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9883|回復: 208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針灸素難要旨】

 關閉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2-27 11:57: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針灸素難要旨


書名 針灸素難要旨


作者 高武


朝代 明


年份 公元1537年(明?嘉靖十六年) 分類 針灸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9%87%9D%E7%81%B8%E7%B4%A0%E9%9B%A3%E8%A6%81%E6%97%A8/index


典籍總表, 高武, 明朝, 針灸

評分

參與人數 1財富 +2000 銀幣 +10 金幣 +5 學習 +5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1:57:17 | 只看該作者


醫書最古而可信者,莫如《素》《難》。


於針灸之訣,又獨詳焉。


蓋原人之經絡血脈,陰陽表裡,以起百病之本。


而針石湯火,各有所宜施其齊之得也。


雖磁石取針,何足云喻。


然每患於注述乖刺,拙者用之,往往失理,鮮不以愈為劇,可不慎耶。


四明梅孤子高武纂集《針灸要旨》及《聚英》共三帙,一切以《素》《難》為主,而於後世之專門名家,多附述焉。


其用意勤甚,少參東石戴公,既親為校正,且委諸鉛,令未齊陶君師文梓而行之。


是將廣其傳於世,欲人知所師而用之,庶乎其不繆也仁者之政,類如此矣。


陶君屬予言為之序,予因題數語於簡端,俾世之知此書之傳,實自二公始,而醫之果不繆也。


則高子之功,何可少哉 嘉靖丁酉仲夏九日弋陽黃易書於九潭精舍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1:57:29 | 只看該作者

凡例


一、《難經》節要:先取行針補瀉,次取井滎俞經合,又次及經脈,各以類相從,不拘舊經篇次。


一、《素問》節要:先九針,次補瀉,次諸法,次病刺,次經脈 冗,不拘舊文篇目。


一、《難經》注雖多,惟滑氏本義折衷眾說,故存之。


一、各書有羽翼《難經》者,集注於各條下。


一、《難經》注與經旨未合者,竊疑之,非敢妄議前人也,亦欲求明夫理耳。


一、《素問》《內經》《靈樞》,舊有王冰注,議者謂其多所強解,今去之,惟錄其本文。


一、《素問》浩瀚,今節要立題分類,以便記誦。


一、前人謂《素問》篇次失序,錯簡不無。


今節要或錄其全篇,或摘其一節,而類聚之。


書之有圖所以彰明其義也,可圖則圖之,今置圖卷首,以備參考。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1:57:42 | 只看該作者

九針式

 


平半寸,長一寸六分,其頭大末銳,其病熱在頭身宜此。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1:57:53 | 只看該作者

員針


其身員,鋒如卵形,長一寸六分,肉分氣滿宜此。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6#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1:58:05 | 只看該作者


鋒如黍粟之銳,長三寸五分,脈氣虛少宜此。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7#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1:58:18 | 只看該作者

鋒針


刃三隅,長一寸六分,瀉熱出血。


發泄痼病宜此。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8#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1:58:30 | 只看該作者


一名鈹針,末如劍鋒,廣二寸半,長四寸,破癰腫,出膿血。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9#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1:58:47 | 只看該作者

員利針


尖如毫,且員且利,中身微大,長一寸六分,調陰陽,去暴痹。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0#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1:58:59 | 只看該作者

毫針


法象毫尖,如蚊虻喙,長三寸六分,調經絡,去疾病。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1#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1:59:13 | 只看該作者

長針


鋒如利,長七寸,痹深居骨解腰脊節奏之間者。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1:59:25 | 只看該作者

燔針


一名 針。


長四寸,風虛合於骨解皮膚之間者。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3#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1:59:43 | 只看該作者

卷一

 

難經

 

一、補瀉


七十八難曰:針有補瀉,何謂也?


然補瀉之法,非必呼吸出內針也。


紀氏曰:呼盡而內針,吸而引針者為補。


吸則內針,呼盡出針為瀉。


此言補瀉之時,非必呼吸出內而已。


然知為針者信其左,不知為針者信其右。


紀氏曰:然知為針信其左者,以左調右,有餘不足,補瀉於滎俞也。


不知為針者信其右,但一心用針,不知以左調右也。


當刺之時,先以左手壓按所針滎俞之處,彈而努之,爪而下之,其氣之來,如動脈之狀,順針而刺之,得氣。


因推而內之,是謂補。


動而伸之,是謂瀉。


不得氣,乃與男外女內。


不得氣,是謂十死,不治也。


滑氏曰:彈而努之,努讀作怒;


爪而下之,掏之稍重,皆欲致其氣之至也。


氣至指下,如動脈之狀,乃乘其至而刺之順,猶循也乘也,停針待氣,氣至針動,是得氣也。


因推針而內之,是謂補。


動針而伸之,是謂瀉。


此越人心法,非呼吸出內也,是固然也。


若停針候氣,久而不至,乃與男子則淺其針而候之衛氣之分。


女子則深其針而候之榮氣之分。


如此而又不得氣,是謂其病終不可治也。


篇中前後二氣字不同,不可不辨。


前言氣之來如動脈之狀,未刺之前左手所候之氣也。


後言得氣不得氣,針下所候之氣也,此自兩節。


周仲立乃云:凡候氣左手宜略重,候之不得,乃與男則少輕其手於衛氣之分以候之,女則重其手於榮氣之分以候之。


如此則既無前後之分,又昧停針待氣之道,尚何所據為補瀉耶。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1:59:56 | 只看該作者

六十九難


曰:經言虛者補之,實者瀉之,不虛不實,以經取之。


何謂也?


然虛者補其母,實者瀉其子,當先補之,然後瀉之,不虛不實,以經取之。


是正經自病,不中他邪也。


當自取其經,故言以經取之。


滑氏曰:《靈樞》第十篇載:十二經皆有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虛者補其母,實者瀉其子,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


假令肝病虛,即補厥陰之合,曲泉是也。


實則瀉厥陰之滎,行間是也。


先補後瀉,即後篇陽氣不足,陰氣有餘,當先補其陽,而後瀉其陰之意。


若於此義不屬,非闕誤,則羨文也。


不實不虛,以經取之者,即四十九難憂愁思慮則傷心,形寒飲冷則傷肺,恚怒氣逆則傷肝,飲食勞倦則傷脾,久坐濕地強力入水則傷腎。


蓋正經之自病者也。


楊氏曰:不實不虛,是諸藏不相乘也,故云自取其經。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5#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2:00:10 | 只看該作者

七十六難


曰:何謂補瀉?


當補之時,何所取氣。


當瀉之時,何所置氣。


然當補之時,從衛取氣,當瀉之時,從榮置氣。


其陽氣不足,陰氣有餘,當先補其陽,而後瀉其陰。


陰氣不足,陽氣有餘,當先補其陰,而後瀉其陽。


榮衛通行,此其要也。


滑氏曰:《靈樞》五十二篇曰:浮氣不循經者為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榮氣。


蓋補則取浮氣之不循經者以補虛處,瀉則從榮置其氣而不用也,置、猶棄置之置。


然人之病,虛實不一,補瀉之道,亦非一也。


是以陽氣不足而陰氣有餘,則先補陽而後瀉陰以和之;


陰氣不足而陽氣有餘,則先補陰而後瀉陽以和之。


如此則榮衛自然通行矣。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6#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2:00:24 | 只看該作者

七十五難


曰:經言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何謂也?


然金木水火土,當更相平。


東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實金當平之,火欲實水當平之,土欲實木當平之,金欲實火當平之,水欲實土當平之。


東方肝也,則知肝實,西方肺也,則知肺虛。


瀉南方火,補北方水。


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


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


水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


故瀉火補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


經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余。


此之謂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2:00:41 | 只看該作者

難經


滑氏曰:金不得平木,不字疑衍。


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者,木金火水,欲更相平也。


木火土金水之欲實,五行之貪勝而務權也。


金水木火土之相平,以五行所勝而制其貪也。


經曰:一臟不平,所勝平之。


東方肝也,西方肺也,東方實,則知西方虛矣。


若西方不虛,則東方安得而過於實耶?


或瀉或補,要亦抑其甚而濟甚不足,損過就中之道也。


水能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


瀉南方火者,奪子之氣,使食母之有餘。


補北方水者,益子之氣,使不食於母也。


如此則過者退,抑者進。


金得平其木,而東西二方無復偏勝偏虧之患矣。


越人之意,大抵謂東方過於實,而西方之氣不足,故瀉火以抑其木,補水以濟其金,是乃使金得與木相停,故曰欲令金得平木也。


若曰欲令金不得平木,則前後文義窒礙,竟說不通。


使肝木不過,肺金不虛,復瀉火補水,不幾於實實虛虛耶。


《八十一難》文義,正與此互相發明,九峰蔡氏謂水火金木土穀惟修,取相勝以泄其過,其意亦同。


故結句云:不能治其虛,何問其余,若為知常而不知變者之戒也。


此篇大意,在肝實肺虛,瀉火補水上。


或問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當瀉火補土為是。


蓋子有餘則不食母之氣,母不足則不能蔭其子。


瀉南方火,乃奪子之氣,使食母之有餘,補中央土,則益母之氣,使得以蔭其子也。


今乃瀉火補水何歟?


曰:此越人之妙,一舉而兩得之者也。


且瀉火一則以奪木之氣,一則以去金之克。


補水一則以益金之氣,一則以制火之光。


若補土則一於助金而已,不可施於兩用,此所以不補土而補水也。


或又問母能令子實,子能令母虛,五行之道也。


今越人乃謂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何哉?


曰:是各有其說也。


母能令子實,子能令母虛者,五行之生化。


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者,針家之予奪,固不相侔也。


四明陳氏曰:仲景云木行乘金名曰橫。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8#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2:00:58 | 只看該作者

難經


《內經》曰: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


木實金虛,是木橫而凌金,侮所不勝也。


木實本以金平之,然以其氣正強而橫,金平之,則兩不相伏而戰,戰則實者亦傷,虛者亦敗。


金虛本資氣於土,然其時土亦受制,未足以資之,故取水為金之子,又為木之母。


於是瀉火補水,使水勝火,則火餒而取氣於木,木乃減而不復。


實水為木母,此母能令子虛也。


木既不實,其氣乃平。


平則金免木凌,而不復虛。


水為金子,此子能令母實也。


所謂金不得平木,不得逕以金平其木,必瀉火補水而旁治之,使木金之氣自然兩平耳。


今按陳氏此說,亦自有理。


但為不之一字所纏,未免牽強費辭,不若直以不字為衍文爾。


觀《八十一難》中,當知金平木一語,可見矣。


王安道曰:余每讀至此,未嘗不嘆夫越人之得經旨而悼夫後世之失經旨也。


先哲有言:凡讀書不可先看注解,且將經文反復而詳味之,得自家有新意。


卻以注解參校,庶乎經意昭然,而不為他說所蔽。


若先看注解,則被其說橫吾胸中,自家卻無新意矣。


余平生佩服此訓,所益甚多。


且如《難經》此篇,其言周備純正,足為萬世法,後人紛紛之論,其可憑乎?


夫實則瀉之,虛則補之,此常道也。


實則瀉其子,虛則補其母,亦常道也,人皆知之。


今肝實肺虛,乃不瀉肝而瀉心,此則人亦知之。


至於不補肺補脾而補腎,此則人不能知,惟越人知之耳。


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以常情觀之,則曰心火實致肝木亦實,此子能令母實也。


脾土虛致肺金亦虛,此母能令子虛也。


心火實固由自主,脾土虛乃由肝木制之,法當瀉心補脾,則肝肺皆平矣。


越人則不然。


其子能令母實,子謂火,母謂木,固與常情無異。


其母能令子虛,母謂水,子謂木,則與常情不同矣。


故曰水者木之母也,子能令母實一句,言病因也。


母能令子虛一句,言治法也。


其意蓋曰:火為木之子,子助其母,使之過分而為病矣。


今將何以處之,惟有補水瀉火之治而已。


夫補水者何謂也?


蓋水為木之母,若補水之虛,使力可勝火,火勢退而木勢亦退。


此則母能虛子之義,所謂不治之治也。


(此虛字,與精氣奪則虛之虛字不同。


彼虛謂耗其真而致虛,此虛謂抑其過而欲虛之也) 。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9#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2:01:10 | 只看該作者

難經


若曰不然,則母能令子虛一句,將歸之脾肺乎!


既歸於脾肺,今何不補脾乎?


夫五行之道,其所畏者,畏所克耳。


今火大王,水大虧,火何畏乎?


惟其無畏,則愈王而莫能制。


苟非滋水以求勝之,孰能勝也?


水勝火三字,此越人寓意處。


細觀之,勿輕忽也!


雖瀉火補水並言,然其要又在補水耳。


後人乃言濁瀉火,而不用補水,又曰瀉火即是補水,得不大違越人與經之意乎!


若果不用補水,經不必言補北方,越人不必言補水矣。


雖水不虛,而火獨暴王者,固不必補水亦可也。


若先因水虛而致火王者不補水可乎?


水虛火王而不補水,則藥至而暫息。


藥過而復作,將積年累月,無有窮已。


安能絕其根哉!


雖苦寒之藥,通為抑陽扶陰,不過瀉火邪而已,終非腎藏本藥,不能滋養北方之真陰也。


欲滋真陰,舍地黃、黃柏之屬不可也。


且夫肝之實也,其因有二:心助肝,肝實之一因也。


肺不能制肝,肝實之二因也。


肺之虛也,其因亦有二。


心克肺,肺虛之一因也。


脾受肝克而不能生肺,肺虛之二因也。


今補水而瀉火,火退則木氣削。


又金不受克而制木,東方不實矣。


金氣得平,又土不受克而生金,西方不虛矣。


若以虛則補母言之,肺虛則當補脾,豈知肝氣正盛,克土之深,雖每日補脾,安能敵其正盛之勢哉!


縱使土能生金,金受火克,亦所得不償所失矣!


此所以不補土而補水也。


或疑木王補水,恐水生木而木愈王。


故聞獨瀉火不補水論,忻然而從之。


殊不知木已王矣,何待生乎!


況水之虛,雖峻補尚不能復其本氣,安有餘力生木哉!


若能生木,則能勝火矣。


或又謂補水者,欲其不食於母也。


不食於母,則金氣還矣。


豈知火克金,土不生金,金之虛已極,尚不能自給,水雖欲食之,何所食乎?


若如此則金虛不由於火之克,土之不生,而由於水之食爾,豈理也哉!


縱水不食金,金亦未必能復常也。


金不得平木一句,多一不字。


所以瀉火補水者,正欲使金得平木也。


不字當刪去,不能治其虛,何問其余。


虛,指肺虛而言也。


瀉火補水,使金得平木,正所謂能治其虛。


不補土,不補金,乃瀉火補水,使金自平。


此法之巧而妙者,苟不能曉此法,而不能治此虛,則不須問其他,必是無能之人矣。


故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余。


若夫上文所謂金木水火土更相平之義,不勞解而自明,茲故弗具也。


夫越人亞聖也。


論至於此,敢不斂衽,但恨說者之HT 蝕,故辨之。


(武按:滑氏受針法於東平高洞陽,故以針法補瀉注。


豈王氏不習針,故以用藥論,而補瀉之理明矣。


若經旨則針藥皆通。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0#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7 12:01:24 | 只看該作者

七十二難


曰:經言能知迎隨之氣,可令調之。


調氣之方,必在陰陽。


何謂也?


然所謂迎隨者,知榮衛之流行,經脈之往來也。


隨其順逆而取之,故曰迎隨。


滑氏曰:迎隨之法,補瀉之道也。


迎者迎而奪之,隨者隨而濟之。


然必知榮衛之流行,經脈之往來,榮衛流行,經脈往來,其義一也。


知之而後可以視夫病之逆順,隨其所當而為視瀉也。


四明陳氏曰:迎者,迎其氣之方來而未盛也,以瀉之。


隨者,隨其氣之方往來未虛也,以補之。


愚按迎隨有二:有虛實迎隨,有子母迎隨。


陳氏之說,虛實迎隨也。


若七十九難所載,子母迎隨也。


調氣之方,必在陰陽。


知其內外表裡,隨其陰陽而調之,故曰調氣之方,必在陰陽。


滑氏曰:在,察也。


內為陰,外為陽,表為陽,裡為陰,察其病之在陰在陽而調之也。


楊氏曰:高氣之方,必在陰陽者。


陰虛陽實,則補陰瀉陽;


陰虛陰實,則補陽瀉陰;


或陽並於陰。


陰並於陽,或陰陽俱虛俱實,皆隨其所見而調之。


謝氏曰:男外女內,表陽裡陰。


調陰陽之氣者,如從陽引陰,從陰引陽,陽病治陰,陰病治陽之類也。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1-17 01:44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