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倒倉法】
倒倉法治癱勞蠱癩等證,推陳致新,扶虛補損,可吐可下。
用黃色肥牯牛腿精肉二十斤或十五斤,順取長流急水於大鍋內煮,候水干少再添湯,不可用冷水,以肉爛成粥為度,濾去滓,用肉湯再熬如琥珀色,隔宿不吃晚飯,大便秘者,隔宿進神芎丸,不秘者不用。
五更於密室不通風處溫服一鐘,伺隔間藥行,又繼續服至七八鐘,病患不欲服,強再與之,必身體皮毛皆痛,方見吐下。
寒月則重湯溫之。病在上,欲吐多者,須緊服,又不可太緊,恐其不納;
病在下,欲利多者,須疏服,又不可太疏,恐其不達,臨時消息。
大抵先見下,方可使吐,須極吐下,伺其上下積俱出盡,在大便中見如胡桃肉狀,無臭氣則止。
吐利後或渴,不得與湯,其小便必長,取以飲病者,名曰輪回酒,與一二碗,非惟可以止渴,抑亦可以滌蕩余垢,睡一二日覺飢甚,乃與粥淡食之,待三日後,始與少菜羹自養半月,覺精神煥發,形體輕健,沉?悉安矣。
大概中間飲至七八鐘時,藥力經涉經絡骨節,搜逐宿垢,正邪寧不抵牾,悉有急悶,似痛非痛,自然惡況,此皆好消息,邪不能勝正,將就擒耳,尤須寧耐忍受。
又於欲吐未吐,欲泄未泄交作,皆有惱聒意思,皆須歡喜樂受,一以靜處之,此等有大半日景象,不先說知,使方寸了然,鮮有不張皇者矣。
未行此法,前一月不可近婦人,已行此法,半年不可近婦人,五年不可吃牛肉,性急好淫不守禁忌者,皆不可行此法。
倒倉全在初起三鐘慢飲最緊要,能行經隧中去。
丹溪曰:腸胃為市,以其無物不有,而穀為最多,故曰倉。
倉積穀之室也。
倒者,傾去積垢而滌濯,使之潔淨也。
經曰:胃為受盛之官,故五味入口,即入於胃,留毒不散,積聚既久,致傷沖和,諸病生焉。
今用黃牯牛肉,其義至矣。
夫牛,坤土也,黃土之色也,以順為德而效法乎健以為功者,牡之用也。
肉者,胃之藥也,熟而為液,無形之物也,橫散入肉絡,由腸胃而滲透,肌膚毛竅爪甲無不入也,積聚久則形質成,依附腸胃回薄曲折處,以為棲泊之窠臼,阻礙津液氣血,重蒸燔灼成病,自非剖腸刮骨之神妙,孰能去之?
又豈合勺銖兩之丸散所能窺犯其?牆戶牖乎?
夫牛肉全重濃和順之性,潤枯澤槁,豈有損也。
其方出於西域之異人,人於中年後行一二次,亦卻疾養壽之一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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