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大學●臺灣師範大學】 我國師範教育法第一條規定:「師範教育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培養健全師資及其他教育專業人員、並研究教育學術為宗旨。」
因此,師範大學為培育我國中等學校師資的主要學府,以從事教育學術研究,養成健全師資為目標。
師範大學,全稱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前身為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成立於民國三十五年六月五日。
當時係就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日人所設立之高等學校舊址擴充改建而成,四十四年六月五日改制為省立,五十六年七月一日改為國立。
師範大學現設教育、文、理三個學院。
教育學院設教育、三民主義、體育、工業教育、衛生教育及輔導等六個研究所;
教育、教育心理、社會教育、工業教育、體育、衛生教育、家政教育、公民訓育等八個學系。
文學院設國文、英語、歷史、地理、音樂、美術等六個研究所及學系。
理學院設數學、生物、物理、化學等四個研究所及學系人合計為十六個研究所,十八個學系,其中教育、國文及歷史研究所並設有博士班。
大學部學生均享有公費待遇,公費項目包括主、副食費、書籍費、制服費、旅行參觀費等。
修業年限四年,另加實習一年,實習活動包括參觀見習、教學實習及行政實習等項。
研究所碩土班及博士班,修業年限均至少為兩年,分別得延長為四至六年。
師範大學夜間部成立於民國四十六年春,其性質與制度迭經變革,自六十九學年度開始,專門辦理在職教師及教育人員進修教育。
此外,師範大學設有圖書館、視聽教育館、科學教育中心、特殊教育中心、國語教學中心、中等學校教師研習中心、學生輔導中心、電子計算磯中心、中等教育輔導委員會、學生實習指導委員會、僑生輔導委員會、畢業生輔導委員會、外籍學生輔導室、健康中心及附屬中學等單位,分別從事教學、研究或推廣服務等工作。
目前師範大學學生人數有八千三百零二人(六十九學年度)。
歷屆畢業生總數二萬八十零三十四人,其中取得博、碩士學位者約占百分之十,畢業校友或任教大專院校,或任職政府文教機構,或服務於中等學校,均能發揮教育熱誠,本其專業知能,謹守崗位,克盡職責,對國家社會之進步與安定提供貢獻。
(郭為藩)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