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戲劇●大曲】 大曲體制為有奏、有歌、有舞之大型歌舞相間樂曲,今傳之漢大曲十五,歌詞十五首,隸屬於十二曲名,論其種別猶是清商,論其調別則多屬瑟調,器用笙、笛、節、琴、瑟、琵琶、箏等吹、彈、擊奏樂器。
漢大曲體式分「艷」、「曲」、「趨」、「亂」四段,「艷」在曲前為引,「曲」為全曲之重心樂段,有樂、有歌、有舞,「趨」同促,樂漸急,「亂」在樂章末尾為卒章之節。
唐代大曲盛於十部伎中,燕樂、西涼、龜茲、安國、疏勒、高昌等部都有大曲。
唐代大曲體式分散序、中序(又稱拍序或歌頭)、破(又稱舞遍)三段,遍次長短不一,茲述一般曲式於後:「散序」用無拍散板奏演樂器,不歌不舞若干遍後,入「報」。
「中序」重歌不舞,始用拍,又稱「拍序」或「歌頭」,以慢板入週渡樂段之「攧」、「正攧」。
「破」重舞,而仍有歌,舞者配以羯鼓、襄鼓、大鼓與絲竹,投節制容,節奏略快,經「虛催」、「袞遍」、「實催」(或稱「催拍」、「促拍」或「簇拍」)後由絃繁管急之樂象,經「歇拍」後,瞬起袞煞急板,終以「殺袞」。
唐大曲有西域入傳之曲,有國人仿作之曲,有改編舊曲而成之曲,今存者有踏金蓮、伊州、涼州、拓枝、霓裳、昊波、看江波、迎仙客、春鶯囀、慶善樂、南詔奉聖樂等六十餘曲,其中踏金蓮等四十六曲,出自崔令欽教坊記。
宋代大曲貫用一曲,可為獨立之音樂,無勾遣隊詞。
舊說四十,而天基聖節所奏,在四十大曲之外者,尚有四十二曲。
王靜庵撰唐宋大曲考云:宋代大曲實不止此,故有五十大曲、五十四大曲,樂府混成集所載大曲,多至百餘,則是宋代大曲甚多顯矣。
今存大曲文章,惟獨董穎道官薄媚大曲、採蓮大曲及曾布馮燕歌大曲三種而已。
宋代大曲又由原始獨立之大曲形式,變成有詞有舞,且有故事之歌舞雜劇,再與純表演之什劇化合,產生歌舞表演混合之什劇,遂為院本與北曲之先河。
(薛宗明)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