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教育●職業輔導】 西元一九○八年,美國帕森斯(F.Parsons)在波士頓首創職業局,一九○九年在所著職業選擇一書中,創用職業輔導(VocationalGuidance)一詞,是為職業輔導之始。
帕森斯的職業輔導偏重職業選擇,職業輔導是要把個人特質和職業要求配合,如果兩者適配,則個人與社會均蒙其利。
他提出職業選擇步驟:一、個人分析:分析當事人的能力、興趣和氣質,即幫助當事人作自我認識。
二、工作分析:研究工作的機會、要求和前途,即幫助當事人認識職業。
三、將前述兩者加以合併比較,找出兩組資料的關係而作選擇與決定。
這種職業輔導的模式,是將人與工作配對,合乎邏輯和常識,且步驟明確,易於設計實施。
然而它卻忽視了個人動機和社會文化的因素。
新近的輔導趨勢,著重以整體觀念,來協助個人發展其終生志業,此稱之為生涯輔導或志業輔導(CareerGuidance)。
一個人終其一生可能從事無數種職業,但是他祇追求一終生志業。
金氏保(E.Ginsberg)、舒伯(D.I.Super)、泰得曼(D.Tiedeman)、何碗(J.L.Holland)等人是生涯輔導理論知名的學者。
其中,以舒伯(一九五七)的職業發展論最具有代表性。
舒伯的職業發展論,將職業發展分成五個階段:一、生長階段:由出生至十四歲。
這階段包括三個時期:(一)幻想期:四歲至十歲。
(二)興趣期:十一歲至十二歲。
(三)能力期:十三歲至十四歲。
二、探索階段:由十五歲至二十四歲。
三、建立階段:由二十五歲至四十四歲。
四、持續階段:由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
五、消褪階段:六十五歲以上。
與職業輔導有關之生涯輔導,認為個人特質與經驗、社經地位及環境情況等,都足以影響個人生涯的類型,因此在做決定時,必須有多方面的考慮。
生涯輔導強調在實際的學科內容中,加入工作取向的經驗資料,並強調良好工作態度與人際關係的培養。
生涯輔導認為生涯教育應由孩提時代就開始,重點在對工作世界的認識,對各行各業的尊重,以及正確的工作觀念和態度。
並認為生涯教育的學習環境不只限於教室內的教學,還包括家庭和社會。
生涯輔導強調人格發展和生涯發展的關聯性,並強調人的適應性和工作的適應性:一個人可以就幾種不同的職業,一個職業也可由幾種不同人格類型的人來從事。
生涯的觀念必須經由教育作通盤的推行,以貫徹工作取向的社會價值觀。
生涯教育可分三步驟來推行:一、發展自我覺知。
二、探索及決定生涯。
三,透過工作來實現個人價值感。
因此,生涯輔導除了協助當事人的生涯發展外,還有促進自我成長,及解決生活適應困難的功能。
(吳武典)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