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正王叔和序例】
[王叔和序例,傳習已久,中人已深,欲削去之,而坊刻盛行,難掩眾目,姑存 原文,駁正其失,以定所宗,非故攻擊前賢,實不得已之思耳。
陰陽大論云,春氣溫和,夏氣暑熱,秋氣清涼,冬氣冷洌,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 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則不傷於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耳,其傷於 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毒者,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
\引用內經,足見大意,然入一毒字,便開過端。
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
\寒邪繇肌膚而入,辛苦之人,邪藏肌膚則有之,若膏粱輩,冬不藏精者,其寒 邪且有藏於骨髓者矣,是未可以一端定也。
至春變為溫病。
\變字下得誕怪駭人。設謂春氣既轉為溫,則病發不當名傷寒,當變其名為溫病 則正矣。
至夏變為暑病。
\此一語尤為無據,蓋暑病乃夏月新受之病,豈有冬月伏寒,春時不發,至夏始 發之理乎。設謂是氣既轉為熱,外邪當變,名為熱病則正矣。
暑病者,熱極重於溫也。
\此一語更添蛇足,設有冬時伏寒,至春不發,其邪本輕可知,豈有反重於溫之 理乎,其誤始於楊操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溫熱病,皆繇冬時觸寒所致,非氣行 之氣也。
\內經但言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未嘗言夏必病暑也,但夏傷於暑,秋必痎,未 嘗牽引冬春也,其意蓋謂春月之病,始於冬,秋月之病,始於夏耳,此等關頭不 徹,故以溫熱病並舉,故謂暑重於溫。
凡時行者,春時應暖而反大寒,夏時應熱而反大涼,秋時應涼而反大熱,冬時應 寒而反大溫,此非其時而有其氣,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則時 行之氣也。
\未明傷寒,先明異氣,借客形主,似無不可,但傷寒要領,全不挈出,通篇有 客無主,殊不可耳。
夫欲候知四時正氣為病,及時行疫氣之法,皆當按斗歷占之,九月霜降後,宜漸 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節後宜解也,所以謂之雨水者,以冰雪解而為雨水故 也,至驚蟄二月節後,氣漸和煖,向夏大熱,至秋便涼,從霜降以後,至春分以 前,凡有觸冒霜露,體中寒即病者,謂之傷寒也,其冬有非節之煖者,名曰冬溫, 冬溫之毒,與傷寒大異,冬溫復有先後,更相重沓,亦有輕重,為治不同,證如 後章。
\漫衍己意,明異氣之輕重不同,於仲景之文無涉,況所言紕謬。
\證如後章,其意指篇後,溫瘧、風溫、溫毒、溫疫為言,此無識之最者也,然 後來諸家偏奉之為祖,詎非得所托而傳信耶,真紫之奪朱,鄭聲之亂雅樂矣,詳 辨附序例後。
從立春節後,其中無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壯熱為病者,此屬春時陽氣,發 於冬時,伏寒變為溫病,於字費解。
\到底說變為溫病,真是詖淫生心。
從春分以後,至秋分節前,天有暴寒者,皆為時行寒疫也。
\此正春溫夏暑秋溼三氣主病之時,何乃全不序及,反重衍夏秋之異氣,攪亂經 常,豈非三時原無正氣主病乎,抑仲景論中原無綱領可求乎,可見醫事自晉代已 失所宗,何況今日哉。
三月四月,或有暴寒,其時陽氣尚弱,為寒所折,病熱猶輕,五月六月,陽氣已 盛,為寒所折,病熱則重,七月八月,陽氣已衰,為寒所折,病熱亦微,其病與 溫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
\以陽氣為暴寒,所折,而為病熱之輕重,前去暑病重於溫,從此左見耳。
叔和 未嘗序明溫暑病也,茲云異氣病,與溫暑病相似,但治有殊,然則溫暑病,將何 似耶,將何治耶,疏漏多矣。
十五日得一氣,於四時之中,一時有六氣,四六名為二十四氣也,然氣候亦有應 至而不至,或有未應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過者,皆成病氣也,但天地動靜,陰 陽鼓擊者,各正一氣耳,是以彼春之煖,為夏之暑,彼秋之岔,為冬之怒。
\蔓衍內經不見大意 是故冬至之後,一陽爻升,一陰爻降也,夏至之後,一陽氣下,一陰氣上也。 \此復姤二卦之義,引入序例不切。
斯則冬夏二至,陰陽合也,春秋二分,陰陽離也。
\此分至之義,內經謂至則氣同,分則氣異,何等明顯,纔換合離二字,便自駭 觀。
陰陽交易,人變病焉。
\內經謂陰陽相錯,而變由生也,何等圓活,纔換交易變病等字,便費解,此變 溫變暑所自來乎,此君子春夏養陽,秋冬養陰,順天之剛柔也。
\內經謂養陽以涼以寒,養陰以溫以熱,所以然者,從其根故也,妙義合為疏出。
小人觸冒,必嬰暴疹,須知毒烈之氣,留在何經,而發何病,詳而取之。
\前云寒毒藏於肌膚,此云不知留在何經,而發何病,非故自相矛盾,其意實為 溫瘧、風溫、溫毒、溫疫,作開山祖師也,後人孰辨其為一場懵憧乎。
是以春傷於風,夏必飧泄,夏傷於暑,秋必病瘧,秋傷於溼,冬必咳嗽,冬傷於 寒,春必病溫,此必然之道,可不審明之。
\此傷於四時之正氣而為病者,但內經先言冬傷於寒,春必病溫,乃至傷風傷暑, 以次遞及,春夏秋三時之病,多始於冬,秋冬二時之病,多始於夏耳,然飧泄與 咳嗽,兼涉內因,惟傷寒傷溫傷暑,方是外感之證,仲景會此意,故以傷寒立論, 而苞舉溫暑在內如絲入扣,殆非不知而作,若叔和引經,止以春夏秋冬為序,渾 與流俗之見無別矣,此歧路之紛趨,所由來者遠也。
傷寒之病,逐日淺深,以施方治,今世人傷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對病,或日 數久淹,因乃告醫,醫人又不依次第而治之,則不中病,皆宜臨時消息制方,無 不效也,今搜採仲景舊論,錄其證候診脈聲色對病真方,有神驗者,擬防世急也。
\仲景之書,叔和但言搜採,其非寤寐神遊可知,所以不窺作者之原,漫無表章 之實,孰謂叔和為仲景之徒耶。
又土地溫涼高下不同,物性剛柔飧居亦異,是故黃帝興四方之問,歧伯舉四治之 能,以訓後賢,開其未悟者,臨病之工,宜須兩審也。
\仲景於黃歧之道,以述為作,另闢手眼,叔和凡引內經之文,皆非典要,安能 發明其什一。
凡傷於寒,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若兩感於寒而病者必死,尺寸俱浮者,太陽 受病也,當一二日發,以其脈上連風府,故頭項痛,腰脊強,尺寸俱長者,陽明 受病也,當二三日發,以其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尺寸俱弦 者,少陽受病也,當三四日發,以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此三經皆 受病,未入於府者,可汗而已,尺寸俱沉細者,太陰受病也,當四五日發,以其 脈布胃中,絡於嗑,故腹滿而磕乾,尺寸俱沉者,少陰受病也,當五六日發,以 其脈貫腎,絡於肺,繫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尺寸俱微緩者,厥陰受病也,當 六七日發,以其脈循陰器,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此三經皆受病,已人於府, 可下而已。
\入府未入府,少變內經入藏原文,此處卻精。 若兩感於寒者,一日太陽受之,即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煩滿而渴,二日陽 明受之,即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讝語,三日少陽受之,即與厥 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陰三陽五藏六府皆 受病,則營衛不行,府藏不通,則死矣。
\其得病陰陽兩證俱見,其傳經亦陰陽兩經俱傳,則邪氣瀰滿充斥,法當三日主 死,然必水漿不入,不知人者,方為營衛不行,府藏不通,更越三日而陽明之經 脈始絕也,引內經微旨,序兩感病甚精。 其不兩感於寒,更不傳經,不加異氣者,至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也,八日陽 明病衰,身熱少歇也,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也,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 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衰,渴止舌乾,[乾當作潤]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陰病衰, 囊縱少腹微下,邪氣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
\自凡傷於寒,則為病熱至此,皆內經熱論篇原文,叔和但增更不傳經八箇字, 便有許多牽強。
若過十三日以上,不問尺寸陷者大危。 \尺寸之脈深陷,正氣衰微,莫能載邪外出,既已通經,其病不間誠為危候。
若更感異氣變為他病者,當依舊壞症病而治之。
\仲景於壞症,全不立法,其太陽經之壞症,知犯何逆,原用太陽經本法治之, 其少陽經之壞症,知犯何逆,原用少陽經本法治之,豈有更加異氣,可雖用太少 二經諸法治之之理,觀此則叔和漫不知壞證作何解,乃教後人遵用其法,所謂一 盲引眾盲,相將入火坑也,悲哉。
若脈陰陽俱盛,重感於寒者變為溫瘧,陽脈浮滑,陰脈濡弱者,更遇於風,變為 風溫,陽脈洪數,陰脈實大者,更遇溫熱,變為溫毒,溫毒為病最重也,陽脈濡 弱,陰脈弦緊者,更遇溫氣,變為溫疫,以此冬傷於寒,發為溫病,脈之變證, 方治如法。
\叔和每序傷寒,必插入異氣,欲鳴已得也,及序異氣,則借意難經,自作聰明, 漫擬四變,疑鬼疑神,駸成妖妄,難經雖云,傷寒有五,其脈有變否,變者,辨 也,辨脈定證也,設使叔和稍為平易,但云冬傷於寒,至春重感於寒,其脈陰陽 俱盛者,名為溫瘧,冬傷於寒,至春更遇於風,其脈陽浮滑,陰濡弱者,名為風 溫,乃至溫毒溫疫,俱順理立說,則雖擬病失倫,而大關不害為正,其加叔和未 肯平易何,後世但知叔和為傷寒論作序例,不識其草澤姦雄,稱孤道寡,故有晉 以後之譚醫者,皆偽統也。
今移論春溫大意,并論溫疫大意二篇,附序例後,其 詳載在春溫卷中。 凡人有疾,不時即治,隱忍冀差,以成錮疾,小兒女子,益以滋甚,時氣不和, 便當早言,尋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時治之,罕有不愈者,患人忍之,數日乃說, 邪氣入藏,則難可制,此為家有患備慮之要。 凡作湯藥,不可避晨夜,覺病須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則易愈矣,如或差遲, 病即傳變,雖欲除治,必難為力,服藥不如方法,縱意違師,不須治之。
\此巴人下里之音,通國所為和之者乎。 凡傷寒之病,多從風寒得之,始表中風寒,入裡則不消矣,未有溫覆而當,不消 散者,不在證治,擬欲攻之,猶當先解表,乃可下之,若表已解,而內不消,非 大滿,猶生寒熱,則病不除,若表已解,而內不消,大滿大實,堅有躁屎,自可 除下之,雖四五日,不能為禍也,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內虛熱入,協熱遂利煩躁, 變不可勝數,輕者困篤,重者必死矣。
\叔和筆力軟弱纏擾,如此一段,入理深譚,正未可及,後人不善讀者,每遇陽 明二三日下證,藉為口實,延至六七日方下,而枯槁無救者多矣,此則於叔和何 尤。
夫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
\引難經辭不達意,最足惑人,其意謂陽邪不解,下入陰中,以陽盛陰,則為陽 盛陰虛,故可下而不可汗,然前云此三陰邪人於裡,可下而已,於理甚精,此但 云陽盛陰虛,則陽邪或在本位,而未入於府,尚不可知,安見其可下乎,若然, 所云大滿猶生寒熱,不可攻下之說,自相矛盾矣。
陽虛陰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
\陽虛陰盛,多有直中陰經之候,汗之則愈,譚何容易,其意謂陰乘陽位,則為 陽虛陰盛,故可汗而不可下,然外邪初入陽分,終非陰盛可擬,難經有問有答, 即表病裡曷不繹明引之。
夫加是,則神丹安可以誤發,甘遂何可以妄攻,虛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機, 應若影響,豈容易哉,況桂枝下咽,陽盛則斃。
\風邪人衛,則為陽邪熾盛於表,仲景用桂枝湯,以解散肌表之邪,正天然不易 之良法也,何反搆此危詞,豈誤以寒邪入營為陽盛耶,夫寒邪入營,但為陰邪熾 盛於表,所以仲景於脈浮緊無汗者,有桂枝之禁,謂當用麻黃湯也,即誤用桂枝, 亦未必遂成死證,於下咽即斃,視等砒霜,妄為鄭重,叔和全不達仲景之旨,毋 怪後人之吠聲矣。 承氣入胃,陰盛以亡。
\即難經陽虛陰盛,下之則死之說,衍入承氣,務以惑人。直中陰經之證,大勢 陰盛陽虛,傳經傷寒之證,大勢陽盛陰虛,瘧證,大勢陰陽更盛更虛,內傷證, 大勢陰陽偏盛偏虛,而不可同語,亦不必語。
死生之要,在乎須臾,視身之盡,不暇計日,此陰陽虛實之交錯,其候至微,發 汗吐下之相反,其禍至速,而醫術淺狹,懵然不知病源,為治乃誤,使病者殞沒, 自謂其分,至今冤魂塞於冥路,死屍盈於曠野,仁者鑑此,豈不痛歟。
凡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裡,本自不同,而執迷妄意者,乃去神丹甘遂, 合而飲之,且解其表,又除其裡,言巧似是,其理實違,夫智者之舉錯也,嘗審 以慎,愚者之動作野也,必果而速,安危之變,豈可詭哉,世上之士,但務彼翕 習之榮,而莫見此傾危之敗,惟明者能護其本,近取諸身,夫何遠之有焉。
\兩感病,治有先後,發表攻裡,本自不同,持說甚正,惜其不致詳耳。 凡發汗溫服湯藥,其方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當促其間,可半日中進三服, 若與病相阻,即便有所覺,病重者,一日一夜,當晬時觀之,若服一劑,病證猶 在,故當復作本湯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劑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飲水,飲不能多,不當與也,何者,以腹中熱尚 少,不能消之,便更與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渴,欲飲水者,猶當依證而與之, 與之常令不足,勿極意也,言能飲一斗,與五升,若飲而腹滿,小便不利,若喘 若噦,不可與之也,忽然大汗出,是為自愈也。 凡得病反能飲水,此為欲愈之病,其不曉病者,但聞病飲水自愈,小渴者乃強與 飲之,因成其禍,不可以復數也。
\時氣病飲水,能消不能消,當與勿強與,有次第。 凡得病厥脈動數,服湯藥更遲,脈浮大減小,初躁後靜,此皆愈證也。 凡治溫病,可刺五十九穴,又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三十六穴,灸之有害,七十 九穴,刺之為災,并中髓也。
\引用內經,五十九刺之法,治溫中竅。
凡脈四損三日死,平人四息,病人脈一至,名曰四損,脈五損,一日死,平人五 息,病人脈一至,名曰五損,脈六損,一時死,平人六息,病人脈一至,名曰六 損,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虛身熱,得之傷暑,脈陽陰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 脈陰陽俱虛,熱不止者死,脈至乍疏乍數者死,脈至如轉索者其日死,讝言妄 語,身微熱,脈浮大,手足溫者生,逆冷脈沉細者,不過一日死矣,此以前是傷 寒熱病證候也。
\引損脈入傷寒大謬,按仲景遵內經熱病之旨,作傷寒論,明以內經為例,叔和 可無序也,即欲附贅引內經原文發明切要,以便後學足矣,其插入異氣,蔓衍繁 文,誠何心哉,豈以仲景所無,煉石足補天缺耶,則自勒一家言,另緯其後,聽 人之從違可耳,乃造不經之說,混亂鋞常,至經常大義,不掣一語,以此網羅英 賢,悉入彀中,其授受之途,蓋已千年長夜矣,有志躋仲景之堂者,能無大剖叔 和之藩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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