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經》云:夫積者,蓋厥氣生足, 生脛寒,脛寒則血脈凝澀,凝澀則寒氣上入於腸胃,入於腸胃則 脹, 脹則腸外之汁沫迫聚不得散,日以成積,卒然多飲食則腸滿。
起居不節,用力過度,則絡脈傷,陽絡傷則血外溢,血外溢則衄血;
陰絡傷則血內溢,血內溢則後血。
腸胃之絡傷。
則血溢於腸外,有寒汁沫與血相搏,則並合凝聚不得散而成積矣。
或外中於寒,內傷於憂怒,則氣上逆,則六輸不通,溫氣不行,凝血蘊裡不散,津液凝澀滲著而不去,而成積矣。
且如見於五臟者,各有名焉:肝之積曰肥氣,以季夏戊己日得之。
何以言之?
肺病傳於肝,肝當傳脾,脾季夏適王,王者不受邪,肝復欲還肺,肺不肯受,故留結為積,故謂之肥氣,以季夏戊己日得之。
心之積名曰伏梁,脾之積名曰痞氣,肺之積名曰息賁,腎之積名曰奔豚,此其五積之名。
積者陰氣也,聚者陽氣也。
故陰沉而伏,陽浮而動。
氣之所積名曰積,氣之所聚名曰聚。
故積者五臟所生,聚者六腑所成。
其始發者有常處,其痛不離其部,上下有所終始,左右有所窮處。
聚者陽氣也,其始發無根本,上下無所留止,其痛無常處,謂之聚。
故以是別知積聚也。
又有七症八瘕,又有石瘕腸覃。
陳無擇論症瘕屬肝部,積聚屬肺部。
夫症者證也,瘕者假也。假物而成形,然有七症八瘕之名,經論亦不詳出,雖有蛟蛇鱉肉發虱米等七證,初非定名,偶因食物相感而致患爾。
若婦人症瘕,則由內外不內外,因動傷五臟氣血而成。
古人謂為痼疾,以蛟蛇等為生瘕,然亦不必泥此,並屬血病。
蛇發等事,皆出偶成,但飲食間誤中之,留聚假血而成,自有活性。
亦猶永徽中僧病噎者,腹中有一物,其狀如魚,即生瘕也。
又有石瘕,歧伯曰:石瘕生於胞中,寒氣客於子門,子門閉塞,惡血當瀉不瀉,壞血留止,日以益大,狀如懷子,月事不以時下,皆生於女子,可導而下。
《寶鑒》曰:夫膀胱為津液之府,氣化則能出矣。
今寒客於子門,則必氣塞不通,血壅不流,而壞血以止之,結硬如石,是名石瘕也。
此氣先病而血後病,故月事不來,則可宣導而下出者也。
故《難經》云:任之為病,其內苦結,男子為七疝,女子為瘕聚,此之謂也。
非大辛之藥不能已。
又有腸覃,歧伯曰:此病寒氣客於腸,外與胃相搏,不得榮養,因有所系,瘕而內著,惡氣乃起,息肉乃生。
其始生者大如雞卵,稍以益大,至其成如懷子之狀,久者離歲,按之則堅,推之則移,月事以時下,此其候也。
夫腸者大腸也,覃者延也。
大腸以傳道為事,乃肺之府,肺主衛,衛為氣,氣者炅則泄,寒則凝,令寒氣客於大腸,故衛氣不榮,有所系止,而結瘕在內貼著,其延久不已,是名腸覃也。
氣散則清,氣聚則濁,結為瘕聚,所以惡氣乃起,息肉乃生。
小漸益大,至期而鼓,其腹則如懷子狀也。
此氣病而血未病,故月事不斷以時下,此非妊娠,在乎脈辨。
《原病式》曰:症者腹中堅硬,按之應手,謂之症也。
《聖惠方》謂症猶證也。
然水體柔順,而今反堅硬如地者,亢則害承乃制也。
瘕者腹雖硬,而忽聚忽散,無有常準,故《聖惠方》云:瘕猶假也,以其病瘕未及症也。
經曰:血不流而寒薄,故血肉凝而成瘕也,腹內結痛也。
經曰:小腸移熱於大腸,為瘕,謂小腸熱移入大腸,兩熱相搏,則血溢而為 瘕。
血澀不利,則月事沉滯而不行,故云 瘕為沉。
與伏同,若瘕為疝誤矣。
然則瘕病亦有熱者,或陽氣鬱結,怫熱壅滯,而堅硬不消者,非寒症瘕也。
以脈別之,王氏謂脈沉伏者症也,快堅者瘕也。
故《難經》乃言五積為病,且如肝之積曰肥氣,在左脅下如覆杯,久不已令人發咳逆 瘧,連歲不已;
心之積曰伏梁,起臍上,大如臂,上至心下,久不已令人病煩;
心脾之積曰痞氣,在胃脘覆大如盤,久不已令人四肢不收,發黃膽,飲食不為肌膚;
肺之積曰息賁,在右脅下如覆杯,久不已令人洒淅寒熱,喘嗽發肺癰;
腎之積曰奔豚,發於小腹,上至心下,若豚狀,或上或下,無時,久不已令人喘逆,骨痿少氣。此五積之狀,各隨五臟之經發病,故不同也。
東垣云:且積之為病,或因暴怒七情之氣,或六淫之邪,其初甚微,導引去之可也。
留而不去,遂成五積。
治當五郁之法,經言積之生於陰者,蓋憂思傷心,重寒傷肺,忿怒傷肝,醉以入房,汗出當風傷脾,用力過度,若入房汗出浴則傷腎。
積之所成,由自來矣。
有言積聚,有言症瘕,有言 癖,雖名異而病同。
東垣先生隨經用藥,制立五方,治五積,各有所主論,當察其所痛,以知其應。有餘不足,可補則補,可瀉則瀉,無逆天時,詳臟腑高下,如寒者熱之,結者散之,客者除之,留者行之,堅者削之,消者安之,摩者咸而軟以苦瀉之。
全真氣,節飲食,慎起居,和其中外,可使畢已。若以大毒之劑攻之,積不能除,反傷真氣,終難治矣。
許學士解其要略,大抵治積以所惡者攻之,以所喜者誘之則愈。
且如 砂阿魏治肉積,葛根麥 治酒積,木香檳榔治氣積,桃仁紅花治血積,南星半夏治痰積,牽牛甘遂治水積,三棱莪朮治癖積,礞石巴豆治食積,雄黃膩粉治涎積,各從其類,而對證治之。
若用群啄之藥分其勢,則難取效。
須是認得分明,是何積聚,兼見何證,然後增加佐使之藥,不爾反有所損,要在臨時消息也。
《脈經》曰:脈來細而附骨者積也,寸口積在胸中,微出寸口,積在喉中,關上積在臍旁上,關下積在心下,微下關積在少腹,尺中積在氣街。
脈出在右,積在右,脈出在左,積在左,脈兩出,積在中央,各以其部處之。
脈來小沉而實者,胃中有積聚,不食,食即吐;
肺積脈浮而毛,按之辟易;
心積脈沉而芤,上下無常處;
肝積脈弦而細;腎積脈沉而急。
脈沉重而中散者,因寒食成症,脈左轉而沉重者,氣症在胃中,右轉出不至寸口者,肉有肉症也。
潔古云:養正積自除。
譬如滿座皆君子,縱有一小人,自無容地而出。
今其真氣實,胃氣強,積自消矣。
潔古之言,豈欺我哉!
《內經》曰:大積大聚,衰其大半而止。
滿實中有積氣,大毒之劑尚不可過,況虛中有積者乎?
此乃治積之一端也。
邪正虛實,宜詳審焉。
此皆古人論脈病證治,實後人之龜監,為醫者能體古人之心為心,治證無不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