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教育●主觀測驗與客觀測驗】 心理與教育測驗,就其性質而言,可分為主觀測驗(SubjectiveTest)和客觀測驗(ObjectiveTest)兩種。
前者通常指論文式考試,包括作文、申論、問答、證明等試題,受試者的反應不加以限制,沒有固定的標準答案,故試卷的記分易受評閱者個人主觀見解所影響,以致同一分試卷的得分,往往因評閱者見仁見智而互有出入;
後者通常指新法考試,包括是非、選擇、配合、排列、填充等試題,受試者的反應有一定型式,評分也有客觀的標準,故某一分試卷應得的分數相當確定,不因評閱者而異。
從心理計量學的觀點來說,客觀測驗具有三方面的涵義:一、測驗的結果可根據事先決定的標準答案予以客觀計分,使評分者的誤差減到最低限度;
二、提供適宜的測驗情境,使受試著能夠據實反應而無有意欺騙或偽裝的行為表現,可從中加以觀察、測量和記錄;
三、測驗工具在性能上符合標準化、信度和效度的要求。
在教學評量方面,主觀測驗與客觀測驗各有其特性和功能,茲再就兩者的異同比較說明如下:一、前者的試題較少,要求學生盡量發揮,可測量其統整和表達的能力;
後者的試題較多,學生回答須力求簡短明確,可測量其辨認和判斷的能力。
二、前者命題較省力,但閱卷卻費時;
後者命題較費力,但閱卷卻省時。
三、提高測驗和評量品質的關鍵,前者在於改善閱卷者的評分方法;
後者在於增進測驗編製者的命題技術。
四、兩者的試題類型和評分方式雖有相異之處,但皆可激發學習動機,評量教學成果,使學生知道學習進步的情形。
因此,主觀測驗與客觀測驗均為教育的科學工具,應配合教學時機和評量的實際需要,靈活運用,以收相輔相成之效。
(簡茂發)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