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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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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9 01:03: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康熙字典●誹


【酉集上】【言字部】


【唐韻】【正韻】敷尾切【集韻】【韻會】妃尾切,□音斐。


【說文】謗也。


【博雅】□也。


【史記·高祖紀】誹謗者族。


【莊子·刻意篇】高論怨誹。


【戰國策】國必有誹譽,忠臣令誹在己,譽在上。


又【集韻】或省作非。


【前漢·鼂錯傳】非謗不治。


【師古註】非讀曰誹。


又【集韻】府尾切,非上聲。


義同。


又【集韻】【韻會】匪微切【正韻】芳微切。


□與非通。


【類篇】謗言也。


【增韻】非議也。


【史記·平準書】張湯奏顏異當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


【前漢·食貨志】作腹非。


【註】口不言,心非之也。


又【廣韻】方味切【集韻】【韻會】【正韻】方未切,□非去聲。


義同。


【史記·文帝紀】誹謗之木。


【索隱】誹,音非,亦音沸。


尸子云:


堯立誹謗之木。


韋昭云:


慮政有缺失,使書于木,後代遂因以爲飾。


今宮牆橋樑頭四柱木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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