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病辨脈】
二、溫病辨脈
凡溫病脈,不浮不沉,中按洪長滑數,右手反盛於左手,總由怫熱鬱滯,脈結於中故也。
若左手脈盛,或浮而緊,自是感冒風寒之病,非溫病也。
凡溫病脈,怫熱在中,多見於肌肉之分,而不甚浮。
若熱鬱少陰,則脈沉伏欲絕,非陰脈也,陽邪閉脈也。
凡傷寒自外之內,從氣分入,始病發熱惡寒,一二日不作煩渴,脈多浮緊,不傳三陰,脈不見沉;
溫病由內達外,從血分出,始病不惡寒,而發熱,一熱即口燥咽乾而渴,(楊如候曰:此論伏氣。
若外感溫病,亦有微惡寒者。 )
脈多洪滑,甚則沉伏,此發表清裡之所以異也。
凡浮診中診,浮大有力,浮長有力,傷寒得此脈,自當發汗,此麻黃、桂枝證也;
溫病始發,雖有此脈,切不可發汗,乃白虎、瀉心證也。
死生關頭,全於此分。
凡溫病內外有熱,其脈沉伏,不洪不數,但指下沉伏而小急,斷不可誤為虛寒。
若以辛溫之藥治之,反益其熱也。
所以傷寒多從脈,溫病多從證,蓋傷寒風寒外入,循經傳也,溫病怫熱內熾,溢於經也。
凡傷寒始本太陽,發熱頭痛,而脈反沉者,雖曰太陽,實見少陰之脈,故用四逆湯溫之。
若溫病始發,未嘗不發熱頭痛,而見脈沉澀而小急,此伏熱之毒滯於少陰,不能發出陽分。
所以身大熱而四肢不熱者,此名厥,正雜氣怫鬱,火邪閉脈而伏也。
急以鹹寒大苦之味,大清大瀉之。
斷不可誤為傷寒太陽始病、反見少陰脈沉而用四逆湯溫之。
溫之則壞事矣。
又不可誤為傷寒陽厥、慎不可下而用四逆散和之。
和之則病甚也。
蓋熱鬱亢閉,陽氣不能交接於四肢,故脈沉而澀,甚至六脈俱絕,此脈厥也;
手足厥冷,甚至通身冰涼,此體厥也。
即仲景所謂陽厥,厥淺熱亦淺、厥深熱亦深是也。
下之斷不可遲。
非見真守定、通權達變者,不足以語此。
(吳錫璜曰:王士雄說:謂沉細之脈,亦有因熱邪閉塞使然,形症實者,下之可生,未可概以陰脈見而斷其必死。
凡熱邪壅遏,脈多細實遲澀,按證清解,自形滑數,不比內傷病服涼藥而脈加數為虛也。
又馬元儀謂:三陽症亦有脈微弱不起者,以邪熱抑遏,不得外達,待清其熱,則脈自起,勿謂陽衰脈微也。
二公論脈,與栗山前說均合,乃經驗日久,確切不易之理解,為醫者當切記之。 )
凡溫病脈,中診洪長滑數者輕,重則脈沉,甚則閉絕。
此辨溫病與傷寒脈浮脈沉異治之要訣也。
凡溫病脈,洪長滑數兼緩者易治,兼弦者難治。
凡溫病脈,沉澀小急,四肢厥逆,通身如冰者危。
凡溫病脈,兩手閉絕,或一手閉絕者危。
凡溫病脈,沉澀而微,狀如屋漏者死。
凡溫病脈,浮大而散,狀若釜沸者死。
按傷寒、溫病,必須診脈施治。
有脈與證相應者,則易於識別;
若脈與證不相應,卻宜審察緩急,或該從脈,或該從證,務要脈證兩得。
即如表證脈不浮者,可汗而解;
裡證脈不沉者,可下而解。
以邪氣微,不能牽引抑鬱正氣,故脈不應。
下利脈實,有病愈者,但得證減,復有實脈,乃天年脈也。
又脈法之辨,以洪滑者,為陽為實,以微弱者,為陰為虛,不待問也。
然仲景曰:若脈浮大者,氣實血虛也;
《內經》曰:脈大四倍以上,為關格。
皆為真虛;
陶氏曰:不論浮沉大小,但指下無力,重按全無,便是陰脈。
此洪滑之未必盡為陽也實也。
景岳曰:其脈如有如無,附骨乃見,沉微細脫,乃陰陽潛伏閉塞之候;
陶氏曰:凡內外有熱,其脈沉伏,不洪不滑,指下沉澀而小急,是為伏熱。
此微弱之未必盡為陰也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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