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經濟●信用合作】 信用合作,為人們為求相互融通資金而組成的一種合作社團,起源於西元十九世紀中葉的德國。
在城市方面,係由德國的許爾志(HermannSchulzeDelitzsch,一八○八~一八八三)所倡導,創始於一八五二年,習稱為平民銀行。
農村方面,係由德國的雷發巽(FriedrichWilhelmRaiffeisen,一八一八~一八八八)所倡導,創始於一八五四年。
兩種組織主要不同之點是:許式合作社,多以城市小工商業者及薪資階級為社員,採有限責任制,社員必須認繳股金,組社及業務區域較大,專營信用業務;
雷式合作社,則主要以農民為社員,採無限責任制,社員不必認繳股金,組社及業務區域較小,除辦理信用業務外,多兼營供給與運銷業務。
此兩種信用合作組織,現已普及於世界多數國家,而為合作運動的一種主要形態。
本世紀以來,加拿大與美國發展了一種主要以消費者為社員的信用合作社,稱之為CreditUnion,又可分為職業性的與地區性的兩類,不吸收非社員存款,以消費性放款為主,亦不兼營信用以外之其他業務。
此外,德國、瑞典、丹麥、美國、英國及印度等國家,尚有專門融通長期資金的抵押貸款合作社,多以發行債券或吸收儲蓄存款等方法,籌集資金,並以不動產為抵押,對社員辦理分期攤還的長期貸款。
(湯俊湘)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7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