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哲學●本體論】 本體論,譯自英文Ontology,又譯作存有學。
這各名詞最早出現在西元一六一三年,但正式的應用卻到吳爾夫(G.Wolff,一六七九~一七五四)才開始。
從字源解析,它是希臘文On及Logos二字結合而成,意思是關於存有的學問。
但是,什麼是存有(Being)?
如果我們不能夠確定它的意義,則存有學或所謂的本體論也不清楚了。
令人遺憾的是,兩千年西洋哲學的發展,並沒有為這個問題提出一致共認的答案。
希臘時代柏拉圖學派曾經將哲學分為三部份:辯證學、物理學、倫理學。
其中,辯證學的使命在於從物理學的層面超昇至理念(Idea)世界,以把握真實的存在。
因此,對柏拉圖學派而言,只有理念才是真實的存在,而探究理念的辯證學,也就是存有學。
但是,這一看法並未被亞里斯多德接受。
在亞氏的心目中,辯證法乃屬於邏輯程序,不是哲學本身。
真正的哲學,是洞悉一切事物原因的智慧,是關於神的知識,也是研究存有者本身及其屬性的學問。
亞氏本人在這一方面的研究,如今都保留在「形上學」一書內,揆其書中思想,他企圖以實體(Substance)觀念把握存有,運用形質論(Hylemorphism)以及潛能與現實的學說,說明實體的變化,最後再建立第一實體-神-作為一切變化的原因。
因此,存有學在亞氏哲學中,名義上屬於第一哲學或現今所謂的形上學,但實質上,卻只能稱之為實體學。
西方中古哲學,大體言之,籠罩在亞氏思想上。
直到近代,接受理性主義思潮的衝激,崇尚理性,輕蔑經驗,遂有吳爾夫一般形上學與特殊形上學的區分。
吳爾夫所謂的一般形上學,亦即存有學,其任務在於:從清晰界定的概念與公理,演繹地建立關於一切在思維上可能的對象的命題,它與特殊形上學:宇宙論、心理學、神學,儼然有別。
前者乃後者的根基,以思維上的可能存在為對象,後者則以實際存在的形體事物、靈魂、上帝為對象。
然而,吳爾夫的理論不久就遭到康德的批評。
在康德現象與物自身的二分中,存有學成為關於一切經驗對象認知可能性的研究,亦即「純粹知性的分析」,不再標榜以事物本身為其研究對象。
至黑格爾繼承康德先驗哲學餘緒,在「合理即真實」的原則下,索性連經驗世界也棄置一旁,存有學成為關於本質底抽象決定的理論。
二十世紀初期,反形上學之風一度彌漫,但存有學的關懷卻益趨精微,其中德國哲學家海德格影響最為深遠。
在海德格代表作「存有與時間」一書中,他一方面嚴格區分存有(Being)與存有者(Beings)的不同,批評西方傳統哲學專務於存有者的探討,遺忘了存有,另一方面指出存有學的真正課題在於理解「存有者的存有」。
在此,存有者泛指任何理想的、現實的存在物或事件,而存有則是存有者所進行的存在活動。
以「賽跑者」進行「跑」的活動為例,則一切存有者也藉著存有展開其活動,以顯示其內在的豐盈,以追求其存在的完美。
而存有學的任務,即是透過存有者之間的關係及其在時間中的變化,把握這個創造一切存在意義與價值的根源-存有。
目前,歐陸哲學仍承襲海德格的遺風,存在現象學(ExistentialPhenomenology)以及詮釋學(Hermeneutics)一直表示出對存有問題的關切。
至於英美方面,存有學的問題雖不再遭到敵視,但研究的進路卻堅持邏輯分析的方法,企圖透過語句邏輯結構的解析,根據構成語句的邏輯要素,建立存有的範疇。
在方法運用上極富專技性,但思想型態上卻未掙脫傳統哲學,似不及歐陸存有學較具開創性。
由於「存有」一詞在中國哲學術語裏並無相應的譯名,長久以來均譯作本體論。
然而,本體與現象對立,但存有則超越一切對立與二分,因此本體論一名未盡傳譯之實。
中國哲學素有「道不離器、器不離道」之論,與海德格存有、存有者之區分,若合符節,如就「形而上者謂之道」以言形上學,則當代西方存有學之研究,庶幾近之。
(袁保新)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