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社會●邊際人】 邊際人(MarginalMan),廣義乃是指未充分發揮社會或團體所期盼之腳色功能的個人。
狹義則是指同時參與相對立的兩個以上團體,由此而行動模式呈現捉摸不定的個人。
邊際人一詞由派克(RobertPark)於西元一九二八年創用,其後由休士(EverettC.Hughes)修正,廣泛應用以研究種族、階級及偏差問題。
惟使此詞成為社會心理學上分析概念的為勒溫(KurtLewin)。
勒溫認為邊際人是介於小團體與多數團體之間的個人。
邊際人是具有邊際性格(Marginality)的個人。
邊際性格可分為以下三類:一、地域上的邊際性:由於產業、交通及文化的發達,某些社區具有都市與鄉村的雙重性格,這即社會學上所說的城鄉社區(RurbanCommunity)。
此類社區的居民具有邊際人的特性。
二、文化上的邊際性:接受兩個以上的文化模式,但僅以部分為參考依據,而思想及行為者,屬文化上的邊際人。
三、社會上的邊際性:由於特殊的個人背景或特性使然,未能符合社會腳色的形象,或本人未完全發揮本位功能者,是社會上的邊際人。
休土所舉美國黑人女醫師即屬此邊際性。
傳統上,美國醫生的形象是男性、中年、白人及上層階級。
社會學家一向強調邊際性的解組結果(DisorganizingEffect)。
邊際人由於生活在對立的兩個文化之間,導致較高的犯罪率、家庭解組及情緒不定。
這是失調(Maladjustment)的現象。
從社會學的觀點說,由於次文化(Subculture)的衝突對立,個人的價值體系產生兩面性,或雙重人格的結果。
晚近社會學家在邊際性的研究上,除探討種族、階級及宗教的邊際性外,又注意到各種功能團體的邊際性。
社會結構的轉型所帶來的社會組織及文化的變遷,使人注意到各個階層與團體的共識問題,邊際性的觀念在此問題的研究上,也漸受人注意與應用。
(范珍輝)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