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岐伯曰,九鍼之各,各不同形。)。
靈樞九鍼十二原篇。
(○一日鍉鍼,長一寸六分,鑱鍼者,頭大末銳,去,寫陽氣。)。
九鍼詳註見下文○鑱音讒。
(○二曰員鍼長一寸六分,員鍼者,鍼如卵形,揩摩分間,不得傷肌肉以,寫分氣。)。
揩,丘皆切。
(○三曰鍉鍼,長三寸半,鍉鍼者,鋒如黍粟之銳,主按脉勿陷以致其氣。)。
鍉音低。
(○四曰鋒鍼,長一寸六分,鋒鍼者,刃三隅以發痼疾,○五日鈹鍼,長四寸,廣二分半,鈹鍼者,末如劍鋒,以取大膿。)。
鈹,音,披。
(○六日員利鍼,長一寸六分,員利鍼者,大如氂,且員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暴氣痺氣之暴發也,○氂釐同,又音毛。
(○八日長鍼,長七寸,長鍼者,鋒利身薄可以居遠脾,○九日大鍼,長四寸,大鍼者,如挺,其鋒微員,以,寫機關之水也。)。
挺,題頂,梯頂二切。
(九鍼畢矣)。
(○黃帝曰,余聞九鍼於夫子,眾多博大矣,余猶不能寤敢問九鍼焉生何因而有名。)。
靈樞九鍼論。
(岐伯曰,九鍼者,天地之大數也,始於一而終於九。)。
一九詳義,又見脉色五。
(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三以法人,四以法時,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風,九以法野,黃帝曰,以鍼應九之數奈何,岐伯日,夫聖人之起天地之數也,而九之,故以立
九野九而九庂,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鍾數焉,以鍼應數也。)。
自一至,九九九八十一而黃鍾之數起焉,黃鍾為萬事之,本故鍼數亦應之,而用變無窮也,○黃鍾詳義見附翼二卷。
(○一者天也,天者陽也,五藏之應天者肺,肺者五藏六府之蓋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陽也,故為之治鍼,必以大其頭而銳其末,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
此下皆詳明九鍼之義,一者法天,法於陽也,人之五藏,惟肺最高。而覆於藏府之上,其象應天,其合皮毛,亦屬乎陽,故治鑱鍼,必大其頭鋒其末,蓋所用在淺,但欲出其陽邪耳。
(○二者地也,人之所以應土者也,故為之治鍼,必篇其身而員其末,令無得傷肉,分傷則氣得竭。)。
二者法地,地之應人者在故治員鍼。必篇其身員其末,鍼如卵形以利導於分肉間,蓋恐過傷肌肉以竭脾氣,故用不在銳,而主治分間之邪氣也,○篇,音筒。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故為之治鍼,必大其身而員其末,令可以按脉勿陷以玫其氣,令邪氣獨出。)。
三者法人,人之生成,在於血脉故治鍉鍼必大其身員其末,用在按脉致氣以出其邪,而不欲其過深,陷於血脉之分也。
(○四者時也,時者,四時八風之客於經之中,為瘤病者也,故為之治鍼必篇其身而鋒其末,令可以寫熱出血而痼病竭。)。
四者法時應在時氣瘤邪而為病也,瘤者留也,故治鍼必篇其鋒其末,因其直壯而銳,故可以寫熱出血而取雍痼之疾。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於子午,陰與陽別,寒與熱爭,兩氣相摶,合為癰膿者也,故為之治鍼,必令其末如劍鋒,可以取大膿。)。
五以法音,音者令五行而應天干,故有冬夏子什之分,治以鈹鍼。必令其未如劍鋒,用在治寒熱取大膿,以平陰陽之氣也。
(○六者律也律者調陰陽四時而合十二經脉虛邪客於經絡而為暴痺者也,故為之治鍼,必令尖如氂且員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六以法律,律應四時十二支,而合於人之十二經脉,今虛邪客於經絡而為暴痺者治以員利鍼,必令尖如氂,且員且銳中身微大,其用在利,故可以取諸經暴痺之氣,痺義詳疾病六十七。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竅,邪之所客於經,而為痛痺舍於經絡者也,故為之治鍼,令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氣因之真邪俱往出鍼而養者也。)。
七以法星,而合於人之七竅,舉七竅之大者,言則通身空竅昔所主也治以毫鍼,令尖如蚊虻喙,蓋用在微細徐緩,漸散邪,以養真氣故可以取寒熱痛痺,浮淺之在絡者。
(○八者風也,風者人之股肱八節也,八正之虛風,八風傷八,內舍於骨解腰脊節腠理之間為深痺也,故為之治鍼,必長其身,鋒其末可以取深邪遠痺。)。
九以法風而合於人之股肱八節,言八節則通身骨節皆其屬也,凡虛風之深入者,必內舍於骨解腰脊節湊之間,故欲取深邪遠痺,者,必為大鍼以治之也。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節解皮膚之間也,淫邪流溢於身,如風水之狀,而溜不能過於機關大節者也,故為之治鍼,令尖如挺,其鋒微,員以取大氣之不能過於關節者也。)。
九以法野,野以應人之周身,凡淫邪流溢於肌體為風為水,不能過於關節而壅滯為病者,必用大鍼以利機關之大氣,大氣通則淫邪行矣,尖如挺者言其粗且巨也,○身形應九野,詳經絡三十
五,仍有圖在圖翼四卷。
(○○黃帝曰,鍼之長短月數乎。)。
此下復明九鍼大小之數也。
(岐伯曰,一曰鑱鍼者,取法於巾鍼,去末寸半卒銳之,長一寸六分,主熱在頭身也。)。
鑱銳也卒尾也,此鍼身大,其近末約寸半許而漸銳之,共長一寸六分,主寫去陽氣,故治熱在頭身,○按巾鍼,絮鍼綦鍼等製,必古鍼名也,未詳其義。
(○二曰員鍼取法於絮鍼篇其身而卵其鋒,長一寸六分主治分間氣。)。
篇如竹篇也,卵,員如卵銳也,此鍼直其身員其末,故但治分間之氣,而不使其肌肉也。
(○三曰鍉鍼,取法於黍粟之銳,長三寸半,主按脉取氣令邪出。)。
黍粟之銳,員而微尖也,此云按脉取氣,前文曰按脉勿陷以玫其氣蓋利於用補者也。
(○四曰鋒鍼取法於絮鍼,篇其身鋒其末,長一寸六分,主癰熱出血。)。
上文九鍼十二原篇云刃三隅以發痼疾,蓋三稜者也,本篇言篇其身者,似或有誤。
(○五曰鈹鍼,取法於鈹鋒,廣二分半,長四寸,主大癰膿兩熱爭者也。)。
取法鈹鋒,言闊大也,兩熱爭者,言寒熱不調,兩氣相摶也。
(○六曰,取法於氂鍼,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內也,長一寸六分,主取癰痺者也。)。
毛之強者曰氂,取法於氂者,用其細健,可稍深也。
(○七曰亮鍼,取法於毫毛,長一寸六分,主寒熱痛痺在絡者也,○八曰長鍼取,法於綦鍼長七寸,主取深邪遠痺者也,○九曰大鍼,取法於鋒鍼其鋒微員,長四寸,主取大氣不出關節者也
。)。
以上九鍼,有圖在圖翼四卷。
【鍼形畢矣,此九鍼大小長短法也】
按以上九鍼之用,凡所取者皆言有餘之實邪,則鍼不宜於治虛也,從可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