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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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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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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2:12:07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十七


鍾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疏「鍾師」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云「掌金奏而奏《九夏》」,以其樂事,故列職於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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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2:12:41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十七


笙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疏「笙師」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云「掌教吹竽、笙、塤、籥」已下,亦是樂事,故列職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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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2:12:59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十七


鎛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鎛,如鍾而大。○鎛,音博。)

 

疏「鎛師」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云「掌金奏之鼓」亦是樂事,故亦列職在此。

 

○注「鎛如鍾而大」

 

○釋曰:「如鍾而大」者,以其形如鍾而大,獨在一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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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2:13:22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十七


韎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舞者十有六人,徒四十人。

 

(鄭司農說以《明堂位》曰「韎東夷之樂」,讀如「味飲食」之味。

 

杜子春讀韎為「菋荎著之菋」玄謂讀如韎韐之韎。

 

○韎,戚莫拜反,劉、李音妹。

 

味,食飲之味,如字,又莫介反。

 

菋,莫戒反,又音味。

 

荎,直基反,劉直梨反,李音侄。

 

著,直居反,李張慮反。

 

韐,古洽反,又音閤。)

 

疏「韎師」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云「掌教韎樂」,亦是樂事,故列職於此也。

 

案鞮鞻氏掌四夷之樂,今此特掌韎樂,是周以木德王,又見樂為陽,春是陽長養之方,故特建此一官也。

 

○注「鄭司」至「之韎」

 

○釋曰:引《明堂位》者,證韎是東夷之樂。

 

云「讀如味食飲之味。

 

杜子春讀韎為菋荎著之菋」者,讀從《爾雅》也。

 

此後鄭皆不從之。

 

後鄭云「讀為韎韐之韎」者,欲取韎為赤色,是以《禮記•檀弓》云「周人大事斂用日出」。

 

鄭云「日出時亦赤」,則東夷之樂名「韎」者,取色赤,東方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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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2:13:43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十七


旄人,下士四人,舞者眾寡無數,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旄,旄牛尾,舞者所持以指麾。)

 

疏「旄人」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云:「掌教舞散樂、舞夷樂。」

 

亦是樂事,故列職於此也。

 

此經云「舞者眾寡無數」,其職云「凡四方之以舞仕者屬焉」。

 

以其能為四夷之舞者即為之,故無數也。

 

○注 「旄旄」至「指麾」

 

○釋曰:案《山海經》「有獸如牛,四節有毛」是也。

 

其牛尾可為旌旗之旄也。

 

云「舞者所持以指麾」者,案:樂師掌小舞,有旄舞,是舞者所持以指麾;

 

則此旄人舞夷樂,而云旄人,是亦舞者所持以指麾者。

 

若然,下《鞮鞻氏》云「主四夷之樂」,兩官共掌者,但鞮鞻氏掌而不教,此旄人教而不掌,故二官共其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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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2:14:11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十七


籥師,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籥,舞者所吹。

 

《春秋》宣八年,「壬午,猶繹,萬入去籥」。

 

《傳》曰:「去其有聲者,廢其無聲者。」

 

《詩》云:「左手執籥,右手秉翟。」

 

○籥,餘若反。

 

繹,音亦,祭之明日又祭也,《字書》作釋。

 

去,起呂反,下同。)

 

疏「籥師」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云「掌教國子舞羽吹籥」,則此籥師所掌以致國子文樂,左手執籥,左手秉翟,故名官為籥師也。

 

○注「籥舞」至「秉翟」

 

○釋曰:案《公羊》宣八年傳文:「辛巳,有事於大廟,仲遂卒於垂。

 

壬午,猶繹,萬入去籥。」

 

《傳》曰:「去其有聲者,廢其無聲者。」

 

張逸問:「《籥師》註:《春秋傳》曰『去其有聲者,廢其無聲者』,何謂?」

 

鄭答:「廢,置也。

 

於去者為廢,故曰廢。」

 

若然,辛巳日,有事於大廟,仲遂卒。

 

卿佐卒,輕於正祭則重於繹祭,則不停正祭,合停繹祭。

 

至於明日壬午,仍為繹祭,故孔子為經加「猶」以尢之,但宣公乃有慚心,於作樂之時,去其有聲者,用其無聲者也。

 

《詩》云: 「左手執籥,右手秉翟。」

 

引《傳》與《詩》者,證籥師教國子舞羽吹籥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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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2:14:31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十七


籥章,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籥章,吹籥以為詩章。)

 

疏「籥章」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云:「掌土鼓豳籥亦是樂事故列職於此。

 

○注「籥章」至「詩章」

 

○釋曰:案其職有《豳詩》、《豳雅》、《豳頌》,是吹籥以為詩章,故官名籥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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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2:14:52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十七


鞮鞻氏,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鞻讀如屨也。

 

鞮履,四夷舞者所屝也。

 

今時倡蹋鼓遝行者,自有屝。

 

○鞮,丁兮反,許慎云 「履也」。

 

鞻,九具反,又力具反,呂忱云:「鞮,革履也。

 

鞻者,[A14V]鞻。」

 

屝,房味反。

 

蹋,徒臘反,李吐臘反。

 

遝,它答反,又如字。)

 

疏「鞮鞻氏」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云「掌四夷之樂與其聲歌」,亦是樂事,故列職於此也。

 

○注「鞻讀」至「有屝」

 

○釋曰:此鄭讀從屨人之屨也。

 

案:鄭注《曲禮》云:「鞮鞻,無絇之屝」也。

 

此鞮鞻亦是無絇之屝。

 

彼為大夫欲去國行喪禮之屨,此為四夷舞者所屝,其屨無絇,一也。

 

云「今時倡蹋鼓遝行者,自有屝」者,謂漢時倡優作樂蹋地之人,並擊鼓遝遝作聲者,行自有屝屨。

 

引之者,證四夷舞者,亦自有屝,與中國不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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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2:15:14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十七


典庸器,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庸,功也。

 

鄭司農云:「庸器,有功者鑄器銘其功。

 

《春秋傳》曰:『以所得於齊之兵,作林鍾而銘魯功焉。』」

 

)疏「典庸」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掌藏樂器、庸器」,亦是樂事,故列職於此。

 

○注「庸功」至「功焉」

 

○釋曰:先鄭所引《春秋》者,《左氏》襄十九年,季武子與晉師伐齊,所以得齊之兵,作林鍾而銘魯功焉。

 

臧武仲謂季孫曰:「非禮也。

 

夫銘,天子令德,諸侯言時計功,大夫稱伐。

 

今稱伐則下等也,計功則借人也,言時則妨民多矣,何以為銘?」

 

引之者,見其庸器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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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2:15:34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十七


司幹,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幹,舞者所持,謂楯也。

 

《春秋傳》曰:「萬者何?

 

幹舞也。」

 

○楯,食允反,又音允。)

 

疏「司幹」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云:「掌舞器。

 

祭祀,授舞器。」

 

亦是樂事,故列職於此也。

 

○注「幹舞」至「舞也」

 

○釋曰:云「幹,舞者所持」者,謂若《樂師》云「幹舞」,則小舞也。

 

其《夏官•司兵》云:「掌五兵,祭祀授舞者兵。」

 

則五兵俱掌,但無幹耳。

 

然彼注云「謂朱幹玉戚」者,鄭連言朱幹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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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2:15:59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十七


大卜,下大夫二人;

 

卜師,上士四人;

 

卜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

 

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問龜曰蔔。大卜,蔔筮官之長。)

 

疏「大蔔」

 

○釋曰:此大卜有卜師及蔔人,皆士官。

 

而蔔人無別職者,以其助大卜、蔔師行事故也。

 

其卜師則與大蔔別職,亦是別職同官。

 

在此者,案其職曰「掌三兆、三易」之等,但蓍龜卦兆有生數成數之鬼神,是鬼神之事,故列職於此也。

 

○注「問龜」至「之長」

 

○釋曰:蔔,赴也赴來者之心,故曰蔔。

 

對筮,問也,謂有疑來問於蓍。

 

二者互見為義。

 

蔔言赴來問之心,亦先問乃赴。

 

筮言問者,後亦赴來者之心也。

 

云「蔔筮官之長」者,謂與下龜人、菙氏、占人、筮人等為之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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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十七


龜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工,取龜攻龜。)

 

疏「龜人」

 

○釋曰:在此者,與蔔人連類在此。

 

○注「工取龜攻龜」

 

○釋曰:案其職云「取龜用秋時」,用成之時也。

 

「攻龜用春時」,風氣燥達之時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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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十七


菙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燋焌用荊菙之類。

 

○菙,時髓反。

 

燋,哉灼反。

 

焌,音俊,又子寸反。)

 

疏「菙氏」

 

○釋曰:在此者,鑽龜用燋焌,故與大蔔連類在此。

 

○注「燋焌用荊菙之類」

 

○釋曰:案其職云「掌共燋契」,即《士喪禮》云「楚焞」是也。

 

楚即荊,故云「用荊」。

 

云「菙之類」者,菙,所以捶笞人馬,用荊竹為之。

 

此亦用荊,故云菙之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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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十七


占人,下士八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占蓍龜之卦兆吉凶。○蓍,音屍。)

 

疏「占人」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云「掌占龜筮」,亦占筮之類,故列職於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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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十七


簭人,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問蓍曰筮,其占《易》。)

 

疏「簭人」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云「掌九簭」,簭有生成數之鬼神,故亦列職在此。

 

○注「間蓍曰筮其占易」

 

○釋曰:云「問蓍曰筮」者,鄭意以筮為問,故《易•蒙卦》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

 

是筮為問也。

 

云「其占《易》」,即《易》之九六爻辭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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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十七


占夢,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疏「占夢」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云「以日月星辰佔六夢之吉凶」,夢是精神所感,並日月星辰等,是鬼神之事,故列職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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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十七


眡祲,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祲,陰陽氣相侵,漸成祥者。

 

魯史梓慎云:「吾見赤黑之祲。」

 

○祲,於鴆反,李且衽反。)

 

疏「氐祲」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云:「掌十煇之法,以觀妖祥,辨吉凶。」

 

亦是陰陽鬼神之事,故列職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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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祝,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

 

小祝,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

 

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大祝,祝官之長。)

 

疏「大祝」

 

○釋曰:大祝與小祝,別職而同官,故共府史胥徒。

 

在此者,案其職云「掌六祝之辭以事鬼神示」,亦是事鬼神之法,故列職於此也。

 

○注「大祝祝官之長」

 

○釋曰:以其與下小祝、喪祝、甸祝、詛祝等為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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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註疏 卷十七


喪祝,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疏「喪祝」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云:「掌大喪勸防之事。

 

及辟,令啟。」

 

亦是禮事及事鬼神之法,故列職於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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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2:19:03 | 只看該作者

周禮註疏 卷十七


甸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甸之言田也。

 

田狩之祝。

 

○甸,音電,後不音者同。)

 

疏「甸祝」

 

○釋曰:在此者,案其職云「掌四時之田表貉之祝從」,事鬼神之事,故列職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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