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經濟●獨占】 獨占(Monopoly)一詞,源自希臘字MonosPolein,Mono意指單一,Polein意指眾多,合併起來指單一的銷售者面臨眾多的消費者。
嚴格來講,獨占係指一市場中僅有一位生產者,他所生產的是一種無法以其他貨品取代的貨品。
在這種情況下,產業之中僅含一家廠商,廠商與產業完全一樣。
有些學者稱此種獨占為純粹獨占或完全獨占或絕對獨占。
在真實的經濟社會裏,很難找到完全符合純粹獨占條件的貨品市場,不過卻可發現許多的貨品市場組織十分接近純粹獨占。
關於獨占之意義,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茲就其一般特質說明如下:一、獨占係指僅有一家廠商單獨提供整個產業銷售量的一種市場結構。
二、獨占者所銷售的貨品,在消費者心目中具有永續的獨特性,亦即該貨品的需要交叉彈性若非等於零即是很低,故他所面臨的需要曲線,是一條向右下方傾斜,且不富彈性的曲線。
三、獨占者可獨立自主地擬定其營業決策,即獨占廠商不再像完全競爭廠商一樣為價格的接納者,而是價格的決定者。
四、獨占者所生產的貨品,往往銷售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市揚。
獨占者通常對兩個不同的隔離市場採取差別取價(PriceDiscrimination)措施。
造成獨占者具有壟斷市場力量的基礎,不外乎:一、效率工場規模的限制。
二、要略資源之控制。
三、自然因素之形成。
四、特許權或專利權之保障。
五、高昂的運輸費用之影響。
六、關稅等貿易障礙之保護。
獨占者如同完全競爭者一樣,亦刻意追求利潤最大化之目標。
當產量使邊際收入等於邊際成本時,獨占者之利潤達成最大化。
它與完全競爭市場不同之處在於:完全競爭市場處於均衡時,平均收入等於價格等於邊際成本。
然獨占市場處於均衡時,平均收入大於平均成本與邊際成本,故獨占者所獲致的利潤通常大於正常利潤。
獨占的優點:有些學者認為,獨占者能在很有效率的狀態下從事生產,致可能消除超額能量(ExcessCapacity)的現象,避免無謂的競爭,尤其是杜絕不完全競爭所造成的浪費。
確保規模經濟之效益。
獨占的缺點:有些學者認為,對消費者之剝削應是獨占的最大壞處。
在相同的成本結構下,獨占廠商之取價遠高於完全競爭廠商,而獨占廠商之產量則遠不及完全競爭廠商。
此外,獨占廠商由於缺乏競爭之威脅,將降低獨占者創新與效率的誘因。
(林炳文)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