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經濟●工資】 工資(Wage)為支付生產要素報酬的一種,換言之,勞動者為生產目的所提供之勞務的報酬或代價,即謂之工資。
理論上言,工資水準的決定,乃決定於勞動市場的供需關係,由此供需關係,即可決定某一特定時間之工資率。
但此種工資率的決定,有一假定前提,即是:假定所有勞動者的品質都是齊一的,沒有任何先天或後天上的差異。
事實上,在同樣的勞動供需關係下,工資水準並不只有一個,而是有若干個不同水準。
不僅不同社會、不同地區、不同職業,其工資水準有所差異,即在同一地區、同一職業中,亦有若干種不同的工資水準。
此種差異乃由於勞動者的品質是非齊一的。
同時,由於利益均等法則(LawofEqualBenefit)的關係,貨幣性利益較高者,其非貨幣性利益將較低,而貨幣性利益較低者,其非貨性利益將較高。
因此,就勞動供給方面來看,勞動者在選擇其職業和就業時,其所考慮的利益因素,常是此兩種利益因素的組合或取捨。
由此可知,工資水準的決定,並非單純由勞動供需關係所決定。
事實上,現代經濟較為進步的國家,工資水準決定,乃是透過工會及僱主以集體議價方式而決定。
一般而言,短期間勞動之供給曲線均呈向後彎折之曲線(BackwardSlopingSupplyCurveofLabor),此乃由於工資率變動所產生的所得效果(IncomeEffect)與代替效果(SubstitutionEffect)之關係。
亦即:當工資率上升時,勞動者之工作時數反而減少,此謂之所得效果;
而勞動者以減少休閒來換取工作時數之增加(或較高之工資率),此謂之工資率增加之代替效果,因此,勞動供給曲線乃呈一後彎之曲線。
在經濟較進步,生活水準較高之經濟社會裏,工資率的提高,常會產生所得效果;
反之,經濟較落後或生活水準較低之經濟社會裏,工資率的提高,常會產生代替效果。
另外,長期間勞動之供給,決定於人口數量,而非工資率,如依古典學派的工資鐵律說,則勞動的長期供給,在最低生活費用的工資率水準下,其彈性為無窮大,亦即勞動的供給曲線為一平行橫軸之直線。
然而,長期間,決定人口數量的,並不僅是糧食一個因素,尚有其它其經濟的因素。
因此,在長期情況下,並無一工資水準決定的通用法則。
由於現代經濟社會(指自由經濟體制)通常均有工會之組織,故實際上,勞動市場並非一完全競爭市場,因而普遍存在著工資的僵硬性(Rigidity)。
也由於工會與僱主集體議價所產生的工資率,通常均較勞動供需均衡情況下之工資率為高,因此,失業問題常伴隨工資問題而來。
短期間內,工會組織固然可以利用各種方式,增加僱主對勞動的需求,以減少失業之勞動人數,但就長期來看,工資水準如不能由均衡情況決定,則其能否達成消除失業問題,頗屬疑問。
現代國家,由於經濟組織條件高度的發展,一國工資所得常佔該國總所得之大部分比例,而此種要素所得(NationalIncomeatFactor),亦為決定一國國紅利(NationalDivident)之重要因素。
如何合理決定工資水準,恐不單是僅由工資理論所能解決的問題。
但無論如何,若能根據勞動之邊際生產力原則決定其分配份額(DistributedShare),該是較合理的決定,然而也因為勞動邊際生產力之不易測度,而使此一問題,至今仍無法獲得一完善之解決,此有待於經濟學家們的繼續努力也。
(郭照榮)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2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