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
《內經》曰: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
木實金虛,是木橫而凌金,侮所不勝也。
木實本以金平之,然以其氣正強而橫,金平之,則兩不相伏而戰,戰則實者亦傷,虛者亦敗。
金虛本資氣於土,然其時土亦受制,未足以資之,故取水為金之子,又為木之母。
於是瀉火補水,使水勝火,則火餒而取氣於木,木乃減而不復。
實水為木母,此母能令子虛也。
木既不實,其氣乃平。
平則金免木凌,而不復虛。
水為金子,此子能令母實也。
所謂金不得平木,不得逕以金平其木,必瀉火補水而旁治之,使木金之氣自然兩平耳。
今按陳氏此說,亦自有理。
但為不之一字所纏,未免牽強費辭,不若直以不字為衍文爾。
觀《八十一難》中,當知金平木一語,可見矣。
王安道曰:余每讀至此,未嘗不嘆夫越人之得經旨而悼夫後世之失經旨也。
先哲有言:凡讀書不可先看注解,且將經文反復而詳味之,得自家有新意。
卻以注解參校,庶乎經意昭然,而不為他說所蔽。
若先看注解,則被其說橫吾胸中,自家卻無新意矣。
余平生佩服此訓,所益甚多。
且如《難經》此篇,其言周備純正,足為萬世法,後人紛紛之論,其可憑乎?
夫實則瀉之,虛則補之,此常道也。
實則瀉其子,虛則補其母,亦常道也,人皆知之。
今肝實肺虛,乃不瀉肝而瀉心,此則人亦知之。
至於不補肺補脾而補腎,此則人不能知,惟越人知之耳。
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以常情觀之,則曰心火實致肝木亦實,此子能令母實也。
脾土虛致肺金亦虛,此母能令子虛也。
心火實固由自主,脾土虛乃由肝木制之,法當瀉心補脾,則肝肺皆平矣。
越人則不然。
其子能令母實,子謂火,母謂木,固與常情無異。
其母能令子虛,母謂水,子謂木,則與常情不同矣。
故曰水者木之母也,子能令母實一句,言病因也。
母能令子虛一句,言治法也。
其意蓋曰:火為木之子,子助其母,使之過分而為病矣。
今將何以處之,惟有補水瀉火之治而已。
夫補水者何謂也?
蓋水為木之母,若補水之虛,使力可勝火,火勢退而木勢亦退。
此則母能虛子之義,所謂不治之治也。
(此虛字,與精氣奪則虛之虛字不同。
彼虛謂耗其真而致虛,此虛謂抑其過而欲虛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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