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瘡瘍科】
諸痛癢瘡瘍。皆屬心火。則瘡瘍之疾。非外得也。
而昔人列之為外科者。
以形症在外。
非若之乎。
瘡瘍之中。癰疽為甚。而大疔之毒。尤甚於癰疽。故治大疔者。
十活其一二。治疽者。
十活其五六。治癰者。
十活其八九。惟毒有淺深。故治有難易耳。
然何以辨其癰疽大疔哉。亦視其腫之高下。地之廣狹。脈之浮沉而已。
蓋癰者。
壅之義也。
氣血為毒所壅瘀而不行。故發而為癰。其初發之時。必洒淅惡寒。而身微熱。多生於背與頂。在背之上部。或左或右。為上搭手。在背之下部。或為正發。生於腦後者。為對口。比之上下搭手。尤為毒也。
凡癰皆掀然熱而腫高。其勢易大。其根不甚深。從乎陽也。
疽者沮之義也。
氣血為毒所阻滯而不行。故發而為疽。其初發之時。亦洒淅惡寒。先覺麻癢如?之狀。按之內實。手推不能動。多發於背腰肩隅之間。及小腹胸傍。其發股足之間者。
名附骨疽。凡疽皆腫不甚高。
勢不易大。而其根反深。惟發於背心及股者。
為至重。乃五臟所發。從乎陰也。
疔者。
丁之似也猶釘之在木。拔之不能出。搖之不能動。其根至深。其毒至甚。其頭至硬。其初發之時。反不知痛癢。但不覺麻木。外雖如麻。裡則如瓜。及其勢甚。則痛苦異常。應心入膽。而不可忍乃五臟六腑所發之火。?煉已久。並合於一處。而生疔者。
多見於面部骨節之間。而究其毒之所從來。多由於飲食服餌之中。經曰。膏粱之變。足生大疔。凡肥甘濃味。炙爆煎熬之物。最能助火。嗜味之人。恣供口腹。醉之以酒。勞之以色。脾土於是乎燥烈。腎水於是乎枯竭。積之既久。留於五臟。布於六腑。火鬱而不散。乘其氣血所虛之處。而發之根抵於內。而煩熾於外。其毒甚於鳩鳥。試割其肉。以飼雞犬。立見其斃。此大疔之所以多死也。
若夫似疔而非疔者。
則俱以腫毒治之。
而無大害。然三者之脈。何以辨之。
蓋浮而數者毒瓦斯在表。故知其為癰。沉而數者。
毒瓦斯在裡。故知其為疽。若沉而又滑。數而弦急者。
必疔也。
此皆有形之可見者。
雖其治有難易。猶可因其症而施之。
至於腸癰。腹癰。肺癰之類。皆為內癰。其狀與 瘕痞癖無異。苟或以為內科之症。而進以削堅破結之劑。所治非其所忍。幾何而不殞人之命也。
大法瘡瘍之在外者。
初發無如一灸。艾煙一透。其毒立效。若延至六七日。則不可灸矣。
毒之淺者點之。
毒之深者決之。
毒之尤深而針刀所不及者。
則烙之。
未成毒膿。則用化毒。既成膿。則用托裡。此外在人之臨症機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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