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娥】 LiTs´aiO(1926-)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民族舞蹈
人名。
臺灣第一代舞蹈家,舞蹈編創家和舞蹈教育家。
屏東九如人。
七歲(1933)時參加學校遊藝會以日本舞《花嫁娘》展現其舞蹈之才華。
十二歲(1938)舉家遷居日本東京,1939年入「石井漠舞蹈體育學校」,為臺灣第一位留日完成嚴謹、完整舞蹈教育的舞蹈家。
1942年自該校女學部畢業,旋即進入研究部繼續深造。
是年憑其精湛的技巧,和豐富的舞台經驗,以《太平洋進行曲》獲得第一屆全日本舞蹈比賽少年組第一名,並榮膺文部大臣賞的榮譽。
也是第一位臺灣舞蹈家參加日本比賽獲獎者。
她趁前往越南演出之際,順道返台探望父病,同年遭喪父之痛。
越年,再度參賽,則以《阿妮多拉》獲第二名。
由於戰亂,使李彩娥未能實踐成為專業舞蹈家所必經的「鄉土訪問」演出,令她引為終身憾事。
1944年與洪調美先生結婚,其舞蹈事業亦即中斷。
後經蔡培火先生大力遊說與鼓勵,始於1949年在屏東設立「李彩娥舞蹈研究中心」。
自此數十年來不斷的為臺灣舞蹈藝術而努力,尤其致力於南臺灣舞蹈教育的推廣與發展,更功不可沒。
先後曾獲教育部1991年「中華民族藝術薪傳獎」、行政院文建會1996年「中華民國舞蹈工作績優獎」、高雄市政府1997年「特殊優良文化貢獻獎」等殊榮;
此外,1995年屏東縣政府出版「蜻蜓祖母──李彩娥」,1997年高雄文化中心管理處出版「舞蹈大師李彩娥」;
高雄市政府亦於同年攝製「高雄向前行」專輯,分別以靜態與動態的方式表彰李彩娥對南臺灣舞蹈文化的貢獻。
而李彩娥對於舞蹈教育及舞台的熱愛,並未因年長而稍減,她於完成舞蹈教育奠基工作之後,又開創為年長者休閒舞蹈而服務,將舞蹈融於生活之中。
她以七十歲的高齡展現其奇特的舞蹈風格,將「觀世音」、「憶」等獨舞再度活躍於舞台,藉以鼓勵後起者,應為促進舞蹈藝術之發展而延長舞者的舞蹈生命。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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