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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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zy_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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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素節注類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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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7:12:16 | 只看該作者

噴嚏


帝曰:人之嚏者,何氣使然?


岐伯曰:陽氣和利,滿於心,出於鼻,故為嚏。


補足太陽滎眉本,一曰眉上也。


此言噴嚏之氣,由鬱而達也。


《宣明五氣論》云:腎氣為病,為欠為嚏。


是始由腎氣抑郁,既而得通,上達於心,陽氣和利充滿,乃由鼻出而作噴嚏,故補足太陽之滎,以通少陰之氣也。


凡暴厥而死者,以其心腎之氣悶絕也,故用藥通其鼻,得嚏者生,無嚏者死。


《素問‧熱論》曰: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乾已而嚏。


可見嚏者,由腎經氣鬱得通而出也。


又如陰陽氣逆之病,有呵欠者,其陰陽之氣將交通,為吉象也。


仲景曰:師持脈,病患欠者,無病也。


亦謂陰陽相交,則無病矣。


是呵欠、噴嚏,皆為愈病之先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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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7:12:57 | 只看該作者

涎下


帝曰:人之涎下者,何氣使然?


岐伯曰:飲食者,皆入於胃,胃中有熱則蟲動,蟲動則胃緩,胃緩則廉泉開,故涎下。


補足少陰。


涎為脾之液,脾虛胃熱而液泛,出於舌下之廉泉穴,而流溢口外,由於蟲動故也。


嬰孩多如此。


常人睡中亦有此病,以昏睡而脾氣馳,不能攝涎也。


補足少陰腎,使廉泉之氣下達,則涎可歸於脾也。


帝曰:人之?者,何氣使然?


岐伯曰:胃不實則諸脈虛,諸脈虛則筋脈懈惰,筋脈懈惰則行陰用力,氣不能復,故為?。


因其所在,補分肉間。


音妥,身首下垂,無力振舉之貌。


胃為水穀之海,主潤宗筋,宗筋主束骨而利機關者也,胃氣虛,故筋脈皆虛,懈惰無力,有垂頭喪氣之象。


用藥當助胃氣。


用針補分肉之間者,以脾胃主肌肉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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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7:14:16 | 只看該作者

泣涕


帝曰:人之哀而泣涕出者,何氣使然?


岐伯曰:心者,五臟六腑之主也;


目者,宗脈之所聚者,上液之道也;


口鼻者,氣之門戶也。


故悲哀愁憂則心動,心動則五臟六腑皆搖,搖則宗脈感,宗脈感則液道開,液道開,故泣涕出焉。


液者,所以灌精濡空竅者也,故上液之道開則泣,泣不止則液竭,液竭則精不灌,精不灌則目無所見矣,故命曰奪精。


補天柱,經挾頸。


淚為肝之液,涕為肺之液。


凡氣血津液,出於臟腑,而臟腑之氣,皆隨心所使,以心為一身之主也。


故以情動心,則臟腑氣搖,而液隨氣泄,即如心驚則汗出,心惚則汗出,汗為心之液,余可類見矣。


肝開竅於目,泣多肝液竭,則目無所見,故西河痛子,而致失明也。


天柱膀胱經穴,此穴挾項頸後發際,言用針以補之者,以膀胱為州都之官,津液藏焉,補其已傷之液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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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7:20:02 | 只看該作者

耳鳴


帝曰:人之耳鳴者,何氣使然?


岐伯曰:耳者,宗脈之所聚也,故胃中空則宗脈虛,虛則下溜,脈有所竭者,故耳鳴。


補客主人,手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也。


耳目為視聽之靈竅,故皆宗脈所聚而通於心,宗脈者,宗氣所行之脈也。


清陽積於胸中,名曰宗氣,由先天元氣、後天穀氣會合而升者也。


故胃中空虛,其氣下溜,而上升之脈氣竭,空竅乏清靈之氣,清不升則濁不降,濁不降則陽鬱而內動,故耳鳴矣。


經又云:胃之大絡,名曰虛裡。


出於左乳下,其動應衣,脈宗氣也。


是故宗脈之氣生於胃,胃虛其脈有所竭者也。


客主人膽經之穴,手大指爪甲上肺經少商穴也。


肺主一身之氣,膽經入於耳中,補二經以通陽助氣,使之上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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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7:20:34 | 只看該作者

嚙舌頰唇


帝曰:人之自嚙舌者,何氣使然?


岐伯曰:此厥逆走上,脈氣輩至也。


少陰氣至則嚙舌,少陽氣至則嚙頰,陽明氣至則嚙唇矣。


視主病者,則補之。


經脈之氣,升降循環,如其不調而厥逆走上,則其氣至之處,經脈盛脹,與齒相礙,故不覺自嚙。


少陰脈氣至舌,故嚙舌;


少陽脈氣至頰,故嚙頰;


陽明脈氣至唇,故嚙唇矣。


盛於上者,虛於下也,補其下,則氣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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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7:22:17 | 只看該作者

卷九


治法準則總論


上古之人,德性渾濃,氣質堅強,而無內傷之病。


或感外邪,客於肌表,故治宜針砭,而少用湯液之法。


後世氣化漸薄,人欲日滋,稟質既弱,邪易入內,故針砭多有不宜。


自漢張仲景本《內經》之理,立論制方,為方脈之祖,於是各分專科,習方脈者,不諳針砭之法也。


良以陰陽氣血,由臟腑而出經絡,周行於身,是故不獨內傷虛證,必需湯藥,而經絡外邪,湯藥可以自內達外而祛之,故近世針砭之法罕用,而精其術者鮮矣。


然治雖分科,而理法則一,要必洞明陰陽五行氣化之道,臟腑經絡淺深之分,營衛氣血流行之度,以及稟質強弱、外邪剛柔、天時寒熱、地勢高下,無不詳審而盡知,然後以望聞問切,辨其病證而施治法,方無錯誤,故方脈為諸科之綱領也。


針灸須識經穴,而有補瀉不同,其法亦細。


若湯方,必明藥性氣味,而有寒熱溫涼、浮沉升降、輕重濃薄之別,或入臟腑,或行經絡,或走氣分,或走血分,或收或散,或泄或攻,或補或瀉,全在配合得宜,故有君臣佐使之分,奇偶大小之制,而其理法,比之針灸諸科,精細而神妙,下咽即入於內,錯誤不能挽回,故其利害,亦比諸科甚重,本非易為之事也。


夫君子以濟世為心,達則兼善天下,善天下,當為相;窮則獨善其身,不可不知醫,知醫未始不可以兼善。


雖然,若強不知以為知,不如不知之為善,何也?


不知醫,不能自善而已;


強不知以為知者,始而害人,終於自害,斯報應必然之道也。


雖其本心,原欲愈人之病,而學術不明,肆意自用,殺人於冥冥中而不覺,烏得無罪?


薄乎云爾!


日積月累,薄者濃矣,故曰擇術不可不慎也。


欲求寡過,非潛心力究聖經理法不可。


經曰:上工治病十全九,下工治病十全六。


迨今之世,有能十全六者,亦可以功過相抵,吾將稱之為上工也。


古之所謂上工者,不可得而見之矣。


以故匯集經語,以為方脈家治法準則。


苟志於仁者,當三復而不可忽也。


自今以後,惟方制之法為最要矣。


然病變萬端,藥必因病而施,倘辨證不明,方有何用?


無益反害,則有方不如無方也。


是故辨證尤在論治之先,當於四診、疾病諸門究之。


欲善其身,不可不知此事;


欲善其事者,可不利其器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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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7:38:40 | 只看該作者

經解


【素問‧異法方宜論】


帝曰:醫之治病也,一病而治各不同,皆愈,何也?


岐伯曰:地勢使然也。


故東方之域,天地之所始生也。


魚鹽之地,海濱傍水,其民食魚而嗜咸,皆安其處,美其食,魚者使人熱中,鹽者勝血,故其民皆黑色疏理,其病皆為癰瘍,其治宜砭石。


故砭石者,亦從東方來。


人稟天地之氣以生,賴天地之氣以養。


五方具五行之氣,故五方之民,氣質各異。


以其氣質各異,故為病雖同,而治法不同者,要必合其氣質之宜,而不可犯其忌也。


是故天地之生氣,始於東也。


東域濱海之地,而民生養其地者,食魚嗜鹽,故熱中而色黑也;


東方陽氣生發,故其腠理常疏,疏則外邪易入;


因其熱中而邪鬱經脈,故多成癰瘍。


治之宜用砭石,以其為常用者,故砭石之法,亦從東方相傳而來者也。


西方者,金玉之域,沙石之處,天地之所收引也。


其民陵居而多風,水土剛強,其民不衣而褐荐,華食而脂肥,故邪不能傷其形體,其病生於內,其治宜毒藥。


故毒藥者,亦從西方來。


陰陽之氣,轉旋於地外者,東升西降,故西域之地,其氣收引而肅殺。


其民陵居者,居高阜,故多風;


西屬金,故水土剛強;


其氣收肅,故腠理固密,外邪勿能傷;


多食濃味,故積滯之病生於內。


須用毒藥攻瀉,而毒藥亦從西方來者,民生此病,天即產此藥以治之。


毒者,峻猛之謂,非鴆毒也。


北方者,天地所閉藏之域也。


其地高,陵居,風寒冰冽,其民樂野處而乳食,臟寒生滿病,其治宜灸?。


故灸?者,亦從北方來。


氣之流行,生於東,旺於南,降於西,歸藏於北也。


陽伏於下,則地上多寒冽之氣,而化風燥,故民樂野處而乳食;


食多,因之臟受水寒,而生中滿之病。


治宜灸?,故灸?之法,亦從北方來也。


?與?同。


南方者,天地所長養,陽之所盛處也。


其地下,水土弱,霧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故其民皆致理而赤色,其病攣痹,其治宜微針。


故九針者,亦從南方來。


陽氣旺於南,其時為夏,故長養萬物者也。


其地勢卑下,故水土弱而陽氣蒸騰,常多霧露;


陽旺而氣散漫,故民嗜酸斂之物,其腠理致密而色赤也;


酸斂食多,經脈不舒,以致攣痹之病。


宜用針治以通經絡,故九針之法,亦從南方來也。


中央者,其地平以濕,天地所以生萬物也。


其民食雜而不勞,故其病多痿、厥、寒熱,其治宜導引、按蹺。


故導引、按蹺者,亦從中央出也。


五行之氣,土居於中而主濕,故其地平廣而多濕也。


土生萬物,萬物聚於土,故民稟土氣而雜食;


土性重濁,故不喜勞動;


土主肌肉,氣既濁滯,則經脈亦不流通,營衛不調,故多痿、厥、寒熱之病。


治之宜用導引、按蹺之法,故其法亦從中央出也。


故聖人雜合以治,各得其所宜,故治所以異,而病皆愈者,得病之情,知治之大體也。


五方風土生民,氣質各有不同,此常理也。


能知其常,自通其變。


如南方之人,亦有北方之病,東方之人,亦有西方稟質,則其千變萬化,固不可執一端而論者。


聖人察其病之所由,循其氣化之理,隨宜而治,故同一病而治法各異,皆能使之愈者,以得其病情之所宜,而知常變之理,為治之大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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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7:39:08 | 只看該作者

素問‧血氣形志論


《素問‧血氣形志論》曰: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之灸刺;


形樂志樂,病生於肉,治之以針石;


形苦志樂,病生於筋,治之以熨引,形苦志苦,病生於咽嗌,治之以百藥:形數驚恐,經絡不通,病生於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藥。


是為五形志也。


審形志,則不可拘執《方宜》之論可見矣。


形樂志苦者,身逸心勞也,心主血脈,心勞氣鬱,則多窒滯之病,故當用灸刺以通血脈也;


形樂志樂,過於安逸而脾氣不運,脾主肌肉,故病生於肉,宜針砭以泄衛氣,蓋血脈屬營,肌肉屬衛;


形苦者,勞力也,勞力則傷筋,志樂者,心安而血脈和也,筋傷則宜用火熨、導引,以筋比脈為凝滯故也;


形苦志苦,則表裡皆傷,經脈腑臟,氣血盡乖,而咽嗌為氣脈流行、津液升降之地,表裡氣乖,故病生於咽嗌,此內傷之病,必用百藥調和培補,而非外治所宜也;


如其形勞而多驚恐,則氣鬱而經絡不通,病麻木不仁,當用按摩,服以醪藥,醪藥者,藥酒也。


此謂五端形志之病,治各不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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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7:39:3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wzy_79 於 2013-3-6 18:40 編輯

素問‧疏五過論


帝曰:凡診病者,必問嘗貴後賤,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名曰脫營;


嘗富後貧,名曰失精。


五氣留連,病有所並。


醫工診之,不在臟腑,不變軀形,診之而疑,不知病名。


身體日減,氣虛無精,病深無氣,洒洒然時驚。


病深者,以其外耗於衛,內奪於營,良工所失,不知病情。


此亦治之一過也。


先富貴而後貧賤,經憂患而傷氣血,故其病為脫營、失精。


情志抑郁,五臟之氣不舒,留連為病,並於一處,如思傷脾、怒傷肝之類。


醫者診之,不知其所由,見病不在臟腑,而形軀不變,遂疑之而不知病名。


迨身體日減,精氣日損,洒洒然而畏風寒,惕惕然而時驚恐,此其病已深者,外耗衛氣,故洒洒然,內奪營血,故時驚恐。


良工之所以失治者,初由不知其病情。


此亦延醫之一過也。


凡欲診病者,必問飲食居處,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皆傷精氣,精氣竭絕,形體毀沮。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厥逆上行,滿脈去形。


愚醫治之,不知補瀉,不知病情,精華日脫,邪氣乃並。


此治之二過也。


飲食不節,則傷脾胃,起居不慎,易受外邪,以及苦樂喜怒,皆傷陰陽精氣,或陰陽偏勝厥逆,則氣滿經脈,而離去形體,蓋從外溢而耗散也。


醫不知補瀉,不知其病情,則精華日脫,而邪氣並積,則病日深,此診治之二過也。


善為脈者,必以《比類奇恆》、《從容》知之,為工而不知道,此診之不足貴。


此治之三過也。


《比類奇恆》、《從容》,皆古經篇名,凡脈候病狀、陰陽氣化之道,皆在其中,醫者必知之而方為工,如不知其道,則臨證茫無端緒,如此為工,又安足貴!


故為延醫之三過也。


診有三常,必問貴賤,封君敗傷,及欲候王。


故貴脫勢,雖不中邪,精神內傷,身必敗亡。


始富後貧,雖不傷邪,皮焦筋屈,痿?為攣。


醫不能嚴,不能動神,外為柔弱,亂至失常,病不能移,則醫事不行。


此治之四過也。


此言醫者必審知其病情,然後以嚴詞正色,開導警戒,使之恐懼,善為調攝。


若言詞不能動其神情,而柔弱以順其意,亂延醫之經常,則不能移其病,而藥亦無功,醫事不行。


此延醫之四過也。


凡診者,必知終始,有知余緒,切脈問名,當合男女。


離絕菀結,憂恐喜怒,五臟空虛,血氣離守,工不能知,何術之語。


常富大傷,斬筋絕脈,身體復行,令澤不息。


故傷敗結,留薄歸陽,膿積寒炅。


粗工治之,亟刺陰陽,身體解散,四肢轉筋,死日有期,醫不能明,不問所發,唯言死日,亦為粗工。此治之五過也。


其始也有外感、內傷之不同,其終也有表裡虛實之異病,而變化多端,為其余緒耳,醫者必當知之者也。


切其脈象,問其病名,或男或女,合其一切證狀,而知其為離合憂怒等,種種病因,吉凶死生之期,如不能明,不問其病之所發,是為粗工,此治之五過也。


凡此五者,皆受術不通,人事不明也。


故曰:聖人之治病也,必知天地陰陽,四時經紀,五臟六腑,雌雄表裡,刺灸砭石,毒藥所主,從容人事,以明經道,貴賤貧富,各異品理,問年少長,勇怯之理,審於部分,知病本始,八正九候,診必副矣。


此總結五過,皆由受術不通之故,聖人必明天道、人事,以副延醫之法也。


八正九候者,八方九宮虛實邪正之風,義詳疾病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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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8:41:25 | 只看該作者

素問‧征四失論


帝曰:夫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


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外內相失,故時疑殆。


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也;


受師不卒,妄作雜術,謬言為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後遺身咎,此治之二失也;


不適貧富貴賤之居,坐之濃薄,形之寒溫,不適飲食之宜,不別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診病不問其始,憂患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於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


妄言作名,為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診不中五脈,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遺師其咎。


是故治不能循理,棄術於市,妄治時愈,愚心自得。


嗚呼!


窈窈冥冥,孰知其道?


道之大者,擬於天地,配於四海。


經絡在外,臟腑在內,明經絡流行之序,循流溯源,即可知臟腑之病,用為延醫之法。


若精神意志,不能專切於理,則外內相失,時多疑殆也。


蓋陰陽為醫道之總綱,人身陰陽合乎天地之陰陽為從,反此為逆,是治法之一失也;


受師教誨而不卒業,雜學他術,謬稱為道,更其名目,自以為功,妄治諸病,以遺身咎,是二失也;


更不遵望聞問切四診之教,自以為是,乃至三失也;


既不知此理,但持寸口,憑臆揣度,焉能中病?


妄言作名,是粗工技窮,此四失也。


是故診之不中五臟之脈,百病所起,始以自怨其術不精,必且遺師過咎,以盲授盲,流害無盡,如此謬術,宜為城市所棄,而妄治偶時幸愈,愚心自以為得,則學術永世不明矣。


此聖人道盡後世庸俗之通病也。


夫醫道微妙,窈冥難測,而道之大,擬於天地,配於四海,或以小道忽之而不究心,是輕性命而昧至理者也,可慨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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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8:42:25 | 只看該作者

素問‧五臟別論


岐伯曰:凡治病,必察其下,適其脈,觀其志意,與其病也。


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


惡與針石者,不可與言至巧;


病不許治者,病不必治,治之無功矣。


察其下之二便,知腑氣之通塞也;


候其脈之形象,知營衛之和否也;


觀其志意之苦樂好惡,知其發病之所因也。


如其拘於鬼神之虛誕,不可與言聖道之至德也;


惡於針石者,不可與言治法之巧妙也;


諱疾忌醫者,其病不必治之,治之徒勞無功,斯醫者所當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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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臟氣法時論


岐伯曰:肝主春,足厥陰、少陽主治,其日甲乙,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


心主夏,手少陰、太陽主治,其日丙丁,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


脾主長夏,足太陰、陽明主治,其日戊己,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


肺主秋,手太陰、陽明主治,其日庚辛,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腎主冬,足少陰、太陽主治,其日壬癸,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


臟腑合為表裡者,以其經絡相通也,故陰經陽經,合約主治也。


五臟具五行之性,其氣太過不及,則皆為病,而主治各有所宜之藥。


藥之功能在氣味,而用法變化之妙,殆難言盡,要必悟其至理,方能隨宜而施也。


即如脾苦濕,以苦燥之,肺苦氣上逆,亦以苦泄之,是一味而治兩臟兩病也。


辛味本疏散,而非潤燥之藥,故下文云: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而此言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者,蓋以疏散而開腠理,以通氣致津液也。


津液隨氣流通,而歸藏於腎,則腎不燥矣。


良以腎攝一身之津液而藏之,以化精者也,津液不流通,故腎燥。


此用藥之妙理,豈庸淺所能識。


即此數端觀之,余可類推矣。


病在肝,愈於夏,夏不愈,甚於秋,秋不死,持於冬,起於春,禁當風;


肝病者,愈在丙丁,丙丁不愈,加於庚辛,庚辛不死,持於壬癸,起於甲乙;


肝病者,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靜,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補之,酸瀉之。


肝病主春,厥陰、少陽,甲乙木也。


夏與丙丁,火也,火為木子,子能令母實,故愈於夏與丙丁也;


秋與庚辛,金也,金克木,故加甚於秋與庚辛也;


冬與壬癸,水也,水來生木,故持於冬與壬癸也;


起於春與甲乙者,本氣旺而病愈也。


肝為風木,故病當禁風也。


平旦,一日之春也,故慧;


下晡,一日之秋也,故甚;


夜半,一日之冬也,故靜。


以辛散為補,酸收為瀉也。


以下四臟皆同。


病在心,愈在長夏,長夏不愈,甚於冬,冬不死,持於春,起於夏,禁溫食熱衣;


心病者,愈在戊己,戊己不愈,加於壬癸,壬癸不死,持於甲乙,起於丙丁;


心病者,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靜;


心欲軟,急食咸以軟之,用咸補之,甘瀉之。


病在脾,愈在秋,秋不愈,甚於春,春不死,持於夏,起於長夏,禁溫食飽食,濕地濡衣;


脾病者,愈在庚辛,庚辛不愈,加於甲乙,甲乙不死,持於丙丁,起於戊己;


脾病者,日?慧,日出甚,下晡靜;


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用苦瀉之,甘補之。


病在肺,愈在冬,冬不愈,甚於夏,夏不死,持於長夏,起於秋,禁寒飲寒衣;


肺病者,愈在壬癸,壬癸不愈,加於丙丁,丙丁不死,持於戊己,起於庚辛;


肺病者,下晡慧,日中甚,夜半靜;


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補之,辛瀉之。


病在腎,愈在春,春不愈,甚於長夏,長夏不死,持於秋,起於冬,禁犯淬?熱食,溫炙衣;


腎病者,愈在甲乙,甲乙不愈,甚於戊己,戊己不死,持於庚辛,起於壬癸;


腎病者,夜半慧,四季甚,下晡靜;


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用苦補之,咸瀉之。


夫邪氣之客於身也,以勝相加,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勝而甚,至於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


必先定五臟之脈,乃可言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以勝相加至自得其位而起者,皆申明上文之理也,故必先明此理,見其病而審定五臟之脈,方知其相生為間,相克為甚,而死生之期,可分別也。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棗、葵皆甘;


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


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


脾色黃,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


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蔥皆辛。


辛散,酸收,甘緩,苦堅,咸軟。


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


此五者,有辛、酸,甘、苦、咸,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緩或急,或堅或軟,四時五藏,病隨五味所宜也。


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故以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


而藥則辛、酸、甘、苦、咸、淡六味,性各有偏。


其峻毒者,可用攻邪,純良者,可調氣血。


以之補偏救弊,中病即止,過則反傷。


蓋其收散緩急,堅軟燥濕,寒熱溫涼,浮沉升降,各有所宜所忌,必合四時氣化、五臟病證,隨其所宜而取用也。


所忌者必當禁之,如下文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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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8:49:10 | 只看該作者

素問‧宣明五氣論


《素問‧宣明五氣論》曰: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


咸走血,血病無多食咸;


苦走骨,骨病無多食苦;


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


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


是謂五禁,無令多食。


本經云:形不足者,溫之以氣;


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是氣味本以養人而治病,若多食則助氣令偏,偏則為害,何況已病,故禁多食也。


本經言: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


氣增而久,夭之由也。


又云: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之類,皆傷於多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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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8:51:50 | 只看該作者

靈樞‧五味論


帝曰:五味入於口也,各有所走,各有所病。


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


咸走血,多食之,令人渴;


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


苦走骨,多食之,令人變嘔;


甘走肉,多食之,令人?心。


余知其然也,不知其何由,愿聞其故。


癃者,小便閉也;


洞心者,中氣耗散,心中空洞無主也;


?心者,心內滿悶也。


少俞曰:酸入於胃,其氣澀以收,上之兩焦,弗能出入也,不出則留於胃中,胃中和溫,則下注膀胱,膀胱之胞薄以懦,得酸則縮綣,約而不通,水道不行,故癃。


陰者,積筋之所終也,故酸入而走筋矣。


此言酸收之味,不能外引而下走膀胱,膀胱胞薄,得酸收而縮綣,故不能承三焦氣化而泄水,遂小便不通以成癃也。


膀胱在前陰,前陰為宗筋所聚,故為積筋所終之地,此酸味所以走於筋也;


又如筋者,肝所主,酸先入肝,故走於筋矣。


咸入於胃,其氣上走中焦,注於脈,則血氣走之,血與咸相得則凝,凝則胃中汁注之,注之則胃中竭,竭則咽路焦,故舌本干而善渴。


血脈者,中焦之道也,故咸入而走血矣。


中焦受氣,取汁變化而赤,是謂血,隨氣入營,而充於經脈者也。


故咸味入中焦而使血凝,凝則陽氣窒塞,津液不能輸布,而胃中水汁注之,因而致渴。


由於咸味凝血使然,故知咸走血也。


辛入於胃,其氣走於上焦,上焦者,受氣以營諸陽者也,薑韭之氣熏之,營衛之氣不時受之,久留心下,故洞心。


辛與氣俱行,故辛入而與汗俱出。


陽經之氣與衛陽之氣,皆由上焦出行於表者。


辛味升浮,故隨陽氣走表,其性疏泄,故與汗俱出,汗者,心之液也。


辛味久留心下而液傷氣耗,則心中如空洞無主也。


苦入於胃、五穀之氣,皆不能勝苦,苦入下脘,三焦之道皆閉而不通,故變嘔。


齒者,骨之所終也,故苦入而走骨,故入而復出,知其走骨也。


三焦之道閉,則氣不能輸布而壅塞,脘中氣不輸,則津液不化。


故《素問》云: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濃。津液不化,故脾不濡潤,氣壅脘中,故胃氣濃,謂濃濁之氣不下行,故變嘔也。


骨者,軀體至深之處,因苦味閉氣,不能外走,而深入於骨,既到深處,無可復走,則反走於胃,而復嘔出也。


甘入於胃,其氣弱小,不能上至於上焦,而與穀留於胃中者,令人柔潤者也,胃柔則緩,緩則蟲動,蟲動則令人?心。


其氣外通於肉,故甘走肉。


經曰: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腎者,是隨金、木、水、火、土之性,而先入以助之也。


此言走者,是入後而走之地。


其先合五行之性而入,其後隨身中氣化而走,則五走有不同,如肝主筋而酸走筋,肺主氣而辛走氣,脾主肉而甘走肉,是隨先入之臟氣而走也。


血脈心所主,咸先入腎而走血,骨者腎所主,苦先入心而反走骨,是皆隨身中氣化而走也。


明乎此,則其補瀉宜忌之道,可不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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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8:55:14 | 只看該作者

素問‧五臟生成論


《素問‧五臟生成論》曰: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腎欲咸,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臟之氣也。


此味與臟合五行之性,故其所欲也。


上言酸先入肝等者,以其所欲,故先入也。


是故多食咸,則脈凝泣而變色;


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


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


多食酸,則肉胝?而唇揭;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此五味之所傷也。


咸入胃,助水克火,脈為心之合,色為心之榮,故多食咸,則脈凝澀而變色也;


苦入心,助火克金,皮為肺之合,毛為肺之榮,故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也;


辛入肺,助金克木,筋為肝之合,爪為肝之榮,故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也;


酸入肝,助木克土,肉為脾之合,唇為脾之榮,故多食酸,則肉胝?而唇揭也;


甘入脾,助土克水,骨為腎之合,發為腎之榮,故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也。


此以味助臟氣偏勝,而致五行相克為病者,與上《靈樞》所云:多食酸,令人癃;


多食辛,令人洞心等,各有義理不同。


究之總不外陰陽氣化、五行生克之理,能明其理,自能知常通變,頭頭是道,而無拘執舛錯之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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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8:56:08 | 只看該作者

素問‧至真要大論


岐伯曰:諸氣在泉:風淫於內,治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以辛散之;


熱淫於內,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濕淫於內,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火淫於內,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燥淫於內,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寒淫於內,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咸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


六氣流行,有主客之分。


主氣年年如是,客氣逐年變化。


以第三氣主上半年為司天,第六氣主下半年為在泉。


氣行於天上,故曰司天,氣行於地下,故曰在泉。


義理詳運氣門也。


氣有太過不及,有相生相克,因而變生諸病。


其為病也,各有主治之法,下文皆同。


司天之氣:風淫所勝,平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以酸瀉之;


熱淫所勝,平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濕淫所勝,平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濕上甚而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而止;


火淫所勝,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發之,以酸復之;


熱淫同;燥淫所勝,平以苦溫,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寒淫所勝,平以辛熱,佐以苦甘,以咸瀉之。


以上言在泉、司天之氣,為病之治法也。


帝曰:邪氣反勝,治之奈何?


岐伯曰:風司於地,清反勝之,治以酸溫,佐以苦甘,以辛平之;


熱司於地,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咸平之:濕司於地,熱反勝之,治以苦冷,佐以咸甘,以苦平之;


火司於地,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咸平之;


燥司於地,熱反勝之,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以和為利;


寒司於地,熱反勝之,治以鹹寒,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勝者,如金勝木、水勝火之類。


風為木氣,清為金氣,熱為火氣,寒為水氣,故風司於地,清反勝之,熱司於地,寒反勝之,余皆相同。


此言在泉之氣相勝之治法也。


帝曰:其司天邪勝何如?


岐伯曰:風化於天,清反勝之,治以酸溫,佐以甘苦;


熱化於天,寒反勝之,治以甘溫,佐以苦酸辛;


濕化於天,熱反勝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火化於天,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


燥化於天,熱反勝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


寒化於天,熱反勝之,治以咸冷,佐以苦辛。


此言司天之氣相勝之治法也。


帝曰:六氣相勝,治之奈何?


岐伯曰:厥陰之勝,治以甘清,佐以苦辛,以酸瀉之;


少陰之勝,治以辛寒,佐以苦鹹,以甘瀉之;


太陰之勝,治以咸熱,佐以辛甘,以苦瀉之;


少陽之勝,治以辛寒,佐以甘咸,以甘瀉之;


陽明之勝,治以酸溫,佐以辛甘,以苦泄之;


太陽之勝,治以甘熱,佐以辛酸,以咸瀉之。


此言六氣相勝不論主客,以其氣之太過為病之治法也。


帝曰:六氣之復,治之奈何?


岐伯曰:厥陰之復,治以酸寒,佐以甘辛,以酸瀉之,以甘緩之;


少陰之復,治以鹹寒,佐以苦辛,以甘瀉之,以酸收之,以苦發之,以咸軟之;


太陰之復,治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瀉之,燥之、泄之;


少陽之復,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咸軟之,以酸收之,辛苦發之,發不遠熱,無犯溫涼;


少陰同法;陽明之復,治以辛溫,佐以苦甘,以苦泄之,以苦下之,以酸補之;


太陽之復,治以咸熱,佐以甘辛,以苦堅之。


氣勝者,偏旺也,旺必有衰,故曰:有餘而往,不足隨之;


不足而往,有餘次之,乃消長自然之理。


其旺也,以己克彼為勝;


既衰,則彼克己為復。


如火旺克金為勝,火衰則水來克火為復,余皆相同。


其勝其復,皆五行偏氣,故各以氣味而主治之也。


治諸勝復: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清者溫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潤之,急者緩之,堅者軟之,脆者堅之,衰者補之,強者瀉之。


各安其氣,必清必靜,則病氣衰去,歸其所宗,此治之大體也。


此總結上文之義也。


帝曰:氣之上下何謂?


岐伯曰:身半以上,其氣三矣,天之分也,天氣主之;


身半以下,其氣三矣,地之分也,地氣主之。


以名命氣,以氣命處,而言其病。


半,所謂天樞也。


故上勝而下俱病者,以地名之;


下勝而上俱病者,以天名之。


所謂勝至,報氣屈伏而未發也;


復至,則不以天地異名,皆如復氣為法也。


人身一小天地,故身半以上,天氣主之,為初之三氣;


身半以下,地氣主之,為後之三氣。


以名定氣,以氣定處,而分別其為病也。


上下交接之中,名為樞。


故上勝下病者,以在泉名之;


下勝上病者,以司天名之。


名之而可辨病,以立治法也。


當其勝時,其報復之氣,伏而未發;


及其復氣既發,六氣皆同,故不分司天、在泉之名,而以六氣勝復為治法也。


帝曰:勝復之動,時有常乎?


氣有必乎?


岐伯曰:時有常位,而氣無必也。


初氣終三氣,天氣主之,勝之常也;


四氣盡終氣,地氣主之,復之常也。


有勝則復,無勝則否。


主客六氣流行,皆有定時,故時有常位也。


其生克由太過不及,而變化勝復之氣,若無太過不及,則無生克,故必有勝方有復,無勝則無復,而氣無必定者也。


以上義理,皆當與運氣門合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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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8:57:46 | 只看該作者

素問‧標本病傳論


岐伯曰: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


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勿及。


治反為逆,治得為從。


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


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


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


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


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


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


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


人有客氣、有同氣,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


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


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


謹察間甚,以意調之,間者並行,甚者獨行。


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夫陰陽之理,包括甚廣,能明陰陽,則逆從標本之道在其中矣。


假如天地四時,有陰陽之分,人身經絡有陰陽,腑臟血氣有陰陽,脈象有陰陽,外邪六氣有陰陽,故有陰虛陽盛者,有陽虛陰盛者,有陽邪傷陰分者,有陰邪傷陽分者,內傷、外感之病,變化莫可數計。


陰病見陽脈為從,陽病見陰脈為逆,合天地四時之氣化為從,反天地四時之氣化為逆。


先病者為本,後病者為標,發病之因為本,所現病狀為標。


是故因氣血虛而生病者,虛為本,補虛則病自愈;


因病而傷氣血者,病為本,治病則氣血和。


能知陰陽虛實、逆從標本之道,則自小而大,少而多,淺而深,言一病即可知百病為害之理也。


順其理而治之為從,反其理而治之為逆。


故必辨其標本,而治分先後也。


惟中滿與小大便不利者,不論標本,必當先治。


蓋百病由於氣血不和,必中宮二便通利,方能和其氣血,故中滿及二便不利者,必當先治也。


然治之亦必審其陰陽虛實之因,審其因者,亦是治其本也。


由是言之,萬病皆當治本,故經曰:治病必求其本也。


夫先病亦為本,後病亦為標。


客氣者,先病之邪氣也,同氣者,言後病同是先病之邪所變,非有他氣也,故治其本則標自愈矣。


邪氣盛者為有餘,故當先治其本以除邪,後和其氣以治標;


元氣虛者為不足,故當先助其氣以治標,後治其本以除邪。


此標本逆從,皆由陰陽虛實之變化,故明陰陽虛實,則標本逆從之道自明。


而病之傳變,亦有逆從,以五臟相生而傳,為從為間;


五臟相克而傳,為逆為甚。


假如心病傳脾,是火生土,為間,間者病輕,可並心脾兩臟而治之,其愈易也;


如心病傳肺,是火克金,為甚,甚者病重,當獨治其一臟,或瀉心以保肺,或救肺以去邪,為難愈也。


故必謹察間甚,用意調之也。


又申說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見得二便不利,尤當急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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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9:05:18 | 只看該作者

素問‧方盛衰論


雷公請問:氣之多少,何者為逆?


何者為從?


帝曰:陽從左,陰從右,老從上,少從下,是以春夏歸陽為生,歸秋冬為死,反之,則歸秋冬為生,是以氣多少逆皆為厥。


此明逆從由陰陽之氣所致,而天地之陰陽,與人身陰陽無二也。


陽從左旋而上升,陰從右旋而下降,升者根於下,降者根於上,老者衰而氣從上降,少者壯而氣從下升,升者如春夏之氣,降者如秋冬之氣。


故少年歸春夏為生,歸秋冬為死;


老者反之,歸秋冬為生,歸春夏則孤陽上亢為死矣。


歸者,合乎春夏秋冬之氣化也;


如不合氣化,則逆之而為厥病也。


問曰:有餘者厥耶?


帝曰:一上不下,寒厥到膝,少者秋冬死,老者秋冬生。


氣上不下,頭痛顛疾,求陽不得,求陰不審,五部隔無征,若居曠野,若伏空室,綿綿乎屬不滿日。


此言非氣有餘而為厥,是陰陽偏勝而厥逆也。


老少之氣,雖如春夏秋冬之異,而升中有降,降中有升,皆陰陽通和相生之氣,故無病也;


如或偏勝,其陽上亢而不降,足冷到膝,厥逆甚矣。


少年陽旺於下,又值秋冬陽氣下歸,而至厥逆如是,則其陽之上亢已極,必至偏絕而死也;


若老年陽衰於下,其厥冷非亢極,而非偏絕,則不死也。


蓋陰陽互相為根,陰虛陽亢,則根脫而絕,故下文云:至陰虛,天氣絕;


至陽盛,地氣不足。


陰陽並交,陽氣先至,陰氣後至。


良以陽先動,陰必隨之,自然之性也。


故氣上逆不下,必頭痛為巔頂之疾,至厥逆甚,其氣流散,故求陽不得,求陰不審,五行部位,皆隔絕而無可征驗,若曠野、空室之茫無端緒可見,綿綿垂絕之息,不能滿日而死也。


至陰虛,天氣絕;


至陽盛,地氣不足。


陰陽並交,至人之所行。


陰陽並交者,陽先至,陰後至。


是以聖人持診之道,先後陰陽而持之。


身半以上,天氣主之;


身半以下,地氣主之。


天氣根於地,地氣根於天。


偏勝則偏亢,亢絕則偏絕。


是故陰陽之氣和平,則升降循序,相交相生,此至人所行修煉之功也。


道家名升降為火候,而有坎離交、乾坤交之不同,當其升降相交,二氣融洽,則必陽氣先至,陰氣後至。


聖人洞明此理,故持診之道,必循其先後陰陽氣化之序而持守之,以為延醫法則。


不明乎此,則必失其道矣。


是以形弱氣虛死:形氣有餘,脈氣不足死;


脈氣有餘,形氣不足生。


是以診有大方,坐起有常,出入有行,以轉神明,必清必淨,上觀下觀,司八正邪,別五中部,按脈動靜,循尺滑澀,寒溫之意,視其大小,合之病能,逆從以得,復知病名,診可十全,不失人情。


故診之或視息視意,故不失條理,道甚明察,故能長久。


不知此道,失經絕理,妄言妄期,此謂失道。


上明陰陽之理,此明標本之道也。


形弱氣弱,則標本皆敗,形有餘脈不足,則枝茂而根枯,故皆死也;


脈有餘形不足則生,良以脈為陰陽之根本,而形質為枝葉也。


是以診病之大方大法,必先自立規矩,坐起出入,宜端品行,必清必淨,而心神方明。


然後上觀天時八風之邪正,下觀病患五官之部位,辨別四診之道,合其病能之逆從。


要延醫之十全,必不失其人情,人情不洽,名信未孚,縱使術優,藥難奏效;


而人情之難洽,自古相同,或視其聲息,或視其心意,皆當不失醫道之條理。


道既明察,庶能行之長久。


如不知此,非流於庸淺,則習於誕妄,欺人自欺,是謂失道。


嗚呼!


觀此,知聖人警誨後學之意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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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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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樞‧根結篇


帝曰:形氣之順逆奈何?


岐伯曰:形氣不足,病氣有餘,是邪勝也,急瀉之;


形氣有餘,病氣不足,急補之;


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氣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則重不足,重不足則陰陽俱竭,血氣皆盡,五臟空虛,筋骨髓枯,老者絕滅,壯者不復矣;


形氣有餘,病氣有餘,此謂陰陽俱有餘也,當瀉其邪,調其虛實。


故曰:有餘者瀉之,不足者補之,此之謂也。


形體豐盛,為形氣有餘;


消瘦,為形氣不足。


其行坐便捷,躁擾不安,為病氣有餘;


不能行坐,倦臥聲低,為病氣不足。


形貌雖消瘦,而病氣有餘者,元氣與邪爭競,故當急瀉其邪;


形體雖豐盛,而病氣不足者,本元內虧,邪不能達,故當急補其本以達邪;


如形氣病氣俱不足,則陰陽俱虧之危證,故不可刺,刺則更傷陰陽氣血,必致老者絕滅,壯者不能復元矣;


如形氣病氣俱有餘,當瀉其邪,則元氣自和。


故當審察其虛實而調之,有餘瀉之,不足補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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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6 19:23:01 | 只看該作者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岐伯曰: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災害至矣。


邪風之至,疾如風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臟。


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


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


水穀之寒熱,感則害於六腑;


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


延醫之道,不法天地陰陽氣化之理,非但無益,而又害之,所以有不藥為中醫之說也。


虛邪賊風,傷人迅疾,善治者,乘其淺處而速治之,否則邪入日深,以至傷臟,其不死也幾希矣。


天之邪氣,感則害五臟者,良以天氣通於肺,風氣通於肝,雷氣通於心,穀氣通於脾,雨氣通於腎也;


水穀之寒熱害六腑者,以水穀產於地,而地氣通於嗌,嗌為六腑之大門也;


若地之濕氣在下,但害身表之皮肉筋脈,不能入於臟腑,此猶火就燥,水流濕,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乃天人合一之理也。


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裡,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則知過,用之不殆。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審清濁,而知部分;


視喘息、聽聲音,而知所苦;


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


按尺寸,觀浮沉滑澀,而知病所生。


以治無過,以診則不失矣。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


其盛,可待衰而已。


故因其輕而揚之;


因其重而減之;


因其衰而彰之;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


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其高者,因而越之;


其下者,引而竭之;


中滿者,瀉之於內;


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


其在皮者,汗而發之:其?悍者,按而收之;


其實者,散而瀉之。


審其陰陽,以別剛柔,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定其氣血,各守其鄉,血實宜決之,氣虛宜掣引之。


此即皮肉筋脈之病,而宜用針者言之也。


皮肉筋脈雖屬軀體,而根於陰陽,資乎血氣,與臟腑相通貫者,故善治者必本陰陽之理,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使陰陽氣血、營衛經絡流通調達。


以我之心,知彼之身,視其現表之證,知其五內之病,觀過與不及之處,能見微而知著,以為準則而平其過,如此用針,可以無殆,而用藥之法亦然矣。


故善診者,要在察色按脈,先別陰陽之理。


審其為清邪濁邪,知部分,辨其病在何經;


視喘息、聽聲音,知其所痛所苦;


觀權衡規矩,知其病之或主於陽,或主於陰,或虛或實,或表或裡;


按尺寸之脈,觀浮沉滑澀,可知其病所由生,或由內傷,或由外感。


如是詳審無誤,治之庶可無過而不失矣。


故病之始起而邪淺,可用針刺而已;


如邪盛,多刺之,待其邪衰而已。


或針或藥,當觀邪之重輕,正之虛實,隨宜而施。


是故因其輕邪,即用輕法而揚之散之;


因其重邪,即用重法而減之損之;


因其邪衰,即當調補正氣而彰之,若邪退而正氣委頓不振,久成虛怯,但助正之法,又當分別,如形不足者,溫之以氣,氣能充形也,精不足者,補之以味,味能生精也;


其或邪在上部者,因而發越之,如開提探吐之類,其在下部者,導引而竭之,如疏氣通便之類;


中滿者,則瀉其內;


外邪在表者,漬形以發汗,如藥氣蒸洗之類;


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其邪勢?悍,或用按摩導引而收伏之;


其正氣實而不虛者,邪在表則散之,在裡則瀉之。


故凡治法,必辨虛實,審其陰陽,孰為偏勝;


別其剛柔,孰為逆從。


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即上文相引之義。


使陰陽通和而平定,其血氣各守其部位,則無郁結漫溢之病。


故如血實壅滯者,宜攻決而去之,其氣自和;


氣虛不振者,宜提掣而引之,其血自調。


此言延醫之法則,可謂詳盡矣。


治病必求於本。


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陰靜陽躁,陽生陰長,陽殺陰藏。


陽化氣,陰成形。


寒極生熱,熱極生寒。


寒氣生濁,熱氣生清。


清氣在下,則生飧泄;


濁氣在上,則生?脹。


此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


故清陽為天,濁陰為地,地氣上為云,天氣下為雨,雨出地氣,云出天氣。


故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


已詳注在臟腑門,重錄於此者,以為延醫之理法,最當究心者也。


水為陰,火為陽,陽為氣,陰為味。


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精食氣,形食味,化生精,氣生形。


味傷形,氣傷精,精化為氣,氣傷於味。


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


味濃者為陰,薄為陰之陽;


氣濃者為陽,薄者陽之陰。


味濃則泄,薄則通;


氣薄則發泄,濃則發熱。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


壯火食氣,氣食少火。


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水火者,陰陽之征兆;


寒熱者,陰陽之體性;


氣味者,陰陽之變化。


變化而後成形質,有金木水火土五行之分,而一行中仍具陰陽之性,故陽化氣,陰成形,而有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之十干也。


味歸形者,形質由氣味而成也;


形歸氣者,形由氣以生長,由氣以消化也;


氣歸精者,氣由精以翕聚,無精則氣渙散,是陽根於陰也;


精歸化者,精由氣以生化,無氣則精不成,是陰根於陽也;


精食氣者,精能翕氣而使固密也;


形食味者,形資於味而能充旺也;


化生精者,味得氣化而後生精;


氣生形者,氣必先生而後形長。


此皆陰陽生化自然之性也。


是故稟陰陽以生者,必賴陰陽氣味以養也,如或太過不及,皆有所傷。


味本生形,味太過,則反傷形;


氣本生精,氣太過,則反傷精。


蓋陰陽之性,互相生化。


陰精得陽而化氣,如水之蒸騰;


陽氣得陰而化精,如膏之凝結。


所以陰味太過,則反傷氣;


陽氣太過,則傷精,必然之理也。


以陰味降而就下,陽氣升而行上,故氣味均平則升降調和,偏勝則必傷矣。


然氣味皆有濃薄,而入於人身,則有表裡淺深不同。


以其輕清上浮,重濁下降,故功用各別,而有疏泄、通利、發泄、發熱之殊。


必使陰陽和平,方無病患。


若陽太過則火壯,使氣耗散而反衰,乃為壯火所食也;


氣得少火則生旺,故氣食少火也。


是故壯火則散氣,少火則生氣,用氣味以調之者,不可不知此理也。


氣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


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


陽勝則熱,陰勝則寒。


重寒則熱,重熱則寒。


寒傷形,熱傷氣。


氣傷痛,形傷腫。


故先痛而後腫者,氣傷形也;


先腫而後痛者,形傷氣也。


風勝則動,熱勝則腫,燥勝則干,寒勝則浮,濕勝則濡泄。


此承上文,詳氣味之功用。


若陰陽偏勝,則傷害形氣也。


是故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陽勝則熱,陰勝則寒,重寒則熱者,陰極變陽也,重熱則寒者,陽極變陰也。


寒傷形,熱傷氣,氣傷痛,形傷腫者,寒與形屬陰,熱與氣屬陽,氣傷陽郁故痛,形傷陰滯故腫,此指內傷陰陽之氣也。


風勝則動,熱勝則腫,燥勝則干,寒勝則浮,濕勝則濡泄者,言六氣外邪為病之狀,與上文傷形傷氣各有義理。


且病邪之變化,更非一定。


蓋寒熱皆能傷形,而形傷則腫;


寒熱皆能傷氣,而熱傷則痛、寒傷則浮也。


良以稟質有強弱,形氣受傷有重輕,而病之變化,莫可數計,要必審其所因,明其至理,隨宜施治,斷不可膠柱鼓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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