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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証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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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28:0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釋文言-63


故二爻有德可稱。


有功業可述。


而為坤之大用所見也。


六五之異六二者。


以非本位也。


而因承乾之德。


為時地之宜。


亦得以大用。


故六五之辭。


以美稱也。


含弘光大之象也。


天之所施者。


必地之所受。


坤之所成者。


必乾之所為。


道一而理同。


德合而用。


充有其內。


而發于外行于表。


而貫于中。


此本末兼賅。


體用並至之象。


故稱之美也。


唯君子至焉。


內有其善。


外明其德。


不忘其守。


不失其位。


乃能貫通一切。


達于無窮。


故曰黃中通理。


正位居體。


此卦爻之德。


而君子之行也。


象辭曰。


黃裳元吉。


釋曰。


文在中也。


今文言重申其義。


則比之君子成道達德。


而稱為美之至也。


實以坤六五一爻。


為天下最大德業。


所見之象。


六五與六二。


上下相應。


與乾九二九五。


交錯成文。


交則為氣之暢。


錯則為德之成。


應則為光輝。


通則為事業。


在象為體用俱備。


神形均全。


故比之君子之德業也。


黃中者。


內含坤元之精也。


通理者。


外交乾元之文也。


承乾而含之以為文章。


體坤而用之以成德業。


故曰黃中通理。


體用兼至也。


理者禮也。


道之見也。


文之呈也。


如日月之光。


有所照臨也。


川泉之流。


有所映帶也。


故曰理。


猶玉中文理也。


人身之脈也。


草木之絡也。


凡物莫不有其理也。


天雖廣。


星辰不亂其行。


地雖厚。


山澤不隔其氣。


以有理也。


理成于自然。


見者曰法度。


所由來著。


道也。


道猶路也。


故有理可循。


而天下之物。


莫不循之以行。


以其出乎自然。


達乎一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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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28:4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釋文言-65


而立人道之弘規。


理之所名。


禮之所生也。


人道以禮成用。


而天下以禮成治。


此義申于履卦辭。


可參讀之。


凡極則變。


變其類也。


雖變而不能全變。


則猶未離其類。


此疑似也。


積陽疑陰。


非真陰也。


積陰疑陽。


非真陽也。


以其太甚。


陵奪其氣也。


坤之上六是也。


上六陰之積也。


其氣已甚。


乃疑于陽。


疑者有數義。


一為嫌疑。


謂相猜忌也。


一為疑似。


謂相比擬也。


一為疑慮。


謂恍惚不定也。


一為疑忖。


謂蒙昧不明也。


皆為不和之象。


有疑則必爭以氣相逼。


不克自已也。


內存猜忌。


外見攜貳。


彼此相嫉。


利害不同。


乃爭戰耳。


故上六辭為龍戰于野。


其血玄黃。


釋文謂之道窮。


文言申其義曰。


陰疑于陽。


陽貴陰賤。


乾高坤卑。


今坤上六。


氣擬于乾。


非真乾也。


乾既不受其陵。


坤又不能自降乃相爭矣。


戰之發。


為陰之甚也。


陰雖盛。


不得過于陽。


雖大不得超于陽。


此天地之分也。


尊卑之序也。


故陰太甚。


陽必與爭。


而後成戰。


戰者未分勝負也。


陰雖盛。


不得無陽。


無陽則陰不獨存。


以坤之承乾而後行也。


今不承乾而欲亡之。


是無陽也。


無陽則天地滅絕。


神形灰燼。


故象辭雖當亡陽之際。


不為無陽之名。


乃假稱為龍。


明其有陽在也。


龍陽也。


而被陰迫。


下戰于野也。


雖勝負未分。


其所傷必大。


故曰其血玄黃。


曰血者。


以陰雖變。


未離其類也。


何以言之。


則血為有形也。


陰類也。


坤上六陰雖盛。


然非變為陽。


則雖與龍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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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29:0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釋文言-66


而仍見其血。


龍無血也。


以假陰為陽。


牝馬擬龍。


則有血焉故稱血。


明其假龍也。


雖疑于陽。


非真陽也。


夫血皆陰。


而龍皆陽。


今稱血玄黃。


為天地之雜。


則似陽亦有血也。


蓋由于龍非純陽。


血為雜品。


以天之氣。


雜地之形也。


故稱血玄黃。


玄非血色。


而雜于血。


故曰天地之雜也。


天之色。


皆地之色也。


因陰陵陽而戰。


戰則俱傷也。


雖陽。


有損。


陰又甚焉。


故玄黃。


皆以血稱。


可見陽之所損。


仍陰受之也。


陰不得彊于陽也。


此先後之分。


尊卑之序定也。


坤雖有德。


不先于乾。


有用不過于乾。


以其為地道也。


妻道也。


臣道也。


此義已見前矣。


而上六重言之者。


為明陰陽之異也。


夫世之戰爭。


亦類于是。


必以下逼于上。


逆陵于順。


邪害于正。


盜憎主人。


民怨其上。


始啟干戈。


而成殺伐也。


不必固執君臣之分。


官民之級。


但視所處之地。


所行之德如何耳。


坤之類陰也。


陰不勝陽。


則地不先天。


若非坤則不限矣。


故陽為上。


為善。


為正。


為仁。


為大人。


為君子。


所至必勝。


所處必吉也。


坤之上六爭戰。


咎在陰也。


陰不守其分。


反逆行倒施。


是以所傷大也。


此文言明指其過也。


嫌于無陽。


亦如疑字。


含數義言。


為坤志亡陽。


而道不得無陽也。


為陰逼將無陽。


而聖人不許其亡陽也。


此人道濟天之窮。


而立辭定名之含微意也。


聖人易教之旨固如是。


綜上所論。


凡文言之旨。


皆先人道。


而重在以人合天地之德。


其過也退之。


不及也進之。


以中為本。


以和為用。


尤徵于坤之六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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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29:3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釋文言-67


坤爻有當位。


有不當位。


有陰陽交而成文。


背而為害。


有順有逆。


有得有失。


故于此尤詳言之。


以立人道軌範。


而示人事從違也。


故文言者。


易教所見也。


學者須三復焉。


宗主附注夫子所講皆立教之旨。


為儒教之本旨。


中庸大學莫不由此推述者也。


言教而治在中。


言德而道在內。


如黃中通理。


即乾正性命也。


故曰窮理盡性。


以至于命。


此理字一義。


即大學格物之事也。


格物致知。


即通理也。


此道功徹始終工夫。


道家黃庭內景。


亦指是也。


得之則成黃中通理之道。


失之則罹其血玄黃之?。


一在盡性。


一在徇欲。


君子小人之分也。


又曰。


易坤卦文言之義。


均不出前所講者。


而最要在文字間之命名設辭。


一字一句。


皆有深意。


不獨為釋卦爻也。


蓋辭與象。


二者相並成易。


而象有所不達者。


藉辭以明之。


故同一字含數義。


同一語有數解。


非如他經之文也。


前已略述其例。


今更申明之。


如用六利永貞五字。


合為一語。


分有三義。


利貞即四德之二。


永者不息也。


即無疆之意。


而釋文以大終三字。


亦有分合之異辭。


以大者乾之用。


終者坤之德。


利貞坤之道。


不息乾之行。


以坤能返于乾。


而並乾之故。


此大終之稱也。


而大終恰與乾之始亨對。


始對終。


亨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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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30:0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釋文言-68


文字之相匹。


以示乾坤之相成也。


唯乾有始亨之德。


以成其乾元之用。


則坤有大終之用。


以見其坤元之德。


二者相交以合。


相配以行。


故辭為明其象。


而文字乃指其趣也。


天地之道也。


乾坤之行也。


皆以合而為用。


配而為功。


乾主大始。


坤主至終。


乾以元亨。


坤以利貞。


天在高而地居下。


天包外而地處中。


故二者之道交而後成德。


偶而後全用。


苟失一。


則有闕矣。


故四德分屬乾坤。


而始終分諸天地。


非謂必如是分也。


乃先後之謂也。


乾先元亨。


坤先利貞。


乾以始始。


坤以終終。


乾為之先。


坤為之後。


乾為之剛。


坤為之柔。


其氣然也。


故辭義必有重輕也。


而合則對言。


分則獨言。


凡文字之合成文者。


皆與對卦相交之用所見也。


若一字一義。


則其本卦之德也。


蓋卦不孤用。


辭不單舉。


合中有分。


分外有合。


果尋繹之。


可以知矣。


文字唯易最精最簡。


而含意決非淺單者。


必盡縱橫之用。


方通常變之規。


故辭者如有所指。


而不離象。


象亦以交錯為用。


變化為德。


苟不求其通。


則滯于現象。


而無以得其神妙矣。


于辭則尤要也。


因今人以辭釋象。


往往就一義而判全局。


執一語而遺他方。


非窒即昏。


非誤即脫。


宜乎不足以窺天地之秘。


解數命之神也。


今因釋坤文言。


特復揭出。


以為學者告。


俾知所留意焉。


又曰。


乾坤二卦講義詳于各卦。


除在二卦講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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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30:4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釋文言-69


各卦尚時時引及二卦者。


亦為講明二卦之用。


因全易各卦。


無不出于乾坤也。


故在各卦講義。


有關乾坤處。


仍當會通參考。


以見易道之大。


易教之廣。


而其源本。


仍歸于一也。


傳所謂乾坤為易門戶。


即此意。


吾人讀易。


必先明此旨。


雖六十四卦。


各具其用。


而無不溯源推本于乾坤。


而各卦爻不離[陽爻圖][陰爻圖]組成。


[陽爻圖][陰爻圖]即乾坤本體。


如人身百骸。


雖各不同。


而莫不因氣血以生以存。


以動以用。


氣血亦如卦之[陽爻圖][陰爻圖]也。


一陰一陽。


互為其根。


而性命主之。


性命則乾坤之元也。


故合全易。


正如人全體。


生則同生。


化則同化。


生化雖萬變。


而本來無二象。


此所謂太極是也。


太極以乾坤成用。


人物以陰陽成形。


此天地生成之道。


而一身所包者亦如是。


讀易必先近譬于己身。


方知全易之用。


方明乾坤之道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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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31:4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講述乾坤大旨-70


講述乾坤大旨復聖講述易道至大。


而包羅無盡。


以其因象制用也。


象本于數。


數徵于氣。


氣歸于道。


道始于一。


一生而萬。


分而無盡。


為始終之象也。


故全部易象一天地宇宙。


無物不涵蓋之。


舒卷之也。


此易卦有限。


而用不窮。


易道至簡。


而德莫大。


非聖知不足以探索其旨。


解析其義。


而辭則詳其大概云爾。


要知易之大用。


本于乾坤。


而乾坤之象。


始於[陽爻圖][陰爻圖]。


乾坤為其成形。


[陽爻圖][陰爻圖]則其秉氣。


氣在形中。


形以氣育。


此後天之定則也。


又莫不有其數焉。


數者所以別也。


莫不有其名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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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32:1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講述乾坤大旨-71


名者所以紀也。


後天之物。


必由陰陽交合以生。


分散以化。


陰陽為天下父母。


即易之乾坤。


乾坤之[陽爻圖][陰爻圖]也。


乾主陽。


而其元為[陽爻圖]。


坤主陰。


而其元為[陰爻圖]。


故有乾元坤元之名。


有九六之數。


其實皆[陽爻圖][陰爻圖]也。


此天下之大本也。


亦全易之大本也。


無[陽爻圖][陰爻圖]則生化無由見。


而全易卦爻無由成也。


故[陽爻圖][陰爻圖]者。


為大化之樞機。


萬物之本根。


而全易之基礙也。


其用不單行。


故見于乾坤。


易以變為主。


變則求其繁。


故由[陽爻圖][陰爻圖]進而成[乾三爻圖]與[坤三爻圖]。


復由[乾三爻圖][坤三爻圖]。


進而成[乾六爻圖]與[坤六爻圖]。


于是乾坤之象成矣。


八卦之象。


由[乾三爻圖][坤三爻圖]變化而成。


六十四卦之象。


則由[乾六爻圖][坤六爻圖]變化而成。


則全易各卦。


莫不出于乾坤。


而乾坤又實為變化之原體也。


乾與乾無變化也。


坤與坤亦無變化也。


其有變化。


必起于相交。


交則變矣。


故乾坤為變化之主。


亦變化之原體。


又由其相交。


而後有變化也。


故乾坤二卦。


為全易之本。


亦生化之本也。


後天之物。


最大者。


則天地也。


最近者。


則男女也。


皆以相交。


而成生化。


則乾坤二卦之所象。


固同為一陰一陽之合而已。


天地人物。


莫非陰陽之合而後生者。


而有所始焉。


天地則最始也。


乾坤之象。


純陽純陰。


初未合也。


而有其合者在焉。


數之所含是也。


乾卦六位。


數有陰陽。


坤卦亦然。


此純陽純陰中。


已有其所合矣。


然爻皆一也。


仍視為未合也。


若合則爻變矣。


自先天言。


天地猶晚出。


自後天言。


乾坤乃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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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32:4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講述乾坤大旨-72


而易者。


以後天為主。


故以乾坤為始也。


乾建其陽。


坤立其陰。


兩儀並行。


分合以成。


此六十四卦。


無非乾坤所出也。


乾陽交陰。


其變有三。


坤陰交陽。


其變亦三。


故初變生六子。


而八卦成也。


八卦雖出于乾坤。


究為其他各卦之先世。


則以三畫之卦。


未合六位之前。


其氣猶單。


其數猶簡也。


然六位既成。


八卦既合。


則六十四卦隨之俱出。


亦氣數自然而然者。


此六十四卦。


莫不奉乾坤為父母也。


父母為人生化之本。


世代子孫。


均自此出。


則其關重要。


抑可知已。


此聖人設辭。


必獨詳于乾坤也。


且乾坤二卦。


二猶一也。


以乾之變必為坤。


坤之變仍為乾。


循環往復。


始終上下。


一氣所至。


則乾之[陽爻圖]者。


變為坤之[陰爻圖]。


坤之[陰爻圖]者。


變為乾之[陽爻圖]。


氣至象亦變也。


乾雖為天下大生。


而無坤不見所生之物。


坤雖無成代終。


而非乾不得其生成。


以後天之生化。


必二氣交至也。


故凡乾之德。


皆坤之用也。


乾德雖廣于坤。


非坤所能承者。


則人不見之。


以人生立在此土也。


地外有物。


人未之見也。


即或有之。


非人所當見者。


不在卦用之內。


以卦之用。


人為之主也。


人居天地中。


遠于天。


近于地。


則所見者。


皆地所載也。


故卦以坤為人事之始。


而因坤以孚乾。


因地以順天道也。


故乾卦之辭。


諄諄于人道者。


皆復見于坤辭焉。


坤雖異乾。


實即乾之近象也。


乾以坤為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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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33:2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講述乾坤大旨-73


而克顯其生成之功。


坤本乾之用。


而克成其變化之德。


故論天道。


乾先于坤。


論人事。


坤切于乾。


以後天。


形著而氣難見。


象明而數不易知也。


蓋坤之用。


即人道之本。


亦人道合天之途徑也。


故人道備于乾。


而徵于坤。


此聖人立教。


以坤繼乾之微意也。


不然。


由乾至坤。


其道遠矣。


先天之位。


可以引證也。


若後天八卦則異是。


後天者。


既變之象。


故坎離代乾坤。


為九宮之次。


非復前兩儀四象之序也。


變者以用為主。


故不求其體。


周易之序。


亦以用為主。


其先後皆依動變為次。


不似前之有一定統系也。


然動變亦自有其統系。


蓋準一陰一陽之道。


相得有合之義而生者。


乾坤相次。


即此意也。


夫乾坤二卦相交成用。


相應成變。


相參伍錯綜以成生化。


則其為德。


不在各卦本爻已耳。


卦之六爻。


有四象。


有三世。


皆相通也。


乾之極為坤。


坤之極為乾。


雖六爻中。


自成乾坤。


而六爻外。


有乾之坤。


坤之乾。


兩相印對者也。


故六爻之上即變矣。


爻變而卦未變。


蓋必六爻全變。


乃為卦變。


則所謂乾之坤者。


乾之變坤。


非坤卦也。


所變者爻耳。


坤之乾亦然。


乾之爻名陽而數九。


坤之爻名陰而數六。


其變也。


九六易耳。


陰陽換耳。


故六爻之卦。


自具其變。


而乾之用九。


自有六存。


坤之用六。


自有九在。


何以見之。


則用九用六二爻辭是也。


用九在上九之外。


用六在上六之餘。


爻位既無。


象辭奚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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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34:0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講述乾坤大旨-74


而竟有此象此辭者。


則可以知所指為變爻也。


乾坤在卦。


本為獨立。


而後天不得獨立者。


以生成萬物之本在乾坤也。


不得獨立。


必有與合。


則乾必合坤。


坤必合乾。


合而後其用見。


此用九用六之名。


特以用稱也。


用九乃乾合坤之用。


用六乃坤合乾之用。


乾坤大用。


乃在六爻之外矣。


然九者乾爻也。


六者坤爻也。


雖在六爻外。


仍不出本卦。


則象有限。


而氣無止境。


位有盡。


而用無窮期。


此天地之異乎萬物。


而乾坤之殊于他卦也。


陽氣偏行。


陰器偏承。


二五搆精。


妙合而凝。


此用九用六。


為天下大用。


生化之本也。


生化無盡。


天地不與焉。


德用無窮。


乾坤不動焉。


故大用在六爻外。


乾坤未嘗變也。


且乾之與坤。


為全易之本。


無論何卦。


莫非由乾坤交合變化而成。


六十四卦。


莫非用九用六之所見也。


則用九用六。


不獨為乾坤二卦所有。


乃六十四卦之所共也。


蓋卦不離陰陽之氣。


奇偶之數。


則萬物原一體。


萬用原一致。


用陽者。


必用九。


用陰者。


必用六。


不以乾坤限也。


各得乾坤之一耳。


萬物各殊其生。


而莫不得天地之一體。


餘卦各異其象。


而莫不得乾坤之一體。


故卦有異名。


爻無異稱。


陽皆九。


陰皆六。


則九六即各卦之精魂。


而用九用六。


亦各卦之德用。


所謂一陰一陽之道。


終始一致。


乾始之。


坤終之。


在其間者。


不得外斯道也。


故乾交坤。


坤合乾。


自成其德用。


不為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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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34:2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講述乾坤大旨-75


而萬物皆受其德。


化其用。


此所以為大也。


以一用而通天下。


至于無盡。


唯道方之。


故曰道。


道貫于氣。


外見之于理。


內存之于性。


無不同此理。


同此性。


則無不同此德。


同此用也。


故道能通一切。


而用九用六。


能通全易。


全易用雖無窮。


未嘗出乎乾坤九六之用也。


前乎九六者。


必以九六為歸。


後乎九六者。


必以九六為本。


九六蓋數之總樞也。


天地繫焉。


日月行焉。


人物生息變化焉。


事業成敗出入焉。


是曰中極之地。


而生死之門也。


故陽極于九。


陰老于六。


陰陽往復。


不出九六之途。


氣數變遷。


不離九六之鑰。


為其握德用之紐。


居造化之中。


司二氣之鈞衡。


五行之橐籥也。


天地之數。


共五十五。


九六之乘五十四。


所差者不用之數。


原數也。


未化之元也。


故非後天所用。


有數無名。


有名無象。


為道之先。


易之未立也。


故易立于二。


一陰一陽。


是謂之二。


由二成四。


由四成八。


由八進而至六十四。


莫非二之所為。


二者偶也。


有偶始生。


有合始成。


故易不孤立。


數不獨用。


用九用六。


亦相須而行。


非獨用也。


要知後天之物。


必以陰陽相偶成用。


陽者以陰用。


陰者以陽用。


此定序也。


亦理也。


數也。


違此者。


不成用。


且害至。


為其始終不全。


剛柔失中。


則乖太和之道也。


故陽體陰用。


陰體陽用。


相調相濟。


是曰道行。


如剛甚必折。


柔甚必屈。


有始無終。


有終失始。


皆害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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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34:4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講述乾坤大旨-76


天地尚不孤行。


況其下乎。


故乾之用成于坤。


坤之用成于乾。


而乾坤之合。


則全德矣。


乾有四德。


坤亦如之。


而所先不同。


所至不同。


則知四德之成。


必二卦之合也。


故乾上坤下。


乾外坤內。


一陰一陽。


乃見天地之道。


若失一。


則皆失之。


此性情之喻。


德業之說也。


人以全德。


亦如乾坤之合。


故內外兼至。


道德並立。


乃為君子。


乃稱大人。


以其明明德而止至善。


內立其誠。


外致其德。


中有所守也。


則物不害身。


行有所立也。


則性不背道。


人之以道稱者。


即由于本末始終不去道也。


道賅上下。


備形神。


未有偏而名道者。


則人之行不全者。


乃悖生生之則也。


故乾坤大用。


合而為天地大德。


賦于人。


為人之至德。


人皆本此大用。


以成道達德。


斯稱三才之名。


三才雖三。


合之則一。


一于道耳。


而徵于人。


故用九用六。


人之用也。


人用之以成其德。


以成其位育。


而後與天地參。


此聖人立象設辭之本旨也。


故六爻以人爻居中位。


各辭以人道建中極。


所謂善惡吉凶福禍悔咎者。


皆人受之。


則易之大用。


人外將安用。


人之用易。


亦自乾坤九六始。


九六為二氣之極。


即人事消息之道也。


人用之。


大則平治。


小則誠正。


內而性情。


外而德業。


莫離乎九六之數也。


故陰陽之道。


實備于一人。


而乾坤之用。


實存于一心。


此心無孤立。


無獨行。


此身有窮通。


有賢否。


皆相須而成者。


亦猶乾與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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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34:5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講述乾坤大旨-77


乾坤之象。


最大者天地。


而最近者即性情也。


以物喻之。


凡男女雌雄。


神形道器之類。


皆可象乾坤。


而最微妙。


又切近者。


實猶人心中性情也。


性情一物二名。


性不可見。


而見于情。


情秉于性。


而有欲。


故中庸比之中和。


中者性之體。


和者情之正。


人之脩道者。


必致力中和。


故重在養性適情。


乾辭亦曰。


乾道變化。


各正性命。


保合太和。


乃利貞。


利貞者。


性情也。


傳曰。


一陰一陽之謂道。


繼之者善也。


成之者性也。


是皆足以明聖人乾坤喻性情之旨。


蓋乾純陽無物。


人之性也。


坤純陰有守。


人之情也。


苟求性情之正。


得中和之道。


必于二卦悟之。


不獨象也。


辭亦備焉。


而人之脩養。


尤必效乾坤之用。


以乾變坤。


以坤復乾。


循環之間。


始終俱至。


而後性道全。


德行立矣。


故道家在先天。


必取法乾坤。


以其行于不息。


成于安貞。


純乎內功也。


內功誠也。


誠則明矣。


此明德必止善也。


而靜字概括之矣。


乾生而不動。


坤動而不生。


乾為坤生。


本不易也。


坤為乾用。


德不乖也。


故性為情所依。


情為性之用。


情不違性。


則太和存焉。


性不失情。


則大中建焉。


此誠為人生至行。


亦人道至教。


易象本古聖立教之作。


而首著之乾坤。


即爻象觀之。


亦可得其妙諦。


以奇偶交用。


上下相抱。


內外互應。


中位不失。


足以知所致力矣。


則用九用六之義。


豈獨及于事物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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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35:2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講述乾坤大旨-78


宏教附注復聖所講。


重在明用。


以乾坤大用。


即天下大用。


亦人生大用。


無論出處人己。


皆同此用。


而吉凶在其中矣。


果明此大用。


則吉凶先知。


乾坤相對而行。


逆之則凶。


故順九六之數為吉。


九六即奇偶陰陽之道。


多少之數。


雖異。


實相等。


以陽順陰逆。


其終始相合在此耳。


乾坤在人為一太極。


即心也。


合之事業。


乃成德用。


性無用。


用在情。


事業皆生于情。


亦敗于情。


唯得中和。


則生成。


而無夭敗。


故有吉無凶。


有利無害矣。


述聖講述乾坤二卦。


以相交成用。


以變化成易。


周易全象。


皆自二卦參伍錯綜而成。


其卦交為坎離。


以乾交坤成坎。


坤交乾成離。


乾之用見乎離。


坤之用見乎坎。


離坎即乾坤也。


其卦爻交錯而為咸恆。


咸主乎上。


恆行于下。


咸恆亦乾坤也。


其爻相交為既未濟。


乾下交坤為既濟。


乾上復乾*為未濟。


既未濟亦乾坤也。


乾坤半交為泰否。


泰為交而合。


否為分而塞。


泰否亦乾坤也。


此其變。


皆自乾坤來。


而卦爻有異耳。


故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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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35:45 | 只看該作者

[b][size=5]【[color=red]易經證釋●上經。


始乾坤。


終坎離。


下經始咸恆。


終既未濟。


而以泰否分合其間。


以明天地大開合。


宇宙大始終也。


乾主大始。


而坤主代終。


故乾起至未濟止。


未濟之窮。


即坤之大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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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36:1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講述乾坤大旨-79


乾坤雖交而氣[*似乎有誤]絕。


故從坎離之象。


坎離者。


後天之乾坤也。


交則生化成。


分則人物盡。


未濟以離坎分道。


而世界大終。


以見乾坤之不交。


而生化遂止。


未濟雖三陽三陰。


相間成卦。


實則陰陽離散。


乾坤背道之象也。


故乾坤大用。


必陰陽交合。


而後天生化。


必水火互濟。


此一定不移之理也。


乾雖為大始。


非坤不見其功。


故見其用于坎。


坤雖為代終。


非乾不成其德。


故見其用于離。


離坎之代乾坤。


實乾坤所自化也。


參伍錯綜。


人物以生。


咸恆乃成。


咸恆為艮兌震巽四卦之交合。


亦乾坤之所生。


坎離之所出也。


故咸恆為人物最繁盛之象。


亦天地生化最茂育之時。


實後天中最得氣之際。


故下經以之始。


明乾坤大用之成也。


乾坤既屬二體。


本有分合。


分則否塞。


合則泰亨。


此泰否之象。


時與二氣上下。


而乾坤生化終始。


亦由二卦可見。


故乾坤之用。


必以泰否分明。


而始終之數。


則以既未濟賅括之也。


既未濟。


以坎離分合。


示生化始終。


足見乾坤之所以始終者。


即由二氣分合來也。


合則始。


分則終。


而乾之大始。


氣之始也。


非即生化之成也。


必合坤而後成其生化。


故卦必以坎離代乾坤。


以水火日月。


明陰陽之功。


天地之用。


其義至明顯。


蓋有形者。


必有生化。


有名者。


必有始終。


乾坤之純也。


不足以資形之成。


名之立。


故有是用。


而未見于物。


有是氣。


而未麗于器。


其所處玄高。


其所至冥渺。


人或未之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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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36:3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講述乾坤大旨-80


故必寄其功用于坎離焉。


故言後天之易。


雖乾坤亦以坎離為主。


乾坤自退居隅位也。


乾坤二卦。


有先後天之殊。


而易以後天為主。


自從周易。


卦以先天為本。


當溯伏羲。


其辭則兩者參和。


以申其義而通其用也。


如乾之純陽。


先天之數也。


而其功用在交坤。


則後天矣。


先天主常。


後天主變。


常則致一。


變則無盡。


故上而返于太虛。


以接太極之初。


元者。


先天之用也。


下而化為全易。


以窮萬物之變者。


後天之用也。


而人道介乎中焉。


人道自在天地之中。


有所自來。


有所自去。


既同萬物生化。


復抱太極元精。


上下共通。


神形俱備。


居天之下。


而氣達于乾先。


履地之上。


而德周乎坤表。


故用包全易。


而窺探隱微。


智周萬物。


而止定中一。


不相悖也。


易數以人道為主。


乾坤大用。


人自合之。


生化大數。


人自達之。


非有神奇。


乃性情之故。


性情者。


亦猶乾坤也。


猶氣之先後天也。


而推之至于動靜事物。


則全易之象也。


格物致知。


乃返本復始。


故曰。


形上為道。


形下為器。


在生之時。


莫外物育。


莫逃氣化。


則後天之身。


仍以水火為主也。


其極則既未濟。


以至大終。


其盛則咸恆。


以成大用。


其返則乾坤。


以歸大一。


其逆則泰否。


以見大循環也。


故變者自變。


常者自常。


久者自久。


夭者自夭。


物數自然。


人道立乎其中矣。


果隨物數生化者。


是物數也。


非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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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37:0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講述乾坤大旨-81


人自有離物數者在。


性命是也。


故乾辭曰。


乾道變化。


各正性命。


保合太和。


乃利貞。


此明指人道之異乎物數。


能行乾之變化。


而保乾之中和也。


即在正性命三字。


性命處變不變。


隨化不化。


是名二元。


乾元坤元。


永不變化。


乃能主變化。


人道所立。


在此義矣。


故乾坤在變化言。


即六十四卦皆其用也。


在不變不化言。


則唯乾元坤元。


行于全易。


悠然如故也。


而人道象之。


不得以變化而忘其本。


故不得以事物而忘其性命。


性命之正。


則乾坤之元永存。


性命不正。


則生化之數胡底。


故言乾坤二卦。


重在二元。


而人道喻之。


重在性命。


性命非身骸之比。


身骸變化之物。


性命非我有。


亦非天有。


非有我者。


言不正。


乃為變化所役。


非天有者。


言果正。


則變化不得而干之。


故性命必待人自正也。


如乾坤二元。


乾坤不使之變化也。


雖窮極猶如初也。


在物數言。


視二元為變。


而實變在物數。


無與二元也。


六爻至上位。


變化之時。


而二元乃見。


以常者自不隨變也。


乾坤皆以變化為用。


皆主變化。


乾主氣。


坤主形。


而二者之變化。


則以交合成用。


此由後天之物。


必合氣形。


而後見變化也。


如水與火。


為變化之原。


而水中有陰陽。


火中亦有陰陽。


坎離係已交合之乾坤也。


若純乾純坤。


則不見其變化之跡。


物之生也。


必因日光之熱。


水泉之溉。


而後生。


若徒有其一。


不能生。


生亦不能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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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樓主| 發表於 2012-8-6 21:37:4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4-經文講義-坤卦-釋文言-64


而因交錯乃見焉。


曰文曰理。


皆在交錯之後所見也。


文者名也。


理者實也。


昭于萬物曰文。


具于一身曰理。


聖人立仁義之道。


而以仁義之行。


必有交錯。


更立為禮。


禮即理也。


仁義體也。


禮用也。


仁義不可見。


禮則著焉。


仁義為其道。


禮則德用所施焉。


禮者。


履也。


立也。


利也。


麗也。


凡有動靜行止。


莫不有禮。


故曰禮。


理也。


言一切待之而理也。


以交錯必有理。


始有條不紊。


無則妄亂。


不復其序。


故理者。


自然之序也。


有理始能交錯。


成其分合之用。


無則相害相悖矣。


萬物並育而不相害。


道並行而不相悖。


小德川流。


大德敦化。


由有理也。


人之處世接物。


莫離此理。


故通理者。


克成其德。


遂其用也。


黃中者。


有其體。


通理者。


遂其用。


黃中。


謂之達道。


通理。


謂之成德。


以黃中之義。


即老氏黃庭之說。


致中也。


抱一也。


止至善也。


通理者。


即堯舜格于之說。


用中也。


成仁也。


明明德也。


故學者。


貴格致。


格致則通理也。


內有其道。


外致其德。


體用不二。


則施用不窮。


道德並至。


則事業立達。


斯為美矣。


斯為美之至也。


以美之由中達外。


由心以暢于四支。


而發于事業。


其美可謂至矣。


無以加矣。


由其克黃中通理也。


故在占曰元吉。


在辭曰文。


在文言曰美。


皆指此也。


皆以六五黃裳之德用。


為坤之大用也。


交錯而不失其序。


生成而不出其位。


通天而無為。


承乾而無疑。


克成大用也。


此君子之能以事業稱美也。


過此則有失矣。


故六五文言。


明指君子之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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