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社會●個案研究】 個案研究,是科學研究方法的一種,他的研究對象可以是某個人、某個機構,或某種事情所發生原因、經過及實際情形,運用技巧對特殊問題能有確切深入的認識,並作處理和改革的張本。
有人說個案研究法是一種探索及分析社會單位生活過程的方法,這種單位並不一定以個人為限,可以擴展至家庭、機構、文化團體,甚至整個社區。
亦有部分人認為個案研究並不是一種特別研究技術,而是一種組織資料的方式,以保存被研究對象之完整性,即是把任何社會單位看做整體來研究。
這兩種看法實是一物之二面。
個案研究是一種多元式的社會研究法,在縱的方面,是個案歷史資料之搜集;
在橫的方面,是個案環境的調查與分析。
它是觀察法、訪問法、問卷法、歷史法的綜合運用,又是統計法、區位法和實驗法的資料來源;
它不是廣的全體研究,也不是簡的抽樣研究,而是深度的、重質的、精密的研究,其特性扼要言之,有下列四項:一、質的探究:思想觀念、道德標準、宗教信仰、心裏衝突等,不易以數字表達,只能用文字描述的情形,可由個案研究求得。
二、點的深入:個案研究不僅要有表面的觀察,而且還要有深度的探討。
三、正確的描寫:透過問卷法及訪問法,運用一致的記錄格式,而將所得予以記載,稱之。
四、非正式手續:個案研究可不拘時地,只要時時注意,處處留心的對研究對象作深入研究的方法。
個案研究之優點:個案研究為研究質的、精密的、深度的一種分析研究方法,以運用調查表、會談為方法,以原始資料為著手,故其優點是仔細而深入,能了解被調查對象各方面之狀況,並進而求能有通盤的認識及其與全體差異之所在。
且因資料幅度大,資料層次深,故能提出有效而又具體的處理辦法。
其缺點:部分學者認為個案研究為一不太可靠之研究方法,因資料兼有直接資料與間接資料,倘研究者忽視研究設計及慎用資料的基本原則,而過於相信自己結論,則偏差自難避免,又因研究雖有深度,但搜集資料耗贅太多時間,很少人願意為之;
並且選樣不易,如誤以某一偶發問題而作概括論斷的結論,則必犯「以偏概全」之弊。
總之,個案研究法,並不是一種認識或了解全體的研究方法,但假若構成全體的每一分子都能予以分別或分類的研究,則有助於對全體之了解。
(蔡漢賢)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