧可少食令饑,慎勿飽,不得他有所食,雖思之勿與,引日轉久,可漸食羊肉糜,若羹汁雉兔鹿肉,不可食豬狗肉也。
新差後,當靜臥,慎勿早起,勿令人梳頭澡洗,非但體勞,亦不可多語言用心使意勞,凡此皆令人勞複。
有人得病已差而未健,詣華旉視脈,曰︰雖差,尚虛未複,陽氣不足,勿為勞事,餘勞尚可,御內則死,臨死當吐舌數寸。
其妻聞其夫病除,從百餘里來省之,止宿交接,中間三日發病,舌出數寸而死。
病新差未滿百日,氣力未平複,而以房室者,略無不死。
及熱病房室,名陰陽易之病,皆難療多死(《古今錄驗》、《集驗》同)。
又療重病新差早起勞,及飲食多,致複欲死方。
燒鱉甲末服方寸匕。
忌莧菜(《肘後》、《集驗》、文仲、《備集》同。出第十卷中)。
深師療溫病差愈食複病,麻黃散方。
麻黃十分(去節)、、大黃十五分(炙)、附子一分(炮)、厚朴二分(炙)、苦參六分、石膏六分(碎,綿裹)、烏頭六分(炮)。
右七味,搗篩,以酒若米汁和服方寸匕,日三夜二服(出第十四卷中)。
《古今錄驗》療熱病複,麻子湯(吳正服效方)。
麻子一升、豉一升、牡鼠屎一十一枚。右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分溫三服,立愈。
試之有神驗(《肘後》同)。
又大黃丸方大黃一兩(蒸之二斗米下)、巴豆五十枚(去心皮,熬)、消石三分(熬,無者以芒消代之)、桂心二分、乾薑二分(炮)。
右五味,搗篩四味,別搗巴豆令如泥,合和以蜜,更搗二千杵,丸如梧子;一丸湯服之。
但熱在膈上當吐,在膈下當利,豫作粥如服他吐下丸法。
服藥兩食頃不吐下,以熱飲動之,若不得吐下,可更服一丸半,能藥壯人可二丸。
此藥優於他下藥丸,故宜大小。
下多,冷粥解之。若有瘡,綿挺如指,蜜和一丸,塗挺頭,且內瘡中,出之,不差更作。
溫病不得大便,服之得下佳,宿食不消亦服之。
飛尸遁尸,漿服半丸日一,應須臾止。
心腹脹滿痛服一丸。
瘧者依發日先宿勿食,清晨服一丸,丁壯人服二丸,得吐下,忍飢過發時乃食,婦人產後血結中奔走起上下,或絕產無子,或月經不調,面目青黃,服半丸。
小兒淋瀝寒熱,臚脹大腹,不欲食,食不生肌,三四歲者如麻子服一丸,日一;六七歲兒服二丸,比三十日心腹諸病差,兒小半之愈,大良。
忌野豬肉、蘆筍、生蔥(出第三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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