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工學●建築工程學】 建築物是為人類個人生活或社會生活上的需求而建造;
所以,不但必須具有能滿足各種人類活動所需要的空間、機能、構造與造型,同時也應具有抗禦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天災地變的性能。
建築工程學(ArchitecturalEngineering)是為達到這兩項目的所需要的專業知識,而具有這種知識的人稱為建築師。
由於生活水準的提高與社會、環境、科技的變遷,今日建築師的活動領域有異於往昔。
因此,在訓練建築專業人才的大學裏,通常將建築工程學分為下列幾個主要部門:一、建築設計部門:如基本設計、設計方法、建築設計、建築表現法、中國營造法、建築史、室內設計等。
二、建築結構部門:如結構行為、結構系統、結構計畫、結構設計、鋼筋混凝土設計、鋼結構設計、高層建築結構、基礎工程、防災結構、材料實驗等。
三、建築營造部門:如建築構造、建築測量、施工圖、施工與估價、建築師職務與法令等。
四、建築設備部門:如建築物理環境、環境控制系統、日照學、建築照明、建築聲學、給水排水與衛生設備、建築交通與通訊設備、建築熱學與空調設備、消防設備等。
五、景園設計部門:如造景要素、造景原理、庭園設計、敷地計畫、綠地計畫、公園與廣場、風景區規畫、人與環境等。
六、都市設計部門:如都市計畫概論、都市社會學、都市經濟學、都市發展史、都市交通、新鎮計畫、國民住宅、區域計畫概論、都市設計等。
七、一般學科部門:如微積分、物理、生態學、統計學概論、普通心理學、環境心理學、宗教哲學、電子計算機程式、建築色彩、建築攝影、雕塑、繪畫等。
這種廣範圍的建築工程專業知識,通常需要四至五年的訓練期間。
如以五年計畫,則其訓練目標可分為下列五個階段:第一年:使學生理解未來職業的社會功能與其責任,對周圍生活空間作深入之觀察與評估,養成對空間體驗及對居住水準關切之敏感,並認識建築空間、機能、構造、造型之概念。
第二年:使學生達成理性思考習慣,有創造力,關心環境,熟練表現技法,熟悉建築語彙等。
第三年:訓練學生熟悉各種建築形態,整體配置計畫觀念的加強,都市生活環境之了解。
第四年:對建築的整體思考訓練,複雜問題的解決能力、配置問題、都市中建築尺度與規畫能力的培養。
第五年:培養獨立自主之人格與能力為主,對四年所學作綜合整理,自行發掘有關實質環境的問題,進而提出其解決方案。
(蔡添璧)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5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