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部檔案】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國民政府在抗戰期間,為了配合戰時的需要,以及執行在民國30年(1941)開始實施的田賦收歸中央、田賦徵收實物的政策,特別將29年7月30日設立之全國糧食管理局擴大改組,成立了糧食部、仍隸屬於行政院,負責統籌全國糧政事務。
糧食部於30年6月1日由首任部長徐堪奉命籌備,同年7月1日正式成立。
依其組織法規定,下轄總務、軍糧、民食、儲運,財務、人事6司及調查,會計2處。
次年9月修改組織法、民食司和儲運司分別改為管制司及儲備司,並廢除軍糧司,改設分配司。
33年7月,人事司改為人事處。
36年2月裁撤調查處,其業務及人員畫歸管制司。
糧食部歷任部長有徐堪、谷正倫、俞飛鵬和關吉玉。
抗戰勝利後,徐堪和谷正倫均曾分別呈請裁併糧食部,不過都未能實現。
一直到38年4月糧食部才正式裁撤,其業務由財政部的田糧署接管。
糧食部另外設有若干直屬機構,如糧政計畫委員會、田賦署、四川糧食儲運局、倉庫工程管理處、東北第二糧食管理局、長江區糧食儲運委員會、西南區軍糧調配管理處等。
此外,在各省、市、縣還設有其他糧食行政機構,分別負責處理各地區的糧政事務。
目前糧食部檔案,分藏於臺北國史館及南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
國史館館藏糧食部檔案,係80年5月15日自財政部徵集移轉而來。
原分裝42竹簍,經國史館分卷整理計7,955卷。
糧食部檔案先前由於管理不善,蟲蝕情形相當嚴重,雖經國史館緊急加以燻蒸滅菌除蟲,並進一步予初步整理,暫時控制了損壞的程度,但檔案的破壞,不但是史學研究的一大損失和缺撼,也暴露出戰亂對史料保存工作的影響,以及各機關檔案保管的諸多問題。
國史館典藏糧食部檔案,期間自30年至38年,其主要內容為:(一)總類:包括各省的糧政工作報告,及有關改進糧政工作的建議;
有關人事管理的各項法規章則;
糧食部所屬各級糧政機關的組織章程、辦事細則,以及有關機關裁撤的文件;
有關人員各項生活補助、津貼、訓練、退休、撫卹、任免、獎勵及請假等辦法的文件;
糧食部及所屬各級糧政機構的年度工作計畫。
(二)儲備:有各省歷年稻穀加工成率、糧食加工計畫的相關文件;
省、縣的倉儲損耗;
省、縣租用倉庫的文件以及糧食加工的合約;
各省年度建倉、修倉的相關文件;
各省監造倉庫及各年度稻穀加工的相關辦法;
有關麻袋購製、撥借及損耗的文件;
各加工廠、倉庫的組織規程;
各地的建倉積穀辦法大綱;
有關各省購糧、獻糧的文件;
各省公糧代金標準;
各省、縣征實、征購情形及實施辦法,及征實、征購的月報表;
各省及各戰區籌辦、屯購馬糧的相關文件;
有關各省接收敵偽存穀倉儲的損耗報告;
配發各機關公糧的相關文件;
糧食收撥結存的報告。
(三)管制:包括各省禁糧出境及受災各省請求鄰省解除糧禁的有關文件;
各省糧食增產計畫和推行辦法;
各省限制、平準糧價的文件;
管制司的工作週報;
全國各地糧情物價的調查文件;
各省的年度月報;
各省禁止釀酒及推動糧食消費節約的文件;
各省、市的糧商登記;
各省糧食供銷暨人口數量的報告;
各省、市的雨量報告表,以及民食習慣的調查;
有關各學校、報社的食米,華僑、難民的救濟,以及各省價撥、代購囚糧的文件;
各省調查經費和糧食生產的調查報告。
(四)分配:有各省、各戰區軍糧籌購、調撥及催運的相關文件;
機關報領公糧的清單;
各地接收敵偽產業、糧食的調查報告;
江西各運輸站免費公糧的報銷清冊;
各省的運糧合約;
各年度的倉儲及運輸損耗報告;
有關四川各地的糧運文件。
(五)督導:有各省督收員的工作報告;
各省糧政人員違法貪瀆的相關文件。
(六)會計:包括各省糧政局的經費;
陪供處呈送員額俸薪的季報表。
(七)財務:有中國糧食公司糧食購儲委員會購買小麥糧款,以及接收小麥的清冊;
四川民食第一供應處收購公糧的請款文件;
有關匯解各省軍糧的運費及雜費文件;
財務司撥解各省田糧機構購糧及人事款項的文件。
(八)田賦:包括各省災欠請求減免田賦的文件;
各省、縣折幣的標準;
各區專署征實及收數旬報;
有關各省督征宣傳的文件;
各省田賦征收情形的報告,及各省田賦征實的月報表;
各省田賦征實經費的相關文件。
(九)其他:有財政部田賦管理委員會等的田賦通訊,以及有關田賦人員訓練和經費的文件。
南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典藏的糧食部檔案,檔案涵蓋的時間亦自民國30年至38年,共計4,356卷。
主要內容分為總類、管制、分配、督導、財務、統計及田糧署等類。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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