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教育●女童軍教育】 女童軍教育,在國民中學課程中,以「童軍訓練」之科目行之,其訓練目的,乃在發揚民族傳統道德,並推行文武合一之教育,先總統蔣公在手著民生主義育樂兩篇補述中,不僅明白指示:「童子軍訓練與國民軍訓乃為公民教育的一條道路的兩個階段。」
復指示各級學校,應注意加強群育,貫穿德智體群,以培養活活潑潑的好學生,堂堂正正的中國人。
故教育行政當局,亦正式確定童子軍與女童軍教育,為國民中學實施群育之中心科目,期使每一學生,均能適應群體生活,在培養群性中,獲得個性之發展,並著重其從事手腦並用之訓練,在做中學、學中做,在生活中以養成其服務國家、民族、社會及家庭所需要之基本能力,故女童軍教育,是以發展女童工作能力,培養優良習慣,使其品格高尚、知能豐富、身心健全、成為智仁勇兼備之女青年,闡揚女性之美德,切實服務人群為宗旨。
其課程內容則分為活動訓練與服務訓練兩項,活動訓練著重野外生活知識技能之講授與習作,服務訓練為各種服務工作知能之探討與習作,以導致學生提高學習與趣,發展做事能力,所以女童軍教育,實乃現時代女性所必須接受之基本教育。
至是項課程之實施,每週除正課一小時,三學年共一二○小時外,另有配合活動,利用週末假期實施,三年共野外活動十二次,服務活動十次。
其實施方式,一為師生共同習作,採教學做合一;
二為活動方式在戶外實施,避免在課室枯燥講授,並採用各種有關事例之介紹與檢討;
三為鼓勵學生互教互學,訓練其表達能力,培養其創造興趣。
以磨練其領導才能。
(陶淑貞)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